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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书,姥姥她都会看。看的很慢,也永远看不完。因为她看到第30页的时候就想不起来前面20页究竟发生了什么。然后再转回头去看前面,到了第30页,遗忘又一次的发生。因此我的书一直堆在她的床头,可惜永远只看了那么一点点。但是她总是认真地说:“我觉得你写的挺好,真的挺好。”接着她又问我:“里面那些故事,男女主角,是在说你自己和那个谁么?我想不起来他叫什么了。”“当然不是。”我忍无可忍,“姥姥,那是小说呀,小说,都是虚构的。”她突然靠近我,压低了声音:“我有个故事给你,是我自己十几岁时候的,你将来把它写到你的小说里面去,一定要写。”“你的意思是说……”我看着她因为兴奋所以红晕的脸庞,“你认识我外公以前,认识的……别的男孩子么?”说是男孩子,若是活着也得80多岁了。“我不告诉你。”她笑,“等我想说的时候我再说。”她开心的把我的书拿出来跟客人炫耀:“这是我外孙女写的。”我说过的,在她的脸上和眼神里,总是会呈现出一种属于非常年轻的女孩子的表情。我不明白她是怎么做到的,让那个少女时代的自己穿越了大半生的坎坷和风尘,依然存在于自己的灵魂中。我记得她72岁那年,有一次和外公吵架,她很激动地说:“为什么你不像年轻的时候一样那么关心我了?那个时候我下班晚,你每天都会带着孩子们去路口等我的。”那一瞬间,那种少女的神情占据了她的眼睛,那就是我最尊敬她的时候。我不知道这种东西能不能遗传,如果能那就太好了,我也希望我可以像她一样,直至暮年依然恪守少女的自尊、矜持和娇嫩。
我出国那年,我跟她说:“什么时候,你和外公来欧洲玩,你们来看我。”她很庄严地说:“我一定去。”但是现在,她不记得她自己说过这句话,外公衰弱的身体也让这个遥远的旅行变得不可能。她一直盼着我回家去,盼着我回去住那个童年时代的房间。那个放着很多小时候的陈旧玩意儿的架子上局促的摆着我现在的面膜、乳液和卸妆水,变了色的墙上还贴着我13岁那年钟爱的明星的海报。她心满意足的站在这个承载着很多岁月的房间里,看着我打开箱子挂衣服。她拿起我的面膜看了一眼,嘟哝了一句:“其实这些一点儿用都没有,你们年轻人就是喜欢乱花钱。”然后她又是羞涩的一笑:“我也不好意思说你,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喜欢乱花钱。那时候每个人的工资都差不多,别人每个月都能攒下一点钱来,我就不行。”然后她叹了口气:“你回来了,真好。你还是赶紧结婚吧,人总是得结婚的。只要那个人品质好,懂得心疼人就行。千万别太在乎有钱没钱。有钱和没钱的日子我都活过了,人家对你好其实比什么都重要。”这个时候电话铃终于响起来救我了,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跟她说:“是我舅舅。”她疑惑的问我:“你舅舅?”我耐心地说:“我舅舅就是你儿子。”“啊……”她恍然大悟,“你不早说。”
我会尽力的。我之所以说尽力,是因为这件事情真的不能全依赖我一个人。但是我会尽力。让她参加我的婚礼,让她看着我穿上嫁衣,在她彻底遗忘我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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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花雪月
很多年前,我想要写一个短剧本。准确地说,我很迷茫地涂抹了几行,后来终究没能完成。至于为什么没写完,我已经忘了——可能是门口的小书店新到了我想要的漫画书,也可能是因为我陷入了与爱情有关的困惑。
四个角色,我记得很清楚,我是说,我那个至今仍然只是存在于回忆中的故事。四个角色,男主角叫风,是个苍白、瘦削、沉默寡言、大眼睛的雕刻家——自然是不得志的,不过好在年轻;女主角叫花儿,是风的女朋友,是不是兼任他的经纪人,我已经忘了,总之,是个巧言令色,却沉迷于夜生活的女孩子。美丽,那是自然的——那时候我太年轻,觉得写一个不美丽的女主角是件很伤脑筋的事情。还有一个角色,叫阿雪,从头至尾,没有一句台词,因为她是风的作品,一个没有双腿的绝美少女的雕像。最后一个角色,叫月亮,风的前女友,只存在于风和花儿关于回忆的对白里。
准确地说,我已不大记得这个故事的情节究竟是怎样的,总之,是个烂俗的故事——一个急着证明自己已经长大了的小女孩想要在这个故事里表明她懂得那些发生于成年人之间的事情。剧情的开场貌似是这样的——
风凝视着自己最得意的作品,自言自语:“阿雪,你好美。可是那些愚蠢的评委不能理解你,他们的眼睛早已被声色犬马弄得污浊不堪——他们失去了看见你,发现你的能力。可是阿雪,你自己知道的,你是最美的,你是我的女神。”我看着这几行歪斜的字,就笑了——我想要隔着茫茫的时空,对那个很多年前穿着格子棉布连衣裙的小女孩说,拜托你别写了,你再这样写下去,长大后的自己会无地自容的。但是她显然听不进去我的话,因为我在她的眼中,也是一个恶俗不堪的愚蠢的成年人。于是她固执地继续着风的这段炽热但是莫名其妙的文艺腔独白,直到花儿醉醺醺地闯进来,打断了风和阿雪之间隐秘的交流。
风皱着眉头说:“你又喝酒了。”花儿跌跌撞撞地摊在了沙发里面,醉眼蒙眬,面色却是灿若桃李。花儿用一种嘲讽但是娇美的语调说:“我去喝酒了,为了让那些你瞧不起的人付钱买你的作品,买你的女神,这样我们才能吃饭。”
不对——我那个时候纵使想写出一个在风尘中打滚的女人,大抵也想不出这样的台词。记忆似乎是样不那么可靠地东西,不过,就这样吧——总之,风和花儿的生活就是如此。他们互相瞧不起,但是又互相离不开。
那时候我还不能意识到,尘世中饮食男女的爱情,大都是这样的。
那时候,我也像很多女孩子那样,爱上过现实生活里的“风”。未必是艺术家,未必长着一张令人过目不忘的脸,只不过固执地张扬着一些莫名其妙的骄傲。认为只有自己是最聪明的,只有自己看得透红尘。这些男孩子中,有一些长大了之后会开始笑着回忆那时候闹别扭的自己,有一些,永远不会。
还是说我自己的故事吧。其实也简单——我把我自己变成一个燃烧弹,抛到那个我心目中的“风”眼前。自以为自己在半空中的姿态曼妙无比,画出了一条无懈可击的抛物线。殊不知所有的陶醉在旁人眼中只是可怜。我以为我可以成为他的“阿雪”,他眼睛里代表所有美好所有骄傲的所在。可是他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花儿”。或者说,他能看得到一些我自己无法预料的未来,我最终只能成为一个“花儿”。倒不一定总是喝醉,到不一定总是沉迷在夜晚的灯红酒绿里——那些都是一个小姑娘用来想象成熟“女人”的贫乏道具。时至今日,我才想明白,花儿代表的其实是所有渴望在现实世界中得到一席之地的女人。这必然和孤芳自赏的风格格不入。
但是那个时候,我不明白这个,我只是以为,只要我愿意,什么都可以。
多年之后的今天,我看见了冬天里的大海。灰蒙蒙的天空下面,海鸟的叫声又凄清,又明亮。虽然我脱胎换骨了好几回,我却依然喜欢着那些既温暖又荒凉的东西。远处的悬崖静静地看着更远的远处,和我一样。我走过堆积着的鹅卵石,看见海浪在陆地的边缘粉身碎骨。每次全神贯注地看着大海,我都想死。我的意思是说,我都觉得,海真的很伟大,伟大得让我这个孤独的生命无处话凄凉。曾经我以为爱情应该是像大海一样辽阔的东西,其实我错了,爱情之美,就在于它狭隘。
后来,其实也就没有后来了,我的那个风终于遇上了他的阿雪。旁人于是又有了话题——就像当年他们谈论着奋不顾身的我。他们在饭桌上齐心协力地窃笑,对我挤眉弄眼地说:“天哪,这个女人她哪点儿赶得上你?”谈笑间,他们又把我当成了同盟。但是我想我知道,因为那个“阿雪”,她愿意只绽放在风的眼睛里。她愿意成为风灵魂深处的一点点静静的光。——我不行,我动不动就要用星星之火来燎原。他们可以一起维持和世界相处的温度,不管旁人怎么不解怎么笑,那是他们二人的模式——这些都是我做不到的,我所没有的,因为我天生就不是一个能和世界保持距离的人。
凝视着烟波浩渺的海面,我总有种错觉,海的那一端,和天交融的地方,一定存在着过去的时光——多年前的我就活在那个海天之间不可能被触及的时空里。于是我就有种冲动,想要用尽力气,对海的那边少女时代的自己大声地喊叫:你知道吗,那个风花雪月的故事,其实预示了日后所有的事。
她一定不知道。她觉得这不过是个故事。
因为那个故事后来的内容是,花儿借着酒意,砸了阿雪——但是未能成功,阿雪重重地摔在地上,却完好无损。花儿疯了一样地砸,其实只是恐慌,阿雪只是底座上裂开了一点缝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