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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
“快吃饭快拉屎,可以得到三分钱的好处”日本的这句谚语,犹太人是
不以为然的,犹太人在吃饭时务必要尽量放松心情,慢慢地吃,优哉游哉地
谈些轻松愉快的事情。一切恼人的问题都暂时置诸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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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犹太商人的风险观
□风险投机大技巧
犹太商人历来负有一个投机家的名声。在每次“山雨欲来风满楼”时,
他们都需要准确把握“山雨”到底会不会来,来了有多大。这种事关生存的
大技巧一旦形成,用到生意场上去就游刃有余了。有不少时候,犹太商人确
靠准确地投这种“风险”之机而得以发迹。上海富商哈同是靠经营“两土”
起家的,这“两土”一为土地,一为烟土。土地和烟土在旧上海是两样利润
丰厚的大宗商品。烟土的利润正常情况下为30%左右,而上海的土地则利润
更高,从1865年到1933年,平均上涨257O倍。不过,当时上海外商做这两
宗生意的多的是,而像哈同这样由一文不名的穷小子而成百万富翁的,即使
在精明的上海犹太人中也仅此一个,这不能不归之于他的善于投机。
哈同从进入沙逊洋行供职,手头略有结余之时起,就放起高利贷来,以
后职位高了,薪水也高了,加上高利贷利滚利,手头资金多了之后,便开始
涉足房地产。
1883年,中法战争全面爆发后,法国军队分海、陆两路进攻中国。在这
种情况下,上海租界,特别是法国租界内的外国侨民,非常恐慌,纷纷外逃。
老沙逊洋行的老板,面对这样一片混乱状况,也慌了手脚,在外逃与滞
留之间犹豫不决,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哈同这时已担任该洋行的地产部主管
之职,见此便向老板献策。
哈同提出,紧张局势不会持续多长时间,上海的市面很快就会重新繁荣,
现在人心不定,地价暴跌,倒反是低价购进地皮的大好机会,所以,他劝老
板大批购买地皮,多造房屋。
老板将信将疑,但还是接受了哈同的意见,照此办理。中外商人见老沙
逊洋行的这番举动,也渐渐定下心来,不久,中法战争结束,法国殖民势力
进一步渗入中国领土,这不仅使原来迁出租界的人流返了回来,而且浙江、
福建等地又有许多人移居上海,进入租界,这样一来,房地产价格连连猛涨,
老沙逊洋行仅这段时间里的房地产获利就高达 5 00多万两银元。而哈同自
己也通过这期间低价购进的地产价格猛涨,而一下子成了百万富翁。
1908年,哈同的鸦片生意也面临了这样的一次投机机会。该年1月1日,
英国政府同意与清政府的外务部订立一项试办禁烟的协约,规定“印度鸦片
输入中国额,以最近5年 (1901—1905)平均额51000箱为准。自光绪34
年起 (1908年),每年递减1/1O,以1O年绝灭。”同时,清政府在国内厉
行禁令,上海道台贴出布告,要求城乡烟馆,无论大小、在6个月内闭歇。
还照会各租界领事,要求协同查禁关闭租界内的烟馆。一时间禁烟声浪迭起,
清政府似乎动起真格了。
在这样的形势下,上海的一些鸦片商深恐累及自己其他生意,纷纷抛出
鸦片,使鸦片的大盘价格一下子跌了十几道。
但这时的哈同却无视禁令,不仅将自己的100多箱(约1万多斤)鸦片
压住不放,还将客户存放在银行中的 100多万两银子全部用来收购低价鸦
片。
没有多久,清政府的禁烟令在列强的干扰下,实际成为了一纸空文,声
势浩大的禁烟运动有头无尾,不了了之。原先纷纷打烊的烟馆,又像雨后蘑
菇一样到处出现,而这时市场上的鸦片奇缺,急不可耐的烟民纷纷涌进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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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过一过瘾。租界内的鸦片需要量急剧增加,价格随行就市,一路疯涨,最
行俏的印度烟土的价格几乎同黄金相等。
仅仅这一次,哈同在烟土上就取得了几百万两银子的暴利。
哈同的这两次投机,主要靠的是他灵敏的政治嗅觉。他知道在当时国际
政治格局下,清政府不可能真有多大的作为,所以才敢于在别人看来不好的
形势下,他坚持看好,并乘机低价购进,结果又让他成功了。
除此之外,也许同犹太商人经商时的积极乐观态度也有很大的关系。犹
太民族历经幼难,但在看待事物的发展趋势时,却常抱乐观的态度,并采取
相应的行动。而事实是,无论经商还是做什么,乐观者总要多点机会,投中
的次数也更多一些。
□为倒霉蛋打官司
正如犹太商人本身就是从中世纪经济瓦砾堆———放债和经商———中
崛起一样,犹太律师以其对法律本质的体认、以其对公平正义的酷爱、以其
对财产分布的谙熟,同样从瓦砾堆中崛起了:他们为倒霉蛋提供法律服务,
帮助倒霉蛋运用法律来改变其倒霉蛋命运的同时,也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倒霉
蛋律师的处境。犹太律师成了律师王国的幸运儿!
犹太律师开创并最为擅长的法律事务,就是所谓的“人身伤害诉讼”和
“股东诉讼”。
人身伤害诉讼就是今日的“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的一部分和前身。从
法律上说,人身伤害诉讼的核心是要求物品的生产者和服务的提供者对产品
和服务负责,承担由产品和服务所引起的对消费者的一切 (不良)后果;而
从具体要求上说,则就是个体因受产品或服务的损害而向产品生产者和服务
提供者索赔的法律交涉。
同样,股东诉讼从法律上说,就是要求公司的经营者必须向所有拥有公
司部分产权而又互不联系的人说明公司经营情况:从具体要求上,则是受到
损害的中、小股东向公司或其经营者索赔的法律交涉。
人身伤害诉讼和股东诉讼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由弱小而
受到损害的个体公民针对造成损害的法人和机构提出的起诉。这是一场力量
悬殊的法庭决斗,法人和机构不但财大气粗,还可以雇用上百人的“大律师”
来“围歼”一个“倒霉蛋”。在常人看来,提起诉讼的小人物纯粹是在玩火,
才会面对这样一场无望的决斗。唯有犹太律师不这样认为。
犹太律师清楚地认识到,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民主、公正、人权
这些概念将不断增加新的涵义和内容,并在经济生活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体
现;而且,保护消费者和中、小股东不仅是保障个体权利的法律要求,也是
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的需要。所以,法人和机构即使在法律
人才、金钱和时间方面占有再大的优势,也不可怕,也必输无疑。
反过来,纯就经济效益而论,必输无疑的法人和机构不但不可怕,而且
还可爱得很,还非常之受欢迎。犹太律师的商业头脑中早就想到,只有穷光
蛋同穷光蛋的诉讼,才是真正的“瓦砾堆”,因为不管哪一方输赢,谁都拿
不出钱。而受损害的穷光蛋与财大气粗的法人或机构打官司,只要损害的事
实得到确认,原告索赔的要求得到法庭的支持,穷光蛋立刻可以由法人的赔
款而“富裕”起来,越是损害严重,胜诉之后,也就越是富裕。
有鉴于此,犹太律师创造了一种极为“合理”的收费方式,通常称为“成
功酬金”或“胜诉酬金”。同其他法律服务的计时收费方式不同,接受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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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诉讼或股东诉讼委托的律师只在原告胜诉的情况下才收费,败诉则分文
不取,不过,一旦胜诉,酬金将高达损害赔偿费的25%一3O%。
例如,股东诉讼的老前辈、犹太律师波梅兰茨曾接受一些股东的委托,
同美国整个投资行业作过一番较量。他向法庭证明所有证券投资公司把管理
费用打高了,并迫使它们将其降到应有水平,从而使公众少支出近5000万美
元,反过来,他的事务所获得酬金为240万美元。
1976年,针对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的股东诉讼胜诉,总共持有2200
万股股份的1。6万个股东,每股获得赔偿为1。75美元,而犹太律师却获得胜
诉酬金35O万美元!
这就是说,犹太律师的利益同委托人的利益是牢牢绑在一起的,败诉,
律师等于白白“仗义执言”了一回;胜诉,则共享法人财主提供的战利品。
说到底,犹太律师最终是赚的“有钱人”的钱。从这里,我们可以又一次看
到犹太人赚钱时的精到和高明。
犹太人看问题有一种内在的辩证眼光,极善于从事物变化发展的动态中
把握事物。犹太律师也一样,他们在接受没钱人的委托时,眼睛并没有仅仅
停留在委托人的那只干瘪的口袋上,而是从开始就由诉讼材料中看出,被告
的那只鼓鼓的口袋,在审理结束时,会造成没钱人口袋的何种变化。说得更
赤裸一点,他们一开始时就估计出了没钱人所受损害的法律意义具有多大的
经济价值。从根本上说,犹太律师起到的无非就是这一“法律意义”向“经
济价值”转化过程中的“中介”作用,恰如一般商人将物的使用价值转换为
商品的交换价值或者相反一样。
对于犹太律师的这本法律生意经,一位英国的经济学观察家是估摸得十
分准的,虽则在表达上略显火爆了一些:贪婪犹如饮食,同是人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