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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4-味觉森林-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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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而扁的,还有一种小且圆,比黄豆略大一点,眉目间宛然是蚕豆的模样。英文注释写的是babybroadbean。在加拿大遇上的异国蚕豆,一样精神奕奕,更多彩多姿。原来蚕豆并非像我一样,由飞机空运到北美做客。人家早在我之前几辈子就漂洋过海,在新大陆扎根了。之前恐怕一直是我表错情,错认了乡党。蚕豆在中国也叫“胡豆”,说明是胡人的豆子,就像黄瓜也叫“胡瓜”一样。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说此豆自西胡来,蜀人呼为胡豆。大凡从西面经陆路进入中国的,多名为“胡”。如果是较近的古代跟着通商海船来的,可能就叫“洋豆”了。从北非中东到阿富汗,蚕豆的种植和食用比中国普遍得多,是当地居民的主食。埃及把蚕豆奉为国菜,简直不可一日无此君。在埃及,除了穆斯林世界共有的烤肉柱子夹面饼,各种蚕豆可能是游客顶有印象的埃及食物。埃及人的炸蚕豆丸子、炖蚕豆泥,浓墨重彩地落香料,外国人也当美味。穆斯林都喜欢把淀粉质主食煮得黏糊糊才吃,像著名的碎麦糊饭GuzGuz,浇上合适的酱汁,风味不差。蚕豆味道鲜明,却和大部分气味浓烈的香料相入甚欢,因此穆斯林式烹调丝毫无损于蚕豆之美。埃及人甚至直接生吃青蚕豆,想来人口中有蚕豆溶血症的基因比例极低,不当一回事。有人说中土蚕豆是张骞通西域时从阿富汗(大月氏)带回。年代久远,已不可考。墨西哥的形形色色蚕豆,是地理大发现带来的新变奏。要不是好奇心重,在蚕豆这件事上险些夜郎自大一把,贻笑大方。    
    佛说人物相逢,各有机缘。我更相信这是一个概率的问题。相逢晚总好过不相逢。像蚕豆这样的美味,被我一个异乡人在故国和他乡半路出家不彻底地爱着,肯定不如生长水乡的人像鲁迅汪曾祺们爱得正宗、真切和深透。可其中的乐趣,多少是相通的吧。


纵横四海鸡自他乡来

    肥鸡白片,自是太羹玄酒之味。    
    袁枚这句话,说的是鸡中佳丽,荆钗青裙,丽质天生。不需要葱姜妆饰,已经十分美味的那种。成就它们的美丽,须得在山清水秀虫子多的地方,让鸡们过着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在山野中踱步,养得肌肉滑实,筋骨强健,二目炯炯,声响神清。衣食无忧的美好生活一直延续到它们面对一柄快刀和一盆热水的那一天,接下来的好辰光就属于人类的了。白煮,油淋,叫花,汽锅,无不动人。可惜这样的美鸡,却并不怎么受待见。看人民大众对本地鸡的称呼就知道了:曰土,曰笨,曰柴。这样的鸡,当时只道是寻常,现在却成了传说。    
    人多了,要吃鸡蛋和鸡的人也多了。不努力下蛋长肉的土鸡渐渐跟不上形势。很多下蛋多、长肉快的鸡遂成了新浪潮。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在上小学,作文选常有来自农村的小作者介绍家里的莱亨鸡,乌克兰大白猪,多么威风凛凛,多么膘肥体壮,多么不负众望。骄傲的语气不亚于现在拥有LV手袋的城市女孩。让鸡在山野中奔跑,人类再到山野里捉,怕是跟不上供应需要。于是进口洋鸡及其杂交后代们住进了集体宿舍,像他们在远方的亲戚们一样。鸡照工业设计的需要孵出长大养肥,长得越来越精确。工业化的目的是流水线生产,价格大幅下降。以前过年吃鸡是值得孩子们奔走相告的大事,这些孩子们现在成了北美留学生,一天到晚就是吃鸡。在香港去“街市”,人头攒动都是精明的阿婆师奶,挤着买鲜鱼活虾水汪汪的青菜。现杀的清远鸡,起码六七十块一只。的百佳超市,惠康超市里,美国进口的鸡腿十块港币可以买四大个,吃得气馁。    
    妈妈们抱怨鸡不好吃了,空自长得肥大,却淡而无味。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淡还不是最坏的。我在香港时买“美国黄油鸡腿”,奇膻。用滚水加姜和八角桂皮煮熟,剥皮剔油,洗净再咖喱,还是盖不住浓厚的腥味。这鸡一定跟老绵羊沾亲带故。美国鸡腿留下的阴影,导致在加拿大住了半年以后才鼓足勇气尝试该国的鸡肉。网上更是流行各种危言,极道养鸡秘事。说这些可怜的生命们,生下来就没见过天日。在浑噩中生,在浑噩中死。因为精神压抑,苦闷彷徨,肉中更充满各种毒素。这些毒素像DDT一样毒害吃鸡的人们。又说养鸡大量用激素,使女孩早熟男孩不育云云。洋鸡肉不好吃我同意,说有毒有害就耸人听闻了。激素在体内的含量本就极微,人如此,鸡亦如此。鸡的激素在人身上不太可能起作用。更何况鸡死如灯灭,随血液运转的各种激素也大多在死后流失降解。要说吃人工养鸡的历史,北美比中国长多了,怎么不见他们的男人都不育?    
    洋鸡不好吃,是没有办法的事。可是吃的人多了,也就有了种种吃法。洋鸡没有鸡味,就用味道重的调料配菜跟洋鸡“掺沙子”。油锅耐心地把鸡的水分煸干,再加辣椒花椒一起炒,便是家庭简易辣子鸡,香辣可亲。鸡腿切小块,用酱油和酒略腌,红烧酱爆两相宜。如果懒得烧青菜,只要在鸡块快好的时候,把西兰花、莴笋片、毛豆、蚕豆添进去,开大火,相煎甚急五分钟,有菜有肉的一餐就齐全了。其实单身学生,忙着读书做实验,懒得弄烟火之食,鸡腿鸡翅是方便的蛋白质来源。鸡自彼邦来,也可由我邦去。乌鸡似是中国特产,这黑皮黑爪的裸鸟很没有鸡样。洋人不小心走进华人肉铺,他物尤可,却常被乌鸡吓一跳。所幸中餐多彩多姿,哪家饭店都有长逾二尺的菜单,鸡鸭鱼肉已经变化无穷,不消逼迫洋人尝试乌鸡皮蛋。其实乌鸡的做法也不多,大多数人是煨汤求滋补。某年月日曾在深圳吃过一次乌鸡做的口水鸡,娇小玲珑,皮滑骨嫩,一饭不忘。    
    火鸡是洋人的洋鸡,所以分外的丑,分外的不好吃。火鸡身形巨大,满身横肉。活火鸡的模样,简直就是帝国主义的化身。在北美,一个圣诞节,一个感恩节,是必少不了火鸡。在福尔摩斯时代的英国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的丹麦,圣诞节的主角还是烤鹅。圣诞火鸡都是超市里扛回来的,硬硬的巨大一砣,没有圣诞老人的驯鹿队代为送货。烤火鸡简直要花家庭主妇一天的时间,因此是大事。准备火鸡填料:烤过的面包丁,芹菜,洋葱,一堆什么香料,混起来塞到火鸡肚子里。也不用像中国人一样用调料浸一浸,上蜜糖色什么的,就填到灶膛里烤半天。烤好以后黄澄澄的,几乎算得诱人;可惜上桌的时候已经把肉都片了下来,全无卖相了。火鸡明显地分成白肉黑肉。胸脯肉是白的,鸡腿是黑的。家里爱健康怕胖的女儿斯文地吃白肉,慷慨豪侠的老爸手持鸡腿据案大嚼。鸡肉没有什么味道,与火鸡同吃的要有烤好的火鸡填料,极甜的越橘果酱(cranberrysauce)、土豆泥和(gravy)酱。越橘果酱是传统,缺了什么也不能缺它。我宁可把越橘果酱涂在烤面包上吃。怪不得我做红烧肉放多了糖,自己恶心得吃不下去,室友们仍然甘之如饴。剩下的鸡架子舍不得扔,往往煮成汤。汤底煮好以后,放“超级大蒜苗”leek和土豆,味道反而比火鸡大餐好。美国有些地方有吃炸火鸡的风俗,有专门的电炸锅,大得像个小高炉。炸一只二十磅的巨禽,危险程度不亚于装拆炸弹。火鸡虽巨,却有食品公司推出去骨火鸡,活像一个肉足球,只在两腿处留一点骨棒扮作鸡样。烤好了有点令人望而生畏,以为是基因改造的阿米巴鸡。人们认为火鸡的脂肪含量少,是顶“安全”的肉,于是熏火鸡腿、火鸡香肠、火鸡汉堡、火鸡三明治纷纷出笼。嫌弄火鸡太费事?不要紧,自有老谋深算的资本主义把这些东西包装好了,垒在冰清玉洁的超市里。木渣渣的盐又多,根本吃不出是什么肉。北美的腌制肉类都颇咸,调查一下盐商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倒是绝好的一篇TIME题材。    
    洋鸡也并非都是不好吃的。法国人就非常以他们的“伯黑斯鸡”(Bressechicken)为傲,称之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鸡”。矫揉造作的法国人,给伯黑斯鸡下了一系列的严格定义,略有不符都剔出行列。此种鸡肩负文化使命,极富民族主义精神,鸡冠鲜红,羽毛雪白,脚爪钢蓝,恰好是法国国旗的颜色。伯黑斯镇上的公鸡雕像更可媲美路易十四,长长的尾羽雄姿英发,可以装饰法国共和国卫队的头盔。此种鸡在香港的法国餐厅珀翠(Petrus)卖到一千多港币,令人咋舌。伯黑斯鸡和中国人美味的鸡一样,吃的是真正的食物而非饲料,得以在风景宜人的乡间自在漫步——它们的生活品质是有法律保障的。伯黑斯鸡是鸡之传奇,只是味道到底如何,恐怕要亲身到法国才能领会了。在世界的其他地方实在太贵。这些该死的法国人,太了解如何吊高了卖。


纵横四海唐人街寻宝

    据说多伦多的唐人街很是有名,可能因为货品全,花色多。初来的时候去逛,却只觉得永远闹哄哄的,好像集中了全市华人。买菜的人像不要钱似的放抢。试过提一口气,使出太极拳的“粘”字诀,才挤进了肉柜台吆喝到一块瘦肉。满地的菜叶果皮,一进门一股死鱼味儿。但习惯了以后,却发现这个地方的确名不虚传。山南海北,中国以至东南亚哪个角落里的调料食品,都能在唐人街找到一大堆,不禁叹曰小小China大大town。    
    曾经在网上看过一个帖子,某美眉于北美一小杂货店货架角落里找到尘封蛛结的云南汽锅,标价十二美元,店长店员均不知这瓦盆子是干啥吃的。该MM喜心翻倒,有如天上掉下了大元宝,灌水一篇以示庆贺。此处唐人街有一大五金铺,里面锅山碗海铺天盖地,非使出凌波微步不能前行。于形形色色的锅中小心穿行,大者可煮一活人或活猪,小者只能焖两碗婴儿饭。沙锅有粗陶锅粗陶盖,细砂锅玻璃盖,做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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