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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快日记_蔡康永-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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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们读的这篇文字,绝对无意揣测死者自杀的原因,也无意追究是谁的责任——生命是巨大的迷惘,谁有资格判定原因?谁有资格负起责任? 

没有人。没有人有资格。 

我写这篇文字,是在读了许多这次事件的报导后,发现了一些你们表达的信念,一些你们采用的态度,这些信念和态度,是我想探究的,也希望能引起你们注意。 

2 

首先,如果我们承认:没有人有资格“肯定”她们的死因,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承认:没有人有资格“否定”任何一种她们可能的死因? 

我在报导中,一再看到北一女校长或辅导室主任“排除这种可能”“否定那种可能”,却又同时一再表示“无法理解真正原因”。 

如果你们不理解,如果你们无法想象,那你们到底是凭什么“排除”、“否定” 

一些可能的死因? 

根据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时晚报,记者石文南的报导——“丁亚雯今天郑重否认,所谓的两人关系的传闻,她强调,绝对没有可能。因为班上同学及辅导室内并没有相关的说法及访谈纪录。” 

丁校长,“辅导室内没有纪录”正是整个事件的重要病征之一,你怎么反而拿来当证据?如果警察认定某人犯了罪,通缉他,这人还会在彷徨无助时,上警察局去“求助”吗?他如果去了,只能去“自首”而已,他能留下的纪录,只能是“忏悔录”、“犯罪纪录”而已! 

3 

所以;我接下来就必须问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只请问丁校长,而是请问在整个事件中,曾经表达过意见的北一女师生,因为我相信整个学校的气氛,不会只决定于校长一人—— 

我绝对没有质问的资格或心态,我很真心地请问: 

第一,你们认为两位死者之间,如果曾互相爱幕的话,这是错的吗?是道德上的错吗?是法律上的罪吗? 

第二,如果你们不觉得两人有感情是错的,那为什么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要一再否认这种可能?为什么在你们要求外界“勿作揣测”的同时,你们自己却作了最大的揣测,断定这件事和爱情没有关系? 

两位少年,在人生初识爱情的阶段,在自由意志之下,如果互相产生了爱意,这到底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情被规定要“在辅导室留下纪录”?要被放败道德的天平上接受审判的? 

七月二十七日中国时报,记者陈荣裕的报导——“至于有人揣测两名女学生可能因彼此的感情关系而有此举动……校方希望外界勿臆测而造成死者家人及其他人的无谓困扰。学校人员指出,当以此事向该班学生询问有无迹象时,同学们多笑了,认为不可能。” 

我不相信你们笑了,我认为那位“学校人员”叙述有错。我不相信始终被报导为“充满哀戚”的你们,在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会“同学们多笑了”。 

如果真的有人笑了,会是哪一种笑呢?是“这个问题真荒唐”的笑?是“怎么扯到这上面来”的笑?是鄙夷还是害羞?到底是什么地方可笑了? 

我还在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时晚报上,读到记者陈香兰引述师大附中辅导室主任黄福的话——“劝社会大众不要做任何的判断,因为任何涉及感情的判断,事关小孩子的名节。” 

名节?!我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这两个字,是从宋朝哪一位理学腐儒的书上剪下来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们把两位少年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一种感情,当成了可笑的对象?当成了可怕的、避之唯恐不及的洪水猛兽? 

这种对感情的洁癖,到底是哪里来的? 

4 

我再强调一次,我无意,也没资格揣测两位死者自杀的原因。当她们已经用生命来换取一个存在下去的空间时,我们生者只能默默承受,而且尊重她们的选择。 

我们有什么权利去宣称“这不可能”、“那不可能”?她们在遗书中都已经不愿多说了,你们为什么还要任意代她们做说明、做裁决?!如果你们要“外界”尊重死者沈默的本心,那你们的尊重在哪里? 

5 

社会大学几年前曾组了教授团访问中国大陆,晚宴席间,不知怎么提起了同性恋的话题。当场一位什么青年会的“高干”就站起来得意洋洋的宣称:“我们中国,绝对没有什么同性恋!绝对不可能!” 

我一直认为,这个高干的发言,正具体标示了中国大陆与台湾两地文化高度的差距。中国的高干什么时候可以面对同性恋,就稍有可能靠近多元化的社会一小步了。我这一点点天真的、对台湾的自信,被你们在整个事件中表现的价值和行为,打得粉碎。 

整个台湾的中学教育,依然对爱情和性充满盲目的戒心,像清末的人怕照相机会摄去魂魄那样。课本里可以歌颂任何一种人类的感情,就是不提爱情,好像人类文明,跟爱情或性都没有关系似的。 

自杀事件发生了以后,被建议在中学增设的课程里,依然只见“宗教”、“人生”、“哲学”的课,没人敢提“爱情”或“性”半个字。台湾一定得这样乡愿吗?我们不都是在爱情的幸福中,肯定了生命与自我吗? 

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学校教材为什么提都不敢提?! 

6 

我和北一女向来没有关连。北一女的师生怎么想,怎么做,可以与我毫无关系的。 

可是,当我对着两位少女遗书里那段——“使我们觉得困难的,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挫折或压力,而是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就不适合我们。”时,我实在觉得有义务要提醒你们,不论死者自杀的原因为何,请你们想想,你们所以会拒绝面对、会极力排斥、会极度困扰,可能正因为你们就是那遗书中所说的“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啊! 

你们已经一再表明了,不能再让这样的事发生。可是你们有尝试稍稍改变她们所谓“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吗?我没有看见。 

我没有看见任何一点“本质”上的努力或觉醒。 

那你们要如何“不再让这样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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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鼓手咚咚咚~有时家人真可怕 …'痛快日记(1998)'

 小_说txt天_堂 
1 

有些人的家人很可爱,有些人的家人很可怕。 

有些人的家人既不可爱,又不可怕,只是各忙各的,有点冷淡。 

我的运气很好,家人都很可爱。可是我还是常常觉得:“这好恐怖呀!” 

好恐怖?什么事情好恐怖? 

“家人不能随便换!”这是很恐怖的事情。 

每次去餐厅点菜,我都喜欢点些没吃过的东西,等到食物上来了,如果真的难以下咽,像日本纳豆这么诡异的东西,我就乖乖尝点味道,把付的钱当做是“观摩费”,意思等于花钱进博物馆去看两千年前的干尸木乃伊、增长些见识。 

点菜点到不好吃的菜,起码是自己点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 

恋爱遇到不良的爱人,起码是自己选的,起码有这么点自主的尊严、任性的快乐。唯独“家人”,既没经过“点菜”的步骤,又不像恋爱可以“交往一阵子看看”。 

家人,是像头发指甲一样,“配备给你的”。 

头发指甲,你还可以染染剪剪、自得其乐一番,虽不满意,但总能整修到尽量满意为止。 

家人可不容你“整修”。虽不满意,只好接受。 

再烂的菜,撤离桌面也就恶梦消失。家人则每天上桌、各有表情,最要命的,他们还会开口说话! 

还有什么比这更恐怖的?! 

我从小就觉得这件事不能接受—— 

虽然我“配备”到的家人真是已经很象样了,可是凭什么不让我再挑一挑? 

万一还有“更理想”的呢? 

就算是到玩具店也要让我挑一挑吧? 

2 

有部比利时电影叫“托托小英雄”,主角托托从小就坚信自己和隔壁床的婴儿,是在育婴室火灾时,被两对慌张的爸妈抱错了。 

托托认为邻居那一家人,才是自己真正的家人。邻居帮小孩过生日的排场,是原本该自己享用的排场,邻居那家的华屋、轿车、美好假期……全部都应该归他的! 

可是这一切,却被一个火灾当中抱错的婴儿抢走。 

托托坚持自己“被抢了”。 

他幸福的一生,都被抢走,而强盗留给他的,是一群他不要的家人、一个他不要的人生。 

托托疯了吗? 

托托没疯。托托只是把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为什么不是我”的疑问和遗憾,放大了一百倍而已。 

平民家的小孩,想要生在权贵之家:“为什么不是我?” 

富豪家的小孩,想要生在平凡之家:“为什么不是我?” 

“为什么不是我?” “为什么不是我?” 

托托乐活越生气,做了一个荒谬的决定——他开始按部就班,一步一步要把原本属于他的人生抢回来! 

问题是,我们大部分人跟托托不一样,我们没有“假想敌”。 

我们就算要下手去“抢回来”,也不知道要抢什么? 

不过,我们比托托幸运一点。 

我们也许跟托托一样,被“配备”了一个不怎么样的家庭。 

可是胜过托托的,我们可以制造一个自己的人生,不必像他那样,死盯着一个“别人的人生”不放。 

托托像电子游戏的主角一样,已经被设定了程式,不完成任务,不能结束游戏。 

想象一下被关在电动玩具里的凄惨,你就会觉得自己很幸运—— 

人生被设定,就没有乐趣。 

人生最大的乐趣,在于“答案没有正式揭晓”前,什么都是可能的。 

3 

在长大的过程里,我慢慢搞清楚,为什么我在外国人写的小说里,得到比较多的力量;为什么我在看外国人的戏里,也得到比较多的力量? 

我发现:外国作品里出现的主角,常常是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而中国人作品的主角,要不就是被“家人”团团围住,要不就是被“国家民族”当头罩住,闷死人。 

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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