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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科学家传记-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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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大夫。祖父曾任尚书,祠部员外郎,秘阁校理,官阶至司徒。父亲为
龙图阁直学士,官阶至大中大夫、左正议大夫。元丰八年(1085)其父趁哲
宗登基大典为李诫恩补了一个小官——郊社斋郎,不久便调至济阴县任县
尉。当时,该县境内盗贼时常出来扰民,群情激愤,李诫练卒除器,为民
除害,受到褒扬,升迁为承务郎。自元■七年(1092)始入将作监任职,直
到其逝世前约两年离职。在李诫官场生涯前后总共24 年中有17 年均在将
作监,从最下层的官员开始直至担任将作监的总负责人,他一生的主要精
力均贡献于将作。

将作监的职能按宋史《职官志》记载:“凡土木工匠板筑造作之政令
总焉。辨其才干器物之所须,乘时储积以待给用,庀其工徒而授以法式;
寒暑蚤暮,均其劳逸,作止之节。凡营造有计帐,则委官覆视,定其名数,


验实以给之。岁以二月治沟渠,通壅塞。乘舆行幸,则预戒有司洁除,均
市黄道。凡出纳籍账,岁受而会之,上于工部。”由此可知,将作监不但
领导具体建设项目,而且还负责制订建筑管理之政令,储备人力物力、管
理工匠并向其传授技术及法规,劳动日定额的制定,建设账目的汇总上报,
乃至治理河渠、修路等等。为了完成这些繁杂的工作,于将作监中设有
“监”、“少监”、“丞”、“主薄”等官员,“监掌管宫室、城廓、桥
梁、舟车营缮之事,少监为之二,丞参领之”。李诫初入将作之时,为其
最下层之小官——主薄,具有承奉郎官阶。4 年以后,即绍圣三年(1096),
以承事郎官阶升为将作监丞。6 年后即崇宁元年(1102)以宣德郎官阶升为
将作少监,在这次晋升之前,他曾主持完成皇家重要工程建设项目——五
王邸,同时在建筑工程的管理方面已有相当经验,并掌握了建筑技术的若
干基本知识,即所谓“其考工庀事必究利害坚窳之制,堂构之方与绳墨之
运皆已了然于心”。于是,被指定承担由皇帝下令编修的《营造法式》一
书。此书完成后,皇帝下诏,颁之天下。李诫因此而被晋升为将作监的少
监。崇宁二年(1103),他曾被调离将作监,以通直郎官阶出任京西转运判
官,但“不数月,复召回将作任少监”,主持建造重要的礼制建筑“辟雍”。
辟雍建成后,大约在崇宁三年(1104),被升为将作监的最高官职“监”,
此后主管将作监共五年,最后因为父奔丧,去职返里。

李诫出任将作监的5 年中,完成许多重要建设项目,同时,官阶也随
之递增。例如尚书省建成时升为奉议郎,龙德宫、棣华宅建成时开为承议
郎,东京的皇城之朱雀门落成后升为赐五品服的朝奉郎,皇城之景龙门和
九成殿落成后升为朝奉大夫,从此步入高级官阶。以后又完成了开封府廨,
太庙、慈钦太后佛寺等工程,同时晋升为朝散大夫、右朝议大夫(赐三品服)
和中散大夫。李诫自承务郎升至中散大夫,共升迁十六级,其中属于“吏
部年格迁者七官而已”。其余九次多因其在将作监的工作成绩卓著而升迁。

大约在大观三年(1109),李诫因父病,被皇帝恩准陪同国医返家为父
治病,父病逝后李诫居丧不久又被委以新职——知虢州,但“未几,疾作,
遂不起。。”,于大观四年二月病逝。

李诫一生的主要活动可以他在将作监的17 年为代表,他作为当时北宋
在建设方面的高级官员兼技术专家,不但领导建成了宋代著名的建筑多
处,还领导过园林建筑的建造活动。例如龙德宫就是一例,据《汴京遗迹
志》载:“景龙江北有龙德宫,初,元符三年以懿亲宅潜邸为之,及作景
龙江,江夹岸皆奇花珍木,殿宇比比对峙。。其地岁时次第展拓,后尽都
城一隅焉,名曰撷芳园。山水秀美、林麓畅茂,楼观参差”。从时间上可
推知,龙德宫原来是宋徽宗的潜邸,后来次第展拓,成为宋东京的一座皇
家园林了。李诫在崇宁二年修建龙德宫之时,正是徽宗当朝后将私邸扩建
成皇家园林之时,这一工程之重要和质量要求之高是可想而知的,恐怕只
有李诫这样经验丰富的官员才能胜任。从史籍中还可看到,当时修建国家
级重要工程,都有皇帝必召李诫的材料,例如“崇宁四年(1105)七月二十
七日,宰相蔡京等进呈库部员外郎姚舜仁,请即国丙已之地建明堂,绘图
以献上,上曰先帝常欲为之,有图,见在禁中,然考究未甚详,仍令将作
监李诫同舜仁上殿。八月十六日李诫同舜仁上殿”。由此可见李诫在国家
建设中的地位之重要。

除从事建筑事业外,李诫还有着广泛的爱好,他博学而多才多艺,书


画兼长。家中“藏书数万卷,其手钞者数千卷”且“篆、籀、草、隶皆能
入品”,曾用小篆书写“重修朱雀门记”,被刻石嵌于朱雀门下。皇帝得
知他的画“得古人笔法”,便派人送去谕旨求画,李诫以五马图进献皇帝。
他还写过许多著作。有《续山海经》10 卷,《续同姓名录》2 卷,《古篆
说文》10 卷,《琵琶录》3 卷,《马经》3 卷,《六博经》3 卷。但遗憾的
是这些著作均已失散,使今人难以鉴赏李诫之文采。幸好仅存《营造法式》
这一重要典籍,它虽无法代表李诫一生所取得之全部成就,人们却可从中
窥见一斑。

《营造法式》是李诫奉朝廷之命编修的一部带有建筑法规性质的专
书。它产生于王安石变法的历史背景之下,目的乃是为了加强对官办建筑
行业的管理,并对国家重要建设项目从礼制等第到财力上加以控制。北宋
王朝在开国几十年以后已处于积贫极弱、民穷财困的局面,又由于朝廷理
财无道,财政亏空严重。因此王安石提出“变风俗、立法度”。从当时在
建设方面的状况看,王安石变法的确势在必行,北宋开国以后,大兴土木
之风甚盛,而又管理不善,官吏在建设过程中肆意挥霍浪费。例如据《汴
京遗迹志》卷八记载,大中祥符七年(1014)建成的玉清召应宫“二千六百
二十楹,制度宏丽,屋宇少不重程式,虽金碧已具,必令毁而更造,有司
莫敢较其费”。其“土木之工极天下之巧,绘画无不用黄金”。贪官污吏
虚报冒领更是屡见不鲜,至使仁宗天圣年间,曾有几百项工程,累年不能
结绝,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针对这样的情况,在变法过程中便提出“凡
一岁用度及郊祀大事皆编著定式”。于是在熙宁五年(1072)朝廷令将作监
编修一部《营造法式》,以加强管理。将作监用了20 年的时间,于元■六
年(1091)完成,此即所谓“元■法式”。但由于这部法式仍然“工料太宽、
官防无术”,不能达到变风俗、立法度的目的。到了哲宗这位积极主张变
法的皇帝当政以后,便废掉“元■法式”,并于绍圣四年(1097)又发出谕
旨,命李诫重别编修。

李诫于元符三年(1100)完成《营造法式》,崇宁二年(1103)经过皇帝
批准,以小字刻板刊印,按照通用的敕令,公诸于世。《营造法式》的问
世,不仅是李诫个人经验之总结,而且是全面、准确地反映了中国在11
世纪末至12 世纪初整个建筑行业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它不仅向人
们展示了北宋建筑的技术、科学、艺术风格,还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生产关
系,建筑业劳动组合,生产力水平等多方面的状况。全书包括以下四类内
容:

(1)将北宋以前的经史群书中有关建筑工程技术方面的史料加以整
理、汇编成“总释”两卷。
(2)按照建筑行业中的不同工种分门别类,将其世代流传经久可供实用
的经验,编制成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即书中所谓的“各作制度”共13
卷。其中包括:1)大木作制度:有关建筑物结构科学技术、构造作法的制
度。2)小木作制度:有关建筑物的门、窗、栏杆、龛、橱等精细木工的型
制及构造作法的制度。3)石作制度:有关建筑中石构件的使用及加工制度、
石雕的题材及技法。4)壕寨制度:有关房屋地基处理及筑城、筑墙、测量、
放线等方面的制度。5)彩画作制度:有关建筑上绘制彩画的格式、使用的
颜料及操作方法的制度。6)雕作制度:有关木雕的题材、技法等方面的制
度。7)旋作制度:有关建筑上使用的旋工制品的规格及加工技术的制度。

8)锯作制度:有关木材材料切割的规矩及节约木料的制度。9)竹作制度:
有关建筑中使用竹编制品的规格及加工技术的制度。10)瓦作制度:有关瓦
的规格及使用制度。11)砖作制度:有关砖的规格及使用制度。12)泥作制
度:有关垒墙及抹灰的制度。13)窑作制度:有关烧制砖瓦的技法。

(3)总结编制出各工种的用工及用料定额标准,共15 卷。
(4)结合各作制度绘制图样193 幅,共6 卷。
这部《营造法式》的编制初始目的尽管是为了控制工料,达到官防有
术的目的,但由于李诫的才干和具有丰富的实际经验,使这部书超出一般
定额规范的范围,他不仅对各工种的技术作法进行了整理、总结,而且提
高到一定的理论高度,从而使该书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从这部书的体例
到内容,都反映出李诫的超乎一般将作官吏之智慧。

由于李诫掌握了一套科学的编书方法,使这部书在中国古代类似的技
术性典籍中,独放异彩。李诫的这套方法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以“参阅旧章、稽参众智”为编书基础。这里所谓参阅旧章是指古
典文献中有关土木建筑方面的史料,李诫共查得283 条,在法式书中占8%。
而稽参众智是指李诫向各行业的工匠调查,收集每行业中世代相传的口
诀,经验,并将其整理、总结出各行业的技术制度和管理制度,这方面共
计3272 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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