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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杰的评论-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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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没!
叶莲子嫁给兵痞子出身的、一心想做“上等人”的东北军下级军官顾秋水,完全是父母之言。在和顾秋水生活的十多年里,她看清了所谓“上等人”的种种劣迹,自己和“上等人”的圈子是那么格格不入。这也是后来她极力反对女儿吴为与胡秉宸那场“恋情”的原因。
胡秉宸出身于没落的富家。家传的“宋明理学”在他思想中根深蒂固,儿时家里的那幅“太上立德,次为立功,再次立言”的家训中堂,他更是刻骨铭心。继承家业、重振家威是他的根本愿望。当然,不论他的家学思想如何,也不论他投身革命是不是偶然,他都应该算是新中国开过的功臣。然而,在上海解放时他自己主动向某高层领导示功并得到一个职位,已经初步展示出他渴望仕途的思想。后来,他压制住自己的感情而能和他并不爱的白帆生活一生,就是因为怕家庭关系在自己的仕途道路上产生不良的影响。这从他与白帆之间的“协议”中可见一斑。如此看来,胡秉宸就是一个典型地视官如命地职业官僚!虽然他也曾经拒绝为陷害某领导做假证,那也只是以保护自己关系网为目的的江湖义气,否则当初曾经帮助他摸清重庆敌方电台情况的田放被错划右派时,他为什么不挺身而出?还有,他与别人吵架时把大把的钞票抛向空中大喊:老子有的是钱,这也是一种地主阔少的行为。
虽然胡秉宸对白帆没有什么感情可言,但他们互为自己的历史,更可以互相利用。所以白帆为了维持“家庭关系”,在胡秉宸沾花惹草的恶习上也操了一辈子心,这是她极力反对“胡吴”关系的原因。
胡秉宸在干校也是耳闻吴为有“偷人”的恶名之后,才以领导的身份与之搭讪,目的无非就是“沾花惹草、白吃豆腐”。但令他意外的是:内心渴望关爱的吴为出于对领导的敬仰却没看出他的真实目的而对他认真起来。他也看到“恶名”背后的吴为也是知书达理、才华横溢。后来,吴为成了知名的作家,他更加感到能偷到吴为简直是人生一大快事。
当然,不能说胡秉宸没有真心爱过吴为。但那是以不影响自己“仕途之路”和“盖棺定论”为先决条件的。当他官运亨通时,他是沾花惹草的心态;当他得知组织上让他离休时,他便表示爱吴为;当离休铁定时,他便与白帆打官司离婚。也就是说从他离休前后到与白帆离婚这段时间里他真心爱过吴为。然而当他刚与吴为步出结婚登记处的大门时,便猛然感到自己此时已经彻底离开了他原有的“圈子”,自己的“盖棺定论”上将被“曾经”的圈内人加上“陈世美”的恶名。这在他“太上立德”的家训中是最不能容忍的。于是他立即把这份真情抛于九霄云外;于是他刚与吴为结婚就开始逼着吴为离婚。几年之后,他又重新回到他原来的“圈内”,重新修正了“人们”对他的“盖棺定论”,对吴为又回到“沾花惹草”的心态。和与吴为婚后偷白帆一样,他与白帆复婚后又再偷吴为,并最终让吴为看清了他“押妓”的恶劣心态。
在现代社会中,胡秉宸用一生去实践陈腐的“宋明理学”,他也就成为一个命中注定的失败者。这从他的人生结局中可洞察一二:他死后的骨灰竟然无人认领,可见他所崇尚的“立德”是多么荒谬!他自己都觉得自己为写书而积累的资料是那么索然无味,可见他所崇尚的“立言”是何等的无知!只不过吴为“疯”后,他以红色资本家的身份在香港干房地产重振了胡家的家威,算是在胡家的家史上立了所谓“一功”。而这“功”不是以牺牲吴为的生命换来的吗?!可见他立的“功”是多么残忍!
曾经挚爱胡秉宸的吴为自杀了,一个才华横溢地、为人们创造精神食粮地知名作家就这样被“胡秉宸们”逼死了!骗死了!折磨死了!她真疯了吗?难道人疯之前会把所有的照片和亲人的地址都毁掉吗?难道人疯之后还会学着自己的母亲把身上所有维持生命的管子拔掉而自杀吗?吴为没疯,她是用“疯”来抵挡胡秉宸的纠缠,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做人的尊严,并向能够“掌握”自己“盖棺定论”的胡秉宸之流的权贵们发出了反抗的最强音!
翻回书的扉页,有一幅老女人的照片,我觉得那就是吴为。那表情犹如一位在鏖战中被暗器所伤而退出战场的战将在回视自己在这场战事中的一招一式。有一丝笑意在她嘴角,那是对胡秉宸之流卑鄙无耻的讥讽,有一对眼神斜视一方,那是对世上所有“胡秉宸们”的蔑视,有一份苦衷微锁眉头,那是对母亲无尽的忏悔,有一个声音在脑际回荡:这茫茫人世就是这样吗? 


试谈《爱,是不能忘记的》的格调问题 
 
                 肖林

  生活是复杂的,充满了各种矛盾。作为灵魂工程师的作家,作为具有崇高理想
的战士的作家,应该在思想的波涛中扬起真理之帆,应该在幻想的画布上绘出鲜红
的理想之霞,应该在人们的心田里播下真、善、美的种子,应该启发人们去争取和
创造美好、光明、高尚和乐观的生活。总之,作家在思想上、在道德上负有高度责
任。
  可以直说,短篇小说《爱,是不能忘记的》(载《北京文艺》一九七九年十一
月号)没有负起这样的职责,这篇小说的格调不高,在思想上存有弱点。
  小说描写了一位女作家和一名老干部之间“凄凉而悲惨”、但又“镂骨铭心”
的爱情“大悲剧”。造成这场悲剧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老干部有一个共患难几十年
的妻子——一个工人的女儿。他们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已经“互为左膀右
臂”。我概括得这样简单,使小说变得索然无味。但这正可以说明,离开充满浓厚
的抒情气息的语言外壳,小说的思想本质是极为贫弱和渺小的。
  然而,生活中难道不存在爱情与婚姻相分离的痛苦现象吗?
  是的,不应否认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在我国已基本消灭私有制的条件下,由
于经济尚不发达,由于物质生活的种种限制,也由于旧意识的深远影响,恩格斯所
预言的那种最符合道德的婚姻——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还没有完全实现。对于社会
生活的不完善,对于人们心灵中旧意识的影响,作家完全应该进行批判。
  有的评论说,这篇小说是“积郁在心的渴求”,“渴求摆脱镌刻着私有制度烙
印的一切习惯、情感、规范和传统,渴求摆脱那散发着市侩气息的、庸俗的婚姻关
系……”。我以为,这是无的放矢。小说里妨碍女作家钟雨和老干部发展爱情的唯
一障碍是老干部有一个妻子。而老干部是出于阶级情谊和妻子结合的,他们在斗争
中共同亲密生活了几十年。他们基于斗争生活的婚姻有何市侩气息?有何庸俗?又
在哪里镌刻着私有制度的烙印呢?
  小说的这种渴求,其合理性是很值得怀疑的。当钟雨和那位老干部相遇时,都
已过中年,老干部的头发甚至都白了。如果说,钟雨由于年轻无知而有过一次错误
的结婚,因而离异,她渴求真正的爱情是可以理解的。而那位老干部却是毫无道理。
作者为了使老干部的无故变心能被读者接受,便解释说他和那工人的女儿结婚不是
出于爱情,而是出于正义感。且不说这是否必要,是否符合道德。即使如此,几十
年同舟共济的亲密生活,也足以产生深厚的感情了。难道能否认这位老干部和妻子
之间的感情不是夫妇之情;即性爱吗?如果不能,那么老干部凭什么无视和他几十
年“风里来,雨里去”的患难妻子,又有什么理由去“镂骨铭心”地渴求女作家的
爱情呢?
  还有评论说,“这篇小说并不是一般的爱情故事,它所写的是人类在感情生活
上一种难以弥补的缺陷,作者企图探讨和提出的,并不是什么恋爱观的问题,而是
社会学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的道德、法律、舆论、社会风气……等等加于我们
身上和心灵上的精神枷锁是那么多,把我们自己束缚得那么痛苦?”对此,我不禁
想问:同志,你的“精神枷锁”指的是什么呢?“难以弥补的缺陷”又是什么呢?

  其实何必说得那么玄呢?说穿了,无非是一个爱情和婚姻的稳定性问题。
  不错,“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恩洛斯语),但是这里,
恩格斯是就没有第三者的男女两人而言,决不应理解为只要有爱情。第三者的插入
也是道德的。并非一切爱情都是神圣的,只有符合道德的纯洁真挚的爱情才是高尚
的。与道德相悻的爱情则是渺小可鄙的。因此,必须以道德作为爱情的准则。如果
这使某些人感到被束缚得。我们能同情他们的呻吟乃至呼号吗?
  的确,生活中常常有例外或是意外(在这里,我们排除包办婚姻、买卖婚姻,
仅就自由结合而言),而且,性爱的持久性也可能因人而异(但不会是无缘无故!)。
一般说来,一个人可能爱的,绝不会只是一个人,而是相似的一类人。世界上并不
存在所谓天造地设的“一对”。每两个人的最后结合,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存在
这种可能,即一个人婚后仍会遇见比他的爱人更相投,趣味、志向更一致的人,这
时候应不应该具有道德的约束力?能不能抛开“普通意义上的道德观念”呢?每一
个心地善良的人都不难明确地回答这个问题。这只是一个极简单、极普通、而且极
古老的道理:爱情应该坚贞。从“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常存抱柱信,
岂上望夫台”到“战士自有战士的爱情:忠贞不渝,新美如画”,这里面,难道没
有一种美好的道德信念吗?自然,任何道德观念都不是永恒的,都带有时代的阶级
的烙印。但是一种旧道德的消亡仅仅是被发展了的新道德所代替。人类的进步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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