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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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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饭喂饱了,叫他干什么都愿意。不就是出力气嘛,他们有的就是力气。所以,修建城墙中需要劳动力的事,让他们干。作坊中需要劳动力的事,也让他们干,这样帅府就能脱离财物困境。

    除此之外,就是集中练兵。这次义军之所以能击败金军,其实靠的都是伏击、埋伏、突袭等等战策。其实正面对敌,义军还真不是金军的对手。尤其是真正的女真人战士,只有最精锐的义军士兵在赵榛的阵法下才能勉强顶住。所以,义军必须练出一支精锐军队来,才能继续在与以后金国的战争中取得胜利。

    除了练兵外,大司马马扩还禀报了各方通信和搜集情报的方案。义军目前盘驻的地盘已经连成一片,为了便于传递消息,马扩建议增加驿站。

    接着便是各军斥候的事情,以前的探马斥候的级别都很低,但是一个个都是拥有很强战斗力和侦察能力的人。但是,在战斗中,他们却无法获取很高的战功。所以,为了提高他们的待遇,总帅府将所有斥候探马的级别提高到很高的程度,就是一个普通的探马斥候,都相当于伍长、什长级别的。军帅是诸夏,副帅是刘志成。

    金国对赵榛的围剿大战结束后,败退的金军随后向扬州发动了攻击,占据了广大大宋疆土。

    二月,金兵奔袭扬州,高宗赵构狼狈渡江,经镇江府到杭州。与北方一直坚持抗战的信王赵榛相比,高宗赵构的做法激起了一大批将领的不满。几乎所有的声音都集中在抗金的议题上。而且,所有的将士和爱国的文官都强烈要求罢免汪伯彦、黄潜善两个卖国贼。

    迫于舆论压力,赵构不得不罢免汪伯彦、黄潜善等人。但是,在杭州,诸多将士心中都有一个真正的适合当皇帝的人选。赵构信任的一批高官都非常蛮横,惹怒了一大批将领。加上高宗赵构一味逃亡,不组织反抗金兵,导致一大批将士都心存不满。杭州,一股暗流正在涌动。

    此时,完颜宗望已经到黄龙府治罪了,着急戴罪立功的完颜宗翰(粘罕)完颜娄室和已经暂露头脚的完颜宗弼(兀术)带着军队南下一路攻城掠地,各军合兵一处,向江南发动进攻。目前战事正在进行,而此时赵构不练军队,兵力空虚,将大好河山丢弃给了金军。

    围剿信王义军大战失败结束不久,完颜宗翰(粘罕)就带着军队大举围攻大名府,俘虏了大批东平、济南人到城下劝降。

    河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郭永率兵力战,亲自昼夜巡城,并派人持帛书向朝廷告急。最后因兵力不敌,城被攻破,河北转运副使兼权大名府尹张益谦、转运判官裴亿率众迎降。郭永则安坐城楼上,决不投降,最后全家被害。城中之人闻者皆痛哭,金兵退后,争相抬其尸埋葬。

    信王赵榛得知后,立刻建设了一座抗金英雄英烈祀。并立刻将郭永的牌位也立于英烈祀中。当然,在抗金英雄英烈祀中第一位的,就是老帅宗泽。

    真定城外,黎明前的夜里。飞驰前进进行自我训练的赵榛有种想要大叫的感觉,他在急速的奔跑。好多人都不知道,每天习惯煅练身体的赵榛,在每天半夜起来打练身体。

    本来与赵榛一起训练的还有一帮亲卫侍卫们,但是由于都没有骑马,所以一帮一起锻炼的亲卫侍卫早就被赵榛拉出去数里之遥了。

    赵榛的速度非常快,当他奔跑起来的时候,会忘记很多前世的事,也会记起一些事,这些记忆的转换会让他想起自己是大宋亲王,不再是一名闻名天下的超级特种兵部队中的一员,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超级“杀人兵器”了。顿时,一名上位者的豪气,让赵榛升起一股子朝气与雄心。

    如一头豹子一样放尽他的体力,那种飞快的感觉,如同飞一样。当然,赵榛不能一直用最快速度跑下去。如果他这样做,哪怕他现在打炼出来的身子再强,他的肺也是会受不了的。

    如果一个人以最快速度快速奔跑的话,最后,他的肺会炸掉也是有可能。比如马赛时,马匹奔跑超过了自身的极限,就会出现炸肺。而武功强到信王赵榛这个地步后,其可怕之处就在于,如果他调节着自己的呼吸,用一种均速奔跑,他甚至可以跑上几天几夜不用停息的。

    加入赵榛真能训练出如同自己一般的一千超级战士,现在就能收复河山,打的百万金军找不着北。当然,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也是近代步军急行军的可怕之处,当你拥有这样的一支军队,你甚至可以跑得比骑兵还快。并且,在跑过之后,还有一定的战斗力。当然,近代军士不是用冷兵器作战,所以他们可以急行军。

    但是古代士兵如果急行军的话,到了战场还要进行非常消耗体力的冷兵器战斗,几乎就必败无疑。所以,在冷兵器时代,急行军后需要时间休息和修整,不能直接投入战斗中去。

    不过,只要经过比较严格的训练,很多士兵就可以达到这一步。在信王义军中,有好多战士都已经能勉强达到这个水准了,尤其分拆为各级禁卫军、中军、左军、右军的军官后地原先的金龙童子军,这些信王赵榛的门生们,个个都能达到这个水准。

    达到这个水准好像很难,但其实不难。供养这样一支步军,你要真正付出的只是初期的极限训练,和大量的食物和肉食。但是其用费比骑兵要省的多。因为人再能吃,也是比不上养活马匹的费用,这也是骑兵在各国战斗中受到限制的真正原因。就是金兵和蒙古人,也不是清一色的骑兵组成的。

    一匹上好的战马,它的黄金年龄也就是十年。同时,因产地的不同,有的战马会怕冷,有的战马会怕热,而一匹马在一个地区会有它独特的食谱,比如有的马吃野萍干草,战马甚至要吃豆饼等精饲料。除此之外,还需要马夫或骑兵的精心喂养。还有马匹得病了需要吃药,弄不好会死亡······

    一匹战马便宜了也要二十至五十两银子,大约四五贯到十贯大钱。这还只是一般的战马,还不算大宛马等品种稍微好些的名马。

    这时,从侧面杀来一队黑衣人,这帮黑衣人大约有二十人左右,而且个个拿着战刀,冲着赵榛就砍杀而来。此时的赵榛身穿便装,但是一身绸缎短打衣服立刻吸引了这帮黑衣人的眼球。

    这帮黑衣人是附近的一伙山贼,因为信王赵榛实行了所有村寨、村堡、村庄都实行民兵制度。面对保护自己财产的民兵们,加上遍地都在围剿大规模山贼的信王义军主力。所以在信王占领区境内的几乎所有的山贼土匪们,不是投降义军就是被剿灭,要不就是离开了。

    而这伙黑衣人,却因为手上沾满了太多百姓的鲜血,所以不敢投靠义军。因为义军会将恶贯满盈的匪类全部诛杀。信王义军不收屠杀百姓名声很臭的人,而这伙黑衣人就是那种屠杀百姓名声很臭的一伙人。

    山贼的头目名字叫什么已经没有人知道了,人们只知道他姓纪,因为力气大,被人送外号“大力刀”。后来因为滥杀百姓,百姓叫他“疯子刀”

    大力刀本来是想带着兄弟们离开真定去金国占领区,而后南下到江南的。但是没有想到竟然碰到个单身的,估计还有钱的主。立刻冲上来就要杀人劫财。

    大力刀的手下都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家伙,一个个连话都不说直接就下家伙。虽然他们看到赵榛身上带着武器,但是他们杀过带武器的人多了,根本没有丝毫的犹豫。

    但是在夜里,一个个土匪立刻感觉到在黑暗中,自己的脖子处出现了一道白色的光华。随后众位山贼们只感觉到脖子一凉,就喘不过气来了。

    “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哦!”“咕!”二十余名土匪,被一道道光华划破了咽喉,一个个捂着自己喷血的脖子倒地而亡。

    赵榛出手的速度很快,这二十余名土匪虽然都是心狠手毒的家伙,但是毕竟没有学过战阵。

    被赵榛跑来窜去的几下就一个个都点名了,这时,地面上一片土匪们的尸体。有些土匪还没死透,身体还在抽动。

    “你这魔鬼……你这疯子……你杀了我所有的人……”提着武器,此时的大力刀已经语不成声了。

    “想杀我?”赵榛冷笑道:“看看你的手,他在发抖……你在害怕……是不是……真是丢脸……你是做贼的,滥杀者迟早会还的,早晚有一死,怕什么……”

    大力刀是什么人?也是河北道有名的匪徒,号称也是武技高强的人。他大吼一声,向着赵榛扑来。

    赵榛冷笑着闪过,对方的动作太僵硬了。赵榛已经给他评定的水平等级,这是一个有着比较大力气的普通人,他也许会一点个人武技的击杀之术,不过那太浮浅了。

    杀人,其实是一种非常深奥的技术,没有人能说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杀人最厉害的。就是赵榛也不行。杀人至高境界,需要极为敏感的一种身体本能。不经过大脑就采取一种极快的速度,对敌人的薄弱位置,进行攻击。

    武技也是一种杀人之术,虽然,宋时,武技已经开始技巧化的大发展,可对于大力刀这样的粗人来说,他并不是武林世家出生,没有经过精致的学习和训练。他只是力量大过旁人一点,厮杀经验多一些,学过一些小武术技巧罢了。

    “吼——”大力刀抓起两个自己兄弟的尸体向赵榛扔来。平常人给他这一手吓住,一个男人就算瘦,怎么也有百斤多重。抓起一个人来舞动,这就是大力士的特点。可赵榛精于一两拔千斤的功夫,当年刚重生的时候,凭借瘦弱无力的身躯就能拨开金军将领而且还是真正的女真人将领的全力一击,何况是现在已经锻练成钢筋铁骨的身体?

    只见赵榛身子微微一个斜动,就自然的弹开在一边,这是对力学的运用,可大力刀不懂,以为赵榛也是一名力气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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