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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你看他一下子把面具拿下来,一会儿又急忙戴上,说不定片刻之后又匆匆换一个,双方相互,很有趣,也很有学问。
一个人,直到他上天堂的时候,上帝才把那套面具和那根针“没收”。他在地上的日子,有时候也能够暂时把那攻防的装备搁置不用,那时候地上即是天国。
成熟
如果你是一个蚌,你愿意一生受尽痛苦而凝结成一粒珍珠呢,还是不要珍珠,宁愿舒舒服服地活着?
早期的“扑满”都是陶器,一旦贮满了零钱,就要被人敲碎。如果有这么一只扑满:一直没有钱投进来,一直没有物尽其用,一直“瓦全”到今天,它就成了贵重的古董。你愿意做哪种扑满?
年轻的朋友们,如果你把着三个问题抄下来,把你的答案写上去,放在箱子里,谁也别让看,三年后,你把它取出来,重新回答一次,你猜怎么样?
第二次的答案和第一次的答案不同。
你把试题藏好,再过三年,你猜怎么样?
第三次的答案又和第二次的答案不同。
直到有一天,你的答案不再变动,由第X次到第N次,完全相同,那就是你成熟了。
幸福的味道
作者:小野
屋子里弥漫着刚才刷完的油漆味道。老婆要女儿上顶楼的小石屋去睡午觉,可以暂时躲过油漆的味道,留下我们清理善后。
过了一段时间,女儿打电话告诉老婆说她睡不着,于是我奉命上顶楼陪女儿玩耍。女儿和我躺在顶楼的地板上,我才发现很久没有和女儿这样单独躺着聊天了。特别是前一阵子早出晚归,有时候连和女儿说话的机会都不多。
想想没什么话说,于是就问她说:“你觉得自己很幸福吗?”女儿说:“是的。”我要她举个例子说明什么才是幸福,女儿说:“像现在这样啊!”我再追问:“还有呢?”女儿想了想就笑着说:“还有?不用补习啊!”我又问:“还有呢?”女儿瞪了我一眼说:“你烦不烦?”我自作聪明地替她下了结论说:“大概幸福太多了,就说不完了,对不对?”
果然,女儿开始讲起一些她记忆中很愉快的事,而那些事我并不知道曾发生过。
女儿说:“从前啊,我念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啊,夏天很热,妈妈为了节省能源,就要哥哥和我睡同一间屋子里。哥哥每天就讲一个故事给我听,长的故事要讲两天,短的故事一天可以讲两个。像海星的故事,像吃鼻子的怪物,还有厉鬼的故事。。。。。。哥哥会讲故事给妹妹听?我一直以为哥哥只会欺负妹妹呢!
女儿又回忆着另一件事情:“夏天妈妈喜欢用茶叶水来洗草席,所以当我躺在草席上睡觉时,就闻到茶叶的香味,很香呢!”就这样,我们聊了很多从前的小事情,女儿总是记得那些很小的感觉,却都是很幸福的味道
第二天,老婆买了一个菠萝,把菠萝皮放在电扇前面吹,不久菠萝的味道开始在空气中逐渐散开,和油漆的味道混在一起。女儿下课才进门,似乎就嗅到了那股菠萝的味道,她很高兴地在家庭联络簿上记上一笔:“家里涂满了油漆,可是妈妈准备了菠萝皮,于是我就闻到了一种菠萝的香味,真好啊!”
草席上的茶叶香,漆满油漆屋子里的菠萝香,原来都是幸福的味道,可是也要有一个嗅觉灵敏的鼻子啊!或许女儿算得上是有那种鼻子的人吧?
每月第一个礼拜五
阿雷詹德奥·迪兹
我用指甲刮去玻璃上的凝霜,朝窗外望去,除了大作的狂风和刺骨的雪花,什么都看不到。没人敢在这样寒冷的冬夜冒险出去,除非他们别无选择。而我的母亲就是那些人中的一个。她正在赶往工作地点的途中,去芝加哥城市商业区打扫办公室。
在母亲出门之前,我慵懒地冲她和弟弟说再见。在她的旧毛线围巾和帽子下,是一双略显疲惫的眼睛。而弟弟瑟萨也被从头到脚地裹了起来,他大大的黑眼珠闪耀着光芒,仿佛要去做的,是一件很神气的事。
每个月的第一个礼拜五,妈妈被允许带着孩子一起去工作。那年我大约十二岁,我的弟弟十岁。妈妈要在礼拜一至礼拜六的晚上11点至次日早晨6点工作,而从家到工作的商业区需要换乘三辆公共汽车。每月的第一个礼拜五,瑟萨都穿得严严实实跟着妈妈去上班。而我,总是很忙。如果没有棒球训练、篮球预赛或电影,我也总能找出其他借口。我不敢想象自己一晚上不睡觉而在打扫办公室的情景。瑟萨和妈妈有时会请求我一起去,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就不再开口,因为我一定会说,不。
每跟妈妈去工作一次,瑟萨就会激动地告诉我,他怎么用吸尘器帮妈妈清扫地毯,除去尘土,并把垃圾倒掉。而最有趣的事,莫过于在晚上和其他工人的孩子玩捉迷藏。和母亲一起工作的大都是移民,那些妇女来自波兰和墨西哥,好多都是我们的邻居,他们也都会在那些礼拜五带着孩子去打扫办公室。这些人千辛万苦费尽周折移民到这里,为的就是能送他们的孩子进教会学校。我的母亲也不例外。
我的父母从墨西哥来到这个国家的时候都不会讲英语,他们能找到的唯一工作只能是体力劳动。尽管如此,母亲从未抱怨过太忙或太累。每天早晨她做好早餐,然后总要等我们放学后,确定我们平安地上床睡觉后她才动身去上班。
律师和牙医们对他们的孩子炫耀自己在商业区的办公室时,是多么惬意啊。而为他们清洁工作环境的我的母亲,却是在周五晚上带着弟弟换乘三辆公共汽车,花费一整个晚上的时间,细心打扫干净每一个角落。尽管我从未亲眼见过母亲是怎样赚钱的,但她在我们面前支付账单的样子,总显得非常高兴和骄傲。
我逐渐长大,升上了高中。我问弟弟,为什么他那么喜欢跟母亲去打扫办公室,用吸尘器吸地毯和倒垃圾真的很有趣吗?他的回答竟完全出科我的意料:“我不是喜欢跟在别人后面收拾东西,而喜欢和妈妈待在一起。每天晚上母亲动身去工作时我都会感觉很悲伤,我一直希望她可以不再需要这样工作了,所以每月难得的一次机会,我都要和母亲待在那里,陪着她。”
我一时间羞愧难当。我从没想到弟弟的答案竟是这样。对我来说,打扫办公室是些日常小事,做起来很容易,但我要很奢侈地说不。弟弟却那么乐意陪伴着母亲。
戏剧性的,大学毕业拿到会计学位后,瑟萨在母亲以前打扫了几年的商业区大厦里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上班的第一天,瑟萨穿着一身职业装,看起来非常精神帅气。母亲把他的领带打得挺直,亲吻着他的面颊祝福他。但在去停车场的途中,弟弟突然停下来又奔回了房子。他扔下他的公文包,紧紧地抱着母亲开始哭泣。母亲也啜泣着把他拥抱得更紧。她说,清洁女工的儿子长大了。
我在一边看着他们拥抱,突然很后悔。母亲和儿子之间流淌的这种爱和温情,让我向往,也让我感动。当我的弟弟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所理解的东西已够我花费很多年的时间去学习。他知道怎样向他的母亲表达爱及感恩之情。而且他意识到,某些机会一生中只会出现一次,如果你不去抓住它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
妈妈几年前去世了,我错过了全心全意和母亲待在一起的那些机会。
过去要是我去打扫那些办公室多好啊。
我怕会忘记他
刘若英
他就住在我家前院的那间小房间里,一进大门,穿过院子,进来的第一间。什么人来来去去、进出我家,都必须经过他的窗口。易副官很瘦,又黑,三分头,却掩不住灰白交错的发色,小时候我说他像猿人。他常常就是叼根烟坐在他那小房间的窗口,竖着耳朵等着我公公的指令。
人们喜欢说小孩子单纯,但我从来不这样认为,因为我就是一个不单纯的例子。我从小就知道,易,是可以欺负的。既然可以欺负,我就不会放过他。他不会去告状,也不会生气,不会报复,更不会记恨。甚至可以说,我想要什么,他都尽量满足我。以至于我闯了祸,他的任务就是尽量帮我隐瞒。
易走了以后,我常常很怕自己会忘记他,毕竟,我懂事的时候,他已经是很老很老的人了。我能知道多少他的心情?我能记得他多少?但后来发现,我越往下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越鲜明。
他跟着公公多久了,没有人算得清楚。传说曾祖父时代,还不到“民国”的时候,他十三岁就在湖南老家担任所谓“家仆”。而后我公公去上学,他的职务就变成书童,每天跟着公公去学堂,旁边一站就是一上午,等着公公放学,然后再安全地把公公送回家。黄埔军校开办,公公在“十万青年十万军”的感召下,决定从军。那年,祖父只有十四岁,根本不符合从军的最低年纪,但公公还是谎报年龄上了黄埔。于是,易,就也跟着去从军。即使“少爷”起了爱国心,热血沸腾的要报效国家,“易副官”的责任还是没有变。公公报效国家,易副官报效的是我公公。
离开黄埔后,公公去了俄国念书,易无法跟去,就在家乡等他回来。公公留学回国,生了我爸爸,他就成了我爸爸的保姆,我叔叔诞生,他就变成了我叔叔的保姆;后来公公撤退到台湾,家里有了姑姑,当然他就是我姑姑的保姆。一直到连孙少爷孙小姐都长大了,易,摇身一变,又成了家里掌厨的。这倒不奇怪,因为只有他能做出一手地道的湖南家乡菜。从小,我便当里的菜都是他给准备的。他的晒腊肉、他的糖醋排骨,都是一绝,也都是我自此没有再品尝过的味道。
我搬来跟祖父母住的时候,我三岁,他六十八岁。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