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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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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赵榛身子微微一个斜动,就自然的弹开在一边,这是对力学的运用,可大力刀不懂,以为赵榛也是一名力气巨大的人。

    “呀……”大力刀用自己失去手下的一杆长枪向赵榛扫来,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他怕成了什么样子。一般来说,武林豪杰中地两人对击,当是用刀剑,不用长兵器。可大力刀却明显被赵榛近身后那飘渺杀人于无形的手段吓怕了,不敢与他相近。

    只是大力刀并不知道,赵榛手中的是合金剑,光华双剑,这不是一般的铁剑、钢剑。如果是铁剑哪怕是钢剑,想要一击削断这柄包着铁皮硬松木手腕粗细的枪杆,当是很难。可那是合金剑!在赵榛手里就是纯铁枪杆都能斩断。

    速度极快的亲亲一划,枪杆子就断了!“哎呀……!”大力刀发出一声惊呼,他是那么愤恨与不甘。砍断包铁皮的松木杆子,但是赵榛手里的剑却没有丝毫没有豁口,甚至连个划痕都没有,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对手的剑是一口绝世好剑,而且在对方的腰上,还有一把同样地绝世宝剑。明白这个道理,大力刀更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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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赵构使者

    面对赵榛,大力刀同样知道,这个人既然如此厉害,而且还拥有绝世宝剑。说明这个人恐怕是信王军中的人或者是与信王军有关系的人。信王军中的人或者是与信王军有关系的人,那就是一个不会饶恕自己这个杀了好多无辜的人。所以他没有跪下来乞求生命,而是捡起自己的大刀,拿回自己的武器。

    “知道……为什么我不在你不注意的时候杀你么?”赵榛笑着说,他视面前那柄颤抖的厚背大刀如无物,因为那大刀根本打不到他。

    赵榛微笑着说道:“我是在看你到底有什么本事,在真定附近最出名的土匪就是大力刀了。而且你的刀很特别,看来你就是大力刀了。听说你很出名,也杀戮过不少百姓无辜。我呢,最喜欢杀你们这种人了。最好玩的对手也当留在最后,杀了你,是我今天凌晨最快乐的一件事。而杀你又显得那样容易。知道么?你真弱,不配你大力刀的声名”

    这让大力刀更火大了,他不怕别的,但纵是死,可这样被人无视鄙视,这绝对是让一直以强者自居杀人无算的大力刀所受不了的。他大吼一声,向着赵榛冲了上去。

    两人瞬间交错,大力刀很满足,他差了那么一点就可以伤到赵榛了。对他来说,这很不错。其实此刻,大力刀并不奢望能杀死这个武技高超的赵榛,那太不现实了,但只要给他那么一下子……一下子……让这个强者知道自己的厉害,让他在往后的日子里凝视那伤口时能想到自己……这是最后的想法。

    大力刀恶贯满盈,但是却有自己不怕死的一面,比起那些怕死贪财、卖国求荣跪在金军面前摇尾乞怜的人,大力刀有其过人之处。

    “知道吗?我开始欣赏你了……”赵榛说道,他说的是实话。不怕死,骨头硬。赵榛喜欢这样的人,前提是这样的人是他能控制的了的。当然,赵榛也不会因为自己欣赏他而放过他,因为他是让赵榛最痛恨的一种人。滥杀百姓无辜者,遇到这种人,赵榛总恨不能把他们撕成碎片。

    大力刀深吸了一口气,他甚至感觉到自己有胜利的希望,这让他再度奋起精神,一刀砍去……。但……随后他却差点倒下,勉强的稳住自己的身子。

    在他的左脚后脖子的筋,已经被划开了,血开始从脚后脖子中涌出。

    “呵呵……”赵榛笑道:“你没感觉到自己中了剑吧!因为我这把剑锋芒太利了,加上我出剑也够快,所以你连疼也没感觉到,就中了剑……”

    脚脖子非常疼痛,让大力刀眼睛发红,他现在知道自己真是死定了,但就算是死,也不能放弃抵抗!

    大力刀挥着大刀,跳着脚看来。赵榛一个斜身,让过大刀,迅疾的闪剑一挑,人迅速转到大力刀的背后。

    大力刀的厚背大刀落在地上,他的手颤抖着,手筋也给挑断了。闪身在大力刀身后的赵榛豪不留情,提剑挥下,一下向下的斜削,大力刀的另一只脚筋被砍断了。

    大力刀扑倒在地上,他大声惨叫着,他感觉到了两脚脖子后的那一片无比的疼痛。他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没想到对手这么狠,这不是杀他,这就是则辱他。

    “我是信王赵榛,我说出我的名号,这是对你悍不畏死的一种奖励和欣赏。你,死在信王赵榛的手下。不过,我耍弄你是为了被你杀的那些无辜,我是为他们报仇雪恨。你身为大宋人,在国家危难民族危亡之时,不思报效国家,保护我们血浓于水的大宋汉人兄弟姐妹们,却是杀戮无辜。罪不可恕!”赵榛说罢,一剑结果了大力刀。

    而大力刀在得知自己的对手原来是威名赫赫的信王殿下,是天下闻名的信王千岁亲自杀的自己,带着愧疚含笑九泉了。

    在真定城外,一队人马快速回归。在队伍的最前面,是几匹快马独自而来,而后面跟着一大群亲卫士兵。在几匹快马中的一匹马上端坐着一名骑士,骑士一身绸缎蟒袍,头上束冠,两腰下都垂着剑。

    城上的将士认得,这个骑士不是别人,正是信王千岁。信王赵榛打马直往北门,到了北门,正要勒马,哪知道,那马长嘶一声,忽然失了蹄子,整个身子几乎倒翻过来。好在信王赵榛瞬间踢开马蹬,一个斜腰翻身,避免了给马压在身下大失脸面的丑样,凭借着利落的身手站定。

    城头上的将士高呼喝道:“好——!”赵榛抬起头,痛骂道:“好个屁,这个大力刀正是不懂养马,竟然不给马钉上马蹄铁,让这么好的马给裂蹄了……!”他目光一扫,已经看见,他骑着的马从马蹄处流出的血。这匹马是匹好马,所以赵榛回来的时候打马也就急了点,马跑得一凶,结果……蹄子裂开了,这下可是不好,马是站着的动物,它从生下来就要站着,当它死时才可以倒下。

    对于马的体重来说,如果它的蹄子伤了,就不要想再起来了,它的蹄子会受不了的。所以赵榛拔出剑,一下子刺在了马颈上,从这里直直透入心脏,那马立时结束了痛苦。赵榛立刻对城门上的士兵说:“还不快下来,给你们补了,快点!一会儿你们不吃呀!”

    “来啦……千岁!”几个笑着的将领走了过来,道:“主公,怎么跑这么急?这几匹马可都不错啊,您出去的时候还没有带马呀?哪里来的?”几位将领都是十五六岁的样子,显然都是赵榛曾经训练过的童子军出来的。所以与赵榛一点也不陌生,而且也不害怕的直接与信王赵榛亲热的说话。

    “杀了个土匪,恶贯满盈的大力刀知道吧!他手里竟然还有几匹好马。估计次等的马都被他杀的吃了。”赵榛说道。

    “啊!那您没事吧?”其中的一名副将焦急的询问道。赵榛拍了拍那一名副将说道:“有我会出什么事?不知我的名儿吗?本王就是一座大山,专门压你们这些小花小草的……小心点,别让血洒出来了……”

    “晓得叻……”守城将士们笑呵呵地把马抬下去,至于怎么吃,那就是他们军营厨房的事了。

    看着前面的几员小将,由于时间问题,赵榛还来不及训练完他们,就让年龄大的进入军队了。但那都是次要的,赵榛不会在这方面花太多的时间,训练这种事情如果是自己动手,那信王大军就完了。一个人的力量再强,能训练出几个厉害的士兵?

    赵榛已经想好了,他会把练精兵这个光荣的任务交到岳飞的手上,但是岳飞这个人是个忠勇的人却也是有极大主见和野心的人。所以为了制衡,赵榛要给练兵的岳飞配上几个动员将军,这就是物质精神两手抓,既要把士兵训练好,也要让他们忠心!

    如果训练出一帮子只忠于岳飞的白眼狼,赵榛上哪儿去哭去?当然,将对自己忠心的一大批原金龙童子军中的优秀者打入各军成为基层军官,也是赵榛掌握军队的一种手段。

    但其实不用这种手段,存在叛变的这个问题显然不大。作为一个军队的统帅,怎么样管住你的手下?答案很简单,在这个强敌入侵,战火纷乱的时代,你只要让你的手下和百姓们有足够的东西吃。或者哪怕你弄不到足够的东西,但你能让他们吃个半饱,并且做出一副一直在给他们弄的样子,就可以收他们的心了。

    当然,还要有能力击败强敌。要是如同赵构一般一味逃跑,就是给人们吃饱饭又能如何?今天能吃饱,明天很快就被金兵杀过来当鞑虏的奴隶了!

    而且,一支对领袖忠心的军队,往往是因为对领袖崇拜的原因,而信王赵榛,绝对是一个强大的领袖。而且,还有一大批动员将军的伶牙俐齿,将所有将士们的心笼络到他信王赵榛的身上。

    在扬州,高宗皇帝看了蝶部关于信王的奏章后,把一批从北面回来的蝶部人员召进行宫里,详细问询,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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