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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1-第4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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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无庙者为坛以祭’,可立别室藏之,至殷则祭於坛也。”辅国将军
谯王司马无忌等议:“,诸儒谓太王、王季迁主,藏於文、武之祧。如此,府
君迁主,宜在宣帝庙中。然今无寝室,宜变通而改筑。又殷太庙,征西东面。”
尚书郎孙绰与无忌议同,曰:“太祖虽位始九五,而道以从畅,替人爵之尊,笃
天伦之道,所以成教本而光百代也。”尚书郎徐禅议:“《礼》‘去祧为坛,去
坛为单’,岁则祭之。今四祖迁主可藏之石室,有祷则祭於坛单。”又遣
禅至会稽,访处士虞喜。喜答曰:“汉世韦元成等以毁主瘗於园,魏朝议者云应
埋两阶之间。且神主本在太庙,若今侧室而祭,则不如永藏。又四君无追号之礼,
益明应毁而无祭。”是时简文为抚军将军,与尚书郎刘邵等奏:“四祖同居西祧,
藏主石室,乃祭,如先朝旧仪。”时陈留范宣兄子问此礼,宣答曰:“舜庙
所以祭,皆是庶人,其後世远而不毁,不居舜庙上,不序昭穆。今四君号犹依本,
非以功德致祀也。若依虞主之瘗,则犹藏子孙之所;若依夏主之埋,则又非本庙
之阶。宜思其变,别筑一室,亲未尽则处宣帝之上,亲尽则无缘下就子孙之
列。”其後太常刘遐等同蔡谟议。博士张凭议:“或疑陈於太祖者,皆其後之毁
主,凭按古义无别前後之文也。禹不先鲧,则迁主居太祖之上,亦何疑也。”於
是京兆迁入西储,同谓之祧,如前三祖迁主之礼,故正室犹十一也。
    穆帝崩,哀帝、海西并为兄弟,无所登除。
    简文帝上继元皇帝,世秩登进,於是颍川、京兆二主复还昭穆之位。至简文
崩,颍川又迁。
    按:汉光武既即帝位,以昭穆当为元帝後,遂祀昭、宣、元於太庙,躬执祭
礼。而别祀成、哀以下於长安,使有司行事。此礼之变也。然其时汉已为王莽所
篡,光武起自匹夫,诛王莽,夷群盗,以取天下,虽曰中兴,事同创业。又其祖
长沙定王与武帝同出,景帝则於元、成服属已为疏远。先儒胡致堂谓虽远祖高帝
而不绍,元帝自帝其舂陵侯以下四亲而祠之,於义亦未为大失者,此也。则成、
哀而下,行既非尊,属又已远,姑不废其祀可矣。至於晋元帝以琅邪王而事惠、
怀、愍,简文以会稽王而事成帝以下诸君,君臣之义非一日矣。一旦入继大统,
即以汉世祖为比,遽欲自尊,而於其所尝事之君於行为侄者,即摈之而不亲祀,
此何礼邪?况又取已祧之远祖复入庙还昭穆之位,则所以严事宗庙者,不几有同
儿戏乎!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始改作太庙殿,正室十四间,东西储各一间,合十六间。
栋高八丈四尺。备法驾迁神主於行庙,征西至京兆四主及太孙各用其位之仪服。
四主不从帝者仪,是与太康异也。及孝武崩,京兆又迁,如穆帝之世四祧故事。

    ●卷九十三·宗庙考三
    ○天子宗庙
    宋武帝即尊位,祠七代为七庙。永初初,追尊皇考(晋陵郡功曹翘,即武帝
父。晋陵,本郡)为孝穆皇帝,皇妣赵氏为穆皇后。三年,孝懿萧皇后崩,又
庙。高祖崩,神主升庙,犹昭穆之序,如魏、晋之制,虚太祖之位。
    文帝元嘉初,追尊所生胡婕妤为章皇太后,立庙於太庙西。其後,孝武昭太
后、明帝宣太后并章太后庙。
    齐高帝追尊父为宣皇帝(右军将军承之),母为昭皇后,七庙。(萧子显曰:
“晋用王肃之议,以文、景为共代,上至征西,其实六也。寻此意非以兄弟为後,
当以立主之义,可容於七室。及杨元后崩,征西之庙不毁,则知不以元后为代数。
庙有七室,数盈八主。晋太常贺循立议以後弟不继兄,故代必限七,主无定数。
宋台初立五庙,以臧后为代室,就礼而求,亦亲庙四矣。若据伊尹之言,必及七
代,则子昭孙穆,不列妇人。若依郑元之说,庙有亲称,妻者言齐,岂或滥享,
且宫之德,用七非数,开元之祀,晋八无伤。今谓之七庙,而止唯六祀,使受
命之君,流光之典不足。若谓太祖齐登;则昭穆之数何继?斯故礼官所宜详也。”)
    梁武帝受禅,迁神主於太庙,为三昭三穆,凡六庙。追尊皇考为文皇帝(丹
阳尹顺之),皇妣为德皇后。庙号太祖。皇祖以上皆不追尊。拟祖迁於上而太祖
之庙不毁,与亲庙为七,皆同一堂,共庭而别室。
    陈依梁制,七庙如《礼》。初,文帝入嗣,而皇考始兴昭烈王庙在始兴国,
谓之东庙。天嘉中,徙神主於梁之小庙,改曰国庙,祭用天子仪。
    後魏之先,居於漠北,凿石为祖宗之庙於乌洛侯国西北。
    明元帝永兴四年,立太祖道武帝庙於白登山,岁一祭,具太牢,帝亲奉,无
常月。又於白登西太祖旧游之处立昭成、献明、太祖庙,常以九月、十月之交,
帝亲祭,牲用马、牛、羊。又亲行ァ刘之礼。
    孝文太和三年六月,亲谒七庙(时群官议曰:“大魏旧事,多不亲谒,今陛
下孝诚发中,思亲执祀,谨按旧章,集为亲拜之仪。”制可)。
    十五年四月,改营太庙。诏曰:“祖有功,宗有德,後者不得擅祖宗之名,
居二祧之庙。今述遵先志,宜制祖宗之号。烈祖有创业之功,代祖有开拓之德,
宜为祖宗,百代不迁。而远祖平文功未多於昭成,然庙号为太祖;道武建业之勋,
高於平文,庙号为烈祖,比校校德,似为未允。朕今奉遵道武为太祖,显祖为二
祧,馀皆以次而迁。平文既迁,庙唯有六,如今七庙,一则无主。唯当朕躬此事,
亦臣子所难言。朕以不德,忝承洪绪,若宗庙之灵,获全首领以没於地,为昭穆
之次,心愿毕矣。必不可先设,可垂文示後(司空长乐王穆亮等奏言:“升平之
会,事在於今。推功考德,实如明旨。但七庙之祀,备行日久,无宜阙一,虚有
所待。臣等愚谓,依先尊祀,可垂文示後。理衷如此,不敢进言。”)。”八月,
诏郡国有时果可荐者,并送京师,以供庙享。其白登、崞山、鸡鸣山庙,唯遣有
司行事。十一月,释礻覃祭太和庙。帝衮冕,与祭者朝服。丁卯,迁庙之神主於
太庙,百官陪从。奉神主於斋车,至新庙。有司升神主於太庙,诸侯王牧守,蕃
附等各以其职来祭。十六年十月诏:“先王制礼,经纶万代。白登庙者,有为而
兴,昭穆不次。太祖有三层之宇,巳降无方丈之室。又常用季秋,躬驾虔祀。今
授衣之月,享祭明堂;立冬之始,奉太庙。若复斋白登,便为一月再驾。缅详
二理,谓宜省一。可废东山之祀,成此二享之敬。可敕有司,但命内典神者,摄
行祭事。献明、道武各有庙称,可具依旧式。”自太宗诸帝,昔无殿宇,因停之。
    十九年,迁都洛邑。二月,诏曰:“太和庙已就,神仪灵主,宜时奉宁。可
克五月,奉迁於庙。其出金墉之仪,一准出代都太和之式。入新庙之典,可依近
至金墉之轨。其威仪卤簿,如出代庙。百官奉迁,宜可省之。但令朝官四品以上,
侍官五品以上宗室奉迎。”
    北齐文宣帝受禅,置六庙。献武以下不毁,以上则递毁,并同庙而别室。既
而迁神主於太庙,文襄、文宣并太祖之子。文宣初疑其昭穆之次,欲别立庙,众
议不同,至二年秋,始祠太庙。五祭同梁制。
    後周闵帝受禅而告宗庙,追尊皇祖为德皇帝(名肱,生泰),父文王为文皇
帝,庙号太祖(太师、周国公,名泰)。拟祖以上三庙递迁,至太祖不毁,其下
相承置二穆为五焉。明帝崩,庙号代宗。武帝崩,庙号高祖。并为祧庙不毁。
    隋文帝受命,遣兼太保宇文善奉策诣同州,告皇考桓王庙,兼用女巫,同家
人礼。追尊号为武元皇帝(大司空,名忠),皇妣为元明皇后,迎神归於京师。
改立左宗庙。未言始祖,又无受命之祧。自高祖以下,置四亲庙,同殿异室。一、
皇高祖太原府君庙,二、皇曾祖康王庙,三、皇祖献王庙,四、皇考太祖武元皇
帝庙。拟祖迁於上,而太祖之庙不毁。
    炀帝立七庙,太祖、高祖各一殿,准周文、武二祧与始祖为三,馀并分室而
祭。始及祧之外,从迭毁之法(时礼部侍郎许善心等议:“按周制自太祖以下,
各别立庙,至於,皆食於太祖。是以前汉亦随处而立。後汉光武新平寇乱,
务从省约,乃总立一堂,而群主异室。自此以来,因循不变,请立七庙。”诏可),
既营洛邑,後,有司奏请於东京建立宗庙。帝谓秘书监柳曰:“今始祖及二祧
巳具,令後子孙处何所?”又下诏准议别立高祖之庙,属有行役,复寝。
    唐高祖武德元年,追尊高祖曰宣简公,曾祖曰懿王,祖曰景皇帝,考曰元皇
帝,立四庙於长安通义里,备法驾迎四世,於太庙。
    太宗贞观九年,高祖崩,增修太庙。中书侍郎岑文本议曰:“祖郑元者则陈
四庙之制,述王肃者则引七庙之文,贵贱混而莫辨,是非纷而不定。《春秋梁
传》及《礼记》、《王制》、《祭法》、《礼器》、《孔子家语》并云:‘天子
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尚书·咸有一德》曰:‘七世之庙,
可以观德。’至於孙卿、孔安国、刘歆、班彪父子、孔昆、虞喜、干宝之徒,商
较今古,咸以为然。故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是以晋、
宋、齐、梁,皆依斯义,立亲庙六,岂有国之茂典,不刊之休烈乎?然若使违群
经之正说,从累代之疑议,背子雍之笃论,遵康成之旧学,则天子之礼,下逼於
人臣,诸侯之制,上僭於王者,非所谓尊卑有序,名位不同者也。臣等参详,请
依晋、宋故事,立亲庙六,其祖宗之制,式遵旧典。”制从之。於是增修太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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