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法与宪法 [英]艾沃·詹宁斯[网罗论坛]寒寒-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维持一种“‘法院”的存在。领主是上级领主的“承租人”或
封臣,受上级领主法院的管辖;在领主之上又有领主,依次类
推,最高领主为国王。人们也许会把国王看成是那个难以忆
起的人—即罗马皇帝的继承人的封臣。由于从未存在过完全
封建化的国家,因此,这个美丽而对称的金字塔也就从未在
封建时代法律家的逻辑构想之外存在过。然而,在某种意义
上。英格兰是被完全封建化了的,因为在诺曼征服之后,人
们认为每“块”土地都在采邑的范围以内,不是为国王所拥
有,就是为那些直接或间接地作为国王封臣的中层领主所拥
有。然而,当时并不存在法院的等级体系。诺曼国王也保留
了“忏悔者爱德华的法律”。这意味着,至少对英国人—在正
常进程中甚至包括变成英格兰人的诺曼人—来说,当时存在
着盎格鲁一萨克逊的自由民集会制度、郡法院和百户邑法院;
国王通过称为郡长(郡司法行政长官)的王室官员保持并行使

                                                       … 9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13…

法与宪法 '英'艾沃·詹宁斯

着维持秩序所必需的权力。许多百户邑法院和少数郡法院落
人了封建领主之手,但一般说来,采邑法院与国王法院之间
并无其他法院;与采邑法院并立的还有百户邑法院和郡法院。
虽然国王的法院也是封建法院,但它并非仅由大领主组成,
而是也包括了我们所称的国家官员、非七地贵族和为国王服
务的专业人员;它的职责不只是处理大封臣之间的争端,因为
它还控制着郡长,并通过他们维护秩序和为国王课征岁人。
法院
      亨利一世和亨利二世的各项改革加强并扩大了他们的权
力。从整体上说,采邑的司法管辖权由于其它地方法院的存
在以及国王对于郡长的直接控制而受到限制和削弱。结果,
亨利二世在位时的国王法院完全不像一个封建法院。国王法
院对整个国家事务,尤其在课收岁人和刊事审判等领域进行
着全面控制,国王的令状几乎送达全国各地。,国王法院中包
括专业管理人员、国王的法官,特别还包括理财官,他们往
往是专业法律家,并为整个国家发展了一种通行的或,“普通
的”法律。国王法院中有些人受国王差遣并以国王的名义经
常巡回全国,以控制地方行政。在《大宪章》中封建贵族对
此的反应只是部分地得到表达;  《大宪章》所列条款对于新的
一代和新的时代的意义,与它们本来试图表达的意义之间可
谓差之千里,而且它们逐渐地被视为并非贵族“自由”的基
础,而是平民自由的基础。
      法官和理财官作为一;级管理人员,主要的任务是处理一
些由惯例和先例所涵盖的事务,也处理那些可以归纳为规则
(或我们称之为法律)的事务,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问题由国王
在他的法院,或人们现在所称的枢密院中作出决定;高等民事
法院、理财法院、王座庭和大法官庭渐渐地从枢密院中分离
出来,形成了最早的专门机构,即普通法法院和衡平法院所
构成的司法系统。然而,在当时,这些机构仅仅是枢密院的
隶属机构或代理机构,它们均受枢密院的控制;法官和理财官

                                                       … 10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14…

法与宪法 '英'艾沃·詹宁斯

为枢密院提供积极的协助。后来,由于枢密院的工作量大大
增加,有关司法职能相对不重要,并且需要大量的专门知识,
这样才使得各法院逐渐演变成了独立的机构。
议会
      爱德华一世仿效西蒙·德·蒙特福特,召集会议为其提
供咨询,并征求郡、自治市或“平民”的代表对征税的同意。
1295 年之后,代表名额原则上始终是相同的—每郡两名爵士,
每自治市两名市民议员。这时,人们趋向将普通会议(the   ord
inary   council 即后世的人们所称的枢密院)与大议会(the                 Great
  Counlil)进行区分,被召集参加这个大议会的不仅有王室官
员,而且还有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伯爵,以及《大
宪章》规定的协助征税的高层贵族。伯爵和贵族往往是世袭
的。大议会由“宗教贵族和世俗贵族”组成,包括王室官员。
当国王也召集平民代表时,人们称之为在议会中召集会议。
然而在实践中,贵族和平民被有意地分开了,贵族代表和平
民坐在各自的议事厅即贵族院和平民院内分开讨论,同此逐
渐形成了议会真实的运作。
      亨利二世和爱德华一世的重要成文法都是由国王在枢密
院中制定的。在后来的一段时期,立法经常是应平民代表的
要求进行的;平民代表先提出要求制定法律的请愿书或“法案”
(Bill);尔后由法官起草法律,最后在枢密院中通过。在兰开斯
特朝诸国王统治时期,平民代表变得更加富有挑战性。他们
坚持享有自由辩论的权利,他们要求拥有对所有税收事务进
行协商的权利,他们以希求最终颁行的形式提出“法案”,他
们坚持主张,不经他们的同意,颁布的法令不得与他们提出
的法案相左。
枢密院和法院
      玫瑰战争摧毁了枢密院的至高无上性。当亨利七世重建
枢密院时,它己不再是国家的统治机构,虽然它一如既往地
继续控制着法院,但主要是涉及恢复秩序和惩罚违反新老法

                                                      … 11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15…

法与宪法 '英'艾沃·詹宁斯

律的罪犯。它特别控制着担负大部分维持秩序职责的治安法
官。治安法官是爱德华二世建立的,以提供一种比郡长逮捕
罪犯更有效的维护秩序的方法。使用雇佣劳动的实践的发展,
特别是因为流行黑死病而引起的劳动力短缺,导致了劳工法
官的设立,以限制劳工的流动。后来,劳工法官与治安法官
合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治安法宫的职能不断增加。到了亨
利七世时,采邑制度几乎完全崩溃了,真正统治城市外围的
乡村的人是受制于枢密院和巡回法官的治安法官。他们不仅
逮捕罪犯和控制大小警官,而且还要负责公路和桥梁的保养,
并惩罚罪犯。后来,都铎王朝统治时期的立法赋予他们以实
施新的济贫法的职责。
      亨利七世统治时期的枢密院的职能大多是技术性的,并
通常由在星宫办公的一个小组委员会来行使,星宫后来成了
众所周知的星宫法院。虽然在都泽王朝时期,星宫法院是一
个很有用的机构,但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它却变成了实施
暴政的一个工具,斯图亚特王朝利用它来实施他们未经议会
同意而发布的压迫性法令。更有甚者,它成了1629  到1640
年查理一谈“十一年暴政” 的主要工具,在这期间 ;查理一
世试图废除议会进行专制统治。有鉴于此,1641 年长期议会
的首批法令之一就是废除星宫法院及枢密院对司法管辖权的
全面控制。
      这个法令不仪使上层法院从刻板的控制中解脱出来,而
且也使治安法官得以自主行动。治安法官的权力虽然被限制
在国工通过工座法院发布的令状范围之内,但是,从此以后,
他们可以不仅在对犯罪的审判方面,而且也在道路和桥梁的
维修、对穷人的救济以及(再后来)酒馆和商品价格的管理方
面,都已完全摆脱中央行政的控制。随着始于都铎王朝时期
的贸易的迅速发展从根本土改变了英国的社会结构,这些具
有自由裁量性质的职能变得越来越重要‘厂。然而治安法官
仍是最初级的法官,若按不严格的分类,可以将他们归人“司

                                                       … 12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16…

法与宪法 '英'艾沃·詹宁斯

法系统”。上层法院除受制于议会外,也不受其它正式控制。
议会的控制由贵族院行使,从而形成了上诉制度,因此贵族
院成了最高民事法院,它不仅是司法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而且,非正式地说又是立法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法官仍然是王室官员,而且由于他们一直是枢密院的成
员,就奉召进人议会。然而,他们在议会中的地位逐渐降低,
最终变成议会的助手。除了贵族院要求他们对法律问题发表
意见外,他们便不再作为贵族院成员参加议会。作为王室官
员,他们可以被国王随意免职;王座法院首席法官(也是该院法
官中最有能力的政治家之一)爱德华·柯克爵士被詹姆斯一世
的免职表明,如果法官做出了于国王不利的判决,就可能遭
到撤职。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他们是否因为这个原因而在
事实上屈从于国王,现仍颇有争议;但至少议会是这样认为的,
因而1701 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最终规定:法宫于品行良好
期间应保有其职务,但应根据议会两院的要求而被解职。这
项规定并不适用于治安法官。18 世纪期间,治安法官经常由
于政治原因而被剥夺裁判权力。这项规定也没有完全适用于1
9 世纪期间建立的郡法院法官。尽管如此,上层法院的独立传
统一直为下层法院所效仿。
国王和议会
      在17 世纪初,国王与议会间的关系依然没有确定。尽管
亨利八世在御用议会的协助下推行了他的所有重大改革,但
都铎王朝大多数国王都未经议会同意而进行立法。詹姆斯一
世和查理一世不仅立法,甚至征税也不经议会的批准。从法
律上说,国王可以借助议会的形式来解决问题,这比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