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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年-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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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稀罕,因为我早已见过满满一篮时,他大呼奇闻,因为,这种花实属异数,可遇不可求。当时我琢磨,以后有机会,我会告诉你这一切。你与西域可能有解不开的牵连。解铃还需系铃人,毕竟,是我将你带来袁家,我就应该帮助你,找到你真正的身世。”
    “西域?”凿凿言辞,出自于这样一位有情有义的奇女子之口,我还能不信她吗?我要试试,去西域,找回属于我的过去。
    ※※※※※※※※※※
    我驱马不断向西奔走,日夜兼程,跨黄河,越秦岭,一路上的山山水水,不能滞留我的行程。我的目标只有一个??西域。那片神秘的、古老的土地,那片能够生长出旱地金莲的圣地。
    时间不断向前滑行,转眼进入仲秋。我总算进入了沙城境界。漫天的黄沙在烈日的炙晒下在我面前形成一道无法逾越的气幕。当它消失时一轮满月映照在无边的沙漠上,空旷的一片死寂的沙漠里只有我。一切在沙漠里显得是那么的荒凉。我知道,今夜,我只能在沙漠里度过了。
    坐骑早已经换做了一匹驯服的骆驼。此刻它跪坐在沙地上,噗噗地吐着热气。我取出牛皮酒壶,饮了一口,将壶嘴塞进它的口中,灌了一阵。那骆驼竟显得很是受用。吧唧吧唧的咂着嘴,竟又将头伸向酒壶。我哈哈大笑,拍拍它的头,说道:“好兄弟,想不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我竟能得一酒友,好,再喝!”一壶酒很快落入我们腹中。
    酒壶空空,我躺在沙漠上,仰天望着苍穹,今夜的月圆得格外凄美,苍白得不掺一丝杂色。月亮在空无人迹的荒漠中显得好似触手可摘。此时此刻,万事万物都不再重要,所有的恩恩怨怨都暂时离我而去。天地间好象只留下孤独的流浪者,一骑半酣的骆驼和一轮满月。
    我疲倦地合上眼,享受这些日子以来难得的轻松、惬意。
    ※※※※※※※※※※
    (八)荒漠情义
    走入沙漠腹心地带,毫无经验的我终于明白水的重要性。可是挥霍掉的水酒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绿洲更是遥遥象流星,更别提罕见的旱地金莲的踪影了。幸得偶有来自西域的商贾路过。我抓住每一次机会询问。可是知者寥寥。但好客又和善的他们给我指引前往西域的捷径,慷慨的分给我水和粮食,我才得以维持。
    秋后的骄阳在沙漠里更具威力,我撕碎了长衫,裹住头,避免烈日暴晒,但腾腾上升的热气依然将我灼伤。现在的我已懂得惜水如金,面对自然的挑战,人格外脆弱。
    更不幸的事发生了,在这个下弦月的夜晚,我碰见了行走沙漠的人最忌讳的黑旋风。飞砂走砾似乎要将我的一切卷走。我急忙趴在地上,只觉得背上一阵阵猛烈的刺痛。我挣扎着全力钻进骆驼肚子底下,它在此刻显得特别神勇,沉着。求生的本能早已经教会它如何面对这一切。我暗自庆幸。
    凶猛的风暴终于过去,可是上苍并未放弃对我的考验。我强烈的感觉到四周传来丝丝的声响,只见一大片一大片的沙象流水一样伴着优美的韵律流动起来。我来不及欣赏这难得一见的可以致人于死命的奇景,生命的挑战再一次摆在我的面前。我又遇见了流沙!
    …鹊桥仙
    回复'11':我尽量放松自己,不去挣扎。眼看着骆驼被吞噬。我悲从中来,它救过我的命,和我拼过酒,现在,我却无能为力。沙下滑的速度越来越快形成一种巨大的吸力,要将我扯进无底的深渊。我几乎认命了。
    “接住了!”听得不远方传来一声呼喝,一条长长的皮鞭飞落至我的身旁,我本能的拽紧它,一股强劲的力道透过皮鞭传来,我气运丹田,顺着那道力飞出了流沙地带。
    我重重地落在沙地上,那种重新回来的有所依傍的实感让我回头再次看了看流沙。一名男子在我背后说:“怎么,还在后怕?”
    我觉得自己较失礼。忙回头,眼前站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西域男子,他笑道:“你应该感谢适才的黑旋风,是它将我卷到这里,碰巧救了你。”
    我马上对这位豪爽的西域壮士产生好感。“多谢兄台救命之恩,小弟袁轼幄。”
    “我叫盖答。不是该打!”他笑着自嘲,“我来自西域喀什,跑丝绸生意。这趟买卖全让这该死的风暴给毁了。也怪我贪恋脚程,活该碰上。兄弟,你是中土人士吧,怎么会独自一人来到这里?”
    “不瞒兄台,小弟是为着传说中的旱地金莲而来。”
    “旱地金莲?”他仔细打量着我,“旱地金莲是具有起死回生的奇效,兄弟家中可是有人需要?可是你可知道,每年在沙漠中,有多少人都为了它送了命?”
    “我不贪图它的奇效,此事实关小弟身世之迷。”
    当我将自己与旱地金莲的大致关联说与盖答听后,这名豁达的西域汉子说:“那感情好,我倒听说过一个关于旱地金莲的典故。在我们喀什东南方向,有一片人迹罕至塔克拉玛干沙漠。沙漠腹心地带传说有片戈壁绿洲,那里供奉着我们回民的神灵,每隔十年,族人都会前去朝圣,如果有缘,神灵就会现身,指点族人迷津。有一年,家祖随一群族中长事前往,在沙漠深处迷失了方向,徘徊了近三个月,不仅找不到神灵,连回来的路也找不到了。在他们几乎丧失了求生欲念的时候,在他们前方竟然出现了圣灵仙境。族人们欣喜若狂,往前直奔,可是在那些跑得快的族人到达绿洲之前的一瞬,都突然消失了。家祖几人跑得较慢,看见前面的人的情况,都心生疑虑,可是脚步却不能停止下来。还在不断飞奔。却无论如何也到不了那里。此时,幸得一阵花香将他们从幻象中唤醒。他们才得救。据说,他们看见的只是沙漠凶灵所设下的陷阱。而救他们的花香,就是盛开在那片沙漠不知名处的旱地金莲所发出。先祖们一路追踪,花香越来越浓,可惜,他们水粮都没了,只好先急忙寻找回来的路。
    后来。他们又去了几次,却一无所获。”
    听到这个消息,我已经庆幸不已了。这要比一点线索都没有强太多了。多日的辛苦,终于有了一个明晰的方向。“盖兄,小弟有个不情之请。”
    “你但说无妨。”
    “小弟愿随盖兄暂回喀什,我想去寻访曾经参与过那次朝圣的人。探询通往旱地金莲的路。”
    ※※※※※※※※※※
    前往喀什的路十分顺畅。在路经塔克拉玛干沙漠时,我伫立良久,“我会来的,你等着!”
    喀什是西域中难得一见的富饶地带。在这里,有利的自然资源保证这里的回民,维民过着富足的生活。
    盖答的家很舒适,我洗了一个平生最觉惬意的澡后,盖答领我进入他的房间坐下,取出一只巨大的酒坛说:“袁兄,来,今晚你先搁下心事,好好享受,咱们一醉方休。明天我再带你去寻访那些老者。”
    说罢,他一手轻松提起酒坛坛颈,一手一拍坛股,一道酒剑般射入我们面前的碗中。我暗自叫好,醇烈的酒香刹时弥漫了四周,令人神清气爽。
    “好,干!”
    ※※※※※※※※※※
    “哥,是不是你回来了?”门帘被刷的掀起,一名回族少女喜滋滋的跑了进来。嚷道“老远就闻到酒香,我猜定是你这醉猫回来了!”她放下背篓,伸手拨弄着盖答的皮帽,“哥,这趟生意顺利吗?去了这么久?”
    …鹊桥仙
    回复'12':盖答笑吟吟的说:“疯丫头,别闹,有客人在,生意就别管了。”
    那女子一听此言,好象被点中穴道,一下子静了下来,娇嗔道:“哥,有客人不早说,害人家丢脸。”
    盖答笑而不语。那少女甩动着满头的发辫,头上小帽插的羽翎随风轻舞,煞是好看。只听她说道:“这位客人看来是中土人士,远道而来,莫不是西域的酒香将你吸引?”
    “傻妞,你当你哥的客人都是醉猫不成?让袁兄见笑了。这是舍妹盖曼。”
    盖曼早已抢过盖达的酒碗,平平端于胸前,说:“是小妹我不懂事,说错话,我敬远道而来的客人一碗。”她一伸脖子,碗已见底。不等我举碗,她又一跃而起,转身挪过背篓,那竟是满满一篓新鲜的葡萄。她摆上满满一桌说道:“下午啊,雄鹰就一直欢唱,我想今天家里一定有喜事,特意到葡萄园里摘下最好的最甜的葡萄回来。对了,雄鹰今天立了功,我要好好犒劳它这个小乖!”
    我暗暗好笑,到是第一次听人将鹰叫做小乖的,盖曼说:“我去将它带来,奖它喝酒!
    ”
    她风风火火的跑出去,又风风火火的跑回来,指尖上多了一只小得不能再小的金丝雀,原来,这就是她口口声声唤的雄鹰。
    ※※※※※※※※※※
    (九)绝境曙光
    西域的夜格外漫长,而我早早起身,兴奋的站在院中,看着苍穹,等候天明,终于,天边亮起一丝曙光。
    “袁兄,你早醒了?”身后响起盖答睡意尚存的声音。
    “对啊,我一想到心里的迷团终于有机会解开,几乎无法入睡。”
    “好吧,填填肚子,我们就出发。”
    “出发?哥,你又要去哪里?我也要去!”盖曼嚷嚷着,跑了出来。
    ※※※※※※※※※※
    “带上我,没错吧!你们非要故做神秘,要早说是寻找旱地金莲的下落,哪用到处乱窜。”盖曼得意洋洋的走在前面。
    “是啊,你最行!”盖答没好气的回道。
    “曼姑娘,劳你快带我们去找你那位知情的世伯吧”“带你去,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好,我答应。”我用哀求的目光阻止了盖答的发作。
    盖曼猛一转身:“我知道,中土人士和我们一样,最守信诺,我信你!条件就是,你要带我一起去找旱地金莲。对了,还要带上我的雄鹰!”
    ※※※※※※※※※※
    一行三人,外加一只小小的金丝雀—雄鹰,终于踏上了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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