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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集注-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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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间一苍生耳,何预身事〔九〕?而乃爱护,遗其基址,况于己之神爽〔一
0〕,顿欲弃之哉〔一一〕?凡夫蒙蔽〔一二〕,不见未来,故言彼生与今非
一体耳〔一三〕;若有天眼〔一四〕,鉴其念念随灭,生生不断,岂可不怖畏
邪〔一五〕?又君子处世,贵能克己复礼〔一六〕,济时益物。
治家者欲一家之庆,治国者欲一国之良,仆妾臣民,与身竟何亲也,
而为勤苦修德乎?亦是尧、舜、周、孔虚失愉乐耳〔一七〕。一人修道,济
度几许苍生?免脱几身罪累?幸熟思之!汝曹若观俗计〔一八〕,树立门户
〔一九〕,不弃妻子〔二0〕,未能出家〔二一〕;但当兼修戒行〔二二〕,留
心诵读,以为来世津梁〔二三〕。人生难得〔二四〕,无虚过也。
〔一〕广弘明集三无“似”字。崇正辨此句作“人没后与前身似朝夕
尔”。
〔二〕崇正辨“魂神”作“神魂”。淮南子说山篇高注:“魄,人阴神
也;魂,人阳神也。”〔三〕广弘明集三“示”作“亦”。
〔四〕广弘明集三“童”作“僮”。
〔五〕颜本“求”作“取”。
〔六〕卢文弨曰:“世亦有黠鬼能效人语言。有久客在外者,其家思之,
鬼即为若人语其家,言客死之苦,求索征须,无所不至,未几,而其人归矣。
此焉可尽信为真实哉!”〔七〕广弘明集三“业”作“德”。
〔八〕崇正辨“而论”作“论之”。广弘明集三“安可不为之作地乎”
作“可不为之作福地乎”。
〔九〕广弘明集三“预”作“以”。
〔一0〕卢文弨曰:“昭七年左氏传:‘子产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
魄,阳曰魂。
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此神爽即精爽也。”器案:
世说新语文学篇注引孙楚除妇服诗:“神爽登遐,忽已一周。”〔一一〕广弘
明集三“哉”作“乎”,下有“故两疏得其一隅,累代咏而弥光矣”二句。
卢文弨曰:“疏与疏同。汉书疏广传:‘广字仲翁,东海兰陵人也。地节三年
立皇太子,广为太傅,兄子受字公子,为少傅,在位五岁,乞骸骨,赐黄金
二十斤,皇太子赠以五十斤。既归,日令家共具设酒食,请族人故旧宾客,
相与娱乐。子孙几立产业基址,广曰:“自有旧田庐,足以共衣食,此金圣
主所以惠养老臣也,故乐与乡党宗族共飨其赐。”’此云得其一隅者,盖子孙
固当爱护,而己为尤重,两疏则知重己矣,是得其一隅也。此两句正与上文
意相足。”胡寅曰:“转化之说,佛氏所以恐动下愚,使之归其教也。破其说
者,散于后章,因事而言,不一而足;同志之士,宜共思其非,以趋于正,
勿为所惑也。世传死人附语,大抵多是妇人及愚夫,其所凭者,又皆蠢然臧
获之流耳,未闻有得道正人死而附语,亦未闻刚明之士为鬼所凭,此理灼然
易见也。至于求索饮食,征须福佑,此何等鬼耶?之推爱护神爽,为之作地,
亦可笑矣,亦可哀矣,不知死生之故甚矣,亦不知鬼神之情状极矣,亦为先
师不肖之子孙,忝辱厥祖,无以加矣。”〔一二〕广弘明集三于此分段,“蒙”
作“蒙”。
〔一三〕广弘明集三“今”下有“生”字。
〔一四〕赵曦明曰:“金刚经:‘如来有天眼者。’涅盘经:‘天眼通非
碍,肉眼碍非通。’”〔一五〕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邪”
作“耶”。
〔一六〕卢文弨曰:“见左氏昭十二年传。”器案:传文云:“仲尼曰:
‘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语本论语颜渊篇。
〔一七〕广弘明集三无“耳”字。
〔一八〕傅本“观”作“顾”。续家训“汝曹若观俗计”作“人生居世,
须顾俗计”,辨正论信毁交报篇作“人生居世,须顾存俗计”。卢文弨曰:“观
疑规字之误。”〔一九〕六朝人最重门户,故颜氏此书中数以为言,后娶篇云:
“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治家篇云:“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皆
其证也。
〔二0〕续家训、广弘明集三此句作“不得悉弃妻子”。
〔二一〕续家训“未能”作“一皆”。辨正论“家”下有“者”字。广
弘明集三此句作“一皆出家者”。
〔二二〕广弘明集“行”作“业”。辨正论此句作“犹当兼行”。
〔二三〕续家训“世”下衍“出”字。广弘明集三、辨正论“津梁”
作“资粮”。
〔二四〕黄氏日钞七九晓谕新城县免雠杀榜:“人生难得,中土难生。”
盖即本此。
儒家君子〔一〕,尚离庖厨,见其生不忍其死,闻其声不食其肉〔二〕。
高柴、折像〔三〕,未知内教,皆能不杀,此乃仁者自然用心〔四〕。含生之
徒〔五〕,莫不爱命;去杀之事,必勉行之。好杀之人〔六〕,临死报验,子
孙殃祸,其数甚多,不能悉录耳〔七〕,且示数条于末〔八〕。
〔一〕何焯曰:“宋本误连上文。”器案:自此以下,至于篇末,广弘
明集二六引作“诫杀家训”,盖唐代家训本,此下自为一篇,以诫杀为目,
法苑珠林一一九着录之推诫杀训一卷,且以之单行也。
〔二〕赵曦明曰:“见孟子梁惠王篇。”〔三〕广弘明集“折像”作“曾
■”,注云“一作‘折像’。”沈揆曰:“家语弟子行:‘高柴启蛰不杀,方长
不折。’后汉方术传:‘折像幼有仁心,不杀昆虫,不折萌芽。’”赵曦明曰:
“后汉书:‘折象,字伯武,广汉雒川人。’”〔四〕广弘明集此句作“此皆仁
者自然用心也。”〔五〕拾遗记三周灵王录曰:“含生有识,仰之如日月焉。”
含生犹言有生。
〔六〕广弘明集句首有“见”字。
〔七〕广弘明集“悉”作“具”。
〔八〕续家训曰:“之推正言杀生报应之事甚多,意在戒杀。至于言:
‘为子娶妇,责妇家生资,蛇虺毒口,诬骂妇家,如此之人,鬼夺其算。’
此言不俟三世,立即有报,恶之之甚也,因亦戒贪。又引高柴、折像事,所
谓高柴者,启蛰不杀,方长不折,孔子曰:‘启蛰不杀,则顺人道也;方长
不折,则仁恕也。成汤恭以恕,是以日跻。’盖汤去网三面故也。折像者,
父国,有赀财二亿,家僮八百。像幼有仁心,不杀昆虫,不折萌芽,感多藏
厚亡之义,乃散资产,周施亲疏。”梁世有人〔一〕,常以鸡卵白和沐,云使
发光〔二〕,每沐辄二三十枚〔三〕。临死〔四〕,发中但闻啾啾数千鸡雏声
〔五〕。
〔一〕法苑珠林七三、翻译名义集二“世”作“时”。
〔二〕翻译名义集“光”下有“黑”字。
〔三〕续家训、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
本、鲍本、汗青簃本及广弘明集、法苑珠林、辨正论信毁交报篇陈子良注、
翻译名义集“辄”下俱有“破”字。又法苑珠林、翻译名义集“枚”下有“鸡
卵”二字,辨正论注有“鸡子”二字。
〔四〕广弘明集、法苑珠林、辨正论注、翻译名义集“死”作“终”。
〔五〕广弘明集、法苑珠林、辨正论注、翻译名义集“发中但闻”乙
作“但闻发中”,“鸡雏声”作“鸡儿之声”。
江陵刘氏〔一〕,以卖鳝羹为业〔二〕。后生一儿头是鳝〔三〕,自颈以
下〔四〕,方为人耳〔五〕。
〔一〕法苑珠林“江陵”上有“梁时”二字。
〔二〕广弘明集、法苑珠林、一切经音义九九引俱无“羹”字。
〔三〕宋本“头”上有“俱”字,广弘明集、法苑珠林七三、又九一
“头”下有“具”字,御览九三七“头”下有“目”字,辨正论注“头”下
有“真”字。今案:有“具”字是,“俱”字、“目”字、“真”字,俱形近
之误。
〔四〕广弘明集、辨正论注及御览引“以”作“已”。
〔五〕辨正论注“耳”作“身”。
王克为永嘉郡守〔一〕,有人饷羊〔二〕,集宾欲燕〔三〕。而羊绳解,
来投一客,先跪两拜,便入衣中〔四〕。此客竟不言之,固无救请〔五〕。须
臾,宰羊为羹〔六〕,先行至客〔七〕。一脔入口,便下皮内,周行遍体,痛
楚号叫〔八〕;方复说之。遂作羊鸣而死〔九〕。
〔一〕广弘明集无“守”字。法苑珠林七三“王克”上有“梁时”二
字,亦无“守”字。今案:无“守”字是。赵曦明曰:“宋书州郡志:‘永嘉
太守,晋明帝太宁元年分临海立。’”器案:北周书王褒传:“江陵城陷,元
帝出降,褒与王克等同至长安,俱授仪同大将军。”又庾信传:“时陈氏与朝
廷通好,南北流寓之士,各许还其旧国。陈氏乃请王褒及信等数十人;高祖
惟放王克、殷不害等,信及褒并留而不遣。”即此人也。
〔二〕辨正论陈注“饷”作“饟”。
〔三〕抱经堂校定本“燕”作“燕”,宋本、续家训及各本都作“燕”,
今据改。
〔四〕陈录善诱文:“王克杀羊,羊奔客而拜诉。”即本颜氏此文。
〔五〕辨正论注“固”作“因”。
〔六〕广弘明集“羊”下衍“者”字。辨正论注“羊”作“毕”。
〔七〕三辅黄图一:“始皇三十五年,营朝宫于渭南上林苑,庭中可受
十万人,车行酒,骑行炙。”行炙,谓以盘盛炙肉,传递至各客座前也。
〔八〕法苑珠林七三“叫”作“噭”。
〔九〕广弘明集“遂”作“还”。
梁孝元在江州时,有人为望蔡县令〔一〕,经刘敬躬乱〔二〕,县廨〔三〕
被焚,寄寺而住〔四〕。民将牛酒作礼〔五〕,县令以牛系剎柱〔六〕,屏除
形像〔七〕,铺设床坐〔八〕,于堂上接宾〔九〕。未杀之顷,牛解,径来至
阶而拜〔一0〕,县令大笑,命左右宰之。饮噉醉饱〔一一〕,便卧檐下。稍
醒而觉体痒〔一二〕,爬搔隐疹〔一三〕,因尔成癞〔一四〕,十许年死〔一
五〕。
〔一〕赵曦明曰:“宋书州郡志豫章太守下有望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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