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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5年第07期-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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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外在形式,本书也不足以成为一部经典,它还必须有与众不同的观点、发人深思的见解、历史主义的态度和对前人“同情的理解”。
  在说明为何马歇尔之前最高法院没有明确阐述司法审查原则时,作者说:
  部分的答案在于,大法官们有意识地或本能地理解自己的局限和自己的机会。他们认识到,宪法并没有明确给与他们所渴望的权力,舆论也没有充实这个政府构架法中的漏洞。他们还认识到,汉密尔顿那种充满个性的绝对逻辑,无论看起来是多么有说服力和诱惑力,还不是很适合他们的目的。在某个单一的时刻,政论文大家汉密尔顿能够融前提、论据和结论于一个单一的大胆陈述。宪法法官,或者说可能会成为宪法法官的法官,作为这一陈述的支持者,却需要时间,而不能如此轻而易举地从事。司法帝国——如果将会有这样的帝国的话,必须是一步步地、缓慢地征服建立。一个观念今天可能是隐含的,明天可能会拐弯抹角地陈述,后天就可以直言不讳地宣示。在司法部门准备好激话这一观念,作为一个判决的原则之前,还有待时日。同时,当这一原创性的观念开始深入到受过教育的美国人的内心中,汉密尔顿直白的逻辑变成为公众认可的较少张扬更多潜力的逻辑。到那时,一旦现
  实行动的机会到来,大路也就铺就了。(第22~23页)
  这样的一种历史主义的论述,实在是难能可贵。
  作者的基本看法显然是开明派的,但是,他的叙述总是保持着一种难得的平衡与同情的理解。当所有的人都批评最高法院否决新政立法的做法时,他却这样评论说:
  事实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对最高法院态度合情合理的批评。错误不在于大法官干预经济事务本身,而在于他们的干预达到了过高的水平,超过了司法治理的限度。其施加的宪法限制如此僵硬,以至于没有一个受民众欢迎的政府能够容忍它们。(第112页)
  本书的增补者列文森教授是麦克洛斯基在哈佛大学的得意门生,现在是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校区法学院的讲座教授。虽然他力图在增补的部分继承其恩师的写作风格,但是,就写作本身而言,其文字的水平还是略逊一筹,远不及其导师那样挥洒自如,行云流水。新一代学者的文字水平不及老一辈学者,看来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而是一个普遍性问题。
  本书的优点当然不仅仅是其独特的叙述方式和优美的文笔,其对最高法院在美国生活中的角色和作用的阐述也别具一格。因为已经约请列文森教授在中文版序言中,对麦克洛斯基以及本书的学术观点作了点评,我这里就不再重复。但有一点需要指出,尽管原书没有一个注释,不论是资料出处还是解释性说明,但是,这丝毫不损害它的学术价值,也很难指责作者不严谨,因为附录中极为详尽的参考书目综述,显示了作者运用资料的广泛程度和把握文献的出色能力。
  阅读本书是一种享受,但翻译的过程却极为痛苦。要把这样出色的著作翻译成中文,并保持原汁原味,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为了能够体现作者的语气和写作风格,我也尽量按照他的句式,在不影响理解的情况下,大量用短句子,灵活地使用相对应的插入语。我和其他译者的目标是,在准确的基础上,尽量做到通达,符合国内读者的阅读习惯。此外,其中有些法律术语和习惯表达的翻译,不能不在此做一些说明。
  在英语世界中,不论是政治学著述,还是法律文献,legitimacy都是一个出现频率极为广泛的概念,中文译著一般把它翻译为“合法性”,这样一来,就很难区别英文中的另一个概念“legality”。因此,已故的李慎之先生曾经对我说,这个词应该翻译成中文“法统”。我也有机会与国际政治研究学者庞中英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认为在无政府的国际政治中,一般只有legitimacy,而没有legality。因此,可以翻译为“正当性”。应该说,“正当性”这个概念比较符合实际,在历史学中也一样,像美国革命、中国革命这样历史上伟大的变革,一般都是以破坏旧的统治秩序或政权结构为特征,根本不可能有legality(合法性),但却没有人能够否认它们具有legitimacy(正当性)。本书基本采取了正当性这样的表述。


意高 情深 词浅
■  薛宝琨
  北有鼓词南有弹词名称不同而其源为一,皆我国古代民间诗体之意脉和承续。唯鼓词先有唐代变文于寺庙,奠定其演唱民间故事传说之“故事诗”(EPIC)体制和整齐匀称的“诗赞体”格局,继有宋代陶真,如陆游小诗“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名句所赞于广大乡野之普及繁衍,尤可贵者乃有清一代“子弟书”大兴,如韩小窗、罗松窗等辈文人雅士炼意融情韵事出俗人雅,将大鼓词推展至叙事诗之高峰。遂破一度国人或洋人谓华夏“无叙事诗”或“叙事诗孱弱”之诬陷和自惭。由是近世以来伴随农村自然经济破产、沿海城市兴起,方有大鼓书由乡野人津门、改长篇为短段,裁大书之琐细枝蔓、展短篇之情事交集,存旧立新大裁小铰人内出外描情写景,促成作为市民艺术的现代鼓曲勃兴,如京韵大鼓乃成为北方诸多鼓曲样式中覆盖面最大、表现力最强和流派、名篇最多的演唱形式。而形式的成熟自然首归曲本——一曲之本的跟进。盖上世纪前叶鼓词并无专业作者,或有闲遣兴文人游戏之作,或自编自唱艺人攥捋之词。终因形式之不谙或才气之不逮,使情事相隔雅俗互伤,非失于古奥即失之粗鄙。乃至流行至今的《探晴雯》名段仍有“二人双感情”一类欠通之笑柄。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始,天津作为“北方曲艺之乡”,创作队伍日渐形成。其成员多半既富渊实的文学根基又具新兴的艺术理念,谙熟词曲精通形式。朱学颖先生便是这一作家群落中的佼佼者。他安贫乐道情志自守耕而不辍锐意进取,沥大半生之心血扬弃筛选去粗取精,乃有这一鼓词结集出版。今观其词似闻其声,当年演员作场之情景、观众感动之盛况皆历历在目恍惚如昨日,令人唏嘘也。而于文本反复吟依然况味不已,竟不知由何说起,考量再三不知可否以“意高、情深、词浅”六字括之?
  意高谓格调高、识见大、堂庑阔、境界深也。
  先生生于多事之秋,动荡和激越乃生活之主弦,又个性刚直耿介,亲“大江东去”之伟岸,疏“晓风残月”之旖旎。时代之“强音”铸就其心灵之“旋律”,由是《珠峰红旗》之猎猎,《长江第一漂》之萧萧,磨砺积久的《天下第一剑》,讴歌不已的《光荣的航行》《黎明的战歌》等等,皆不期而然流人笔端。即便改编《水浒》也要由《火并王伦》始,《红楼梦》也以刘姥姥《二进荣国府》别异其趣。小段《大江奔腾浪千叠》更是他对生活和生命的礼赞。理想的纯情鄙弃了世俗的污浊,其高洁格调是永恒的。人谓:骨自清奇识自高,意高——立意高远也。先生多以文学的眼识定题材的选项,不仅求形象之魅力亦探意蕴之诗意。如《渔家女》非但写渔女对罢官之彭老总的深情,也蕴含着是非善恶唯有群众方是公断方是历史之信念。《白妞说书》虽取刘鹗《老残游记》传奇故事,但先生心中则视主人公白妞乃鼓曲说唱之“女神”。其圣洁之情乃民族文化之结。学颖兄曾多次与我谈及,若鼓曲精英一旦步入维也纳音乐厅举行华夏新年音乐盛会,当不比任何世界交响乐团有半点逊色也。其见令我叹服。故而,他不仅仅有改编王实甫《西厢记》之胆识,也常将欧美文学诸多短篇移植。情感的平台和形象的空间也因为堂庑之阔——谋篇布局之得当和智巧而得以畅达。古谓:“堂庑之上,不绝声乐。”又云:“循堂庑而下降,历纬户而升基。”盖鼓词原本容量有限,又因时代节奏快捷往往限在百句左右。故必须小中见大、大题小作、详略得当、虚实相生才能腾出空间进退自由或精雕细刻或疏笔泼墨。如《白妞说书》即以实笔尽描先期登场的黑妞,待到主人公白妞出场则由实生虚几笔栝写便气韵生动。请看:
  唱腔儿,裁云断锦新且巧,/曲词儿,雅俗共赏浅又深,
  节拍儿,忽急忽缓皆如意,/音调儿,或商或低尽随心。
  悲壮时,冻云冷雪山川恸,/欢快时,暖日和风草木春;
  明丽时,江南景色清幽疏秀/遒劲时,大漠风光壮阔雄浑。
  此便是境界即意境——情景相生、意境结合,主客一体也。王国维《人间词话》把境界当作艺术的极致,他认为“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并把境界解释为:“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是也。”盖先生务词始便弃赶辙凑韵之油滑雕虫小技之小惠,追求诗的境界。或以情取事或因事酣隋,“写境”以陈情,“造境”以壮怀。是故“说书人”与“书中人”常融为一体:说书人操着人物的调子,人物传达着说书人的感情。有时跃于情事之前激越指点,有时隐于事件之后不动声色。所谓“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在先生笔端已无由分说,纯然传达了“再现”和“表现”相结合而以“表现”为主的中国艺术的“诗格”精神。境界不仅在曲折的故事情节里也在人物同作者融化为一的情感波澜中。“情”是作者“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的主导。于是作者不取站立珠峰顶端的先锋,反写为群体献身的“落伍者”(《珠峰红旗》);不写尧茂书“第一漂”之成功,反写其遇挫之“失败”(《长江第一漂》)。而其情切切,其境至高,他们都不是失败的英雄,反却是成功的楷模。人笔立意真有境界也。
  情深既指诗情的本色纯真所谓“童心”——赤子之情,也指情感的升华过程。多半呈“境由心生——缘心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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