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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 [苏] 瓦西里·贝科夫-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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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在拥挤的人流中,列夫丘克好不容易穿过敞开的大铁门,来到了觅敞的、停满了汽车的站前广场上。刚下火车的、成群的旅客们,在这里一下子就散开了,向四面八方走去。列夫丘克放慢了他那本来就信心不足的脚步。他不知道现在该往哪里去:是沿着从车站去城里的街道走呢,还是到广场出口击乘那两辆黄色的、正在等侯乘客的公共汽车。他犹豫不决地停下来,把那只已经不新、带金属镶角的小手提箱,放到被太阳晒得冒油的、滚烫的柏油马路上,四面张望起来。看来应该问问路了。他衣贷里装着一只揉皱的信封,那上面有地址,但是地址他已经记住了。现在他细心地观察过往的行人,想找个人打听打听。
  在这傍晚时分,广场上人倒不少,可是所有的人从他身旁经过时,都带着一种急迫和忙碌的表情。他犹豫地观察了好久,才去向一个同他自己一样并不年轻、一边离开售报亭一边打开报纸的人去打听:“请问,去宇宙飞行员大街怎么走?是步行还是乘公共汽车?”
  那个人抬起头,眼睛离开报纸透过眼镜的玻璃片严厉地看了看他,列夫丘克感到,他好象不太高兴。他并没有马上回答,不知他是在回忆这条大街,还是在打量这位显然是外地来的陌生人。这个陌生人身穿揉皱的灰色上衣和蓝色的衬衫,尽管天气炎热,可是衬衫的所有钮扣,一直扣到领口。被这探究的目光—打量,列夫丘克为自己从家来时没把领带扎来而感到很后悔。他那条领带在衣橱里的专用钉上已经挂了好几年没用了。但是他不喜欢领带,而且也不会扎。他出门时穿的和在家过节时一样:几乎还是崭新的灰色制服、也曾经是很时髦的尼龙衬衫,这件衬衫他已经买了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穿上。可是这个地方,人们穿戴不同:他们穿薄薄的短袖衬衫,假日穿白衬衫,扎领带。但是,总而言之,他认为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穿得朴素一点也过得去,再说他哪有时间去讲究自已的外衣……
  “宇宙飞行员大街,字宙飞行员大街,”那个人一面重复着这个街名,一面回想着这条衔道.回从看了—下说,“从那儿乘公共汽车,七路。坐到广场,下车后向食品店那边拐,再换十一路汽车,坐两站下车。到那儿再打听一下,还有二百来米。”
  “谢谢,”列夫丘克说道,虽然他并没有记住这条对他来说并不简单的路线。但是看样子这个人也很忙,他不想多耽搁人家,只是问了问:“远吗?有五公里?”
  “哪有五公里!顶多两三公里。”
  “那好,两三公里可以走着去,”他高兴地说道,因为他要找的这条街,比他原先设想的还近一些。
  他沿着人行道,不慌不忙地走着,尽量不让自己的小手提箱妨碍别人。人们三三两两,甚至成群结伙地走着。有年轻的,也有上了一点年纪的。所有的人都显得很匆忙,而且不知为什么,他们都迎着他朝着车站这个方向走来。他走到一个食品商店跟前,这里的人更多。他透过耀眼的大玻璃向橱窗里一望,感到很惊奇:一群顾客一窝蜂似的正在那里嗡嗡地拥挤。这种景象就象来到了什么节日或者城里有了什么大事一样。他细心地倾听身边人们匆忙的谈话,但是什么也听不出来。他继续向前走,突然在一个很大的招牌上,看见三个橙黄色大字:“足球赛”。他走到跟前,读着两个足球队于当日即将举行比赛的海报,这时他才怀着某种惊奇的心情明白了城里街道上活跃的原因。
  他对足球不感兴趣,甚至电视里的足球赛他都很少看。他认为足球可以吸引小伙子和年轻人,可以吸引那些喜欢这种运动的人,可是对于上了一点年纪和头脑健全的人来说,那是一种不太严肃的事儿,是一种儿童的娱乐和游戏。
  大概城里人对足球不这样看。现在,街道上挤得连走路都很困难,距比赛的时间越近,人们就越显得匆忙。公共汽车靠近人行道在慢慢地爬行,车里的人而满满登登,挤得连车门都关不上,外面滴哩嘟噜地还挂着不少人。可是朝相反方向开的公共汽车却大多数都是空的。他在街道的拐角上停了一会儿,对城市生活的这种特点,默默地感到惊奇。
  随后,他沿着人行道又从容不迫地走了好久。为了不因问路打扰过路行人,他自己注意察看楼房角上的街道名称。这时他看见在—墙墙上的蓝牌上,出现了他期待已久的“宇亩飞行员大街“的字样。可是那上面没有号数。他朝下一所建筑物走去,发现他要找的那所房子还离得很远。他继续向前走,一路上细心地观察着大城市里的生活。他没有到过大城市,假如不是接到外甥那封使他喜出望外的来信,他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要进城。尽管除了地址之外,外甥什么也没有告诉他,甚至他也没有打听清楚,维克多在哪里和做什么工作,家庭情况如何。但是对一个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还能要求什么呢。这个数悉的姓名他还是偶然间在报纸上碰到的,地址是后来根据他的请求在民警局里查到的。现在他自己会把一切都弄清楚,他就是为这件事来的。
  最使他高兴的是,维克多已经度过了战争年代,战后大概就好过得多了。既然住在这样—条出色的大街上,那么大概也不会是城里最差的,还可能是一位什么首长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列夫丘克的自尊心得到了满足,他感到很幸运。当然他也懂得,一个人的身价不只取决于他们的职业和地位,而才智、性格,以及他待人的态度也很重要,归根结底正是这些,决定着一个人的价值。
  他端详着这些正面由浅色砖砌成带有许多的阳台的高大的多层建筑。阳台上各自放着各种不同的东西:吊床、折叠床、旧椅、小桌、箱子、用行李绳捆着的各种破烂。他心里竭力地想象着维克多的住宅,当然,也一定有阳台,而且是在上面的哪一层上。他认为住楼房当然是越高越好,因为那里阳光足,空气好,更主要的是可以向远处眺望。纵然不能俯瞰全城,也能看到—半儿。六年前,他到哈尔科夫他妻子的妹妹家里去做客,在那里他很喜欢晚间从阳台上向远处眺望,虽然那还并不大高,只是十层建筑的第三层。
  耐人寻味的是他将受到怎样的接待呢……
  当然,首先要敲敲门。不是用拳头,敲得乓乓响,最好是用指尖敲,象临来时妻子所嘱咐的那样。门一开,要后退一步。帽子最好事先就脱掉,可以在一进大门口或上楼梯时就摘下来。有人来开门,首先问问,他要找的那个人,是否住在这儿。要是维克多亲自来开门.那当然更好,大概他会认出他来,尽管已经过了三十个年头,在这个时间里任何人都可能变得叫人认不出来。但是不管怎样,他一定会认出他来。对于他父亲他记得很清楚,而儿子至少有的地方要象父亲。要是他的妻子或哪个孩子来开门呢……不,孩子们恐怕还小。当然,孩子们也完全可以来开门,五六岁的孩于为什么不能给客人开门呢。那时他要问问主人的名字,并把自己的姓名告诉孩子。
  这时他感到,最重要最难为情的时刻来到了。他已经体验到,会见日已久别的朋友是多么令人高兴和激动!又是回忆,又是惊讶,甚至当你惊奇地发现,你所认识、所记忆的那个人,完全不象现在站在你而前的这个陌生人时,你还会产生一种尴尬的感觉。你所认识、所记忆的那个人,永远地留在你那遥远的过去,除了你那不会随着岁月的消逝而变得模糊不清的记忆之外,谁也不能使过去的事再重现……然后,大概就是请他进屋,他路过门槛。不用说住宅也是高级的—— 亮 亮的镶木地板、沙发、地毯。和现在城里的许多人家相比,也毫无逊色。他在门口放下小手提箱,脱掉鞋。一定不能忘记脱鞋。据说现在城里有一种习惯,鞋要脱在走廊上。在家时,他习惯穿着厚油布高统靴或胶鞋从门口直接走到桌子跟前,但这不是在家。就是说首先一定要脱鞋。他的袜子是新的,是临来前在乡村商店花一卢布六十戈比买的,袜子不会使他难堪。
  然后就开始谈话,当然,谈话也不会很轻松。不管怎样冥思苦想,他都想象不出,他们将怎样谈话,从什么谈起。当然,到时候自然就消楚了。大概先要请他入座,这时他要转过身来,去取自己的小手提箱。那里面有一大瓶进口酒,一路上它都在轻轻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一些乡村的小礼品也算等到了自己出世的时辰。虽然现在城里很富裕,但是一根农村的香肠、一罐蜂蜜和一对自己捕捞、熏制的鳊鱼,在餐桌上大概也不是多余的。
  他陷入沉思,走过了头,看见墙角上的号数已经不是七十几号而是八十八号了。他怪自己粗心大意,就转过身来向回走。他加快脚步走过一个小公园和一座挂着一块“理发店”招牌的大楼,这块招牌很大,足有一层楼高。这时他看见墙角上的号数是七十六号。
  他望着这个号码,一时间给弄糊涂了。他不明白,整个十所楼房跑到哪里去了,这时突然听到身旁很有礼貌的话音:“叔叔,您找多少号?”
  后面人行道上,站着两个小姑娘,其中一个,浅色头发,八岁左右,在自己身边摇动着装着一袋牛奶的网兜,天真地望着他。另一个,黝黑的头发,个子比第一个稍高点儿,穿一件男孩的短裤,她一面舔着纸包的冰淇淋,一面在留神地观察他。
  “我找七十八号。你们知道在哪儿吗?”
  “七十八号?知道。多少栋?”
  “多少栋?”
  关于栋的问题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他只记得门牌和住宅的号数,关于栋的事儿,简直就没注意,哪里又来的栋?
  为了证明自已并没弄错,他把毕竟也还是比较重的小手提箱放在人行道上,从上衣里边的口袋里掏出来那个磨旧的信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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