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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温柔地——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温柔,很爱惜的——说:“嗯,闲来没事,出来活动。”
他一头花白发梳成大背头,戴着金属细框眼镜,身材高瘦,穿了一身白,气质卓然,清癯萧疏,秀拔玉立。他镜片后的眼睛神风俊朗,清澈得像个孩子。
……我回来之后遇见的最苏的居然是这个老爷子。
他眼角的褶子里全是风流啊!这样的早年那种一心求学满腹学识的教授风范!我已经拜倒在老爷子的白裤下了,谁也拦不住我搭讪!
我正绞尽脑汁想要继续下去,老爷子却主动说话了:“这是你养的猫?看着还很小。”
“才三个月大,马上就不是我的猫。”我说,“我没法养的,宿舍里不能养宠物,这次是带出来给收养的人看看。”
三只小猫就在我身边玩闹,我一个个抱过来,搂到怀里,三个小家伙挤挤挨挨地在我怀里扭动,支起身体探过来,爪子踩着我的肩膀,在我脖子上嗅来嗅去,舔我的脸。
老爷子温柔地看着我们,露出笑来:“它们很喜欢你。”他仿佛无意识地伸了一下手,又很快克制住了,“它们未必会更喜欢新主人。”
“可是我没有地方养。”这句话不全是真的,但养在宠物店,肯定没有主人照顾妥帖,“我也没什么时间管着。”
我忽然问他:“老爷子,就是您要收养它对吗?”
他微笑起来,笑得人心都醉了:“看到它们的照片,夸了几句,我女儿就上了心,想买来陪陪我……”然而他的笑里又带上了心碎的落寞,“真是麻烦你了。”
“您不想要么?”我说,“它们很乖,也不淘气,很好照顾的。”
“不是麻烦,”他轻轻说,“我养过一条大狗,最近刚去世了。”
“啊!原来是这样。”我很吃惊的样子,“那可真是太让人难过了。”
“没关系。”老爷子温柔地说,“我起初是很伤心,后来老是觉得他还在我身边跟着我,屋子里有响动,他的玩具满地都是,回到家锁门的时候都能感觉到他从门缝里挤进来,蹭过我的腿……大概就是因为我说起这个,你阿姨才觉得我需要新的猫儿狗儿陪着吧。”
“您的感觉肯定没错。”我很是笃定的,“狗是不会随便离开主人的,他现在也一定在你身边。”
我终于能光明正大地往老爷子身侧看了一眼,在他的左手边蹲坐着黑色的拉布拉多,年轻体壮,油光水滑,可能是听出主人宠爱的责怪,大耳朵贴在脸颊上,垂着头可怜兮兮的样子。见我看他,他响亮地“汪”了一声打招呼。
宠物死后滞留在主人身边是很常见,但也很少有这么凝实的灵魂。真是可惜了,要不是末法时代,他很有一番机缘。
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只是留在主人身边吧?
元帅一咕噜站起,讨好地绕着老爷子打转,然后跑到我面前拼命摇尾巴。老爷子看不见,可他若有所感,露出一个笑来。
“请您把它们都带回去吧,”我说,“他一定会很高兴有新的伙伴陪着您的。”
第10章
我把三只小猫都送给了老爷子,他一定会照顾好它们,就像他照顾元帅一样。
老爷子姓宋,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互加了微信,宋老还挺时髦的,常常发些小猫的图片,我都一一认真看了,不留言,只点赞。萍水相逢的交情,也就这么散了,再没什么联系。
期末考试的时间有早有晚,早考完的学生大多离开了校园,徐晶晶和水杏都走了,李衿晚上倒是还回来住,白天就没了人影。宿舍楼空荡荡的,白天还好,夜里像一座空城。
我无法评判自己现在的生活,绝对不坏,似乎也说不上好。
失去了那种随心所欲到善恶没什么区别的环境,这样的有秩序的、平静的、美好的世界,固然辽阔和美丽,但也确实缺少我所习惯的、残酷的、混乱的并且让人心底发寒的起伏。
我爱这个世界,我的初衷从未改变。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只要我活着还有一日,那颗被杀戮锤炼的心就不会停止躁动。
而我并无抗拒。
或者换句话说,我的抗拒是极其轻微的,只有一丝,就像用蛛丝吊起了刀,不知过多久掉下来——但毫无疑问,这把刀一定会掉下来。
我担心吗?我害怕吗?坦白说,并不。
我竭力不去想这一点,但事实就摆在我面前,我已经不再把死亡当回事了。
我很抱歉。对你来说,死亡意味着分离和痛苦,那是因为他们就活在你身边,他们的人生和你的人生某部分镶嵌在一起,以至于他们对你来说不可或缺。但是我不,对我来说他们的人生短暂得像是匆匆一瞥,他们死去于我而言也不是分离——他们会化成混沌一团,逸散在天地,开始下一场轮回。
“死亡”是什么?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死亡”。这世间的一切都会长存,只是存在的方式不会一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哪里有什么“仁”和“不仁”?这只不过是所处的位置不同,所以理解也不同。换成直白一点的说法,用一个妖怪的死换取一百个人、一千个人,乃至于一万个人、十万个人活,是“仁”还是“不仁”?
在这个问题面前,人是一种看法,妖怪是一种看法,天道没有看法——根本和“仁”无关。
何必把话说的太直白?所谓道德伦常,所谓法律人性,用来约束的都只是普罗大众,在顶端的阶层面前都不值一提;只有大数量的事件,大多数的利益,才能让他们堪堪入眼。
死亡……死亡也一样。
只要我不丧病到折腾出人族灭亡,天道才不管我。我要是实在熬不住了,主动弄死个千八百人,天道爸爸说不定还帮我打掩护,躲过本地修士的探查。
但我不能这么做。
我不是为了大开杀戒回来的。
……啊啊啊可是这样的日常真的超级无聊啊。我在修真界无聊了,也会抽空悄悄跑到凡间的国家住个几年,东游西荡阿,别提多有意思了。可是在这里呢?全国上下基本也没什么差别,至少不会像那个世界一样,不同地区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我也不太想出国。学渣,英语不好。当然现在好了,可是我好不容易回来干嘛吃饱了撑的跑去国外?
这周学校里基本空了,零零碎碎有几个留校的,也基本成天在学校里。外面烈日炎炎,马路上也没几个人,我贴着墙角阴凉地走着,也没什么目的地,就瞎走。
一辆蓝色的车开过我身边时缓缓减速,停下了,降下车窗。
“英英!”李衿把墨镜推到头顶,满脸心疼,“你怎么大太阳底下走呢?”
长直发,裸妆,细描的唇线,粉嫩的口红,仔细修剪过的眉毛,天生的长眼睫,再加上露出锁骨和肩颈的薄荷绿一字肩裙,看上去真是天真清纯,漂亮得仿佛毫无矫饰。
我端详了她一会儿,不得不承认,绿茶风太适合她了。大概是因为她确实就是那种擅长装无辜、扮可怜、祸水东引,做什么事都出于某种目的的人?要是她还胡乱伤及无辜,在我们寝室恐怕待不下去。
“昨天仇杀的一土豪论坛上挂我说我开外挂,管理员封了我的号。”我说,“至于吗?不就守了一天尸?晒晒太阳冷静一下,准备再开几个号杀他。”
“什么仇什么怨啊?”开车的人嚷嚷了,“土豪怎么了?招你惹你了?”
我看他一眼,“嘴贱。”
“英英,上来吧,我们送你。”李衿赶紧说,头也不回地给了旁边的人一倒肘,“这是我男朋友,齐颖峰。”
我不想回去好么。
我看看他们,主要是看李衿她亲口说的男朋友。挺年轻一个公子哥,满脸天不怕地不怕的玩世不恭,长得还有点儿小帅。
我问他:“你带钱了吗?”
“你不是仇富吗?有钱人的车都不坐。”他阴阳怪气,“我有钱,关仇我的人什么事?”
“给我一百块。不要新钱。”
他扭头对李衿说:“你这朋友哪里是有点奇怪啊,她是个神经病吧?仇富严重得连新钱都不要?有病早点治……”
李衿在我看不到的方向狠狠拧了他一把,咬牙冲我笑着,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少啰嗦,快拿钱。”
齐颖峰瞪了我一眼,然后不情不愿地摸出皮夹,选了最旧的一张一百块出来。李衿笑吟吟地看着我们,没接,靠到椅背上,让他把钱给我。
我拿过钱,三两下折成一个爱心,扔到他怀里:“拿着吧,见面礼。”
“你把我的钱还给我做见面礼?!都不给我换成新的!”他大叫起来,“你!你不可理喻!”
我背过身挥手,“拜拜。”
走出老远,还能听见李衿温声细语地安抚他。
李衿这么聪明,配个傻乎乎的小鬼还真亏……不过傻子听话又能解决她家里的破事,也不错。
我慢吞吞地走啊走,走到太阳近西斜,如血的残阳染红了霞光,感觉自己又完美地浪费了一天时间,心满意足,准备打道回府。临走前,我在附近的面包店买了一杯西瓜汁,叼着吸管出门,迈下最后一级阶梯后,我停住了。
一个人“啪”的砸到地上,我没躲,血溅了我一脚。
整条街都安静了一秒。
跳下来的是个女人,二十到三十岁之间,利落的短发,黑色短上衣和牛仔热裤,长得带着英气。她满面惊愕地与我对视,而后猛地低下头,去看自己的尸体。
我一边喝着西瓜汁一边也低下了头。
尸体是面朝下的,肢体扭曲,鲜血流向低洼,活物般灵活地蠕动着,粘稠地连成血泊。她炸裂的脑袋与我距离不到半米,黑色的运动鞋上沾着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