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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7-大突破-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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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严重违法户。5。完全违法户。其分类标准,一方面根据违法所得数量,一方面根据情节轻重和坦白交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从轻或从重掌握。     
    北京市还根据“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这样五条基本原则,对各类工商户制定了处理办法。     
    其中对完全违法户的处理办法是,除令其退出违法所得外,按情节从重处以罚金,或判处徒刑,最重可判死刑,并没收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北京市初步划分的结果:全市5万私营工商户中,守法户约5000户,约占10     
    %左右。基本守法户约3万户,占60%左右。半守法半违法户约12000户,占25 %左右。严重违法户约2000户,占4%左右。完全违法户约500户,占1 %左右。     
    北京市的办法,推动了运动发展,迫使私营业主纷纷交待问题,运动迅速走向高潮。6月13日,政务院发出《关于结束“五反”运动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要求各地按照工商户自报、群众评议、经过协商、有关部门核定处理的办法,抓紧核实定案。各城市处理结果:在全国约130万工商户中,守法户占总户数的10     
    %—15%;基本守法户占50%—60%;半守法半违法户占25%—30 %;严重违法户占4%;完全违法户占1%。     
    “五反”运动打击和制止了不法私营业主的“五毒”行为,促使他们经营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在运动中,查明了私人工商业的情况,废除了私营业主的后账,建立了工人店员监督生产经营的制度,追回了国家大部分经济损失,在大中型私人工商企业中建立了党的组织。“五反”运动取得了很大成绩。     
    当然,也存在不足。对不法私营业主违法活动的斗争,应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而不是依靠临时性群众运动。搞群众运动势必带来负面作用。在运动初期,由于来势凶猛,曾发生打击面过宽的现象,引起混乱。有的甚至使用逼、供、信手段,侵犯了私营业主正当权益,影响了经济正常运行。不受法制限制的群众运动,也助长了“左”的思想,有不少人低估甚至抹杀私营经济的重要性,甚至企图从根本上消灭私营经济。在私营企业内部,也发生工人监督太广、太多、太严的现象,比如要私营业主同劳动,按劳评资等等。     
    “五反”运动在当时产生的一个深远影响是,少数私营业主的“五毒”     
    行为激起了全社会的道德义愤,同时也促使毛泽东等一些中央领导人下决心改变对私营经济的政策,提前结束新民主主义时期,快速进入社会主义。     
    比如,当时报刊对“五反”运动普遍做出了这样的评价:     
    “这次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是他们反动性的集中表现。通过运动,在全国人民面前,集中暴露了资产阶级惟利是图、损人利己、投机取巧的本质。‘五反’     
    运动是建国以后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一场大搏斗。这场斗争的胜利,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大大提高了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组织性,使得资产阶级不得不服输。”     
    “‘五反’运动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最大的一场阶级斗争。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资产阶级臭了’。人们普遍认识到消灭资产阶级的必要性,使对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特别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是,五十多年后的今天,在私营经济当中,违法乱纪问题仍然不少。而且,由于国家和民间的财富增长,无论是非法经营还是行贿受贿,数额都比过去要大得多。有些问题的发生,还是1951年不可想象的,比如有的私营企业在收购国有企业的过程中,内外勾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等。     
    但是,今天的中国领导人和社会各界对私营经济的认识比过去成熟得多,上上下下都理解私营经济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巨大动力,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对类似问题的处理是依靠法律来进行,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即使一时问题暴露较多,引起舆论的不满与批评,也不会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不会从意识形态上做出消灭私营经济的结论。相反地,是积极规范和引导,为私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促进私营经济更加健康地发展。比如:吸收够条件的私营企业家加入共产党,把优秀的私企老板评选为全国劳模,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鼓励他们参政议政;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允许私营经济进入国民经济战略部门进行投资,在进出口等方面力争给私营经济同等国民待遇等等。     
    这是今天中国的大幸,是今天的中国抛弃“左”倾思潮,更加尊重经济规律的表现,也是中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走向发达国家的标志之一。


私营经济何处去 七年偃旗息鼓四大实业家之一:卢作孚之死 (1)

    2003年6月9日,作家陈祖芬在《学习时报》上发表了一篇生动的短文:《富翁——记新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卢作孚》。     
    文章写道:     
    富翁自杀前,留下一纸遗书,上面只有两行字:“把家具还给民生公司,好好跟孩子们过。”     
    这是1952年年初。富翁创办的民生公司光是在海外就为新中国保存了两千余万美元的资产。如果按时下实际价值计算,可能已超过一亿美元。     
    当然还有在大陆的资产。     
    但是富翁自己不拿民生公司的股份,连住房也是借的银行宿舍,连家具也是向民生借的。所以,他走的时候叮嘱发妻的,是“把家具还给民生公司”。与卢作孚同岁的梁漱溟说:“作孚先生胸怀高旷,公而忘私,为而不有,庶几可比于古之贤哲焉。”     
    这是一个没有钱的富翁。     
    这是一个为民造福的民营企业家。这是一个不能忘却的人和一部不能忘却的历史。     
    他的名字是:卢作孚。     
    毛泽东没有忘记他。1953年3月15日,毛泽东回顾我国民族工业的发展,说我国实业界有四个人是不能忘记的,他们是“搞重工业的张之洞,搞化学工业的范旭东,搞交通运输的卢作孚和搞纺织工业的张謇”。     
    不过,在毛泽东说这话的一年前,1952年2月8日,卢作孚已经自杀了。     
    卢作孚逝世50天后,当时的宣传部长陆定一向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作了检讨。检讨中宣部的理论刊物《学习》,在当年前三期发表的一系列文章,说民族资产阶级只有反动腐朽的一面。     
    那么,一条小船起家的卢作孚还有活路吗?当人们说民生公司的时候,想到的是卢作孚;当人们说卢作孚的时候想到的是民生公司。卢作孚就是民生公司,民生公司就是卢作孚,尽管他名下分文全无。     
    那他也没有活路。     
    一场政治运动席卷而来,全国性地开会、斗争、交待、揭发。如果缺乏了公正和民主,那么就会诱发人性潜在的不善甚至恶念。于是便有人“揭发”卢作孚是贪图暴利的资本家。     
    于是卢作孚谢世前,只说了句:“我累了,我要休息。”     
    人不怕工作的累,怕心累,怕那些叫人没有申辩的机会、没有地方可说、没头没脑没完没了压将下来的莫须有的罪名。     
    “我累了,我要休息。”     
    其实卢作孚一生劳累而从不言累,从来想到的只是“责任”。所以民生公司就有一种民生精神。1949年9月初,重庆大火,37条大街小巷化成焦土。民生公司的损失首当其冲。公司襄理用拖轮把两个装炸弹的船拖开,否则炸弹爆炸,那里的几万市民都会被炸死的。拖轮第三次回到码头时起火,襄理以身殉职。公司45名正在上班的员工,奋力转移被大火围住的2000多百姓,员工自己无一人出逃。     
    45名员工从容赴死。     
    烧焦的仓库警卫,双手还死死抱住一支同样烧焦的枪。     
    没有老板在场,没有人下令要他们赴死,但是每一名员工都以生命承担起一份责任,民生的责任。     
    每一名员工都是民生的形象代言人,每一名员工都是民生公司。我就是民生!     
    民生公司的历史是一部英雄史。11年前,1938年10月,武汉沦陷。天上狂轰滥炸,地上有10多万军工物资和大量后撤人员。卢作孚赶赴宜昌,指挥奋战40天,在川江水枯断航和宜昌失守的最后一刻,将全部人员和物资抢运入川。民生公司炸沉船舶16艘。民生公司牺牲员工百余人。     
    为什么,一个民营企业,会有这么多的雷锋?     
    在今天,不管是国营、民营的企业,危难当头时,能不能个个是雷锋?     
    当然不能要求个个是雷锋。但是为什么民生就能?     
    这样一个公司,没有人会小视。国民党行政院长何应钦邀卢作孚出任交通部长。 10天后新任行政院长阎锡山又两次登门拜访力邀卢作孚出任行政院长。卢作孚只好避到香港。     
    但是又有一批批客人来访,望“共襄国事”。有内定到台湾接替阎锡山当行政院长的俞鸿钧,有台湾省财政厅长任显群,有台湾省“外交部长”叶恭超等等。     
    卢作孚嘱人转告新中国的人民政府,一定从香港回大陆。     
    船王包玉刚说过,如果卢作孚健在,就不会有我今天的包玉刚。     
    卢作孚回国后,周恩来总理希望他在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主持工作。但卢作孚只想着民生的责任,还是回到了重庆,做他民生实业公司的总经理。1950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长章伯钧和卢作孚共同签署了《民生实业公司公私合营协议书》。1951     
    年10月,卢作孚被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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