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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官路-第3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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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重阳看她刻出来的笔尖,那造型和有些精致的钢笔暗尖差不多,他非常惊讶; “这个笔尖是如何做出来的?”
  沈君瑶笑道:“经过很多次使用,我发现这样的笔尖不那么容易漏墨,书写起来弹性十足,不伤纸。”她自小跟着沈老爷子和老和尚学制笔; 经验丰富,比现在很多有名的大家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挑了一支鹅毛笔递给他,“世兄试试看。”
  林重阳却更加好奇,“这样的鹅毛笔,是不是需要特制的墨水?墨汁太浓,书写的时候不那么流畅吧。另外,纸张是不是也需要特别的?”
  林重阳一连提了几个问题,沈君瑶却非常高兴,这说明他对这个有兴趣,否则他就不会问问题,只会说好好好应付过去。
  她让绿渏拿了一笸箩纸来,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纸,什么熟宣、生宣、白麻纸、黄麻纸、竹纸、棉纸等等,又亲自挽袖子磨墨。
  林重阳发现她磨墨的时候注入与平日不同,这一次注水更多,原本浓稠油润的墨汁就变得略稀薄起来,他暗笑自己犯蠢,中国的墨块基本都是松烟墨、油烟墨,是最细小的颗粒,研磨之后就和油一样,写在纸上根本没有颗粒感。
  只要足够细,研磨的时候水略多一些,用鹅毛笔也是可以写的。
  这样的墨因为水分不是很多,反而不容易漏墨。
  他拿起一支细细的鹅毛笔蘸墨写字,发现的确不容易漏墨,但是也有缺点,墨汁还是过于浓,不那么流畅,容易堵墨,他示意可不可以再略稀一些试试看。
  纸他也不用平常的好纸,而是用最普通便宜的竹纸。
  试验之下,发现这样反而更好用。
  沈君瑶笑道:“如此一来,清华书斋就可以开始卖了。”她俯身看林重阳写字,见他写的就是褚遂良的《雁塔圣教序》,那字筋骨分明,却又秀美至极,让人十分欢喜,不由得看得出神。
  她因为靠得略有些近了,长长的发丝垂下来不小心拂过林重阳的脸颊,让他觉得痒痒的,鼻端就嗅到了淡淡的茉莉花香。
  一分神,他手里的笔力道大了一些,漏出一滴墨来,氤氲了比划。
  沈君瑶哎呀一声,“居然还是漏墨,看来还得改进。”
  她忙拿了帕子递给他擦手。
  林重阳见是她自己的帕子就没接,起身去旁边洗了洗,“已经很不错,不必强求完美,一边用一边改也是可以的。”
  沈君瑶却更佩服他居然可以直接将这笔用得那么顺利,她虽然是制作者,用起来都有些不习惯呢,他不但可以用,且还可以写的那么好。
  林重阳洗了手,接过她递过来的手巾擦干,好奇道:“清华书斋卖这个会有人买吗?”他一直以为是沈老爷子心血来潮好玩而已,反而他因为好玩也浪费了不知道多少银子,颇让人肉疼。
  沈君瑶笑道:“自然有的,世兄有所不知,如今百姓里学字的人很多,只是因为不是正经学读书写字的,毛笔用不惯,字写的也不过关,只是让他们花钱请先生教也不舍得,再者说好的毛笔贵不抗用,他们也不舍的买。所以我才想制作简单便宜的笔,他们买的不心疼,用的也方便,这样也方不辜负拼音启蒙那般广为流传。”
  说到这里她的脸颊突然染上一层红晕,忙扭头看另一个方向,躲开林重阳的视线。
  听她这样说,林重阳心道果然是需求促进了新产品的开发。
  因为他推广了拼音启蒙,如今普通人读书识字的也多起来,可他们经济条件不允许买太贵的纸笔,加上没有专业师傅指导,写字也成问题,所以才粗使硬笔被研究出来供他们选择。
  估计以后毛笔就是正经读书人、官场以及贵族使用,而硬笔就是民间普通人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贵人们也会感觉硬笔好用,日常会想要用硬笔书写,只有正经场合才会用毛笔。
  他跟沈君瑶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沈君瑶笑道:“世兄放心,百年内这硬笔取代不了毛笔的,更何况只要像世兄这样的清贵状元们都坚持用毛笔,凡是有点上进心想要读书的,自然还是以习毛笔字为荣的。更何况小妹觉得,就算硬笔可能会取代毛笔,也没有什么不好,只是一种书写方式而已,是人们的需求,需要什么就用什么,无可厚非。当初那半臂、包头、围裙,也都是低贱之人的衣着,现在不分贵贱,大家都穿的,想来这笔也是一样的。”
  她一个纯古人倒是能说出这样的见解,而自己这个接受过新思想教育的人居然还在患得患失,也的确是好笑的。
  他笑道:“君瑶妹妹言之有理,受教了。”
  毕竟岁月的长河奔流不息,几百年甚至更短的时间里,电脑还是会出现,毛笔硬笔的还是会慢慢被取代,只能留给书法爱好者们去传播。
  这是不可避免的,现在他只需要顺其自然,不要想太多就是。
  他又提了几点意见,改进之后,这鹅毛笔就更加好用。
  基于私心,林重阳并没有告诉她关于钢笔的事情。
  很快沈老爷子回来,见到林重阳很高兴,又跟沈君瑶表示想吃大餐。
  林重阳笑道:“老爷子,咱们就这几个人,吃什么大餐啊。”
  沈老爷子嘿嘿笑道,“知道你心疼妹子,那咱们就吃点简单的。”
  沈君瑶咳嗽一声,瞥了他一眼,吩咐绿渏道:“去看看伙房有什么吃的,去买几份来。”
  绿渏抿了嘴笑,直瞅林重阳。
  沈老爷子已经在一边碎碎念,“重阳想吃桂花糕、水晶肘子、狮子头、松鼠鱼、糖醋里脊、滑溜贝球、虾滑粥……”
  林重阳:……
  这菜单,沈君澜这货嘴也挺贱啊。
  沈老爷子给沈君瑶使眼色,又看了林重阳一眼,拉着他的手臂,“小九,我听君澜说你们去了一家馆子,这几道菜特好吃,我也想尝尝。”
  林重阳道:“老爷子,这些菜没什么特别的啊,咱们文魁楼就有,味道也不错。”百姓餐也有,时常往衙门送。
  沈老爷子好奇道:“可我听说那里更好吃啊,不知道比丫头做的怎么样。”
  林重阳挠挠头,“其实我也忘记那天吃的什么味道了,馆子的位置得问庄兄,他介绍的。”
  沈老爷子立刻兴奋地搓搓手,一副等不及的样子,“丫头,爷爷好饿啊,你看重阳也饿了。”
  沈君瑶脸颊微红,“那你们饿着吧。”说着转身就走了。
  沈老爷子朝着林重阳直笑,拉着他去下棋,“冯顺那小子挺能干的,你没看走眼,他比有些秀才还有先生的架势,跟着你这个状元公没白学。”
  林重阳汗哒哒的,摆好了棋盘,又帮着林老爷子将兵马摆放停当,“老爷子,您能别取笑小子了吗?”
  这一会儿绝对是话里有话。
  他在学院住这些天了,老头子一直不吭声,日常都笑眯眯的,结果今日突然就来这么一出,让林重阳有点吃不消,感觉做了什么坏事被人扒光一样。
  虽然他也没干什么坏事,不就是去吃了顿饭么,那地方很多人都去,也不只是他。当然他的运气比较好一些,居然遇到当红琴师投怀送抱。
  其实也没发生什么事儿,后面他不知道了,再醒来就是沈君澜跟辟邪宝剑一样杵在那里。
  老爷子哈哈一笑,先来了一个当头炮,“昨儿我去了一趟国公府探病,正好君澜也在,你也知道我们老头子就好吃,就说起来。君澜那臭小子吊我老头子胃口,说了这么一串菜名,还说你连夸好吃得很呢,那我老头子能不心动么。馆子他们不让我去,那我让丫头做就好了呗。”
  其实这些菜以往也没少吃,林重阳也就不揭穿他,只求揭过这一页。
  晚饭果然非常丰盛,满满当当一大桌子,不但有老爷子点的菜式,还有他没点的,林重阳和老爷子爱吃的菜都有。
  沈老爷子扫了一圈,笑道:“这么多才咱们也吃不完,把这几个给那些先生们送去。”他一连指了五道,还把林重阳跟前的一盘糖醋里脊给指走了。
  他又招呼沈君瑶一起吃。
  沈君瑶表示她有客人,不在这边吃,福了福就告辞走了。
  沈老爷子待她走了,跟林重阳道:“丫头是不是不高兴了?”
  林重阳点点头,“你要吃大餐,君瑶妹妹忙活了这半天,你却把菜送别人了。”
  沈老爷子就笑,招呼他吃菜,还让小厮给林重阳斟酒,“陪老头子喝两盅。”
  林重阳没拒绝,免得老爷子再揭黑历史。
  酒过三巡,他们就专心吃饭。
  在旁伺候的小厮看时候差不多了,就去了院子里,这时候绿渏从一旁走过来。
  绿渏笑道:“怎么样?”
  那小厮欢喜道:“林大人最喜欢吃咱们那几道菜啊,自然是小姐厨艺更胜一筹了。”
  绿渏一听,笑道:“行啦,你回去伺候吧。”
  等小厮回去,就见桌上自家做的几道菜吃的差不多了,另外的也动过,却不多,就知道老爷子和林大人这样嘴刁的人舌头都是带尖儿的,自然能尝出美味来。
  而林重阳吃了两筷子以后就猜到了其中的秘密,他在沈家吃饭次数也不少,对沈君瑶以及厨娘的手艺也熟悉,自然是一吃就能分辨出来,而百姓餐的饭菜虽然也美味,可总归会有差别在里面,吃货不一定会做,但是舌头都是自带雷达探测器的。
  酒足饭饱以后,林重阳陪沈老爷子散步消食,顺便聊聊皇明祖训以及别的事情,该注意的该着重的,都取取经。
  两刻钟以后,林重阳送沈老爷子回去小憩。
  沈老爷子道:“前些日子我进宫请了一次安,见过陛下。”
  林重阳嗯了一声,皇帝隔段时间就会派人请沈老爷子进宫聊天,这个他也知道。
  沈老爷子躺下去,小声道:“我瞧着身体是大不如前的。”
  林重阳心里咯噔了一下,仔细想一下,朝堂上最近似乎也没有特别的事情,只是隔三差五不上朝,没有从前那么勤政倒是真的。
  可皇帝上了岁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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