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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神色自然而然地表露出伤怀和阴霾,随后勉强地微笑起来:“不说这些了,您看,博雅今天出了点小事故,没有赶上班机,一时来不了。原是我们请您来的,客人都到了,主家还没到,实在是见笑了。”
“没什么,”我说,“缘分还不到罢了。”
“您说的是。”赵漫沙应道,看上去心悦诚服,但我知道她只是随口应付一下。“阴煞”这种感受得到的她能相信,可缘分这样飘渺的玩意儿,她是不会信的。
无所谓,因为我也只是随口糊弄一下。我说了我不擅此道,那种到了一定级别后特定的“心神一动”也从未在我身上发生过。我一直疑心是天道爸爸搞的鬼,不然说不通。
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称为大师。感觉还真是难以言表。
通常别人都尊称我为真人,不加道号,因为我道号为妄作,连起来就是妄作真人。听起来极具讽刺意味,并且非常符合我的情况——当然,这是我的,而非被我占据身份的那个姑娘的道号。
这道号,是我曾经的主人为我取的。
他好看极了,好看得又像是红玫瑰,又像是白玫瑰,所以我一直觉得我记得他是他太好看的缘故。往前往后统共三千年,我见过的真正在容貌气度胜过他的只有神光和尚,其余的也不过是和他平分秋色。但其实也说不准,我觉得他最好看,没准是因为我爱他。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爱他。
这太奇怪了,也太——犯。贱了。我又不是受。虐爱好者,不会为他的控制和使用产生快。感和臣服欲,我很普通,会感到疼痛,会感到愤怒,会感到屈辱,会因为疼痛、愤怒和屈辱而仇恨——我为什么爱他呀?这不合常理。我想了很久,都没有想通。
真的,我怎么也想不通。
我以前看电影和看小说最腻歪那种虐恋情深的情节了,智商喂狗的霸道总裁和没有智商的小白花女主,你虐我我虐你,痴痴缠缠哭哭闹闹,逻辑不通得逻辑不通这一点都成标配了。
一个人怎么能爱上一个让自己痛苦的人呢?这是违背生物本能的。真正的虐恋情深可不会是脑残剧里的套路,那是一场人性的博弈——利用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性命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关注另一个人;而一旦另一个人对他表现出一点柔情,为了继续生存、更好地生存,他便回报以更多的柔情——我们称之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可我在最初,并没有多少生存欲。望。
我是那么憎恶和恐惧那个世界,它完全违背和颠覆了我的三观。所有的丑恶都是赤。裸。裸的,作为一个正常人,在那里时常有孤苦无依的颤栗。在那之前我未曾见过如此鲜明的争斗和死亡,一人功成,赤地千年,埋骨万里。
那里的人都是疯子。
人类的文学巅峰应该在那种烂得流出脓水的腐朽和扭曲前自惭形秽。
假如那种腐朽和扭曲能有实体,那恶心的玩意儿会丑陋得无法直视,因为直视它会让眼睛针刺般疼痛;它的味道会熏得人的呼吸道火烧火燎,柔弱的鼻腔会熔化成血水;不能站得太接近,因为它的存在会腐蚀时间、空间、有形和无形,就像硫酸腐蚀白纸;甚至不能想起它,那感觉就像一条毒蛇顺着你的脚踝往上爬,阴冷的鳞片接触过的皮肤竖起寒毛和鸡皮疙瘩,它一直爬啊爬,爬到你的头顶,然后弯曲它修长的颈子垂下头与你对视,用蛇信若有若无地舔。舐你的鼻尖。
在我还正常的时候,我看不到那些脓水中的美和辉煌。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会爱他。也许这也正是我的保护机制在作祟,在一个满是痛苦的地方,起码还是要有一点快乐。
哪怕那些快乐要欺骗自己才能制造。
后来我也就不想了。我惯是钻不来牛角尖的,又过分地爱自己,哪怕是我知道自己错了,也宁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
再说我不是把他杀了吗。
我这也算是“杀×证道流”了吧,想想还蛮带感的。再说重点根本不是杀人,重点是修心。
但那个“×”是什么呢?我不知道。
也许这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我确实身不由己地关注他,我总觉得他看我时眼里都是戏谑、轻蔑和嘲弄,也许真相是他看我时眼里什么都没有。
我时常猝不及防地开始思念他。
真是倒霉透顶。有那么多人遇上一段情缘,我却只遇到一段孽缘。
其实我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留了我两百年。
在楚家吃了大餐后司机送我回寝室,我叫他在路口停下,自己慢悠悠逛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用了多个老梗:)
不知道有没有写出来那种感觉啊,就是悲伤又平静吧。
一切的感情其实都很稀薄了,但就像把感情无数次分成二分之一,剩下的无限小,但大于零。
感情这东西跟面包渣很像对不对?你捏碎它,捏得最碎,反而是挤出空气后最坚实的那一部分,存在并且永恒。
作者其实在试图诠释一种很虚幻的心境。
又模糊,又清醒。
所谓太上忘情。
第9章
一回寝室我就收到很大一笔转账,比上次多了很多,再稍微使点手段,李衿的钱能很快凑齐。
我不太能理解赵漫沙打的什么主意,好像我们也只是说了几句话,多是她长吁短叹小儿子怎么怎么样,也看不出多少悲伤。还有楚博雅古怪的行为,不仅不阻止,放任赵漫沙三天两头给我打电话不说,每次打完电话都额外再打一笔钱,不多,但架不住次数频繁啊。
弄得李衿一个劲儿问我是不是找了男朋友,男朋友还特有钱。
她表现得有点不正常的惶恐,我是说,她是个很不在乎男女关系的人,也觉得我不在乎。她好像很害怕我为了帮她把自己折腾进去,但那种害怕不是冲着我遇人不淑来的担忧,是那种……害怕死亡的害怕。
我有点儿好奇在她眼里我是个什么形象,我曾经有过什么未来,不过看她惨白着脸担惊受怕也挺有意思。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受到实质性的伤害,这就够了,我并不需要知道太多。
但对赵漫沙,我多少也有点儿看出门道。在她的眼里,似乎她的儿子还没有死,只是闹了脾气,离家出走。
与我无关。然而回报的薪酬着实不菲,我还是打起精神,尽职尽责地充当陪聊。
从她的口中,我也渐渐拼凑出一个阴郁却温和、安静却聪慧的好儿子形象。在她的口里,楚博艺不抽烟、不喝酒、不乱来,自己努力考上最好的医学院(就在我学校隔壁),年年都是年级第一。其间也不乏有对儿子不肯继承家业的抱怨,但总体而言,她是很为儿子自豪的。
一个母亲固然会对心目中的儿子有所美化,但我清楚,她并不是在粉饰太平。
楚博艺是个很不错的人,我知道。我也知道杀徐晶晶这件事,恐怕是他这辈子做的唯一一件坏事。
我更知道,很大的可能是,在他杀死徐晶晶之后,怨气得到宣泄,愧疚使他和母亲重归于好,他会成长为一个有良心且不惧强权的好医生;说不准夜夜梦回见到了徐晶晶,这份沉甸甸的愧疚会促使这个好人不断施予善行,不知会有多少人因此重获新生。
多有意思,这奇诡的命运,这奇诡的人性。
一个犯过错的好人,总会发奋和成长。
只是死掉一个徐晶晶。
老实讲,他要是另选一个人,我压根儿不会干涉。在我眼里,他找一个人替代母亲杀死,是很荒唐的——但我已经很明白,很多听起来“谬妄”的事情,也就那样,总就是发生了,没人能管得来。
偏偏是徐晶晶。
我讲过了,别人对我好,我都会记住。徐晶晶就对我很好,和她在一起总是很开心;这世上真正能使我开心的人不多,所以每一个我都很珍惜。
我是可以只阻拦他,但我已起了杀心,而杀心一起,我必是要杀人的。
接近期末,图书馆坐满了临时抱佛脚的同学,走在路上都能看见戴着耳机背单词的人,平时旷课的也不旷课了,最后几节课认真程度直逼当年高考。李衿老老实实回来拉关系,水杏借了同专业学霸的笔记,徐晶晶倒是保持着平时的步调,可她平时就很努力,现在也不过是显得不怎么突出罢了。
在这种全民学习的热潮里,我的闲适便格外的遭人恨。
刚好李衿为我捡到的猫狗一一找到了收养者,我拿着她给的见面地址,带着对方看上的那一只过去,这么跑了几趟,手里就只剩下了三只小奶猫。
这三只小猫虽然不是名贵品种,却着实漂亮极了。三只都是白色的小猫,粉色的鼻头,小耳朵,瓜子脸,圆滚滚的身子。巧就巧在三只小猫一只有黑色的尾巴,一只有黑色的耳朵,一只有黑色的四爪,生得太好看,三只呆在一起的时候真是让人心都软了。
所以想要的人也多,甚至有人急哄哄地愿意出高价买。
我选了出价最高的那个,理由也很实在,倒不是贪钱,毕竟三只小家猫,再怎么高价也不过千来块,但愿意出高价的人,肯定是真心喜欢,而且经济实力比较高。
打电话过去,接听的是个年轻女人,报了个地址说是买来做礼物的,请我见了面详谈。
是个街心公园,我在约定时间前早早到了,把三只小猫放到草地上,看着他们一点儿也不拘束地跑来跑去,东嗅嗅西探探,用前爪拨弄小石块儿。
里面人不多,我照看着小猫,和旁边手里把玩着两个健身球打拳的老爷子搭话:“爷爷身体好啊,这么早就来锻炼?”
他温柔地——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温柔,很爱惜的——说:“嗯,闲来没事,出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