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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帮”被粉碎后,希望的曙光出现。1978年林希翎刚生完第二个孩子,听到了给右派摘帽的中央21号文件的传达。她给小儿子起了个美好的名字———春临,1979年初春,她再次上北京,为解决自己的问题而奔忙。(这之前,1975年11月,她曾上北京,想找到周总理、邓小平同志面诉自己的冤情。还没个结果,却刮起了反击右倾翻案风。公安部门接到某接待站的报告,先是将她拘留两天两夜,接着便将她押回浙江武义。回厂后立即遭受批斗,说是“大右派跑到北京找邓小平去,是阶级斗争新动向”,“邓小平是大右派的总后台”。)在北京,林希翎会见了当年的老师、同学和各界朋友们,他们都对她表示同情和支持,建议她去找胡耀邦同志。林希翎不愿给胡耀邦添麻烦,只给他寄去一封简短的信。三天后胡便指派中宣部里的一位负责人接见她,胡并在她的来信上批复了很亲切的话:“向你致意,愉快地同过去告别,勇敢地创造新生活(1979年4月)。”接着曾受林希翎株连打成右派而今改正了,任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信访组组长的老干部王文于5月上书中央,要求为林希翎彻底平反。《人民日报》6月1日为此写了一封“内参”,胡耀邦阅后对林案作第二次批示:“改正有利。”8月份中央组织部一部分人上书邓颖超大姐,呼吁给林希翎平反,邓将信转给胡耀邦。胡第三次批示:“以改正为有利。”
1979年12月,某大学将不予改正的决定通知林希翎说,他们建议北京的法院将她的反革命案予以平反。法院的人也通知她,将撤销原判,给予平反。但当她等了半年后于1980年5月收到经北京市委批准的法院通知却是:“……本院于1960年2月1日已作了维持原判的决定,现再经本院复查认为,原判认定的主要事实、定性及适用法律正确,决定驳回申诉,仍维持原判。”
就这样,林希翎成了个摘了帽子,不予改正的右派。那时她已分配到浙江金华某文联工作。
去 国
前文说过,1947年林希翎的父亲弃家出走,她和她母亲曾不知他的去向。但在1962年,林希翎在狱中,母亲带着弟妹们生活极度困难之时,却接到父亲从香港寄来的信和钱。从那时起,她家便和父亲联系上了。1973年林希翎出狱,1974年结婚后,母亲搬来和她同住,从此,林希翎同父亲恢复了通信联系。1978年林希翎摘掉右派帽子后,全家想赴香港探亲,向公安局写了申请。1979年公安部门批准林的母亲和大儿子赴港探亲。而对林本人的申请,公安部门答复说,凡国内有未了结之事的人,不能批准出境。直至1979年7月某大学党委做了林的右派问题“不予改正”的结论,1980年5月法院做出了维持原判不予平反的裁定,林虽说不服、并曾公开表示了自己的态度;但为了能够出境探亲,只好实际上接受了那些她认为不公正的裁决,不再申诉。既然本人不再提出申诉,她想公安部门理应认定她的事情已经了结了,于是她再次提出探亲申请。她那几年处境仍非常艰难。母亲带着她的大儿子在香港仍是暂时居住。知道母亲有赴台湾居住的意思(母亲去了香港后,才知道父亲生活和工作在台湾),父亲竟停止给母亲以生活的接济,弄得林希翎只好四处向朋友借钱补助母亲。那时还在世的北京巨赞法师、聂绀弩以及舒芜等文人均慷慨解囊。而林拖着幼小的儿子住在金华,夫妻关系又不和谐,林每年都要跑几回广州,以便就近对母亲和大儿子做必要的关照。这样不仅经济日益拮据,身心也极劳累。年复一年,林希翎出境探亲的申请仍无回音。延至1983年6月初,林在友人帮助下,工作已调至广州(广东省教育学院聘请她到该院任政治系“法学概论”教员)。这时她下决心就探亲的事直接给中央党政领导发出一封信。6月下旬,她终于被批准回浙江办理赴港通行证。7月2日下午她到达香港,在隔离36年后,实现了同父亲第一次团聚。新华分社的一位领导同志曾接见她建议她在香港定居、做事。来港前夕,她已与丈夫办了离婚手续,觉得心理负担减轻了许多。至于未来去向,她对分社领导同志的建议未表示首肯。随即在1983年10月,应法国一家学术团体的邀请去了法国,在法国居住下来,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中国最后一个右派(5)
台湾之行
说起林希翎的父亲,他在台湾的遭遇也是曲折的。1947年携一女人去了台湾后,因与大学教授傅斯年相熟,曾被傅安排在一所大学里担任总务主任。但不久,国民党警察部门即以“通匪”罪名,将其逮捕,关进监牢。据说,凡是这样的罪名可能遭枪毙。他的女人到处求人营救,终于被放了出来。他父亲便不再在官方机构任职,而是在非官方部门谋得一小职员差事,养家糊口。国民党方面后来知道他女儿是大陆上鼎鼎有名的大右派,不免想入非非,暗打主意,想在这父女(尤其女儿)身上下点赌注,以期“一本万利”。他们开始暗中做手脚了。80年代初期,林希翎在香港,一天忽有一自称牧师的人悄悄来到她的住处。他说,他是替人带话的,她在大陆受了苦。蒋介石先生曾对她表示过敬意,希望她能为台湾方面做点事,要用钱不成问题。知道林女士有困难,先付一点,聊作补贴。说完他将一沓钞票放在桌上。林希翎听了顿觉毛骨悚然。什么牧师,这不是国民党特务吗?她严正地对他说:“共产党虽说整了我,但跟你们国民党有何干系!你方才说的,对我是极大的侮辱!快把这脏钱拿走,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快走!”那“牧师”灰溜溜地走了。
林希翎自从1983年从香港到法国后,又于1984年3月应邀赴美国访问。她自然希望有机会去祖国的宝岛台湾看看,何况自己的老父亲仍然居住在台湾。虽说“牧师”先生的第一次“试探”失败了,但是台湾国民党当局仍不死心,总想借此请林希翎“入彀”。在海外的两年,每当林希翎有机会接触台湾的官方或“民间”代表,他们总会毫不掩饰地对她说:你想去台湾吗?除非你在外边先发表个“反共声明”或“宣言”,去台湾充当“反共义士”、“反共作家”、“反共学人”之类,扔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否则做不到。又有朋友劝她,你既然不愿当“反共义士”,那只好等到取得法国护照再去好了。林希翎对此也感到很别扭,海峡两岸都是中国的土地、人民,为什么非要取得外籍护照,才能来去自由、通行无阻呢?
1984年底,林希翎得知老父癌症恶化,须动第三次大手术,她才下决心去台湾国民党政府驻巴黎办事处提出赴台探亲的申请。她径直告诉国民党官员,希望台北基于人道主义批准她的申请,不要刁难她,更不要提什么政治条件,搞什么名堂。一周以后,该办事处转达了台北方面的答复,可以不当“反共义士”,但必须领取另一本为期三个月的中华民国护照,以在入境居留期间使用。林希翎考虑了一下,觉得这个条件是可以接受的。她告诉那官员,1949年以前,我本来是中华民国的国民,只是你们很快逃跑了,这国民才当不成。现在再当几个月也无所谓。于是她同他们达成一个君子协定:我同意入境时使用台湾护照,出境时还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我在台湾期间不要对我搞什么“反共义士”、“反共学人”、“反共作家”之类的政治宣传。她本来计划1985年1月入台,但因台湾搞了个江南命案使她大为震惊,拟改变计划,请父亲赴美相会。而父亲手术后却行动不便,到了9月她只好仍按原来的安排,赴台探亲。她先到香港,决定9月23日入台。
自巴黎动身的前三天,林希翎忽接在美国定居的弟弟电话转告:他接到台北老父电话,前几天国民党“救总”已派人到家中作安排。林希翎为此亲到国民党驻巴黎办事处表示抗议。她说:“‘大陆灾胞救济总署’,据我所知,是专门接待‘反共义士’的机构。我们已达成过协议,我不是‘反共义士’,也决不会当,为什么要‘救总’接待和安排?过去我在大陆坐牢时,‘救总’怎么不来救我?而你们明明知道我现在的身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居法国的华侨,是在法国高等研究院做研究工作的学人,根本不是什么‘灾胞’或‘反共义士’,这次又是自费赴台探亲旅游的,你们为什么要对我搞这一套?如果不遵守协议为难我的话,我还要不断抗议的!”为了防止抵台后国民党继续捣鬼,林希翎立即将她赴台探亲旅游的事,向有关的机构———法国外交部、法国新闻界的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法使馆等,分别通知和打招呼。途经新加坡接受《联合早报》记者采访时,也公布了访台的原因。途经香港,又接受台湾《联合报》记者采访。她明确说明,这次赴台会亲,完全是一次自费的私人旅行。她是独立的海外学人,想以客观超然的立场来观察台湾社会生活,希望有机会多接触台湾民众和文化界人士。访问记于她抵台北当天(9月23日)在《联合报》发表。这就打乱了“救总”原来想将她和她父亲送到台北郊区某宾馆“密藏”起来,先不接见新闻界的部署。“救总”怕她拒绝他们的接待,竟迫使她父亲写了亲笔条子让她接受接待。下了飞机,他们不让父亲和弟弟接她(不准进机场),却安排从大陆跑出去的无名氏(卜乃夫)和“救总”人员来“迎接”。但在9月25日“救总”礼堂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他们曾在前一天一厢情愿地在报纸上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