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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之死,当然是小说里面的一个大关键。
所以,黛玉她是沉湖。
而且,她一定会像黛玉葬花一样,精心地设计她的服装,她的道具,她的行为路线。她会不会有一首告别人世的诗呢?也可以去想象。她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走进水域去。当然,因为黛玉她是一个天上的神仙下凡,她在人间的所谓的死亡,实际上是复归天界。
所以,我估计,曹雪芹这一段描写会非常优美。而且最后,她会跟世俗的一个人死亡很不相同。黛玉沉湖最后,比如说第二天人们发现了什么以后,不会有尸体的,只会有她的衣服和她的钗环存在,只会留下她的腰带或者她的披纱,她是仙遁。这个是书里面说得很清楚的,她本来不是人间的一个凡人,她是一个绛珠仙子。
关于林黛玉,我们讲了这么多,我们下面必须要去探讨一下薛宝钗。
薛宝钗,人们对她已经说过了无数的话,我有什么新鲜的角度、新鲜的话语吗?我觉得我还有。我现在首先就提出一个问题,让大家回去想一想,就是薛宝钗作为一个温良恭俭让的闺中女儿的一个模范人物,为什么在小说里面写到的清虚观打醮、端午节前后,她变得那么烦躁?甚至于她表情很难看,话语很难听,这是怎么回事?
从下一讲起,我将用六讲跟大家一起探讨薛宝钗,并且将从这个问题切入,跟大家一起共享揭秘红楼之旅的快乐,敬请期待。
'作者附注:这一讲的编导是孟庆吉先生,在此向他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谢 欣
王安石 宋安华
宋安华 1953年生,武汉人。“文革”时下过乡,当过工人。后进入湖北省地方志办公室,做编辑。曾在《当代·长篇小说选刊》发表过历史小说《秦时明月汉时关》。
一
王安石,字介甫,江西抚州临川人,生于1021年。父亲王益,进士出身,曾在江西、广东等地任知县,1039年病逝时,任建康府通判。王安石二十一岁考中进士,先后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群牧判官,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常州府知府,提点江东刑狱,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四十二岁时母逝,停官居丧。从四十六岁起,先后任江宁府知府、翰林学士,参知政事,宰相。五十三岁时辞宰相还居金陵。一年后入京重为宰相;次年夏再辞宰相位。后隐居江宁十年。于1086年逝世,终年六十五岁。
二
王安石似乎不是一个喜欢官场的人。据说科考时他的考卷本来排在第一,是状元,可仁宗皇帝觉得卷中某个句子不很恰当,就将他换成了第四名。第四名也是高位,王安石可以凭着这个名次,在经过一任三年的地方官历练之后,回京城做京官。可是他放弃了这个机会,他宁愿做地方官,为百姓做一点实事。后来朝廷对他格外提拔,不经例行考试,就选他进文史馆为集贤校理,这是地方官求之不得的职务,因为只要进馆,就可慢慢做到中书舍人、知制诰、翰林学士,进入最高执政行列。然而王安石却不愿意,他坚决辞退了这个任命,还是要做地方官。后来他还多次辞退一些令人羡慕的职位,例如朝廷任命他修《起居注》,这是记录整理皇帝重要言行的工作,差不多等于皇帝秘书,可王安石推辞了七八次,甚至不惜躲到厕所去。不久又升他做知制诰,专替皇帝任免官吏撰写评语,这个重要职务也是朝廷强加给他的。总之,王安石对于官职升迁这些做官者最重要的事,总是表现出漠然、谦退以至躲避的态度。
入了官场,却不想升官,这叫人不好理解。王安石行事也有些古怪。比如他简直一点为官的体面也不讲,老穿一件应该是既旧且脏的袍子上班见人,朋友们实在看不过了,便定期拉他去洗澡,替他准备里外全新的替换衣物,笑称为“剥洗王介甫”。他对吃也是胡乱应付。做宰相时,仆人忽然惊喜地发现老爷原来喜欢吃鹿肉,王安石夫人问,你们从何知晓?答曰每餐老爷总把鹿肉吃得精光。王夫人说下次你们不要把鹿肉放到老爷面前,再试试。结果王安石就没动那盘放远了的鹿肉,他只顾吃靠他最近的菜。王安石的这种怪癖甚至引起了皇帝的猜疑。一次仁宗皇帝邀请大臣进宫赏花观鱼,发现王安石没有观鱼,而是坐在水边,把用来逗鱼的一盘鱼食一粒粒吃光了。仁宗于是下结论说王安石虚伪,因为一个人误食一两粒鱼食是可能的,绝不至于误食整整一盘鱼食,王安石岂非是在作秀?仁宗皇帝当然不知道王安石有“吃眼前食”的毛病,同时他也不知道,王安石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为了保持思维的持久,他有咀嚼硬物的习惯,有时候没啥可嚼的,甚至会啃自己的手指直至出血。天知道那日进宫观鱼时,王安石又在思考什么相对论或绝对论,把眼前的鱼食当做某种硬物咀嚼,以致让皇帝大人觉得他在作秀。
王安石还很执拗。他总是自己读书想问题,自以为想明白了他就坚持,别人说什么他都不听。他在做知制诰的时候,有次复核京城刑案,遇见一个“鹌鹑案”。汴京城某少年在集市上出卖一只善斗的鹌鹑,他的一个熟人见了喜欢,问他讨要,少年不给,那熟人趁其不备抓了就跑,少年赶着追抢,竟然失手将那熟人打死。杀人者偿命,开封府判少年死刑。可王安石批驳说:根据律法,抢夺、偷窃他人财物均属盗取,那个死者明明是在盗取少年财物,少年追抢,乃属捕盗,虽将人打死,也不当抵命论死。王安石认定开封府是错判。开封府不服,把案子交给专理刑案的审刑院、大理寺。结果一致认为是开封府对,王安石反而是错判。这明明是一桩过失杀人罪嘛,怎么会和强盗扯在一起?此事报到仁宗皇帝面前,要追究王安石的错误。仁宗皇帝以敷衍出名,下诏免予追究。按制度,获得宽免的臣子应感谢圣上隆恩浩荡,可王安石却说:“我无罪?”他既不领情,也不肯谢恩。于是御史台又上章弹劾他。仁宗再次和稀泥说算了吧,这才算了。王安石执拗到连皇帝的账也不买,可知他的执拗,已经到了相当级别。关于“鹌鹑案”,还有人分析说王安石并非不懂刑法,他做过江东刑狱使,也算专业人士了,他所以那么做,其实是想救那失误杀人的少年一命,是出于慈悲心肠。应该说这种分析有它的道理。不过这种分析若是成立,王安石的问题就比错判更大了:这岂不是在玩法,是知法犯法么?此外,难道王安石也会搞“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一套?
王安石不把当官当一回事。王安石囚首丧面谈诗书,没有做官人的基本体面。王安石性情执拗顽固。所以王安石在京城官场中,朋友并不多。
王安石模样也一般。瘦弱,中年以后多病,偏头痛加尿血。他的肤色特别是脸总是呈现暗黑色。一次他的学生弄来澡豆请他好好洗洗,看起来也光彩些,可王安石却说:“天生黑于予,澡豆其如予何!”他是套用孔夫子“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的话,否定学生的好意。这则轶事很可能是王安石的政敌编出来调侃他的,但似乎颇具王安石风格。他这个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不过,王安石的眼睛很有神,有人形容他看书如电光掠过书页。据说他还有读书过目不忘的本事。
三
1058年即宋仁宗嘉祐三年,朝廷将王安石从提点江东刑狱任上调入京城,升为三司度支判官。也许是这个新任命激发了王安石的热情,他给仁宗皇帝上了一封万言书,指出国家现在“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并提出“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观点。这篇万言书是王安石多年从政经验与政治理想的总结,好像也是他一生中写得最长的政论文字。万言书在当时似乎也颇有“一新天下耳目”的气概。只是仁宗以敷衍为治国方针,对万言书他没有只言片语的答复。不过仁宗和朝廷由此记住了王安石,知道他是个人物。王安石后来被直升为知制诰,应该与他的万言书有很大关系。此人有才呀。
就在上万言书的次年,王安石写了两首《明妃曲》。录其一如下:
明妃初出汉宫时,泪湿春风鬓角垂。
低回顾影无颜色,尚得君王不自持。
归来却怪丹青手,入眼平生未曾有。
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
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
寄声欲问塞南事,唯有年年鸿雁飞。
家人万里传消息,好在毡城莫相忆。
君不见咫尺长门锁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
《明妃曲》一出,轰动京城,司马光、欧阳修等大文人都写了和诗,然而最终流传下来的,还是王安石的诗篇。《明妃曲》夹叙夹议讲述昭君出塞的故事,但是你很难清晰地判断哪些是叙,哪些又是议;而且叙事的焦点不断流转,作者也讲得十分平静,甚至有些疏离,但却处处透露着深切的同情与轻轻的哀叹。这种风格在传统诗词中,是不多见的。此外王安石还从文学角度,对史事做了点翻案文章。原来的故事说,王昭君初入汉宫,自恃美貌,不肯以金钱贿赂画师毛延寿,毛延寿便故意将她画丑,以致昭君不能获得汉皇宠幸。直到昭君以和番公主身份出宫,君王才发现了她的绝世美貌,也才知道了毛延寿做了手脚,大怒之下,立即将毛延寿处死。王安石在诗中翻案说,毛延寿并没有错,因为“意态由来画不成”啊,画师是不可能画出昭君离别故土时的那种令人心碎同时心醉的神情的,所以他的被杀,实在属于冤枉。
杜甫也有一首写昭君的诗: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青鸟不传云外信,环佩空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