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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集-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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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给报纸副刊写随笔则以啤酒应付了事,所以他的随笔较平淡而诗中则不乏神来之笔———我甚至能从不同的诗句中嗅闻出他当时的状况。他甚至戏称自己早晨起床漱口都用的是啤酒。这半生被回收了的空酒瓶,撂起来该可以盖一幢小洋楼了吧———阿坚多次去西藏旅行,他说拉萨随处可见这样的“酒瓶墙”,当地人喝啤酒是一箱一箱地抬,喝完之后也懒得退瓶子,因此收破烂的可发财了。和张弛恰恰相反,阿坚喝醉后一般不吐。他说:吐了之后,可心疼了。原来他全靠这份意志给撑着。我问:那是一种破产的感觉吧?

    诗人们酒后大多妙语连珠,各自倾述对酒的感情———厂商若听了肯定高兴。听着听着,我也有点醉意了———其实我今天喝的只是他们的零头呀。看来酒话也能醉人———听多了,耳朵首先醉了。我高高地举起杯子倡议(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从我做起———大家老了之后,就别打制棺材了,直接买一具现成的酒桶得了,也别等别人装咱们了,咱自个儿钻进去———自己把自己给窖藏了。众人听了,都有跃跃欲试的表情。我知道,今天是他们陪我醉了。诗人嘛,做个酒桶也至少比做个饭桶更合乎身份。

    酒歌

    在我肉体里有一小块干渴的土地,只有酒才能滋润它。它就在我胸膛里的最深处,巴掌大的一块农田,却像经历了持久的烈日暴晒似的,布满纵横的裂纹。我听见一群孩子咧开枯焦的嘴唇,呻吟着,嘶喊着:“渴!渴!”你说我怎能拒绝那黑暗中的请求呢?满足它简直等于满足了世界。

    这是我身体里永难磨灭的伤口,男人普遍的伤口。这是一场看不见的内战,我不得不对

  自己妥协。受伤的男人,借助于古老的药剂,而获得陶醉。我一会儿是斗酒诗百篇的李白,一会儿是三碗不过岗的武松。隐秘的酒,改变着我的身份。

    我简直以祈雨的心情,守望生命的狂欢。我内心的田亩,乌云密布。节日的冰山永远漂浮在杯中,我振臂高呼,我望风披靡。将进酒,杯莫停,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渴!永远地渴!这是我的阵痛,这是我的心病。谁能把我内心的皱纹抚平?

    血浓于水,酒又使热血沸腾。这掌心上的盛宴,这血管里的火刑,使我重于泰山,使我轻于鸿毛。葡萄美酒夜光杯,两岸猿声啼不住,构成我命运的上游。难怪我举杯的动作,简直等于向生活致敬的仪式。肉体啊精神啊世界啊,我是爱你的。我渴!我要!

    酒过三巡,我已非我。非我即真我。一只无形的手,解开我的钮扣,脱下我的外套,暴露出赤子的情怀。酒使我清醒,使我清醒地看见:肉体是一件外套,属于我的只有那赤裸着的灵魂……酒桌是我的课桌,拍案叫绝。酒杯是我的课本,一目十行。我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朝发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男人饮酒,喜欢寻找对手。酒量是男人精神上的海拔,一览众山小。拔剑四顾心茫然,花间独酌,明月是对手,世界是对手。将进酒,杯莫停,推金山,倒玉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饮酒的男人,分为酒仙与酒鬼。酒仙可敬,酒鬼可爱。酒仙的宝葫芦,酒鬼的红鼻头。酒仙是阳春白雪,酒鬼是下里巴人,大雅大俗,殊途同归。前者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李太白,后者有醉打山门的鲁智深。梦乡里的造反,醒来后被招安。有酒相助,即使不能羽化登仙,做个弹铗而歌的酒鬼也不失为自由。饮酒时才知道:做人最累!做人真难!

    B

    酒瓶是我的漂流瓶,我一生都在酒精的海洋上漂流。瓶中安插着一朵浪花———正如我的感情,呈现泡沫的状态。我就是那个种植浪花的人。你会在我的嘴唇上靠岸吗?瓶颈如同美人的脖子———是我喜欢抚摸的地方。亲爱的玻璃美人,让我把你抱得更紧一点。我拥有你就等于接受了上帝的礼物。我曾经与数不清的美人共舞,并且吻别;每一个对于我都是最好的。这说明我只爱过一次。仅仅一次,就不愿放弃———说明我永远在爱。拎一只酒瓶我就上路了———它的商标是我的车票。有时候把我领回四川,有时候又把我带到法国。干杯的声音像车轮滚滚。醒来才发现:我又被抛弃在中途的小站,月光照得我好冷。

    我的漂流瓶是一只酒瓶,瓶中装着一封远古的来信。每次拧开瓶盖,就等于给它启封———读来读去总是同样的内容,我却总有新鲜的感受。谁每天都在给我寄信呢?我一直在做谁的读者?捡到漂流瓶的人是幸福的,你将获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拆信的手有点颤抖。这是一封被复制了一千遍的长信,我一辈子也读不完。饱受海水的浸泡,这颗遗失的心有点苦———像孤儿一样期待着我的呵护。究竟是我捡到了漂流瓶,还是漂流瓶终于找到了我?李白读过这封信,所以成了诗人。看来酒瓶里挺有学问的。我不能错过这个机会。上游的人儿,撒手吧,我在下面接着呢。让潮水当一回邮递员吧———希望,不会落空的。不用争抢,这是我的。

    我是个跑得快的酒鬼———把那些清醒的人全甩在后面。看谁能追上我?酒瓶是我一生的接力棒。拎一只酒瓶我就上路了。在水面上我也能行走———踮起脚尖,怕踢倒什么。我发现水面上有许许多多的漂流瓶,有的是空的,有的是满的———简直不知该捡哪个比较好。我把它们从左手传递给右手,像传递给另一个人———最终弃置脑后。人生啊人生,能够拎一只酒瓶也是好的———证明我不再两手空空。太阳是一只瓶子。月亮是一只杯子。连我的心都是玻璃做成的。心跳都是碰杯的声音。酒鬼的枕头是一只漂流瓶。酒鬼在枕头上漂流。什么时候,一只喝空的酒瓶,被我失手打破———则说明我老了。瓶子里有我的世界。我的世界,破碎了。

    青梅煮酒

    身为北人,千里迢迢去仅有零星小雪的南方过冬,贪图的是一份浪漫。虽然尚处暮冬,石头城里渐呈春暖花开的征兆,我叹服于“阳春白雪”这个一向以为矛盾的成语何其贴切。连雪景都像坐在安详的红泥小火炉边所观赏的,温情脉脉。

    在新街口附近以“乌篷船”命名的小餐馆里(好雅致的名字),我和青梅竹马时期的女友找到了小憩的位置。女友姓季,在这座婉约如宋词的古城中创业,比早年反倒多了几分豪爽

  ,一落座就吩咐浙江籍的老板,温一瓶老绍兴的加饭酒来。那瞬间我恐怕联想到《三国演义》里:“温酒斩华雄”的典故,又好奇于江南老酒如何的温法。我见过北方掺开水温白酒的铜壶,不以为然。我和美丽的女友带着踏雪寻梅的兴致重温一番初恋时的旧路,确实需要借助两盅浅斟低吟的陈酒来缅怀多年前的志同道合。我说:如果当初你不是那么爱哭的话,恐怕就嫁给我了。她回答道:“不相信你有那样的海量。”弦外之音是我无法包容她刚烈的个性。唇枪舌剑,在旁人眼中,我俩尚未举杯齐眉就开始行酒令了。

    老板端着一只热气腾腾的钢精锅,从灶房跑出。那瓶加饭酒被他完全倾倒在锅里,像煮汤般烘烤了片刻。满屋都是糯米酒的香味。女友又讨来袋装的话梅,往彼此的杯子里各抛了几粒,用热酒一冲,让我仔细品一品。酒的滋味确实不同以往,这种煮酒的方式更令人耳目一新。我又想到了《三国》,不过是曹操刘备“青梅煮酒论英雄”那一段。在阴湿的雪天里煮酒就像努力发挥某种精神,有不饮自醉的魅力———当然后半句话应该奉献给石头城的季姓女友,感谢她帮助我真正认识了绍兴的“加饭”。据说花雕之类都可以如此饮用。

    回到北方,我也曾在炉上模仿过几次,都不太成功。就像第二次恋爱便不如初恋那般新鲜醇厚,饮“加饭”热酒宜在仅有零星小雪的江南,宜在灯火通明的“乌篷船”,宜有青梅竹马的女友相陪,宜忘却如影随形的功名利禄之类的世俗诱惑———对于天涯羁旅的我而言,这才是“加饭”的滋味,这才是平淡如昨然真纯不变的生活的滋味。

    西安的稠酒

    频繁出差,办事之余兼顾访酒,全国各地的名酒几乎尝遍了———当然,浅尝则止。每结识一种新品种就像交往了一位新朋友,好长时间都惦记着。最难忘的,居然是西安默默无闻的稠酒。在西安吃的第一顿饭是贾三包子,主人冲伙计挥挥手:“去烫一壶酒来。”拎上来的是一只铜壶,热气腾腾,满屋子弥漫着类似四川糟的香气;倒在玻璃杯里,呈乳白色,像热牛奶或米汤。口感极佳,是沁人肺腑的那种清甜,香气像掺了桂花。问伙计,伙计说没有,又解释稠酒自古以来就是这味道。话中有话。详细打听,方知汉唐时饮用的都是这种

  粗糙、浑朴、未经再加工的米酒———估计那时代蒸馏白酒尚未诞生。这顿时给饮者以传奇的感觉了,不禁刮目相看。

    我进而联想到,李白喝的就是这种古老的酒。有杜甫的诗为证:“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或者说得更玄妙一点,这种酒正是李白写诗的助手。不断深化的联想使我激动起来。窗外的松涛如同一位仙风道骨的老者对我耳语:将进酒,杯莫停……哦,这唐朝的松涛,吹拂着李白也吹拂着我。唐朝的诗人们大多嗜酒如命,也经常诗酒唱酬,至于李白———简直将酒视若灵感的源泉。这种古朴的稠酒,居然就是当时诗人们灵魂的魔术师;他们创造了这个国度诗歌的黄金时代———作品中冲天的才气令后人赞叹不已。我们又怎能忽略稠酒的功劳?它毕竟曾经为诗人们的造化援助了一臂之力。

    今天,我们正坐在这条河流的下游。这是一条怀旧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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