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便衣警察-第7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貌,姿态和衣着的;二、橙黄色的尼龙绸登山服在月光下呈银灰色。  这两份证据材料是对施季虹证词的强有力的支持,在听众席上引起了显著的反响。审判长令法警取出从卢援朝家里搜获的那件橙黄色的登山服,向卢援朝出示。  “被告人,这是你的登山服吗?”  卢援朝探着脖子辨认了一下,抬起头说:“好像是我的。”  审判长不满于他的模棱两可,“你看清楚,究竟是不是?”  卢援朝又辨认了一下,说:“是,是我的,可那天我根本没穿。”  “嗡——”听众们显然对他的一味否认不满意了,卷起一片嘲笑的声音。  审判长简短地向身边的两位陪审员征询了一下,断然宣布庭审调查结束。  审判程序进入了法庭辩论。  公诉人发言,他的辞色都是踌躇满志的。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的话很简短,从刚才庭审调查中所看到的大量人证物证上,足以说明被告人犯有起诉书中所提出的罪名,被告人在事实面前拒不认罪,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完全是徒劳的。被告人接受外国特务机关的任务,出卖祖国、背叛人民,罪行是重大的,后果是严重的,为了保卫国家人民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被告人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惩罚,这是毋庸多言的。在此,我所要特别提请法庭注意的是,我国法律是包含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精神的,被告人在预审期间和刚才的法庭调查中仍然坚持反动立场,无理抵赖,只有负隅顽抗之心,毫无悔罪改过之意,这说明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是很大的,请法庭在量刑时考虑到这一点,从重予以惩处,我的话完了。”


第六部分有人竟忘记法庭纪律

  公诉人语句铿锵,台下有人竟忘记法庭纪律,鼓起掌来。  在这种情绪气氛一边倒的局面下,施肖萌站了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了她的辩护。  她拿起了写好的辩护词,又放下来,两手撒开扶在桌沿上,周志明看出来,她紧张,也有点儿激动。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她的声音没有放开,几乎全被听众席上一片窃窃私语的声音淹没了。  “肃静。”审判长短短地打了一下铃。  施肖萌用力把声音放大了,露出了很清亮的本色。  “根据法律规定,我受被告人卢援朝的委托,为本案担任辩护人。在开庭之前,我向人民法院了解了案情,仔细阅读和研究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并同被告人进行了会见谈话,刚才又听了法庭的庭审调查,现在,根据事实和法律,我就此案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她略略停顿了一下,接下去说:  “我认为,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所使用的主要证据是虚假的,对本案被告人的指控是不能成立的,被告人是无罪的!”  这一段石破天惊的开场白,像是在滚油锅里浇了一瓢冷水,顿时引起满场轰然大哗,好半天,审判长才想起打铃来压制沸腾的喧声。  听众的强烈反响,不但没有使施肖萌惊惶,反而像给她注射了一支镇定剂,至少,她已经牢牢把全部听众,连同整个审判席都吸引了!  乱哄哄的人声静下来,仿佛只用了几秒钟就静得连一声轻轻的咳嗽都能传遍全场,在鸦雀无声的大厅里,只留下她金属般的声音。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为了论述我的结论,请允许我对今天法庭调查的全部证据做一个简单扼要的分析。  “第一,南州市公安局的现场勘查采取到了被告人的鞋印和指纹,这是不错的,但是被告人在发案的当天下午曾有正当原因去过现场,一直到晚上七点半钟才离开。而现场勘查记录并不能肯定地确认,在这些鞋印、指纹中,确有一部分是在晚七点半以后留下的,因此,刚才宣读的现场勘查记录只能是一个间接证据,不能单独发生法律效力;第二,证人段兴玉关于被告人的弟弟十一月十六日夜间,因在停车场值班而未在家中过夜的证词,只能证明被告当晚具备作案的时间条件,并不能得出他一定作案的结论,这是显然的;第三,刚才在法庭上展示的特务用具,虽然是在被告人家中搜出,但并不能绝对排除他人陷害的可能性,因此严格地说,也没有独立的证明力。”  她收住话头,身上的紧张感不但早就荡然无存,甚至于还显出了一些轻松潇洒的风度来。她把目光在哑然无声的大厅里环视一下,继续说下去:  “那么,能够维系公诉人指控的,能够把这些不肯定或者不自立的证据联结成一条完整锁链的那个主要的、核心的证据是什么呢?就是证人施季虹刚才当庭所做的证言。证人施季虹在十一月十六日夜间十一点半钟左右,亲眼目见被告犯下起诉书中所指控之罪。我承认,这一证言与其他证据之间并无矛盾和逻辑上的其他混乱,我所要提出的问题是,假如这个核心证据不过是一纸谎言的话,那么仅仅依靠其他那些先天不足的证据,难道还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吗?结论显然是否定的。好,下面就让我来证实我的假设。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证人施季虹在证词中几次谈到,在她家与江一明家之间没有路灯,两家的屋里都没有开灯;公安局的侦查实验记录也说明了当时的犯罪现场没有任何人工光照,施季虹仅仅是在月光下发现被告从江一明家的窗子里跳出来的,并且同样是在月光下认出被告的面孔和他身上衣服的银灰色的视觉效果;气象台的证明材料又进一步说明,发案当天除黄昏一场阵雨之外,天属大晴,所有这些证据似乎都丝丝入扣地自成逻辑。但是很遗憾,他们忽略了一条人所共知的常识——天晴未必有月,另外一条天文学方面的常识大概就更不尽了然了,那就是,在阴历的二十七、二十八两天,月亮是随在太阳后面一起西落的,夜间绝见不到它的倩影,十一月十六日恰恰就是阴历九月二十七,整夜没有月亮,我这里有一份南州市天文馆出具的材料,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同时我也做了一次实验,晚上在没有月光的情况下,即便是晴天,在证人施季虹家与受害人江一明家的间隔地方也是漆黑如墨,看东西只有隐隐一个轮廓。毫无疑问,证人施季虹在她当庭所做的证言中,所谓银灰色的登山服;一闪一闪的眼镜;被月光照得很白的脸,等等,统统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杜撰。被告人正是在被这样虚假地告发之后,他的住宅才被公安机关进行搜查的,在这种情况下搜出的物证,在证明被告有罪方面究竟有多少法律上的价值,我想是毋庸多言的。  “根据上述事实,我认为,起诉书中对被告的指控无法成立,被告人卢援朝不应负刑事责任。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就要结束对本案的辩护,我最后所要强调的是,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我国法律的一贯精神,也是人民法院的基本任务之一,我希望法庭对本案的判决能够体现这一点。”  施肖萌敏捷干净地收住话尾,向审判席和旁听席微微欠身,各行了一个注目礼,然后坐下。  这一刹那,大厅里依旧肃然无声,但是顷刻之间,议论声、感叹声、争辩声,轰轰轰!像由远而近的汹涌海潮席卷而来,整个会场被震撼了!  审判长的铃声连续不断地响着,压制不住一片喧嚣。  在沸腾的人声中,周志明一声不响地呆坐在椅子上,他感觉出自己紧攥的拳心里,已经捏满了汗水。从心底到舌尖都泛着苦味,悲剧!对于一个侦查人员来说,辛辛苦苦地铸成错案是最大的悲剧!周围的喧吵像是收音机里放大了倍量的噪音,冲得他的太阳穴一跳一跳地难受。卢援朝既是冤枉的,那么跳窗子作案的人是谁呢?  那个人是谁?是谁?是谁?是谁!?  他的思绪混乱一片,无法安定,然而,那一向灵验的直觉很快就凝聚到了一个点上——施季虹!  铃声不断地响着,“肃静!”人们渐渐静下来,目光一齐注向审判席。  审判长用超乎寻常的平静口吻继续主持着审判。  “公诉人要求答辩吗?”  在急转直下的形势前突然处于败势的公诉人也力图保持着冷静的气度,但却似乎缺乏那种临场应变的经验,只是干巴巴地摇了一下头:  “不,公诉人不要求答辩。”  审判长泰然注视着公诉人,没有急着说什么,周志明明白,她是有意给公诉人一个思考的时间,也许,他会要求撤回起诉,但是,公诉人没有要求。  “好,现在宣读南州市天文馆提供的证据材料。”审判长不再等待了。


第六部分身材魁梧的检查员

  正在这时,周志明看见前面的旁听席上一阵人头骚动,一个声音叫道:“有人昏倒啦!”后面的人们纷纷站起来,伸头张望,从一层层人墙的缝儿里,周志明看见宋凡被人扶着往外走,一面还有气无力地摆手对扶她的人说着什么,他吓了一跳,连忙从座位上站起来,挤了出去。  出了审判庭,穿过过厅,下楼梯,还是没能追上宋凡。在法院大楼的门口,他碰上了刚才扶她出去的那个女同志。  “劳驾同志,刚才那个人怎么了?要紧不要紧?”  女同志看了他一眼,“没什么,可能是里面空气不好,闷的,她自己走了。”  “啊——”他松了口气。  回到审判厅的时候,天文馆的材料早就念完了,审判程序已经到了宣判前的最后一个项目。  “被告人卢援朝,根据法律规定,现在本庭给你最后陈述的机会,你要说什么吗?”  卢援朝僵直的背脊一动不动,半天才用几乎是哭腔的声音说:“我没有什么话了,事实都摆着,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请法庭公断吧。”大概是由于过分的激动,他挺直的身体索索地抖起来。  紧接着,是约莫半个小时的休庭,当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再度出现在审判席时,全场静下来。  审判长站起来,略带抑扬顿挫的声音灌满了肃然的大厅。  “现在宣判:南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