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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主持总结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夺权斗争的基本经验。当时驻黑龙江省的解放军报社记者,除了姜文品和一位姓郑的记者,从造反派里吸收了师院的董学章参与工作。他们积极推动并帮助我们撰写这个材料。我召集专门的座谈会,先听取了大家的意见,之后,我概括为4条,作为写作大纲:(1)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相宜的政策,主要是解放使用潘复生;(2)抓主要矛盾,控制舆论机关和专政机关;(3)依靠夺权单位内部的左派,主要是指报社和公安机关:(4)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把夺权斗争提到毛泽东思想的理论高度,促进造反派的思想革命化。文稿由任万新和董学章执笔。成稿之后,我又做了个别修改,命名为《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夺权斗争的基本经验》,一共总结了四大条:
一、革命造反派,根据当地的斗争具体情况,鲜明的体现了党的方针政策,团结省委内执行毛主席正确路线的主要负责人,同人民解放军的主要负责人,三位一体,联合夺权。
二、在夺取省委的领导大权之前,首先把无产阶级革命的喉舌报社、电台和专政机关公安局,掌握在左派手里,为最后夺权反动的核心堡垒(被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盘踞的省委)作好舆论准备,坚决镇压反革命,保证夺权斗争的顺利进行。
三、坚定地依靠被夺权单位内部的左派力量,团结中间力量,坚决打击最顽固的反动力量,来夺取政权,巩固政权。
四、夺权斗争的基本经验,归结到一点就是,毛泽东思想武装了左派队伍;左派队伍运用毛泽东思想指导了夺权斗争。
这个《经验》,《黑龙江日报》于2月6日刊登,2月9日,新华社转发,登在《人民日报》头版最显著的位置,并在题后特别注明“此文系参加夺权斗争的红色造反者的领导同志共同研究写成”。
第二件事,完善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主持制定《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第二号通告》。2月4日,我主持勤务组扩大会议,提出了这样五条指导思想:彻底革命的精神,大破大立;适应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而不是削弱无产阶级专政;实行民主集中制,依靠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部必须实行三结合。讨论过程中,大家又做了许多补充,由起草组任万新等人执笔。
《二号通告》主要阐述三个方面的问题:新政权的宗旨、组织形式和干部政策。
关于新政权的宗旨,一共写了五条。
第一条提出,革命委员会必须遵照毛主席关于使我国永远不改变颜色的根本思想去考虑、去建设。应该是在巴黎公社和苏维埃的经验的基础上,创造一种更为高级的、加速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新政权。为此,必须充分信任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大破大立,绝对不允许在旧政权的基础上搞修修补补的改良主义;只有彻底砸烂和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才能从根本上彻底拔掉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所遗留下的流毒和余孽。
第二条提出,革命委员会必须强化专政机器。通告说,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忘记阶级斗争,忘记无产阶级专政,忘记了社会主义时期尖锐复杂的夺权斗争,就会被阶级敌人把政权偷偷摸摸地夺回去,就会使千百万人头落地,就会使资本主义复辟。
第三条提出,革命委员会必须是精干、灵便、朴素、实际和五个最(最接近基层,最接近群众,最富有革命造反精神,最有办事效能,最能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为此,通告说,要彻底摧垮过去那套机构臃肿重叠,人浮于事,互相扯皮,不能办事,培养资产阶级贵族老爷的官僚主义化的机构。
第四条提出,革命委员会必须实行三结合。
第五条提出,革命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不加任何官衔,不要任何待遇,视条件并报中央批准,实行共产主义式的“供给制”加“补贴制”,取消高薪制。坚决摧毁产生新资产阶级分子和特殊阶层的一切条件和基础。一切工作人员,都要经过巴黎公社式的大民主选举产生,受革命群众拥护的可以连选连任,不称职的可以随时撤换,人人都能上能下,把革命委员会建成毛泽东思想大学校。
这五条,既反映了当时我们的思想倾向、政治理想,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舆论,人们心目中追求的理想目标。
当时,我要求负责起草的任万新等同志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恩格斯为马克思所著《法兰西内战》而写的导言中的两段话,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
其一,“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来的,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公社所曾付过的最高薪金十六千法郎。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各代议机构的代表规定权限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
其二,“……由于人们从小就习惯于认为全社会的公共事业和公共利益只能用旧的方法来处理和保护,即通过国家及收入极多的官吏来处理和保护,这种(指对国家的,本文作者注)崇拜就更容易生根。……实际上,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这一点即使在民主共和制下也丝毫不比在君主之下差。”
所以,在讨论这五条的时候,我们几个造反派头头最倡导的是普选和能上能下,潘汪最强调的是供给制,他们认为这是防止新资产阶级分子产生的最好办法。因此,他们饶有兴趣地,向我们讲述了他们在供给制条件下的种种故事。我还清楚地记得他们描述这些故事的激动和兴奋之情,仿佛他们又回到那火热的年代。不过,当时我们所有成员,有一个十分强烈的共识,即认为旧政权的选拔任命制是不科学的,必须搞巴黎公社式的普选制,必须把党的系统和国家政权真正置于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监督的最好形式就是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所有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的公仆,而不是人民的主人,不论职位高低,必须能上能下,不搞终身制,不能特殊化。
关于新政权的组织结构:
根据上述原则,《通告》规定,省革委暂由17名委员组成,以后再增加一些,设班长一人,副班长二人,在17名委员中,由五人组成勤务组,许多重大问题在革委会全体委员未讨论决定之前先由勤务组考虑提出意见。在革委会下,设立三委一办,即一个政治委员会,一个生产委员会,一个群众工作委员会,一个办公室,各委办下设若干职能组。
按照这个方案,革委会的人员编制比原省委、省人委的人员编制,大体上可以缩减四分之三。被缩减的人员,采取两种形式:充实基层和下放劳动。原省委、省人委等一切机构,宣布废除,其工作由各单位接管委员会,逐渐过渡到省革委会来。在讨论这些组织形式时,潘复生显得特别激动,调子最高。三委一办是夺权前一天定下来的。但搞多少人员合适,我们没有把握,是潘复生给我们下的决心。他说:
“人员多了就互相扯皮,搞文山会海,出修正主义。我看,有原来两委的四分之一的人就可以了。”
我说:“问题是原来的人到哪里去?”
潘复生说:“可以搞两条出路,一条是充实基层,一条是下放劳动。”
关于多余干部的出路,后来省委造反团想出了一个新办法,办五?七干校,那是1968年的事,并不是我搞出来的,梁晓声先生把它说成是我的功劳,那是安错了。
中国的国家机器特别庞大,究其原因,通过我在文革期间的观察,我认为有多方面的成因:一是人口多,事情多;二是干部文化水平不高,素质低,办事能力差,多数人是照抄照搬照办型;三是革命年头长,有一批老同志需要安置,不安置他们就骂娘;四是原来的山头多,照顾了这个山头,就要照顾那个山头。再加上历次政治运动,每次都有一批新干部上来,有一批老干部下去,还有就是每次机构改革,也是拽新排旧,所以人员越滚越多。人浮于事,就是这样演变起来的。这也留待第十章再说。
关于新政权中的干部政策:
一定的干部政策总是一定的政治路线的产物,它既是一定的政治路线的组织基础,又反过来服务于一定的政治路线。按照我们造反派的当时的想法,各级领导人要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一般工作人员也应该接受群众监督,目前这两方面条件都不成熟。但要为此过渡积极准备条件。于是,关于干部政策,我们制定了四条,其中心是干部的分配与安置。即一部分干部如何向革委会过渡,大部分如何安置的问题。通告提出,原来的一切干部,都要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接受新的考验,由革命群众决定取弃。为此,通告采取了四种类型的不同办法:执行毛主席路线的,留用;犯有一般错误愿意改正或已经改正的,可以留用、调动工作,也可以充实基层;犯有严重错误,但还不是四类干部,到群众中去锻炼改造。由于年老病残不能继续工作的,负责到底,照顾生活;对一小撮走资派和极少数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顽固分子要坚决打倒,使其永世不得翻身。在讨论上述政策时,我记得最深的是,造反派委员特别强调的是,对顽固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人,要加以严肃处理,特别要警惕出尔反尔,两面三刀,对这样的人要加重处理。他们说:这是我们在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