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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末谜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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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心,我绝不会为难我的部下。我推断这个老头绝不在乎那几万块钱。过了一段时间,他就会息事宁人。不过,你去调查一下,也不必苛求自己办那些能人都办不到的事。应付一下就行了,不必太认真。喔,你说怎么不派遣高手神探?当然喽,我并没说你不是块好钢,如果你运气好,也算是我的福份。至于法定的两人以上办案的规定,只有让派出所同志配合你就行了。” 
  我恍然大悟,自卑而又自豪,想哭而又好笑。 

  
  

 
第二章 子夜捉奸




    深夜幽静的老鹰房里,孤独而风韵犹存的女主人守着一蓬火,火光映 
  着她的脸面,红勃勃的。她一会儿咬着嘴唇,一会儿侧耳倾听;一会儿不 
  安地站起身来到门边窥望,似乎怀着某种希望,谛听症她所企盼的动静。 
  再过一支烟,木门“吱扭”一声开了,一个黝黑的高大男人走出了屋子。 

                  一 

  “还有下回分解吗?老弟!”陈功问道。 
  “当然有。只是不会使人满意。因为宜到现在那案还悬着。” 
  陈功有点儿灰心,摇摇手说:“看来也不过如此了!比我实践中经历的逊色多了。这样的一个结果,怎么能写进我的侦探小说里去呢?” 
  “不过,我侦察到了一些出人意料的精彩情节,我敢说,你侦察几十年,也尚未遇到。” 
  陈功又瞪圆了眼睛:“真会吊胃口!那好,反正无事。我听你继续演说。” 
  “那你就作好精神准备,我至少要讲一个通宵。”我说。 

  老实讲,我虽然被领导们视为没有办案能力的低素质警察,我自己也认为缺乏办案的实践经验,但我生性怪脾气,谁说我哪方面不行,我偏要在哪方面试试看。我诚然没有办过多少疑难案件,但也在公安干了这些年。我相信自己学过的逻辑学、犯罪心理学、刑事证据学等等会帮我的大忙。我认为这是轻视我的领导无意中给我制造了一次表现自己的良机。于是,暗暗下定决心,斗胆接受了任务,打算乘机立上一功,让台湾同胞知晓大陆的警察如何忠于事业,或许还能够得到那位老人的奖赏,但我必须在领导和同行面前伪装自己,表面上只是应付,且示以无能,实际上却全力以赴,一旦大功告成,好让同行猛吃一惊。为了伪装得无所用心,悠闲自得,我可以轻松自如,实际上处心积虑,专心致志,为了独占其功,我可以不找派出所的干警做搭档,免得人家说我利用了他人智慧和勇敢,分享我的功劳,实际上打算找一个已经退居二线的“老公安”当参谋,时时为我出谋划策。接受任务的那天晚上,我就把原来所获得的那些情况回忆了一遍,对有些信息进行了整理,发现了如下疑点: 
  1.王义在遗书中说,其妻朱素珍本来与王恩要好。这是否暗示王恩与朱素珍私通?或者是王恩与朱素珍合谋,诬陷王义盗窃,逼他自尽,然后达到同居继而结婚的目的。 
  2.王母秀芝说盗案发生的那天晚上王恩在县城看望王小龙,经查证,王恩那天晚上从县城赶回了九龙镇,在哪里过夜尚不得而知。既然王义暗示朱素珍与王恩要好,是否可以推想王恩当晚与朱素珍在一个秘密的地方幽会,也可以理解为王义故意给了王恩和朱素珍幽会的机会,让朱素珍以情为兵,牵制了王恩,而王义就利用这个空隙作案。 
  3.王义在遗书中说赃款已被烧为灰烬付与溪水。不符合他盗窃作案的动机。他完全可以把钱藏起来,焚钱之说很可能是为了得到这笔钱而故意显示的假象。 
  4.人死不可能没有尸首。 
  根据上述信息和疑点,我试著作出如下推理:假如王义真正死亡,他的尸首一定能够发现;假如王恩与朱素珍私通;假如王义的尸首不能在水域发现,那么王义就不是投水自尽,而有可能被奸夫奸妇谋害后埋尸入士或藏在一个秘密之地,那笔赃款很可能藏在丹凤在家中时经常接触的地方。我还断定,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一定会发现王恩与某个女人的不正当关系。我把这些记在一个小本本上,确定了工作的重点,那就是扩大范围寻找尸首,查明赃款去向。 
  我首先寻觅尸首。五月六日,我聘了当地水性最好的几位年轻人,先让他们用几个罐头瓶装上炸药,做成几个土炸弹,插入两米来长的导火索,点燃了丢入潭底,希望炸弹的爆炸能把尸首掀出水面。但是,几声沉闷的爆炸之后,浮上水面的却是白花花的小鱼。接着我又找了两只小船和两根长达丈余的、食指粗的钢筋条,在钢筋条的一端绑上铁抓,另一端系上长绳,然后把小船划到潭心,把钢筋丢入水中,让水性最好的水手潜到潭底,把钢筋插入“龙洞”,用铁爪搅动,看能否搅着一些人体组织上来,结果也是一无所获。我很失望,怀着怅然若失的心情毫无目的地四下张望,突然发现两边的悬崖峭壁凹凸不平,有的地方呲牙咧嘴,狰狞而又古怪,于是我突然想起一个可能性,倘若那王义水性极好,跳入九龙潭后不曾溺死,而是游到潭边的岩穴、孔隙之中藏了起来呢?因此我让大伙在水潭两侧的峭壁上寻找孔隙,只发现右侧的右壁上有两条深深的裂缝,却宽不过五寸,根本不能容人藏身。有些呲牙刚嘴的地方,虽然可以容人,却无遮蔽,倘若有人蹲在那里是很暴露,很难不被冲入江河,难以寻觅了。我所能做的;只有在赃款的调查上下功夫了。 
  我对王义的木屋进行观察,企图发现自然之神为不法之徒创造的收藏非法所得的秘密场所。我发现他的木屋后面有一块几畦葱绿的菜地,菜地边缘是一片竹林,竹林深处隐藏着一个堆积肥料的草棚。我走进草棚,意外地发现一块地面上留有火烧过的斑痕,上面的灰烬都被刮走,但看得出有人在这里焚烧过纸张一类的东西。四下搜寻,果然发现一张未烧完的尚有半截的人民币,是100元的,几个伟人的图像还清晰可见。我想,这是王义留给办案人员的证据,证明他焚烧赃款属实。然而,我从中发现了一个矛盾现象:既然他想以此证明赃款已经烧尽,为何只留一张半截的已经烧糊的钞票。而不是将一大堆灰烬都留在这里让办案人员作鉴定?如果说他刮走那些灰烬是企图销毁罪证,为何又留下这半张钞票作为证据?也许刮走灰烬是风力所致?也许这半张钞票是他的疏漏?也许他根本没有烧过那么多钱,而是烧了其它的纸张迷惑警察,而将那大笔赃款转移到一个秘密地方。 
  一定是他企图断绝警察寻赃之念的诡计,我为自己的这个“英明判断”而兴高采烈。 
  我带着一连串的疑问和猜测,再次踏进了王义的家门。正好,朱素珍和她女儿丹凤都在家里。这时,我才发现,这个女人没哀伤的时候确是风韵犹存,尽管徐娘半老但面皮白净光滑,体态也算得上丰腴:她女儿丹凤也正在妙龄,十分俊俏。我禁不住心中震惊:难道这朱素珍与王恩真有私通?因为珍重与王恩的奸情,与王恩合谋诬陷了王义,然后谋害了王义,诡称王义投水自尽? 
  但是,王义的遗书是王恩或朱素珍能够伪造的吗? 
  我暂且搁下这一疑问,与朱素珍作了些寒暄,然后将丹凤带到乡派出所,想通过她打探赃款下落,但是询问的结果并不能证实我的推断。在其父亲作案前后的几天里,她并没有在家,直到王义死后,她才听到消息从学校赶回,根本没有机会接受父亲的赃款或者听取他的嘱咐。从那遗书上也找不到一星半点关于赃款的暗示。她坦白地告诉我,她绝对不会相信父亲会把他处心积虑偷来的财富烧掉。假如真有那三万元,做父亲的一定会为她这个独生女儿着想,为她的前程派大用场,她正是为了弄明事情真相才利用假日赶回家中,向母亲询问有关情况的。她很怀疑父亲是否真的做贼偷伯父的钱财,她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明案情。 
  “那么,你父亲的遗书如何解释?有人能够摹仿他的笔迹制作假遗书么?” 
  “你是说我伯父?不,他只读过初中一年级,字迹与我父亲完全不一样,他摹仿不来。” 
  “你母亲会写字吗?” 
  “她只在中学读一学期,更写不出父亲那样的字来。”丹凤不加思索地回答着我的问话。忽然,她两眼愣了一下,脸“刷”地一下红了,不用说,她明白了我问话的用意。我也不便再问。在一个女孩子面前问她母亲的隐私,是不大道德而且很难堪的。 
  直到此时,我才真正相信领导的安排是英明正确的了。在警力缺乏、案件增多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安排侦探高手为此案耗费精力的。我忽然产生了无所作为的思想,打算再作一些鸡毛蒜皮的调查,拿着那中张人民币回民局去向组织上交差,剩下的调查对象并不多,除了那个双目失明的老妇人秀芝,就只有那天在老磨坊碾米的治安主任杨根生了。戳返回九龙村。找到场主任的家。 
  “你们村里还有谁的字迹与王义的字迹相像?或者说谁有可能摹仿王义的字迹?” 
  我怀疑王恩用金钱收买了二个能够摹仿王义字迹的人。“据我所知、本村没有任何人能够摹仿王义的字迹。恕我主观武断,假遗书的怀疑是不可能有还据证实的。” 
  “那么,我再问你,你的确相信王义是投水自尽的吗?” 
  “听你的口气,对王义之死还有怀疑?” 
  “都说他投水自尽,可我始终没有发现他尸体。” 
  “这个我也想不清楚,弄不明白,不过,那天王恩急急忙忙叫喊着王义跳水自杀是千真万确的。” 
  “你是否能够谈谈朱素珍与王恩的关系如何?” 
  杨主任诡秘地笑了,然后反问:“难道你怀疑朱素珍与王恩私通,先给王义加上个贼名,然后用计将王义秘密处死,接着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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