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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史-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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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盐铁两大部门之外,其他各业公私营并存。况且,严格实行盐铁国家专营的时间也不到一个世纪。丝织业的情况也是这样。国家大工场设于京都(长安)与各郡。在山东东北部,齐国旧都临淄,这类工场曾雇佣好几千工人。但也有由富商家族创设的私营企业。漆器业情况亦相同,主要在四川与河南制造。在考古遗址中发现,一些制件留有指挥制作的工长的名字,另一些则不留任何标志,可能出自于私营工场。据考古发现以及若干文献提示,可以推想,私营企业在汉代中国经济中曾起重要作用。

    制铜是另一项重要手工业,主要产品为铜币与铜镜,私人铸币不久即遭禁。公元1世纪,铜镜成为出口品,可发现自此时期起,铜镜图案与铭文样式开始改变。从西伯利亚至越南都出土不少铜镜样品,甚至在俄国南部也有发现。

    农业生产与农业技术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铁制工具质量比公元前4—前3世纪有所提高。用牛犁地普及起来。汉武帝时期大力增加灌溉地面积并努力在华北开发新土地。农艺家负责传播新耕作方法。自公元前1世纪末起,某些官吏就已致力于推动长城外的游牧民族从事谷物种植。自公元前85年以后,推广一种轮作耕作法(“代田”),而主要谷物依然是古代已经种植的大麦、小麦、小米。此外尚有大豆与大米,后二者仅占次要地位。自公元前2世纪末以来,从西部地区引进了苜蓿,由此华北养马越发广泛。

    从王莽时代(公元9—23年)起便出现水磨。通常为一套槌子(“碓”),由横凸轮轴激发,后者则由横置于水流的轮子推动。有一份公元31年的文献提及将水力运用于铁工场内的活塞风箱中。

    战国时代(公元前5—前3世纪)出现一种合理的套马法,使用胸套,当时双辕车正开始代替单辕车。在运输方面,汉代已充分利用这种重大技术革新。此外,还要提一下独轮手推车的发明。其意义可能不为人所重视。这种车辆公元3世纪见于四川,但其图样可上溯至公元一、二世纪。这是非常有用的工具,到处可行,通道是狭窄小径也照走。由于重心位于轮轴附近,可以无需费多大力气即可搬运达150公斤的物品。

    与现代中国不同,汉代中国拥有大量驮兽与牵引兽:马、牛、驴。唐代更是如此。从公元前2世纪末起,因与外来种马杂交之故,只用于载人与战事的坐骑及挽车马种得到改良,种马来自费尔干纳及伊犁河流域乌孙人领地。驴子原产西域,由匈奴引进华北,因其耐力与价钱便宜,在汉代深受社会各阶层赏识。

第三部分 14。富商与豪绅

    公元前2—前1世纪时期的技术进步、生产飞跃、重大贸易活动发展,不可能不对当时社会产生影响。汉皇朝继承法家传统,竭力抑制富豪家族的野心,并为本朝外交与军事扩张需要而大力建立国营大工场(铸铁场、盐场、丝织工场等)。但其努力维持不到一百年。自公元前1世纪中叶起,监督日益放松,到东汉时期(公元25—220年),更是普遍松懈。此时定居外省的富豪家族终于取得胜利。

    不过,实在来说,即便在国家控制经济最有效的期间,中央政权也得与地方豪绅商讨。就汉朝整体而言,其社会特点之一是存在巨富家族,这些家族同时从事农(谷物或稻米生产、畜牧、渔业等)、工(纺织、铸铁、漆器等)、贸各业,拥有大批劳动力。在以农业为主要收入的地区,富豪之家只限于通过放高利贷,促使债务人向其出让或出卖土地以此压榨贫苦农民。成千上万的豪绅大体都是这种情况。他们是农村小暴君。公元前120年,具有法家倾向的官吏王温舒曾将豪绅逮捕并判罪。不过,只要是条件许可的地方,豪绅就会开辟其他财源而不限于农业收入。

    从这一角度看来,四川成都地区的情形可以视为最典型者。地理学者称这个地区为红色盆地,是汉代中国最富庶、最活跃的地区之一。盐井经营,铸铁,漆器生产(在离成都3000公里以外的朝鲜西部汉墓中亦发现四川制造的漆器),制锦,布、牛、铁的贸易,凡此种种都可以说明何以这里能自公元前2世纪起积聚大量财富。卓氏家族是成都巨富之一,拥有大量耕地、鱼塘、猎场。这个家族开设炼铁工场,雇佣八百奴隶工,因与西南土著进行铁器交易而致富。该地夷人头戴的帽子状如木槌。汉人与土著部族之间的贸易看来往往采取以货易货形式,大概以货易货比重视商品的真正价值的商业交易更符合土著居民心态。有人提到如下事例:送去大量中国丝织品及其他产品,后来换回一批牛马。

    四川情况如此,汉代中国其他地区也一样,都说明存在着一个富豪阶级,它为汉皇朝提供政府官吏。这个阶级的经济基础不仅是农业,而且通常还有工业与商业。汉代中国,“奴隶”之所以如此众多,大抵可由此得到解释。“奴隶”是囚犯或是无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大部分受雇于手工业大工场。

    公元前1世纪期间伴随经济增长而来的土地集中给公元初的统治者留下严重问题。篡位的王莽于公元9—23年间并未能解决此问题,而这一点正是其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三部分 15。经济自由或经济控制

    敌视商人,曾对华夏世界命运产生深远影响。而这是中国文明的特殊之点,其原因多样而复杂。汉代之前,按士人传统,无论墨家、道家、法家,都谴责奢华与无谓消费,但不同思想流派的谴责动机并不相同。嗜好奢华在士人传统中是挥霍、骄横与不道德的标志。孟子早已将其视为农民贫困的间接原因之一。道家视奢侈为虚夸与混乱之源,而墨子门人则以刻苦、全面节俭以及均贫富的理想来谴责奢华。但对商人的敌视似乎可从统治者及国家政权方面找到其深刻根由:商人是打破社会稳定的因素,因为商人拥有财富,可以真正统治穷人,而且可以收买农家土地,雇佣被其陷于贫困境地的农人,像对待奴隶一样将其置于矿山、冶铁工场或手工工场之内。商业活动引导无谓消费,转移国家生存所必需的基本活动:维持军队与开展外交行动所需要的谷物生产与布料生产(丝织品赏赐成为外交活动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以及防卫活动与公共工程。因而商人与手工业者同时带来社会性、政治性、经济性的危害。汉代中国的生气与活力大部分归因于战国时代以来的技术进步,也归因于谷物、盐、铁、布料生产的增长。将这类财富源泉都让与商人或由其独自控制,也就无异于听任帝国衰亡瓦解。唯有政府能控制主要财源并加以分配,和平与统一才有可能。

    从公元前199年起,当时内战正酣,便已采取措施限制商人的生活方式。不许其穿丝绸、骑马、佩带兵器。从这种紧缩政策可推知商人十分富有,因为禁止的不外是已有的现象。在吕后时代,政策稍为放松,当时吕后已经极为强大,即将掌握政权。帝室后宫往往表现出对大商人的优待而且与之串通一气,这种紧密关系之所以不可避免乃因后宫事务安排所需,或许还有某些较深远的传统而致。然而,直至公元前2世纪末汉武帝时期,反对重商主义的趋向才真正确立下来,当时由于实行费用浩大的军事扩张与外交扩张而受到财政赤字压力。因此,公元前119年,对舟车实行统一征税,同年,设立国家盐铁专管机构;公元前117年,将这项专营扩展至全帝国。自战国时代以来铁与盐是两个最活跃、最有收益的工业部门。上述措施似乎一段时间抑制了兼工场主、手工场主的大商贾的势力。后来的中国皇朝也仿效这种措施。不过,要指出的是:汉武帝时期,皇家政权不大依赖豪商巨贾提供资助。汉皇朝不必求助于富商,不用依靠巨贾供应粮草及其他物品给北方军队,因为这种供应已主要由“屯田”保证。而后来唐、宋、明三代皇朝则不一样。公元前98年,除盐铁两项专营外,还增加一项酒类专营,其重要性稍次。显然,无论如何,国家所采取的控制经济的措施及其对商人的敌视态度都与皇朝财政状况密切相关。轻商主义传统不过为因一时困难而订的政策提供了论据。汉武帝死后专营制度所引起的批评便是明证。公元前81年,在朝上曾就保留还是取消专营制度展开讨论。这次论难的记录结为巨卷,于公元前73—前49年间公诸于世,题为《盐铁论》,幸好此书保存至今。

    注释

    ①古罗马政治家,《自然史》的编纂者。——译注第三章豪强势力上升与政治制度危机

第三部分 16。从宫廷阴谋至篡权

    公元初西汉覆亡,是历时一百多年内部演变的结果。公元前179—前141年,即文帝与景帝在位之时,由于官吏与皇帝的大臣及谋士们在国家治理方面的合作,因而皇朝政权得以巩固,而在武帝(公元前141—前87年)的漫长统治时期却出现君主独裁趋向,到汉将霍光(武帝遗诏的受托人)秉政年代,独裁倾向成为主流。自公元前80年起,霍光建立了个人专政,将自己的家族成员安置到所有执政岗位上。公元前68年,他死后即有人起而反之(公元前66年举行大审判,终于尽诛其族),但此举并没有影响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身上的倾向。皇权得不到官吏与谋士的支持与制约,不久便成为宫廷阴谋与帝后家族之间内争的赌注。一个极权的独裁政权在宠臣、妃嫔、宦官的左右下必然垮台。西汉末期,帝后家族势力强大,竟至将其一成员推上皇座。他就是篡权者王莽,王莽建立了短命的“新”朝(公元9—23年)。

    西汉灭亡的另一个原因看来是农村愈来愈迅速的变动:土地集中于巨富(地方豪绅、商贾、大家族)之手,乃农村社会紧张与经济困难之源,王莽掌政亦未能解决这个问题。第一批旨在限制私人地产的法令始于公元前1世纪末年。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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