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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处散开,只有静谧和潮湿。
这个巴掌大的镇上有一座教堂,一家花店,一栋图书馆,一个迷你电影院,两家画廊,两家时装店,两家露天咖啡馆,四家书店,世界各地的餐厅六七家……
要吃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看好莱坞,逛沃尔玛?这里当然有。坐公车去三公里以外的旷野上,那里有成片头晕目眩的超市和败坏胃口的连锁餐厅……他们在这块弹丸之地建了五所大学,包括闻名遐迩的女校史密斯学院……
——《那些好的孤独》
安城,或者类似安城的地方,真的好呀!四面环山,河流穿行,这是何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啊!那山一定很写意吧!那河流一定很清澈吧!还有玉米地!还有草场!还有牛圈!简直跟童话世界没区别啊!掩藏在黄花和红树之间的小屋,妈呀,太美啦!
有教堂好啊!礼拜天可以做弥撒啊!有花店好啊!偶尔买两束花带回家啊!图书馆必不可少啊!天堂也只不过是图书馆的模样啊!电影院好啊!和家里看影碟效果就是不一样啊!画廊好啊!如果里面有夏加尔的画就更好啦!时装店好啊!里面的流行趋势最好跟米兰同步啊!咖啡馆是经常发生故事的地方啊!还有书店啊!书店好啊!餐厅好啊!世界各地的啊!
不想吃饭了就去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啊!好莱坞虽然都是商业片但也能碰上不错的啊!超市是必须有的啊!五所大学呢!那是肯定要去看看的啊!
美好的一天应该这样度过啊!早晨被窗外的小鸟叫醒,是小鸟而不是闹钟啊!然后去麦当劳吃早餐,尽量不选垃圾食品啊!一边用餐一边浏览当天的早报啊!然后去花店啊!买束花漫步镇上送给漂亮的姑娘啊!中午去必胜客吃比萨啊!下午去书店挑本新书然后去咖啡馆消磨时光啊!时光是不能浪费的啊!一边喝咖啡要一边看书啊!晚饭就自己动手做吧!吃过饭去电影院看场电影吧!
这样不行啊!这样没时间去大学听讲啊!这样就可能错过一次绝妙的画展啊!这样送给妈妈的新款时装可能就被别人买走了啊!这样就没有时间跟大自然亲近啊!就不能爬山不能游泳啊!这样就不能给屋后的小花园施肥松土啊!
那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第二部分还是会寂寞(1)
金戈铁马。黄沙漫天的疆场。
哪是矛,哪是盾,哪是剑,哪又是刀?
血腥味的疾风卷过。有人倒下,有人呻吟,有人恸哭,有人狂啸。
最后,只剩他,只有他,傲然于荒野横尸之间。
古道西风瘦马。
终于,马累死,他累倒在路边。一只秃鹰飞过来,嗅了嗅,又飞走。
一个女子路过,停下身来……
“林鹤鸣,昨夜你大呼小叫的,又做噩梦啦?”许英杰刷牙完毕,问道。
“也不算噩梦,反正我经常做这样的梦,乱七八糟的。”我试图回忆起那个梦来,却发现模糊得很——糟糕的是那人的面容始终记不起来。
上午有英语课,讲课的老师不过是个刚毕业的女硕士,但很年轻,很漂亮,而且讲得很有水准。像这种课我和许英杰是从不缺席的。所以我们洗漱完毕后赶紧下楼推自行车。我不知道昨晚他是什么时候来的,肯定又是去网吧打CS打得太晚回不了学校了。自从这学期我搬到宜景嘉园,许英杰出来打CS就不愁尽不了兴了,我这里就成了这厮的免费旅馆。我还给了他钥匙。后来他干脆连毛巾、牙刷都放了一份在这。我说,我一点儿都不怀疑有一天你会加入CS中国国家队。他恬不知耻地说,我也这么觉得。
宜景距我们学校不过五分钟的车程。一路上我仍然努力回忆那个梦。我们的写作老师说,最好每天早上把昨晚做过的梦记录下来,老了就是一本珍贵的书了。可惜的是我至今没有这个习惯,每天早上起来我都去记梦我有病啊,这跟那些做鸡做鸭的写日记记录昨晚接了多少顾客有什么特征差不多。
操,怎么联想到那去了。于是我自嘲地笑出声来。
“怎么啦,又记起前些天的那个陈依萍啦,偷着乐啥啊乐?”
听他一提陈依萍,我倒真想念起她来。有差不多一个星期了吧,自从那次她来要走毛毛,我就没见过她。当初也没留个联系方式,要是那时候我问她小姐请问你的E…MAIL、MSN、QQ号码是多少就好了。就知道她住7号楼,我总不至于整天站到7号楼下面等吧,然后像《庄子》里的尾生一样期于梁下。再说这里又不发洪水。
我说:“我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连她的QQ号都不知道。”
“你以为你是我啊,就你那点三脚猫功夫上网能搞定她?”
我笑了笑,不予理睬。我得承认,许英杰在QQ上曾俘虏过无数少女的芳心,整个一摧花恶少。但估计也仅限于QQ上而已——他这人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
女硕士在上面讲得眉飞色舞的。还好她不是博士,现在“博士”都成骂人的话了。我妈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就是希望我不停地念书,硕士、博士,一路读下去,最好还出个国留个学什么的。我总苦口婆心地教导她说现在谁还读博士啊,“博士”都成骂人的话了。她对此很不解,生于60年代的她不理解“博士”这样高贵的称谓何以变成骂人的话了,她不信。现在我没出国她反倒留洋去了。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而事实上与她有同样困惑的还有我们的当代文学老师,第一堂课他就说,你们可以叫我王博士,我可是货真价实的博士。立即引得下面一片哄堂大笑。他当然也很不解。
“呃,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许英杰看着手机短信息说,把我从联想中拉了回来。
“什么好消息,你弄到陈依萍的QQ号啦?”
“有点档次好不好,事关我们XL乐团的伟大复兴!”
我听他这么一说,来劲了,“怎么,有演出啦?”
“嗯,我表哥他一哥们开了家酒吧,刚开业,正缺一演出的,我表哥就推荐我们过去了。”
“你表哥?就是那个……”
“对,就是他了。你以为我姑妈那么能生啊?今天晚上8点以前到,我去你那叫你。”
我要说说XL乐团的诞生。大约在上学期刚开学的那阵,就是F4那帮小子最火的时候,在某一堂课上,许英杰提议说我们也搞一个组合吧,赶超F4。我说好啊好啊,不过我们不走他们那条路线,一听就是农民组合,“稻民四”、“花择累”的,我们要做内地最低调的组合,不接受采访,不签约唱片公司,不……
“别不了,你还以为真会红啊?”
“有点理想好不好。我就怕有一天走在街上一群粉丝围过来要签名,那多麻烦啊。”
“算了算了,先想个名字吧。别人一般都是名字的组合,我们的名字嘛,加起来不好听”,许英杰喃喃自语,后又豁然开朗般说道,“干脆就叫‘处男二人组’吧!”
“去你妈的,你还处男呢!”
“你还别不信,我就是一处男。”
“好了好了,就算是吧。都俗到泥土里去了,想一个高雅一点儿的。”
第二部分还是会寂寞(2)
经过一番研究,最后决定以我们姓氏的大写字母命名,叫XL。我一想,这不是衣服牌子上的加大号吗?遂提出抗议。
“管它呢,就叫XL好了,听起来多牛啊。”
“XL组合?叫乐队吧。”我想乐队好听些。
“不,叫XL乐团!”
My God!还乐团呢,我会吹口琴,许英杰会吹横笛,这就叫乐团?也他妈太耸人听闻了。我表示反对。
“你以为我们就这样上岗啊,明天一人去买一把吉他,练!”
结果第二天我们的雄心壮志就消失殆尽了。一直到后来快要放暑假的时候,因为某些事情的缘故,才想起乐团这桩事来。于是真的去买了吉他,还加入了吉他社,后又经过一个暑假的狂练,水平也差不多了。这学期还在学校的元旦晚会上演出过,得了个“最佳组合奖”。
我从床底下拖出吉他,上面已经落了一层灰了,得清理一下。末了想,还没有到酒吧演出的经历呢,得穿得正式一点儿吧。于是寻思着穿什么衣服。西服,西服不错吧,我记得衣橱里挂了套西服,我妈给我买的,一直没穿过,当时想在一些正式场合能派得上用场,于是没丢掉。这下翻出来,还簇新的,一穿上,嘿,还真显得成熟了不少。当然裤子不能穿,要不跟一新郎官似的。又琢磨着用定型膏弄了个大致的莫希干头。正当我对着镜子理云鬓时,许英杰这个催魂的来了。
他一惊,“快脱掉,我们去演出,又不是当鸭,你穿西服干嘛?”
我一看他的打扮,牛仔裤配套头绒衫,才记得不是去参加颁奖礼,而是弹吉他唱歌,就赶紧换了行装,衬衣外面套一件毛衣背心。
“这还像个文艺青年,快走吧,在西街53号,有情饮水吧。”
我听这酒吧的名字取得挺有意思的,有部电影好象叫《有情饮水饱》,舒琪主演的。我还记得曾经出过一种特大的棒棒糖,当时班上有个同学说只有舒琪的大嘴能一口含下。
打的十多分钟就到了目的地,许英杰他表哥站在门口笑盈盈地迎接我们。我以前见过他,这家伙在我们学校旁边的财经学院读研。他穿着一身西服,要不是身材偏瘦我肯定又要讥笑为农民企业家了。——我觉得我总是拿农民说事,天地良心,我实无他意,只是习惯同大家一起把“农民”作为一个代名词,还觉得挺时髦的,这毛病得好好改改。而许英杰的理解是,“农民”怎么不能说啊,农民一个人那么多土地,农村的空气又新鲜那多享受啊,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