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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被窃拍的笔记本所记载的内容为国家绝密级文件材料。 根据南州市公安局的勘查、调查、鉴定和证人的揭发检举,以及从卢援朝家中起获的特务用具等大量确凿可靠的人证物证,本院确认:卢援朝触犯了《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犯有反革命间谍罪,结合犯有盗窃财物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本院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卢援朝,男,现年31岁,河北省保定市人,汉族,大学文化程度,捕前任国营941厂技术部翻译员,在押。 此致 南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州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检察长 张浩明 公诉人庄严有力的声音仿佛给整个起诉书的结尾打上了一记鲜明的惊叹号。他微微停了一下,向审判长行了注目礼,然后坐了下来。 按照审判程序,审判长宣布开始庭审调查。 “被告人卢援朝,”审判长一丝不苟地问道:“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你在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夜间,潜入南州市941厂总工程师江一明家中,窃取国家绝密材料,你承认这一指控吗?” 卢援朝用喑哑的声音答道:“不承认。” “你大声回答。”审判长要求。 “不承认。”卢援朝把声音抬高了一倍。 “嗡——”一片议论的声浪在旁听席上卷过。 “那么你回答,那天夜里你是否去过江一明的家?” “江一明的家我是那天下午去的,是和我女朋友施季虹一起去的。晚上大约七点多钟我们同江总工程师一块儿离开那里,然后我就没有再回去过。”这段话大概在预审中讲过很多遍了,所以他回答得十分流利。 “那天晚上七点半钟到十二点钟你在什么地方?” “回家睡觉,我经常不到九点钟就睡觉了。” 部分旁听者发出轻轻的哗笑声。 公诉人举起了一只手,要求插话。 “审判长,被告人十一月十六日夜间潜入江一明家进行犯罪,是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的。我建议法庭宣读有关的证据,并传唤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微微点头,然后说:“现在宣读南州市公安局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七日现场勘查记录。” 审判员左侧边角上的书记员开始宣读,周志明对现场勘查记录已经背得烂熟了,他毫不费力就能听出所读的是从哪一段落中节选出来的。勘查记录读完了,又读了刑警队调查鉴定材料中关于卢援朝的那一部分,读完,审判长问: “被告人卢援朝,以上证据材料说明从现场出入口到现场中心,都有你的鞋印和指纹,你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吗?” “用不着解释,这都是我下午串门的时候留下的,夜里我确实没有去。” “那天晚上你在家睡觉,是否可以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呢?” “证据?我没有什么证据。对了,我弟弟跟我睡一间屋子,你们可以叫他来问。” 审判长似乎早就预料到他会这样说,“传证人段兴玉出庭作证。”她把目光向审判席左侧移去。 段兴玉步态从容,从左侧门走向证人席。 “证人,通报你的姓名和职业。” “段兴玉,南州市公安局科长。” 审判长面向证人席,“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在法庭上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做伪证或者隐匿证据的都要负法律责任,你听清了吗?” “听清了。” “现在你把十一月十六日夜间被告人是否具有作案时间的问题,如实向本庭提供证言。” 段兴玉耽了一下,说:“根据我们的调查,十一月十六日晚七点半钟,卢援朝离开江一明家,七点五十分左右回到自己家里。晚九点钟和他住同室的弟弟卢跃进到杏花西里停车场替人值夜班,卢援朝独自留在屋里睡觉,所以,他是具备作案的时间条件的。” 段兴玉退下了证人席。审判长问道:“被告人卢援朝,刚才证人的证言证明你弟弟卢跃进那天没有在家过夜,他显然是不能证明你当天夜里的活动的。” “我……”卢援朝的声音略略有点儿慌张,“我记不得他那天是不是替人看车子去了,平常他是睡在家里的……” “审判长,”公诉人又举起了手,“南州市公安局在依法对卢援朝的住所进行搜查的时候,当场起获特务用具,无可辩驳地证明被告人接受外国间谍机关的指使进行犯罪活动的事实,我建议法庭出示这些物证加以确认。” 根据审判长的命令,法警取出微型照相机、密写药、显影药,陈示庭前,引起不少听众的兴趣,纷纷欠身翘看。 审判长目光凌厉,“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在预审的时候就说过了。”卢援朝的声音很冷淡,“我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也许是有人故意陷害我。”
第六部分传证人施季虹出庭
“审判长,”公诉人有些愤然了,“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被告人一味狡赖,拒不认罪,请法庭继续传唤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又将目光移向左侧,“传证人施季虹出庭。” 施季虹在左侧门出现了。她一身素蓝,在一名法警的指引下进入法庭,听众们的目光跟着她走向证人席。周志明却坐直了身子去看肖萌,只有他,当然只有他才能明白肖萌的那副惊怔不已的神情。他看不见卢援朝的脸,但是那上面惊呆的表情也是可想而知的。 “证人,通报你的姓名和职业。” “施季虹,南州歌剧院……演员。”她答得有些口吃。 审判长照例做了关于应如实作证的告知,然后说:“证人施季虹,你现在把十一月十六日夜间所见到的情况,如实向本庭提供证言。” “我……”施季虹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别的缘故,一时说不出话来,梗在那儿好半天才发出一种细弱的声音: “我是……被告人卢援朝的朋友,十一月十六日下午,就是我和他到住在我家旁边的江一明家做客的。那天晚上,我是十点多钟躺下睡觉的,可是一直到十一点多钟也没睡着,我起来倒水喝,当我走到窗户跟前的时候,突然看到对面江一明家的洗脸间的窗户开着,可里边又没点灯。我知道那几天江一明不在家住,家里是没人的。开始我还以为是晚上走的时候忘了关窗户呢,可这时候,突然有一个人影从那窗户里跳出来,当时月光很亮,我看清那人原来是卢援朝。” “季虹!”被告席上的卢援朝突然叫起来,“你是在胡说,在欺骗!那个人不是我!不是我!” 叫喊声引起全场哗然,审判长用尖锐的铃声盖过一片乱哄哄的议论。 “被告人不要打断证人发言。”审判长严厉地注视了一下情绪激动的卢援朝,转过脸对施季虹说:“你继续讲。” “那个人是他!是他!我看得很清楚!”施季虹也失去了平静,歇斯底里地喊叫起来,“月光照在他的脸上,像死人一样白,眼镜的玻璃片一闪一闪的,他穿了件银灰色的登山服,从江一明家跳出来,就是他!就是他!” 施季虹不知是激动、气愤,还是紧张,胸口剧烈起伏,急促地喘着气,几乎说不下去了。 “证人,他跳出窗户以后怎么样?”审判长适时地问道。 “他关好了窗子,一眨眼不见了。当时我很害怕,心慌意乱的,没看清他是怎么跑掉的。再往后,再往后,我就缩到被子里,不敢再到窗前去看。当时我还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人了,是幻觉,还一直把他往好处想。可现在,事实摆在了我的面前,事实是无情的,我不能再用自我安慰来欺骗自己了,我要揭发他,他是伪君子,是特务,是特务,他是个 ……” 审判长打断她的话:“证人,关于你看见卢援朝夜间从江一明家跳出来这件事,还有什么事实需要补充吗?” 施季虹这才很疲倦地喘出一口气,摇头说:“不,没有了,我知道的都讲了,请法庭严肃处理。” “好,”审判长把脸转向右侧,“公诉人有什么要对证人问的吗?” 公诉人:“没有。” 审判长又转向左侧,“辩护人有什么要问的吗?” 施肖萌马上欠了一下身子,声音中略略带着些紧张,“辩护人要求向证人提一个问题。” 这是开庭后辩护人要求提的第一个问题,旁听者们都极感兴趣地坐正了身子,在此之前,庭审的主角地位一直是由那位公诉人占据着,而辩护人似乎早已成为数学上那种可以忽略不计的小数点儿了。 施肖萌把目光正对着姐姐的脸,问道:“证人,十一月十六日夜间,你从窗口望见有人从江一明家跳出来的时候,你的房间里开着灯吗?” 施季虹怔了一下,旋即说:“没有。” “江一明家有灯光吗?” “没有,刚才我都讲了。” “在你家和江一明家之间有路灯吗?” 施季虹眨着困惑的眼睛,隔了一下才说:“你不是都知道吗?” “证人,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没有路灯。” “既没有任何灯光,你在黑暗中怎么能够辨认出那个跳窗子的就是被告人呢?” 施季虹的口气有些不耐烦,“其实我刚才都讲过了,我是在月光下看到他的,当时月亮把外面照得很白。” 施肖萌向审判长点点头:“辩护人的问题问完了。” 听众席上漫过一片失望的议论声,周志明听到自己身边的一个年轻人嘟囔了一句:“这辩护人,瞎耽误工夫!” 审判长示意法警把施季虹带下了场。 接着,作为施季虹证词的印证和补充,审判长命令宣读了两份证明材料。 一份是南州市气象台提供的关于十一月十六日夜间的天气情况——除傍晚有过一场约二十分钟的雷阵雨外,全市天气,晴。 另一份周志明很清楚,就是他们提供的现场侦查实验的证明材料,这份材料证明:一、在十余米左右的距离内,在毫无人工光照的条件下,凭借月光是可以基本准确地辨别出所熟悉的人的轮廓,相貌,姿态和衣着的;二、橙黄色的尼龙绸登山服在月光下呈银灰色。 这两份证据材料是对施季虹证词的强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