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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短篇小说集)-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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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很冷,但阳光很好,我花了很贵的车费,找到她的门牌。她住的房子不算讲究,只是一幢公寓,门口有十几个门铃,可见住客很杂,不过巴黎总是巴黎,房租恐怕已经非常不便宜。 

  我按铃。心跳得厉害。 

  房东是一个老太太,她来开门,知道我的来意后说:“玫瑰小姐到马赛去了。” 

  我站在她门口,泄了气,动弹不得。过了半晌才留下了字条、地址。很抱怨自己冲动,没与她联络就摸了来,原想给她一个惊喜,谁知世界上的事不巧得很。 

  我没精打采的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胡乱走了一趟就回剑桥。巴黎给我的印象很坏。 

  她没有回信给我。 

  是的,王家明。两百多个中国男孩子都叫家明,看样子她又忘了我了。我唉声叹气,精神不振,没有恋爱就生有一种失恋的感觉。为什么她要比我大八年? 

  后来我认识了很多女孩子,但是我始终在寻找着另一个玫瑰,她那天下午那种茫然与失意,比多年前的神采飞扬更为吸引。 

  第一年我没回家。 

  第二年爸爸妈妈打电报来叫我回去。 

  到了家,我才发觉我真长大了。我很独立,也很冷静,反而照顾起爸妈,他们很快乐,暑假过后,我还是要走的,到底见过父母了。 

  妈妈不担心我的头发长短问题。 

  她很小心的问我有没有女朋友。 

  她的意思是不喜欢外国人。 

  我笑说:“放心好了,带洋味的中国女孩子我都不要。” 

  我心里只有玫瑰。 

  在家那么久,我只穿一件旧蓝布外套,上面钉满了英国各郡的徽章,都是我到过的地方,妈妈不喜欢这件破衣裳,很有意见。我一笑置之。 

  妈妈喜欢给我介绍各式各样的女孩子,我也一笑置之。我抽屉里仍然故着那只打火机。 

  我看见了玫瑰。第三次看见她了。 

  这一次运气特别好,只隔了两年。 

  我从外边回来,兰姨在与妈妈诉苦,我一见兰姨,马上想到玫瑰,马上想到思念之苦,马上想在兰姨身上寻蛛丝马迹,我不肯放过这机会,上去缠住了她。 

  兰姨先是惊奇,“呀,你长得这么高了,”她说:“回来度假?你妈妈福气真好。唉,我还是老样子……玫瑰?啊,她回来了,在郊区租了间房子,专心画画,说专心,还不是那样子,在法国耽了半年,再下去不得了,我把她拉回来的,叫她去散心,她大解放了,做她这个监护人,真不容易,快三十岁了,她还像孩子一样……你想见她?我正去找她呢,你跟我一道来吧。” 

  我乐不可支,开车把兰姨送到玫瑰的家去。 

  那一天很热,她住的屋子门口有一株两人合抱、火艳艳的影树。唉,英国风景再美丽,就是没有这种逼人而来火辣的感觉。 

  门没有锁,兰姨推门而人,一面皱着眉头。 

  玫瑰的家不像一个家。 

  柚木地板很亮,铺着一张极大极美的天津地毯,蓝杏两色,地毯一头放着青瓷中国大花瓶,里面插着大篷大篷的干花,褐色的、米色的。屋顶上吊下来无数的玻璃珠玻璃球,又堆着画、画架子、颜料、画布、笔,屋子里空宽得很。 

  但没有开冷气,热浪是惊人的,透过露台上的竹帘,阳光一丝一丝投在墙壁上,墙上挂着一幅字,写得龙飞凤舞:“记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识谢娘时水堂西面画廉垂携手暗相期惆怅 

  晓莺残月相别从此隔音尘如今但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我怔住了半晌。 

  全间客厅可以坐的地方只有一只大樟木箱与一张摇椅。 

  兰姨当然讨厌这里,她叫着:“玫瑰,玫瑰!” 

  一阵风来,露台上的铜风铃、贝壳风铃一起响了起来。 

  玫瑰出来了。 

  她胖了很多,但看得出是那种结实的胖,赤脚,一条破得深深浅浅打补钉的牛仔裤,一件芝土布的衬衫,没有内衣,她丰满的体型包在这种原始的衣服下,像重诺亚笔下的女人,脸颊是红的,皮肤崩紧着,闪着光,浓眉下的眼睛充满了笑,她向我们走来。 

  她厚厚的黑发束在顶上,盘成一个髻状,插看一枝玉簪。这样不中不西的打扮,就在她身上,才显得奇异的美。她比两年前反而年轻了,添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野气。 

  我难以自制的趋上去。 

  她看着我,她问:“家明?你是家明吧?” 

  我点点头。 

  她坐下来。 

  我点点头,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她从茶几上拿起了一只盒子,打开了,里面有烟丝,她拿纸张卷好了一枝烟,用卡地埃打火机点者了,把烟以食指与拇指轻轻拿着,一口口的吸。 

  我狂喜,我终于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外国男孩子,金色的卷发垂在肩膀上,眼睛翡翠似的绿,一件汗衫,一条长裤,手里拿青一杯饮料,杯子里的冰块与玻璃撞得叮叮发响,混着风铃的声音。阳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来错时候了。玫瑰自他手里接过饮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里拿了烟过去吸。 

  我来得不是时候。 

  兰姨交待了几句话,就走了,我也走了。我来得不是时候。 

  缘份就是时间,这是对的。 

  这一次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暑假过后,我回去读书,一直读到毕业。父亲最大的愿望是要一个博士儿子,我就让他达到愿望望,我没有让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认识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没有一个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时候我与她们出去一次,两次,但从来没动过要结婚的念头。我觉得她们的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妻子?妻子到底是一辈子的事。 

  对我有兴趣的女孩子很多,我一点也没有大言不惭,我尊重她们,但也避着她们。 

  我廿八岁了。 

  妈妈开始焦急,她要我结婚。 

  我常常用微笑推搪她。 

  我的老板不多久就知道厂里这个人,他很赏识我,要请我吃饭。夜饭设在他家里。我必需去,于是我一个人去了,他很惊异,他问:“没有女伴吗?家明?”我摇摇头。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了,但老得很风趣,不讨厌。 

  他招呼我到他的书房里去坐,他是个风雅的有钱人,家里布置得豪华,不过相当含蓄,我拣适当的话说,他很喜欢我。“我们需要你这种青年。”他由衷的称赞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他抬起头来说:“啊,家明,来见见我太太。” 

  我转身,我看见了玫块,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着着我。我侧面的着着她。第一次,第一次,她开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现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这个人是我老板。 

  嫁了多久了?怎么认识这有钱老头子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会放她走了。 

  她没有提出以前见过我,我们三个人坐在一桌吃饭。我暗暗留心着她,她嘴角凝笑,晓得我在留心她。这就够了。我不觉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认得她,那时候我的老板不晓得跟谁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宽身的绣花旗袍,头发梳在脑后。并没有多老,但是皮肤变了一种颜色,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经的捧着饭碗,拿着一副银筷子吃饭,这么文静,这么贤淑,我莞尔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冯? 

  这顿饭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着一只灿烂的大钻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画画了?她真的修心养性了? 

  不,不,她是不会老的,像她这样的人,是不会老的。 

  饭后我们闲聊,她丈夫去听一个长途电话,留下我与他在书房里喝茶。 

  我试探的说:“很久没有见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问:“我们见过面吗?”好像真的一样。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紧,至少我现在吸引她,这就够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里,直至现在。 

  我低声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里闪过复杂的神情,她想起来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来了。 

  她微笑,浓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说:“我老了。”但是口气一点也不遗憾。 

  我摇摇头,“你没有老。”我说。 

  “刚才一见,我只道在哪里碰着过,只是想不起来,你不怪我?”她问,问得那么缓柔的、腻性的。 

  “我永远不会怪你。”我说。 

  我拿起我的拔兰地杯子,走到她身边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头,带点迷惑的看着我。我几乎可以嗅到她的发香,我整个人有种溶化了的感觉,溶在她皮肤的磁白里。 

  我等了这么久。 

  她终于说:“你长得很漂亮,家明,有时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闪看无法泯灭的野气。她丈夫没有办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脸。我不觉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经在印象里物过她无数次了。 

  这一次我不会让她走。 

  我在她身畔轻轻的再说一次── 

  “玫瑰阿姨。” 

  这是我第四次见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终于得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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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

                  自强一回来就说:“快,丹朱,把那间书房收拾出来,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个朋友从美国回来,我要留他在这里好好的享受一个星期!”说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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