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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用事-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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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很愤怒,暗地里愤怒。那天,他看报纸,受启发,一咬牙,舍血本买了一套针孔摄像机,并非常幸运地拍摄到几盒DV。他复制妥,匿名寄出,每盒索价五千。胃口不能大,兔子急了还咬人。一块遮羞布也就值这点钱吧。他是这么想的。他做得很小心。这是犯法的事。这些满嘴洋话的女人没谁好惹。
  他弄到了四万块。他把钱寄给老家一些因穷困失学的孩子。他收到孩子们寄来的一叠厚厚的感谢信以及用蛇皮袋装来的山上结的果子。他去街头小酒馆,满意地抿上一口小酒。脐下三寸有文章。可惜自己这辈子怕是没有机会摸到这些美妙文章的边吧。他叹息着放下酒杯。他想,这应该算是给女孩们的教训。他兜里的电话突然响了。是一个女人打来的,说警察已通过孩子们的来信去邮局查实了他汇出的款项,把他列为重大嫌疑人,正在他住所守候,叫他赶紧跑。
  他吓一跳,问她是谁。她说,是被你敲诈过的。他糊涂了,问,为什么?
  她沉默下来。她也曾经是山里的穷孩子。
  如果遇到他这样的好人帮助,也许她就不会成为他针孔摄像头里的人物了。她没遇到,所以成为他打劫的对象,成为他行善的源泉。
  谁是善?谁是恶?我看不到恶人,只看到贫穷失学的孩子腮边,泪滴一直没干。
  


他真蠢


  有一个人,他很年轻,所以当一个小妞抛给他一个媚眼——还不是很靓的妞,仅仅是妞,有一个凹进去的身体——他便死心踏地为妞卖身了。
  妞要过生日了,广撒英雄帖。钱归妞收,酒自然得归他请,还得是五星级的。他向几个哥们借钱,借得一个个鼻青眼肿,仍不够,还得送生日礼物,送鲜花与蛋糕那叫俗,没新意,不能让妞眼睛发亮,不能让妞在女同胞里趾高气扬。
  他在街道上溜达一整天,琢磨如何办,琢磨得唇干舌燥,恨不得立马从哪里找只雌性动物来灭一灭腹中的邪火。最后没法,就去卖血,一个星期转悠了三家医院卖了三次血,卖得头晕眼花,走起路来像练凌波微步,东摇西摆,见人就打喷嚏。钱仍不够,怎么办?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他捡来一件破烂衣衫套身上,往脸上涂墨汁,再用绷带绑起一只胳膊来,上天桥一跪,面前铺一张“残疾青年回乡办学遭遇暴打”,结果乞丐还真是一门前途远大的职业,几个晚上下来,收入着实不少。然后他找到一个做鞭炮烟花的人,鼻涕眼泪,在陌生人面前倾诉自己对妞的爱。那人感动了,给他做烟花连成本都没有收足。
  那烟花真棒,当晚十二点,焰火在夜穹中升去,每一朵焰火的形状是一个字,连在一起,就是他和妞的名字。他心潮澎湃。他热泪盈眶。他搂紧妞,还真觉得自己是天才。
  当一干喧哗都远去,当夜色里只剩两个人的心跳,当他用手把妞揉得像面团,当妞把嘴唇从他额头移开,妞说,我们是不是相爱?他点头。妞说,结婚时,再把身子给你。好吗?他摇头。妞说,爱是需要一个仪式的,譬如婚姻。结了婚的人才可以做那个。妞的声音很细,像蚊蚋叫。月光把妞的脖颈洗得比一只煮熟了的虾还要红,这可真奇怪。他就点了头。然后,他们大眼瞪小眼眼睛里水汪汪了好一阵子便各自回去睡觉。
  他真蠢。等到他明白身体便是爱所能举行的最好仪式时,妞已把初夜出售给了系主任。
  这是一只晕头转向的青苹果,给点时间让他成熟。只愿熟时,他还没被虫蛀。
  


他往另一边跑去


  有一个人,那年,他才七岁吧。他妈妈每天都在街头兜售手工缝制的鞋袜。有一天,老师问他,长大后想干什么?他说,做城管。老师奇怪了,问他为什么不想做科学家又或雷锋什么的?他说,做了城管队员后,若遇上妈妈摆的地摊,就可以慢慢追。
  老师听了非常感动,就向学校申请减免他的学费,用心教他,还掏自家口袋为他买作业本、铅笔。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他从大学毕业了,也真的做了一名城管队员。当然,他妈妈早已经不摆地摊了。
  有一天,因为省领导马上要来市里检查工作,他就跟同事一起去天桥检查。那里的环境是特别脏乱,聚集着很多无证营业的小贩。同事说,得包回饺子,抓一次狠的,让他们知道点厉害,也多管几天用。就吩咐大家先堵住四周的出口。他被安排去守东边的一条小巷。果然没多久,天桥边炸开锅,小贩瞥见城管队员后,哄的一声,就飞窜。
  他拦下几名小贩,厉声喝斥,让他们蹲下。
  突然,他听见同事喊,那边还有一个。北边的垣墙边有一个试图攀越想逃跑的人。他当即大喝,扑过去,一把拽住那人脚踝,下拉。那人摔下,却是一个瘸腿中年男子。他一脚踹去,正要踹上第二脚,愣了。中年人正是当年的老师。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铭记老师的眉眼。
  老师怎做了小贩?他不明白。他拿不定主意是否要把老师扶起,同事已赶来,又是几大脚。他扭过头。他不敢确信老师是否认出他。
  他往另一边跑去。
  往另一边跑去,他在躲蔽什么呢?是自己曾经的诺言,还是老师曾经的恩惠?跑到另一边,他还会再抬起大脚踹另一个人吗?
  有很多话,是只能当疯话来听听的,说的人当时当真,事后就忘了。听的人如果当真,说明你傻。
  好人常常都有点傻,并且不全有好报。可他们还是愿意犯傻,也不会为那凌空踹来的一脚有更多伤感——对于瘸腿的他来说,道路本身就是不平的。
  


他女儿感动了中国


  有一个人,二十来岁,是弱智,父母因车祸双双死去,街道上安排他去扫马路。简单的生活让他非常满足。他把这条街当成了自己的家,不仅每天早中晚各打扫一次,而且因为天生的正义感,他看见小偷就去抓,看见流氓斗殴就站中间去,因此,常被打得头破血流,受尽侮辱,可渐渐的,这条街上的流氓小偷越来越少——或许是因为与白痴较劲实在丢脸吧。
  有一年冬天的凌晨,很偶然,他在马路边发现一个衣不蔽体的女子,就脱下衣服裹起她,给她食物。流浪来的女人开始跟在他身后,不说话,他上哪,她就上哪,还帮他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她可能是哑巴,也从不抬起头看人。这样过了个把月,街坊邻居开玩笑,说这是天上掉下来的田螺姑娘。有热心人就说,干脆让他娶她做老婆吧。于是,虽没去领结婚证。也没法领。热热闹闹的酒席还是开了十几桌。女子换上新娘服饰,美得令人咋舌不已。大家说傻子有傻福,当真是娶了一个天仙,可惜这天仙的举手投足有点像木偶。他嘿嘿地笑。
  八个月后,女子生下一名女婴,突然丢下父女俩不告而别。他独自抚养女儿,虽然常闹出笑话,因为大家的帮助,还算顺顺当当。他也乐在其中。女儿很健康,聪明伶俐,漂亮可爱,到八岁入小学一年级时,智力已远超父亲,为此,女儿在同学与老师面前深感自卑。女儿的成长让他吃尽苦头。他与女儿的同学打架。他在地上学狗叫逗女儿开心。当女儿成绩不好时,他还努力去学习那些对他显然过于艰深的问题。这种无条件付出的父爱终于感动了女儿,就不再以他为耻。
  那年,他女儿考上大学。街坊邻居们敲锣打鼓地庆祝。他带女儿去学校报道。准确说,应该是他女儿带着他。因为他病了,是积劳成疾,病症不无古怪,全身乏力、舌焦,语言能力逐渐丧失。这也幸亏街道上的照顾,仍给他发了百分百的工资。他女儿在学校附近租下间小平房,在申请助学货款的同时,一边求学一边四处求医。日子清苦得令人落泪。女儿为照顾他,尝尽冷眼,并饱受学校师生的误解,但仍苦苦坚持。
  有一天,也很偶然,女儿带着轮椅上的他,去几位美籍华人艺术家搞的展览上做临时工,遇上当年失踪的女子,自己的亲生母亲。不过,她已是颇有声名的华人艺术家。女艺术家认出他,也认出女儿——母女俩确实太像了。女艺术家流着泪把往事告诉女儿,女儿的父亲并不是这个傻子,另有其人。当年,女子是因为被遗弃而几近崩溃。女艺术家请求女儿跟她一起去美国。
  女儿拒绝了。她要照顾他。母女俩的谈话被旁边一位来咖啡馆寻找灵感的记者听见。就这样,过去,他感动了女儿。今天,他女儿感动了中国。
  弱智又如何?爱给了他以无上的智慧,竟把女儿养育成心身健全的人。
  自作聪明的母亲断然想不通,多年以后,她会被自己的亲生女儿再一次遗弃。因为她的心里没有足够的爱。别人给她的,或她给人的,都不够。
  


同性恋的由来


  有一个人,有一个好友,比亲兄弟还亲的那种。俩人一起穿开裆裤长大,同桌从小学念到高中,还考上同一所大学,住同一间寝室,毕业后,又来到同一个城市,俩人所在的公司一个在十层,一个在十二层。他为好友被流氓打断过腿,好友为他被流氓打断过手。他们的交情比老庙黄金的成色更足。
  但有一年,十一楼来了一个女孩儿,很不巧,在上上下下的电梯里,她挤入他们中间。他俩都爱上她。一开始他俩决定让女孩儿选择,但女孩儿显然是一个热爱男人为她斗殴的主。他俩决定谈判,劝对方退出竞争,地点就选在大厅里的咖啡屋。一腔废话后,他感觉到好友的铁石心肠,一咬牙,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他好友立即回敬,满大街没见谁脱光衣服,残疾人倒是一个接一个。他差点噎死。于是,一番拳脚后,最后,俩人还是决定抛硬币。
  他赢了,他乐呵呵地与女孩儿约会。女孩儿很惊异地问他好友为何甘心退出。他说了抛硬币的事。女孩儿顿时勃然大怒,说,让一枚硬币来决定我的爱情?荒谬。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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