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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反经-第1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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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旬要迁徒,敞开牙门,背建向破'不能向着太岁和太阴',不饮用滞流之水,不在墓间设帐,不在下中之高处、高中之下处、谷口或山峰的端头札营'死地,就是丘墓之间的地方;地柱,就是下中之高处;地狱,就是高中之下处;天灶,就是谷口;龙首,就是山峰的端头'。所以说,凡是结营布阵,将军居于青龙,军鼓居于逢星,士卒居于明堂,伏兵设在太阴,军门设在天门,小将居于地户,斩断设在天狱,治罪设在天庭,军粮放在天牢,军械放在天藏。这是效法天道安营札寨。只要这样做了,外部自然条件就不能侵害军队。

  '如果安营的时间是在甲子旬中,那么以十二度为圆而划定的十二个地支的方位,正北方的子位就是青龙的位置,按顺时针方向,依次为丑、寅、卯、辰、已、午、未、申、西(不取戌、亥,因为甲子旬中戌亥为空位——泽注),对应的方位依次为逢星、明堂、太阴、天门、地户、天狱、天庭、天牢、天藏。(甲戌旬中、甲申旬中等以此类推,此不赘述——译注)。 


道德四四
  身先士卒,德高为范,是为将者最可贵的品格。将领虽有威权,却不能时时靠权威压人。更多的时候应以礼待人,以诚感人,以德服人。这样才会真正地赢得士兵,进而赢得民众,从而为胜利奠定最坚实的基础。

  【经文】

  夫兵不可出者三: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阵;不和于阵,不可以出战。故孙子曰:一曰道。道者,令民与上同意者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人不畏危。'危,疑也。言主上素有仁施于下,则士能致前赴敌,故与处存亡之难,不畏倾危之败。若晋阳之围,沈灶生蛙,而民无叛疑也。'

  黄石公曰:“军井未达,将不言渴;军幕未办,将不言倦。冬不服裘,夏不操扇,是谓礼。将与之安,与之危,故其众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疲。接之以礼,厉之以辞'厉士以见危授命之辞也',则士死之。是以含蓼问疾,越王伯于诸侯;吮疽恤士,吴起凌于敌国。阳门痛哭,胜三晋之兵;单醪投河,感一军之士。勇者为之斗,智者为之忧。视死若归,计不旋踵者,以其恩养素畜,策谋和同也。故曰:畜恩不倦,以一取万。语曰:积恩不已,天下可使。此道德之略也。

  【译文】

  兵不可以出动有三种原因:国中不和,不可以出军;军中不和,不可以出阵;阵中不和,不可以出战。孙子说:放在第一位的是“道”。所谓“道”,是使民众与国君的意愿相一致,这样,民众在战争中就可以为国君出生入死而不怕危险。'危,是“疑”的意思。是说上级素来有仁义施给下级,那么士卒就能勇敢向前,攻击敌人,与上级共赴危难,即使有倾覆之败,也无所畏惧。就象当年赵襄子败走晋阳,虽然被晋国军队围困,并用水灌,使炉灶沉于水中,日久蛙生,但是老百姓却没有一个背叛的。'

  黄石公说:“军井还没有凿成,将帅不说口渴;军中幕帐还未安置好,将帅不说疲劳,冬天不穿皮衣,夏天不用扇子,这就是将帅的礼法。只要将帅与士卒同苦乐、共安危,士卒就会团结一心,不可离异,这支队伍就不怕苦,不怕累,特别能战斗。将帅如果以礼对待,以言辞激励'用言辞激励士卒,告诉他危急与使命',那么士卒就愿意为知遇之恩而万死不辞。因此,越王勾践为了报仇,口含辛辣的蓼,问伤养死,抚慰百姓,最终称雄于诸侯;吴起为生病的士兵吸吮浓疮,体恤士卒,最终凌驾在敌国之上。看守宋国国门阳门的士卒死了,子罕人城痛哭,感动全城百姓,晋国因此不敢讨伐;楚庄王有酒不独饮,而把它投在河中,令军士迎流共饮,三军为之感动。这样,勇敢者愿为之战斗,智慧者愿为之忧虑。在战场上视死如归,决计不退缩的原因,就是因为上级平日里有恩德于己,计策和谋略与自己心愿相一致。所以说,平日里对士卒不断地积畜恩德,就可以在战场上得到“以一破万”的功效。有俗语说:不断地积畜恩德,整个天下都会为你所驱使。这就是对“道德”一词的简明概括? 


禁令四五
  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是治军的关键。但这一切的真正实施还有待于将领平时的所作所为。如能体贴下情,殷切地关心士卒,士卒就会赴汤蹈火,再所不辞。如放纵士率如骄子,那就会难以驾御,无法使用。所以,在关键时刻,为将者要果敢行事,要有快刀斩乱麻的决心和勇气。

  【经文】

  孙子曰:“卒来专亲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卒已专亲而罚不得,则不可用矣。”故曰: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

  《经》曰:“兵以赏为表,以罚为里。”又曰:“令之以文[文,惠也',齐之以武'武,法',是谓必取。”故武侯之军禁有七'孙子曰:“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司马法曰:“见故作誓,赡功作赏,此盖围急之时,不可格以常制。”其敌国理戎,周旋中野,机要纲目,不得不预令矣':一曰轻,二曰慢,三曰盗,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乱,七曰误,此治军之禁也。

  若期会不到,闻鼓不行,乘宽自留,回避务止,初近而后远,唤名而不应,军甲不具,兵器不备,此谓“轻军”'有此者,斩之'。受令不传,传之不审,以惑吏士。金鼓不闻,旌旗不睹,此谓之“慢军”'有此者,斩之'。

  食不廪粮,军不部兵,赋赐不均,阿私所亲,取非其物,借贷不还,夺人头首,以获功名,此谓“盗军”'有此者,斩之'。若变易姓名,衣服不鲜,金鼓不具,兵刃不磨,器仗不坚,矢不著羽,弓弩无弦,主者吏士,法令不从,此所谓“欺军”'有此者,斩之'。叩金不止,按旗不伏,举旗不起,指麾不随,避前在后,纵发乱行,折兵弩之势,却退不斗。或左或右,扶伤■死,因托归还,此谓“背军”'有此者,斩之'。出军行将,士卒争先,纷纷扰扰,军骑相连,咽塞道路,后不得前,呼唤喧哗,无所听闻,失行乱次,兵刃中伤,长将不理,上下纵横,此谓“乱军”'有此者,斩之'。屯营所止,问其乡里,亲近相随,共食相保,呼召他位,越入他位,干误次第,不可呵止。

  度营出入,不由门户,不自启白。奸邪所起,知者不告,罪同一等。合人饮食,呵私所受,大言惊语,疑惑吏士,此谓“误军”'有此者,斩之'。

  斩断之后,万事乃理。所以乡人盗笠,吕蒙先涕而后斩。马逸犯麦,曹公割发而自刑。故太公曰:“刑上极,赏下通。”孙子曰:“法令孰行,赏罚孰明,以此知胜。”此之谓也。

  【译文】

  孙子说:“如果士卒没有亲近依附之前就处罚他,士卒就不服气。不服气,就难以使用。士卒既已亲近依附了将帅,仍不执行军纪军法,这种士卒也不能使用。”所以说,将帅对士卒能象对待婴儿一样体贴,士卒就可以跟随将帅一起赴汤蹈火;将帅对士卒能象对待自己的爱子一样,士卒就可以与将帅同生共死。但是,如果对士卒过分厚养而不使用他们,一味溺爱而不以军纪军法约束他们,违犯了军法也不严肃处理,这样的军队,就好比“骄子”

  一样,是不能用来打仗的。《经》说:“士卒以奖赏为表,以惩罚为里。”

  又说:“要用恩惠来命令他,以法令来约束他,这样就一定能取胜。”所以武侯治军有七条禁令'孙子说:“施行超出惯例的奖赏,颁发打破常规的号令。”《司马法》说:“看见敌人时发誓要给立功者奖赏,这是被围困的危急之时的作法,不可以平常的法规来限止。敌对的国家入侵,与其周旋在原野之上,治军的机要纲目,是无法事先制定的':一是“轻”,二是“慢”,三是“盗”,四是“欺”,五是“背”,六是“乱”,七是“误”。这七种情况是治军必须禁止的。

  如果有期约而不到,听到鼓声不进攻,趁机滞留,有避忌就止步不前。

  开始时靠前,后来便落后,呼唤姓名不答应,盔甲没有,兵器不准备,这叫做“轻军”'有此种行为者,要斩杀'。接受命令不去传达,传达时又不细心,致使吏士疑惑。不听金鼓的号令,不看旌旗的指示,这叫做“慢军”'有此种行为者,要斩杀'。吃饭却不储存粮食,驻扎却不部署士兵,赏赐、分配不公平,袒护亲信,夺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借贷不还,抢夺他人割取的首级,用以邀功,这叫做“盗军”'有此种行为者,要斩杀'。又如改名换姓,衣冠不整,金鼓不备,兵刃不磨,武器不修整,箭不插羽毛,弓弩没有弓弦,从上到下不听法令,这叫做“欺军”'有此种行为者,要斩杀'。听到击鼓不进攻,鸣金不收兵,按下旗帜不倒伏,举起旗帜不起立,帅旗所指却不跟随,躲在后面向前。随意放箭,胡乱行进,损折兵弩的威势,退却不斗。有时借着扶助伤者、运送死者的机会,趁机逃跑,这叫做“背军”'有此种行为者,要斩杀'。兵行将出之时,士卒却争着向前,纷纷扰扰,一片混乱。骑兵相互勾连,堵塞道路,后面的部队不能向前,呼唤喧哗,嘈杂之声四起,没有行列,次序混乱,兵刃误伤他人,军官也不去管理,上下纵横纷乱,这叫做“乱军”'有此种行为者,要斩杀'。屯兵宿营,就四处打听同乡,亲近的彼此相随,一起进食,相互担保,呼召别人,窜丧他人的位置,破坏秩序,不听别人的制止。不从门户出入军营,不向上级请假。奸邪之事发生,知情者不报告,罪责是相同的。和人一同饮食,呵斥他人,故意发出惊人之语,使吏士疑惑,这叫做“误军”'有此种行为者,要斩杀'。

  决断之后,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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