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时有进到食人区的感觉,不同肤色、不同语言,这些人像是突然有了敌意,充满杀机。妹妹一脸要哭的样子,我紧握着她的手,告诉自己不能慌张,要是连我都没头绪,那妹妹怎么办?
记得当初母亲跟我说过,校车只走直线,也就是说如果沿着路走,就可以回到家。我带着妹妹,打起伞,两个人慢慢走过许多摆设华丽、丰富的商店橱窗,却怎么样也看不到那个马桶广告。
最后是爸妈开车找到我们,原来他们一直等不到我们回家,问了学校,才知道我们一定下错站。幸亏他们也想到以我们的小脑袋,肯定会沿着路走。爸妈说,那一刻真像看到两个可怜兮兮的“弃儿”,一脸惊慌。哎,要不是母亲自作聪明要我们去认那个什么笨马桶,也不会发生这种事。因为即使当天没下雨,马桶招牌有也被换掉的一天啊,真亏母亲想得到,而我这个做姐姐的竟还相信她的话,真是一起笨到家了。
洗车摇奶 我是打工女王(图)
我后来在加拿大开始接续等同台湾高中程度的义务教育,这边的教育方式与台湾相当不同,由于民风自由,老师上课的方式多以自发性的问答为主,对于学生打工也抱持相当赞同的态度,甚至还设立了以打工取代学分的学习制度,鼓励学生在闲暇之余打工,这和台湾老师往往一听到学生出去打工便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甚或想要严加阻止的态度有如天壤之别。
当时我打的第一个工就是帮人家洗车。现在想起来觉得实在好笑,十五、六岁连自己房间都整理不干净的女孩,去帮人家洗什么车?而且会送来人工洗车的多半都是百万名车的等级,一下小心弄坏了什么可真是连把自己当了都赔不起!但当时我真是勇敢,仗着初生之犊的勇气,也没考虑太多,就迷迷糊糊的当起了洗车小妹,也迷迷糊糊的赚了生平第一笔打工费,折合台币大概二、三千元左右吧,现在想来真的很过瘾,当时我们那一群打工仔一看到百万顶级名车开进来,大家就好像疯了一样的一拥而上,兴奋得就像难民看到食物,万分珍惜的抚触着漂亮的车外壳,完全陶醉其中,就算太阳再大,也不觉得辛苦。
我们通常是一边愉快地哼着歌、一边把车身洒满肥皂泡,而每一颗晶莹剔透的泡泡,都映着温暖耀眼的阳光。我和朋友边工作边玩乐,大家都很快乐,而当时种种的感觉我到现在还清楚地留在脑海中。
我们住在加拿大一段时间后,留意到街头常有各式各样不同才华的人表演,那种街头艺人不像台湾多半是瘸腿瞎眼的苦情乞讨者,那里的艺人都会尽其可能地装扮自己,自信而卖力地表演;有演唱的、有拉琴的、有话剧演出的…他们也欢迎纯粹欣赏而不给赏钱的路人。对他们来说,街头表演不是乞讨维生的主要诉求,而是尽情展现自己、表达创意、用声音或其他专业技能来赢得肯定,所以他们在非表演时间,可得不断团练、创作以增加自己的音乐素养,甚至还会自己压制唱片贩售。
我曾有一次忍不住“技痒”而加入这些街头艺人的表演经验……但美其名是表演,说穿了只不过是大家又弹又唱,而我在一旁负责死命鼓掌罢了!因为我知道要是我开口,恐怕不只是有没有人打赏给钱的问题,搞不好还会砸了人家的场子,害别人从此都无法立足了!不过能用那种方式解解馋、过瘾一下,到也其乐无穷。
后来我进到一家华人开的餐馆打工,很多在台湾的回忆被勾起。来馆子用餐的人除了当地的加拿大人,也有不少华人,在异地说中文的感觉好棒,像遇到久别的老友般兴奋,因此在华人餐馆的打工经验令我印象深刻,虽然只是收收盘子、端端菜,但就像以前在母亲的馆子里帮忙一样,熟悉的内容、熟练的动作,是一次很愉快的打工经验,也让我到现在仍然忘不掉我当时做的是“珍珠奶茶小妹”。
在加拿大,卖珍珠奶茶的地方不多见,许多当地人不懂得享受这样的甜点,所以一开张的生意相当差,我当时就想:这怎么行,于是便找班上同学来捧场。不过朋友来了也不一定会买,所以脑筋一转,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我竟然在现场摆起一桌桌的牌桌,让他们打起牌来,而输最多的人就花钱请大家喝饮料,老板得利、我也有奶茶可喝,这样的珍珠小妹还算称职。而老板也看在我总能为他带来商机的份上,对于我是不是很称职的在吧台前摇奶茶,似乎也不太介意了。 来店里买饮料的客人多半年龄相近,再加上同学常来,因此上班就像同学会,大家聊天、做饮料,在欢笑中度过时间。我一直记得这样的感觉,也是因为上班时总有同学陪着,原本不敢与陌生人说话的个性,慢慢也变得有胆量,应对也比较活泼自然了。总是有人说,为什么我父母这么内向的性格,会生出这么外向的孩子,相信是这些打工的日子或多或少对我造成的影响,不过这也挺好的,至少克服了怕生的问题。
弟弟看韶涵(图)
在家中的排行中,韶涵是大姐,与二姐相差一岁,长我九岁,所以照顾我的责任很自然地落到大姐韶涵头上。大姐不像其她人的哥哥姐姐,对于照顾弟妹一事容易感到厌烦,相反的,她却对我呵护有佳,还不时教导我许多事情,我想这与年幼时便移民异国、母亲忙于经营生意有极大的关系。
大姐从小就比较早熟,与其她同年龄的人相比,她显得成熟懂事,也许因为这样,再加
上在台湾的时候母亲总规定她与二姐放假必须在店中帮忙,所以她不太与班上同学来往,有也只是淡淡的交情。
后来移民至加拿大后,却因为学校规定的打工学分而认识了一些朋友,那时她对服装设计非常着迷,许多舞会与学校活动的衣着都是自己打理的。因为全家人都待在加拿大,所以我们父母的想法也比较洋化,不会硬性强迫姐姐们或我必须如何如何地规划生涯,只告诉我们无论如何一定要习得一技之长。所以大姐选择了成为歌手、成为光鲜亮丽的艺人。
大姐从小就爱唱歌,会立志成为歌手的决定一点也不让人感到意外,不过她这样的决定大概是在她发现自己唱歌还有人听的时候才开始的,否则她以前的歌声真是惨不忍睹。
全家人到加拿大后最能适应异国文化的应该算大姐,她除了很快与当地人打成一片外,与相同年龄的台湾女孩想法更为成熟,她能够脸不红气不喘地教导我有关性爱的知识。那时我不到十岁,他拉着我到书店说是要买一本书送我,便开始在男女关系书区东翻西找,折腾一个下午找到了一本关于男女生理构造、性爱的书籍。回到家中,她按图索骥,告诉我未来有的生理变化与男女彼此尊重的观念,天晓得那时我不到十岁,哪里知道这些闺房情事,但大姐强调“不能随便触摸他人身体或让人触摸自己身体”话却一直烙印在我的脑海,也成为我后来懂事后处事的不二方针。
妹妹看韶涵(图)
姐姐大概是全家人之中性格最不一样的成员。简单来说,母亲与父亲都是传统家庭出身,因此与大多数的人一样,容易对陌生人感到羞怯,虽然母亲曾经营过牛排馆的行业,但内向的个性似乎不是说改就能改的。也因为如此,姐姐从小不怕生、喜欢吸引他人目光的性格,便成为家中的异数。
如此外向的作风让她面对任何事情时,总不会感到羞涩或退怯,也因此成就她立志成为
歌手的原因。姐姐与我差一岁,许多事情,她总是会找我一起讨论,因为如此,我们的个性相像,似乎连喜好也大同小异。小时候,我们便迷上了服装设计这个行业,总觉得这是时尚先驱的工作,神圣而充满权威;若是自己能设计衣物,并深获大家好评,那样的成就感肯定是其他行业不能比拟的。
到了加拿大后,姐姐喜欢唱歌并受众人注目的舞台个性并未改变,同时她的歌声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她班上的同学也越来越喜欢找她去唱歌,不仅有好歌可听,如果与其他人拼歌,多少还有点面子。
女大十八变(图)
从小一直具备歌声杀人的特殊技能,突然在某一天丧失了。
什么时候开始唱歌被称赞,我已经不复记忆,但是对于加拿大同学开始喜欢邀我一同唱卡拉OK的感觉,至今仍相当难忘。那是一种歌声受到肯定的感动。从那一天起,我更喜欢到处唱歌给人听,虽然那时候还是没有什么唱歌技巧可言,不过音准问题已不再是最大的困扰,我总能正确地唱出歌曲旋律。除此也不会有高音上不去,死鸭子硬撑的情况。
原本就喜欢哼哼唱唱的我,开始努力投资自己。在加拿大,我开始搜购自己喜欢的歌曲唱片,特别是女性歌手,每天不间断地听她们唱歌,仔细研究转音与唱歌技巧的运用。除此之外,我也开始购买歌手演唱会的VCD,如此一来,我也可以观摩歌手唱歌的神情。
一个能唱出动人歌声的歌手一定懂得运用共鸣与口腔开阖,因此我试着模仿VCD中歌手的嘴唱歌,这种经验相当有趣,每个人说话、唱歌的习惯大不相同,强迫自己学他人嘴巴蠕动的样子唱歌,一开始真的很不自然。不过几回之后,我慢慢发现同一首歌的咬字与转音技巧竟能轻而易举地办到,当然唱出来的感觉也有这么一点原唱歌手的风味。
父母默默的爱(图)
夺得中广流行之星加拿大地区的冠军,并进入前八强后,我将歌唱演艺视做未来人生的目标,立志做一名歌手。对于很多朋友当他们在与父母提及自己想当艺人的梦想时,下篇一律被斥责制止的情况,甚或以死相胁的窘境,我的父母出乎我意料地平静。
那天吃过饭后,母亲正在收拾碗筷,我眼父亲说想当歌手的构想。父亲看了我一眼,问我为什么想成为艺人。我说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