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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后担任爱尔兰克罗因地区主教。主要著作有:《视觉新论》(1709)、《人类知识原理》(1710)等。
贝克莱是一个坚定的经验主义者。什么是经验主义?就是说,我们只能从经验中获得知识,更进一步地说,整个世界都只是我所经验到的东西。贝克莱把经验主义推到极致。他说:“对人显现着的外感经验对象,……只是人心之内的对象,我们有什么理由使它变成脱离人心的独立存在物呢?”
也就是说,我们只有感觉到一个东西,才能知道它是存在的。假如我们都不去看月亮,那么谁能够断定月亮还在那里存在呢?一个东西是存在还是不存在,是这样存在还是那样存在,都得以我们的感觉为准。哪里有独立存在的东西呢?
然而,有的哲学家就说,有的知识是上帝让我们知道的。可是,像贝克莱这样的经验主义者,却不会承认天赋观念的学说。贝克莱比较彻底地贯彻了经验论原则,他说:“既然观念起源于感性经验,而我们从这种感性内容里,完全得不到外物独立存在的观念,则所谓物质便只是一些观念的集合,它们是脱离不了人心的。”因此,存在就是被感知。换句话说就是当我们没有看到花时,花是不存在的。当人们踢到石头并感觉到疼时,石头才是存在的。
第二部分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霍布斯(Hobbes)是英国近代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终身游离于政治与学术之间。
在政治学说方面,他对近代国家和政治思想做出了巨大的思想贡献。作为近代最为著名的政治学者,霍布斯是近代英国君主制以及国家政治学说的最重要的奠基人。可以这样说,没有霍布斯的国家主义,英国皇家制度就不会延续到今天。
1651年,霍布斯的名著《利维坦》(Leviathan)一书出版。当时英国国内正面临社会形势动荡,政治思潮混乱,人心思变,出现了许多煽动叛乱的革命者。因此这部主张绝对国家主义的著作一出版后,马上遭受到当时社会传媒和舆论的同声谴责。
其实,霍布斯这部著作的核心论点,是要求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呼吁强大的君主、强大的权威。他认为所有政治社会的权威必须集中于主权者。主权不论属于一个人或一个议会,都应当是绝对的、无限的。而且也是不可分割和不能转让的。他认为,这一原则不容置疑,无论在君主国家还是民主或贵族国家都须如此。霍布斯说,国家主权是如此之重大,它高于“人们所能想像到的一切价值和一切意义”。
霍布斯认为,无论任何体制或政体的社会,都可能面临两种危险:一为专制;一为无政府的动乱状态。但是他说,后者比前者更坏。因此他的名言是:“一个最坏的政府也胜于没有政府。”霍布斯主张国家有权根据社会安宁的需要,而加强政治权力,其主要理由就是他认为必须避免当时社会可能面临的动乱和无政府状态。
霍布斯提出了对于近代西方法学和政治学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这就是“自然秩序”和“自然法”。在霍布斯看来,法有两种:实定法和自然法。凡由人所制订的法律,都是实定法。在现实中,实定法是由国家制订的。而自然法则不同,自然法来自自然秩序,它体现的是上帝的意志,是上帝为人类制定的。人类的实定法必须服从于自然法,国家的实定法必须符合于自然法。
那么,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和秩序呢?
霍布斯说:因为一开始每个人都是自私、邪恶的;在人的天性中,具有贪婪、好色、残忍的劣根性。大家都想自由,都想尽最大可能占有资源。所以这种自私一旦与无限的自由相结合,势必导致人类之间的互相危害与残杀,引起所有人与所有人之间的战争。
然而,资源总是有限的。如果人类像这样厮杀下去,只会走向集体毁灭。所以,虽然人类生而自由,人类生而平等,但是我们仍然需要秩序,需要安宁,需要有一种权力来限制人们的自由,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这就是国家诞生的理由。
第二部分被骂名包围的哲学家
如果要在哲学史上找到一位挨骂最多的哲学家,那恐怕就非斯宾诺莎莫属了。他生前就频繁遭受骂名,死后依然骂名不断。他被骂为“怕见光的写匠”、“愚蠢的恶魔”、“丧失理智的笨蛋”、“哲学无赖”等等。
一些著名的学者也毫不含糊地表达他们对斯宾诺莎和他的哲学的恐惧。伏尔泰认为他的学说是“建立在对形而上学极大的滥用上”;莱布尼兹称他的一本书是“让人无法忍受的狂妄的文字”,是一本“恐怖的”书;哈曼,康德的同时代人及朋友,则将他描绘成“一个理性和科学的强盗和杀手”。
但奇怪的是,这仇视和谩骂的大部队却忽然遭遇到一批狂热的追随者。莱辛在一次谈话中说“人们在谈论斯宾诺莎时就像是谈论一条死狗”,但“没有任何一种哲学能像斯宾诺莎的哲学一样”。赫尔德写信时这样写到“我不得不承认,他的哲学使我感到很幸福”,“我每听到这伟大哲学的一个音符时,我的心便得到升华”。而歌德说他对斯宾诺莎“曾真正狂热过、热爱过”。
那么哲学家斯宾诺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什么东西使一位崇拜者曾写下这样的句子:“这个一会被诅咒,一会被颂扬,一会被哭泣,一会又被嘲笑的斯宾诺莎?”
虽然他的思想曾掀起巨大的波澜,但在所有的哲学家中,他或许是最孤独、最内向、最谦卑、最安静的一个。他1632年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从葡萄牙移民荷兰的犹太人家庭,他名叫巴鲁赫,根据当时的习惯他的拉丁文名叫本尼迪克特。二者的意思都是:被祝福的人。
不过从生活的表面看,斯宾诺莎并没有得到祝福。他几乎还未成年就卷入了与家乡犹太宗教团体的激烈论战中,争论的原因是他对圣经传统的批评。他认为旧约全书中充满了矛盾和荒谬的看法,他不愿也不能承认上面说的全是绝对真理。
教会曾对这位思想敏锐的小伙子寄予厚望,不过渐渐地,他们感到失望并开始疏远他了。他们派人打听他的底细,贿赂他,发现这一切都不能奏效后甚至要蓄意谋杀他,最后他被驱逐出教团。
斯宾诺莎并没有选择斗争,他不喜欢为了争论而争论,他曾写到:“我让一个人随他的天性生活,如果他愿意的话,也可以让他为了他的福祉而死去,只要允许我为真理而活。”
然而,正是这一点引起了人们的愤怒:竟然有人可以不顾大家的想法,只在乎他个人的真理,丝毫不把自古以来的真理放在心上。斯宾诺莎非常坚定地献身于他的真理,结果,他与当时的强权势力成为了对头,搞得自己也卷入了与犹太教的斗争中。
但是,听从并且只听从真理的召唤,不管它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也不畏惧常人的看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斯宾诺莎才是一位真正的哲学家。
斯宾诺莎在经历了多年的肺结核病痛之后,在44岁过世,死时依然孤独。而他的最重要的著作———《理智改进论》及他的代表作《伦理学》在他死后才得以发表。
这时人们才明白,是什么力量使这位思想家能面对同时代所有人的敌视和仇恨,依然忠于自我,忠于他所发现的真理,不为荣誉所诱惑,在孤独中忍耐地坚持。他在头脑中已经脱离了这个世界,他的内心已经走出暂存的世界,走向永恒。于是,他能够忍受这个世界给他带来的痛苦!
斯宾诺莎哲学的基本特征是:在体验现世痛苦的经验中,充满激情地拥抱永恒,并停留在热爱之中。他说这是“对上帝的精神之爱”。
后人评价他说:“斯宾诺莎是个对上帝狂热的人,”“他内心充满了崇高的世界精神,无限是他的开始和终结,宇宙是他唯一永恒的爱。他圣洁而又谦卑地在永恒的世界中映照出自我,并努力使自己成为世界最亲近的一面镜子。”
斯宾诺莎的命运在哲学史上大概是绝无仅有的。作为一个理性主义者,他脱离了犹太教。作为一个犹太人,他又与世界相隔绝。再没有像斯宾诺莎那样孤独的人了。然而,恰恰是在这份孤独中,斯宾诺莎发现了永恒……
第二部分上帝在自然之外
自然神论又称为自然宗教,这是启蒙时期一种有神论的世界观。以赫伯特勋爵、约翰·洛克、马休·廷德尔等为代表人物。
这种观念认为,世界由造物主创造,被赋予规整、齐一的内在秩序。上帝完成创造后不再干预世界,他没有进一步地去注意它,而且也不需要去管它,因为宇宙自己会料理自己,就像是你出去旅行一个礼拜,先把你房里的闹钟上好发条,它自己就会嘀嘀嗒嗒地走上8天。人类可借助自身的理性力量而不需借助超自然的启示,就可认识到一些不证自明的真理,也就是认识到“宇宙有这么一位创造者”。
自然神论倡导5条基本要义:第一、相信一位至高者。第二、人有崇拜上帝的义务。第三、德行是崇拜上帝的主要方面。第四、需要为罪悔改。第五、死后有报偿和惩罚。自然神论者相信一切宗教的基础就是这五条信念。因而主张宗教宽容,反对教条主义,强调内在的理性法则。自然神论的学说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随着怀疑主义的兴起而衰落。
笛卡尔是自然神论的代表人物,他将宇宙比作一个巨大的钟表,是“钟表匠上帝”造就了这个钟表,并使其准确地朝着既定目标运转。
第二部分上帝即自然
泛神论也是一种有神论的世界观,以斯宾诺莎等人为代表。这些思想家们主张自然是神的体现,万物皆有神性。神就是宇宙,宇宙就是神。换句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