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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名-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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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部分的马匹问题和马本身无关,而是源自于骑士的疏失。有些马蹄铁钉得很糟,马鞍装得不对,没好好的喂养,之后才来抱怨他们买到半跛、歪背、性情暴躁的马。
  我对马还满了解的,爸妈教过我如何骑马与照顾它们。虽然我以前接触过的马大多是比较壮硕的品种,主要是用来拖车而不是疾驰用的,但我知道必要时该如何全速前进。
  很多人为了赶路,太快逼迫马儿,马上就要它们全速前进,不到一小时便发现马跛了或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真是傻瓜,只有大混蛋才会那样对待马。
  不过,坦白讲,如果那样做可以让我尽早赶到特雷邦,我也会把凯赛函操到死。有些时候我宁可当个混蛋,如果杀十二匹马可以获得更多关于祁德林人的讯息,以及他们杀害我双亲的理由,我也会那么做。
  不过,那样想终究没有意义,死马无法载我去特雷邦,要活生生的马才行。
  所以我先骑着凯赛函缓步暖身,它急着加快速度,可能是察觉到我的不耐,如果我只是要跑个两三里路,就无所谓。但我需要它跑至少五十里,甚至是六十五里,那得有耐心才行。我得拉慢它两次,它才肯顺服。
  缓步走了半里路后,我让它开始快走。它是克玄马,但走起路来步子很平稳,不过快走时就有点摇晃了,连带也抽动着我身上刚缝补的伤口。又走了半里后,我让它开始慢跑。等我们离开伊姆雷三、四里,走到平坦的笔直长路上,那时我才让它开始奔驰。
  它终于等到快跑的机会,开始奋力地向前冲。这时太阳才刚晒干朝露,田里收割小麦与大麦的农夫抬起头来看我们飞驰而过。凯赛函跑得很快,快到风吹起我的斗篷,在我身后像旗子一样飘荡。我知道那样看起来一定很出风头,但是没多久,我就开始厌烦斗篷拉扯着脖子的感觉了。我脱下斗篷,把它塞进鞍袋内。
  我们经过一片树林时,我把凯赛函拉慢下来,变成快步走,让它可以稍稍休息一下,也避免转弯时直接撞上倒下的树木或是缓慢移动的推车。等我们走到牧草地,可以清楚看到前方的道路时,我又拉了一下缰绳,让它开始飞也似的奔驰。
  就这样冲了一个半小时后,凯赛函跑得汗流浃背,呼吸急促,不过它的状况比我好,我的腿整个麻了。我还年轻,身体也够健康,但已经多年没骑马了。骑马用到的肌肉和走路不一样,除非你叫马儿加倍努力地跑,否则骑马奔驰就像跑步一样辛苦。
  所以当我们又碰到一片树林时,我还满开心的。我跳下马鞍,和它一起散步了一段路,让彼此都获得该有的休息。我把一颗苹果切成两半,把比较大的那一半给它,我想我们应该跑了快三十里了,太阳还没完全升到头顶上。
  「刚刚是简单的路段。」我对它说,温和地摸着它的颈子,「不过你真的很棒,你还没用到一半的气力吧?」
  我们走了约十分钟,很幸运看到一座横越小溪的木桥,我让它足足喝了一分钟的水,然后把它拉开,免得它喝得太撑。
  我骑上马,慢慢让它加快速度,继续奔驰。我倚向它的颈子时,双脚灼痛。它的快蹄声像是配合着风的韵律,不断在我耳际回响。
  一小时后,我们碰上第一个障碍。那是一条大溪,得横渡过去。溪流并不湍急,但是我得解下马鞍,自己把所有的东西扛过去,以免东西弄湿了。万一马具湿了,我无法骑它好几个小时。
  到了河的对岸,我用毯子把它的身子擦干,重新装上马鞍,前后就花了半个小时,所以它不仅休息够了,身体也冷了下来,我得再次从头让它暖身,从缓步、快步到小跑步慢慢加快。那条溪整整耗了我一个小时,我担心万一又碰到一条溪,凯赛函的肌肉会受寒,连老天都无法让它再快速奔驰了。
  一小时后,我们行经一个小村,那里除了恰好比邻而立的教堂和客栈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建筑。我停下来,让凯赛函从水槽喝了一点水。我舒展麻痹的双腿,不安地抬头看着太阳。
  之后,田地与农场愈来愈少见,树木愈来愈繁茂。路面缩小,年久失修,有的地方颠簸,有的已遭冲蚀,愈来愈难走,所以我们也跟着放慢速度。不过坦白说,我和凯赛函也没有太多精力急速奔驰了。
  后来,我们又到了另一条溪,水深不及膝,但溪水有股刺鼻的味道,可见上游有制革厂或精炼厂。溪上无桥,凯赛函缓缓走到对岸,小心把马蹄踩在满布岩石的溪底。我不知道那感觉是否不错,就像你走了一天的长路后,把脚伸进水中浸泡玩乐一样。
  那条溪没有耽误我们太多的时间,但是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我们得横越它三次,因为它一直在路上弯来弯去。水深虽然不到一尺半,但实在很不方便。每次我们涉水而过,水中的刺鼻味就更加难闻,充满了溶剂与酸剂的味道。那要不是精炼厂,就是矿坑。我手一直抓着缰绳,准备好万一凯赛函想低头喝水,就把它的头拉起来,不过它倒是没那么傻。
  我们又跑了一段长路,到了小山上,俯瞰下方绿色溪谷底部的十字路口。路标底下坐着一名匠贩和他的两只驴子,其中一只驴子驮满了布袋与包袱,看起来好像随时都会翻倒一样,另一只明显没扛任何东西。那只没负重的驴子就站在泥土路边吃着草,旁边放了一堆东西,堆得像小山一样。
  匠贩坐在路边的小板凳上,看起来垂头丧气。他看到我骑着马下坡时,整个脸亮了起来。
  我靠近看路标,发现往北是特雷邦,往南是天弗斯。我接近时,拉缰绳让凯赛函慢慢停下来。我们都需要休息片刻,我也没急到丢下匠贩不管。况且,我至少可以请教他,这里离特雷邦还有多远。
  「嗨!你好。」他说,一只手遮着太阳,抬起头来看我。「你看起来好像需要什么东西。」他的样子上了年纪,秃着头,圆润的脸看起来很和善。
  我笑着说,「匠贩老伯,我需要很多东西,不过我想你应该没卖。」
  他露出和蔼的笑容,「先别急着下定论……」他停了下来,低头想了一会儿,等他再次抬头看我时,表情依旧和善,不过看起来比之前严肃一些,「孩子,坦白讲,我的小驴前蹄受伤了,无法负重,我只能在这里等候援助,哪里也去不了。」
  「匠贩老伯,平常我会很乐意帮你。」我说,「但是我得尽快赶往特雷邦。」
  「那很快就到了。」他把头朝北方山坡一甩,「离这里约半里路,如果风往南吹,你可以闻到那里传来的烟味。」
  我往他指的方向看,看到山坡后方冒出袅袅炊烟,我突然大大松了一口气,我终于到了,而且现在才午后一点而已。
  匠贩继续说,「我需要去易弗堂码头。」他朝东边摆头,「我订好船往下游走了,实在很希望能赶得上。」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的马,「但是我需要一只新的驮兽帮我扛货……」
  看来我的好运终于来了,凯赛函是不错的马,但是既然我已经到了特雷邦,它对我来说只会持续消耗我有限的资源而已。
  不过,这时露出急于脱手的表情,总是不太明智。「用这只马来载运东西可不得了。」我说,轻拍凯赛函的颈子,「它是纯种的克玄马,我可以告诉你,我没见过比它更棒的马了。」
  匠贩疑惑地端详着凯赛函,「它看来精疲力尽。」他说,「好像已经无法再走半里路了。」
  我跳下马,麻痹的脚害我落地时摇晃了一下,「你应该给它一点肯定,它今天一路从伊姆雷跑来这儿。」
  匠贩咯咯笑,「孩子,你看起来不像会随便扯谎的人,但是你说话时要拿捏好分寸,如果讲得太扯,没人会相信的。」
  我不需要假装被吓到,「抱歉,我没有先好好自我介绍一下。」我伸出手,「我叫克沃思,是剧团演员,也是艾迪玛卢族人,我再怎么不顾一切,也不会对匠贩撒谎。」
  匠贩和我握手,他似乎微微吃了一惊,「请接受我对你和你家族的道歉,很少看到你们单独一人上路。」他仔细地端详马匹,「你说,你们一路从伊姆雷过来?」我点头,「那大概有六十里吧,满远的……」他对我会心一笑,「你的脚还好吗?」
  我笑着回应,「这么说吧,我还满高兴我又可以下来走路了。我想它应该还可以再走个十里路,但是我自己就没办法了。」
  匠贩再次打量马匹,大大叹了一口气,「就像我刚刚说的,你骑着这匹马来的正是时候,你想以多少钱割爱?」
  「凯赛函是纯种的克玄马,毛色也美,这点无可否认,身上没有一处不是黑的,连一根白色的杂毛……」
  匠贩噗哧而笑,「我收回刚刚说的话。」他说,「你说谎的功力太差了。」
  「我不懂为什么你觉得那么好笑。」我不解地问。
  匠贩露出奇怪的表情,「没一根白色的杂毛吗?」他把头朝凯赛函的后腿一摆,「它如果是全黑的,我就是欧伦·威尔西特。」
  我转头看,发现凯赛函的左后腿有半截像穿上白袜一样,我大吃一惊,走到它后方,蹲下来看。那不是全白,比较像是褪色的灰色,我依稀可以闻到刚刚我们涉过的溪水味,是溶剂!
  「那可恶的混账!」我不敢置信地说,「他竟然卖我染色的马。」
  「它的名字没让你产生警觉吗?」匠贩笑着说,「凯赛函?老天,有人摆明就是要骗你呢。」
  「它的名字是暮光的意思。」我说。
  匠贩摇头,「你对席德语还不够熟悉。Ket…Selem是『首夜』,Selhan是『袜子』的意思,它的名字Keth…Selhan意思是『一只袜』。」
  我回想起我挑好名字时那马商的反应,难怪他看起来那样仓皇失措,一下子就把价钱降那么多,他以为我看穿他的小秘密了。
  匠贩笑着看我的表情,拍拍我的背,「别生气,行家偶尔也会出错。」他转过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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