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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7.4-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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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王安石的说法,前朝仁宗皇帝能够数十年敷衍下来没出问题,那是凭着老天爷照应,仁宗时代在理财方面全无办法。而根据他的观点,因天下之力生天下之财,以天下之财供天下之用,是完全做得到的,只要方法正确,国家可以做到“民不加赋而财用足”,即不需增加百姓的负担,使国家财政达到充裕。传统治国派的领袖人物司马光反对王安石,他的反驳也很有力量。司马光说,天下的财物总共就那么多,一部分归于朝廷,一部分归于百姓,朝廷取多了,百姓所得肯定就少了,哪会存在什么“民不加赋而财用足”的事情?你王安石这种说法,不过是盘剥百姓的一种借口,汉代的桑弘羊当年就是以这种借口搜刮天下民财的,结果弄得民穷财尽。司马光是著名历史学家,他总是能举出历史的教训。然而王安石否认自己是今天的桑弘羊,他坚持说只要善于理财,完全可以做到国强而民富。
  争论很快转到了具体政策上。王安石提出了一个叫做“青苗法”的方案,即由国家向缺钱种地的农民提供小额贷款,农民在收获粮食之后加利息偿还贷款,这样可免除贫苦农民长期遭受富人的高利贷剥削,以致最终失地。司马光反对说,国家不应干涉民间的借贷,民众之有穷富之分,就好比上智与下愚一般,是天生的,富人因有较高利息可得而愿意出借,穷人也因借贷而得以生存,贫富之间,实际上是一种互为依存的自然关系。若是国家强行介入和打破这种自然关系,其结果,将是穷人并没变富,而富人反而转贫,国家财政不但不会因此发生根本改善,国力反而会由此减退。司马光和王安石谁也说服不了对方,而神宗则采用了王安石的政策。后来王安石又有一系列新政出台,司马光照例反对,也都无效。司马光曾再三致信王安石,对新政利弊详加讨论,王安石只是很简洁地回答说,你我的争论并不属于事情对错,而是你与我对事物的判断根本不同,这是“道”的不同,所以我们之间没必要进行烦琐的讨论。在“两条路线”这一点上,王安石显然看得比司马光透彻。
  从王安石当政之初的一些行为来看,他并没有把与商人争利视为首务。他派特使往全国各地察访兴修农田水利情况,他坚持在朝廷的科举考试中取消诗赋考试,后来又要求增加律法考试,这些事实都说明,他是想用扩大有效的农业生产来达到普遍增收,并要求官员有治国的实际能力。比起那些只会高喊“三冗”的传统正直官员,王安石的思想似乎更为深入,他试图用国家介入的方式来促进社会生产。王安石向神宗提出“变风俗,立法度”作为新政的思想政治原则,是要从根本上重新振作整个官吏集团,改变数十年来敷衍塞责、无所作为的官场风习。


  六

  在讲求法制和效率的今天,官员的“不作为”几乎等同于渎职,可以成为罢免官员的重要理由。王安石应当算是这种罢免理由的一个倡导者。然而在传统的治国道理和实践中,一直到王安石变法之时,“不作为”实际上是被当做“爱民”的经典治国手段之一而存在的,只是这个“不作为”被一些褒义词给替换了,如“无为而治”,如“不生事”,等等。这并非狡辩。事实上,在官大民小的传统社会,凡由官方发起兴作的绝大部分事情或事业,一般都逃脱不了以下几种结果:一,更多地花费百姓的钱财和精力;二,做成的事情只有官方得利或官方得大利;三,官方和百姓都不得利,完全就是胡搞。这么说起来,在传统农耕社会,官方的“不作为”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它还真是一种善政的基础,它的长期存在是有其合理性的。司马光那番“民间高利贷有理论”,就是“不作为”传统思想的经典例证之一。
  而王安石的变法当然是一种作为,是“生事”,故而它也免不了因官方生事带来的一些必然性后果。
  王安石变法后来所起的实际效果之一,是将长期被商人和高利贷者获取的一部分利益,收归国家所有,成为国家财政收入。新政在进行之中,官方对各种商品的专卖范围越来越扩大,从盐、茶叶、酒,一直扩展到女人的梳子和夏季降温的冰,只要有利润,就可能改为官卖。官卖打破了众多商人的饭碗,而且官卖垄断价格、质量差,更谈不上所谓服务,故而引来社会正当的不满。变法派还有一个生利的法子,就是将属于公有的场所如坊场、河渡、庙宇等,以招标方式出租给商户经营,官方从中获取高额租金。这种生财有道的方法愈演愈烈,最后竟将供奉神圣祖先神灵的著名庙院也当做商场拍卖,使得富于道德感的传统臣子们极为愤怒。司马光一派指出,国家参与逐利而且与民争利,不但会败坏国家作为社会统治者和仲裁者的崇高形象,而且势必形成以权力攫取人民财富的恶劣趋势,失民心而招民怨,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变法派逐利,钱成为了官民之间的重要媒介,如发放和收取青苗钱,如将直接的征民劳役,改为向民众征收役钱,官方雇人服役,等等。司马光指出,小民所有的,只是一身之力与种地收获的谷物,现在国家不取民力和谷物,而只是征钱,这会造成钱贵物贱,从而逼得小民贱卖所有,以应付官方索须,这就是害民。应当说,司马光的批评是有道理的。北宋时期虽然商品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但尚未达到成熟阶段。只需举出一个例子就可以证明这种不成熟:当时官员们所领取的朝廷俸禄即工资,有相当部分并不是钱,而是实物如米、绢或其他物品,统称为“折变”。此外,铜钱的价值在不同地方差别很大,又有人私自将铜钱熔化铸为铜器出卖以获厚利,屡禁而不能止。而在西部如四川等地,则是通用铁钱。作为一种有价证券或者说是纸币雏形的“交子”,其发行和使用的范围也都有限。变法派将钱作为官民间几乎是唯一的流通物,的确变相加重了百姓负担。
  当然,王安石的变法,注重兴修水利,开垦荒田等等,这类政策的实施也的确增强了国力,改善了国家整体的经济状况。赞扬变法的人常常举出很多这方面的例证。然而因官方生事而给百姓带来的困苦,也是同样的多甚至更多,这类例证也被批判变法者捏在手上,振振有辞。这也是“王安石变法功过论”至今难以定论的一个重要原因。


  七

  后世有些人常常替王安石惋惜。他们说,王安石的变法在北宋后期是具备了必要性的,王安石变法的思路和政策大部分是正确的,可是,最后这场变法竟然酿成了北宋最大的党争,成为北宋败亡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不能不归过于王安石太缺乏大政治家的气度,倘若王安石对他的政敌如司马光、苏东坡等态度不是那么生硬,而是用一种和风细雨的政治思想工作方式,争取这些正人君子赞同他的变法思想,那么变法的效果肯定会好得多,也不至于在政治上造成那么长久而深刻的动乱。这种惋惜是很有道理的。王安石的确是个有些强词夺理的人,他一心只想着自己的正确,而不惜粗暴地否定他人。这种个人风格在西方社会好像并不算什么重要缺陷,在中国却是一个大毛病。因为我们中华礼仪之邦一贯讲究温文尔雅,讲究面子人情,而王安石呢,他搞变法的基本方式是,只要把神宗皇帝的工作做通了,就颁布法令,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在执行中理解,实在不理解不执行的,就免官撤职。所以后来传统派又给王安石加了个形容词,说他“强狠自用”。这个形容好像蛮贴切的。
  其实王安石也有他的苦衷。
  王安石在变法之初就对神宗说过,变法要想取得好的成效,那就不能太急,而且光讲效率,只重干才,官员的道德水准势必下降,这也是一个大问题。然而神宗是个青年,他等不得。神宗在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之前,曾对他说:“人们都说你只知经术,不晓世务。”此言意味深长。所以王安石必须很快向神宗拿出实际成绩,以证明他的变法不仅有道理,而且有实效。所以王安石的很多变法措施,都未曾经过充分讨论,或只是表面地做一点试行的样子,就向全国推行。那么推行中出现的弊病,自然也就少不了。说起来王安石也是不得已。
  王安石是传统中国文人中的优秀分子,好学深思,心忧天下,可是说到动脑筋与商人争利,想心思盘剥百姓,他不仅不擅此道,也不屑为此。只是变法既然以增加财政收入为其重要目的,变法队伍中自然就会出现争利盘剥的高手,王安石也只能常常护着他们。还有,这个变法是通过大批不知变法为何物的官吏去施行的,这些人在执行中想到的,不是变法的效果,而是不要出岔子影响我的前程。所以对收取青苗钱利息和免役钱,如果原定是二分,官吏们却要征收三分甚至五分,多收部分名之曰“宽剩钱”,理由是预防碰到灾荒时节百姓交不上;而交不上乃属于地方官的错。所以到了变法的尾期,国库里虽然并没有增加很多钱,而地方郡县收的“宽剩钱”,却足够二十年开支的。这种“宽剩钱”,实际上就是对百姓的盘剥。类似的例子有很多,所以变法在民间普遍遭到诟病,自有它的道理。这也是王安石变法的悲哀。在传统中国,朝廷或者说国家的利益,不仅常常不与民众利益一致,甚至二者之间竟会是一种对立关系,所以无论国家兴也罢亡也罢,变法也罢敷衍也罢,老百姓总是受苦。


  八

  王安石变法的确有很多缺陷与弊病,这很自然,因为它是第一次,就像第一次走路的孩子难免摔跤一样。不过就王安石本人而言,即使这个变法在整体上是失败的这么说会有很多人反对那也无损于王安石的光辉形象。变法运动更丰富地表现出了王安石思想的独立,还有他致力于“经世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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