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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atoz-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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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的零食时肯定怀着一颗顽固的童心。    
    小吃挑子    
    都是一代文豪,对待同一事物的看法,为什么却有天壤之别?联系到他们各自的身世,便可得出答案。周作人是从风物世情皆滋润雅致的江浙鱼米之乡远道而来,即使是评判京华的小吃,也无法调整其外乡人的视角—自然是挑剔的食客。南北风味本身即不可调和,何况淡淡的乡愁又不时触动他对异乡食物的偏见或不相适应,在饮食习惯上也就很难移情别恋、入乡随俗。    
    至于梁实秋,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推荐旧北京城里沿街贩卖的各色零食时自然如数家珍—那里面维系过多少儿时天真的快乐,已成为记忆中最久远的财富。况且他写《北平的零食小贩》时已是暮年,又远在千里之外的台湾,哪怕是最粗糙的往事,也会被岁月消磨得光滑可鉴,更别提是故乡口味独特、堪称传统的美食了。可以说,是故乡的美食促成了他这篇美文。他谈论北京的零食自始至终都洋溢着主人的自豪,对故乡特有的食物如此,譬如强调“面茶在别处没见过”,或“北京的干酪是一项特产”;对各地俱有的也如此,他会进而辨别各自滋味的高下,譬如“北平的豆腐,异乡川湘的豆花,是哆哩哆嗦的软嫩豆腐,上面浇一勺卤,再加蒜泥”,以及“北平油鬼,不叫油条,因为根本不作长条状……离开北平的人没有不想念那种油鬼的。外省的油条,虚泡囊肿,不够味,要求炸焦一点也不行”,“北平酸梅汤之所以特别好,是因为使用冰糖,并加玫瑰木樨桂花之类”,甚至杏仁茶也是“北平的好,因为杏仁出在北方”。至于沿街兜售的切成薄片的红绿水萝卜,“对于北方煨在火炉旁边的人特别有沁人脾胃之效”,梁实秋特意用了八个字来形容:“这等萝卜,别处没有。”这很明显有一种爱屋及乌的情绪了—思乡而兼及于故乡的一切。    
    北京有几处以卖小吃出名的地方,如东华门、隆福寺、王府井等。外地游客来京,一准儿摸过去,也算北京之一景了。如今的小吃已远不如历史上那么多、那么可人了,但还是有一些大浪淘沙留了下来,很值得一记。    
    炒肝。系用切碎的肝尖、猪肠等加芡粉、蒜瓣大锅熬煮。轻啜一口,鲜美无比,但必须是老字号店铺里制作的,有时两家毗邻的店面里卖的炒肝,其口感却大相径庭,如果失望的话,只证明你迈错门槛了。前门附近的一家(风传那是北京第一)炒肝铺子,从来都是顾客盈门,没有空余的座位,许多人都站着吃— 一手托碗,边转悠着碗沿,边嘬起嘴唇使劲地吸溜着。据说这才是行家的正宗吃法:不用筷子与调匙,全靠口吸,转动碗沿是为挑冷却的下口,像喝烫粥似地吃炒肝真正是“君子动口”。只听得满屋都是嘴唇吸溜的声音。    
    清真小吃摊    
    豆汁。豆汁在北京本地小吃中最有代表性,在清朝与民国年间极流行。豆汁被许多老北京奉为天下第一美味,这常常使外地人不理解。这种用发酵的绿豆汤熬煮成的既酸又带霉味的、稠黏的热汤,实在让很多喝不惯的人大倒胃口,然而,喝惯了的人却像上瘾似的,离了这一口儿就不行。豆汁还有个孪生兄弟:麻豆腐,是制豆汁时的豆渣,可以加羊尾巴油、青豆嘴儿、腌雪里红炒熟,泼辣椒油,喜爱这一口儿的北京人也颇多。梁实秋对北京人与豆汁的关系有如下表述:“北平城里人没有不嗜豆汁者,但一出城则豆渣只有喂猪的份,乡下人没有喝豆汁的。外省人居住北平二三十年往往不能养成喝豆汁的习惯。能喝豆汁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北平人。”看来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北京人,这一课是非补不可了。    
    驴打滚儿。即豆面儿糕。黄黏米面蒸熟后,在案板上摊开摁平,裹上红糖或豆沙馅一卷,再滚上炒熟了的黄豆面,吃时浇黑糖桂花水。至于为什么叫驴打滚儿,有一种解释是:毛驴打滚之后,地上即有一块一块的“肥料”,其形状、颜色都和此豆面儿糕相似。这意象终究算不得美,不知道吃者的感受如何?    
    艾窝窝。北京回民风味小吃。元朝人称为不落夹。明万历年间内监刘若愚所著《酌中志》记载:“以糯米饭夹芝麻糖为凉糕,丸而馅之称为窝窝。”自清代即习称艾窝窝,一直沿袭至今。其制作方法是:把豌豆煮熟,澄成豆沙,加白糖桂花,冷后切成方块,上面搁几片蜜糕或小红枣,吃起来入口即化,是夏季消暑佳品。它是北京的传统夏令消暑小吃,曾同芸豆卷一起传入清宫,成为御膳名品。     
    栗子面窝头。传说这一宫廷小吃品种是慈禧太后当年吃过的小窝头,做小窝头用的是上好的新玉米面,过细箩,再掺上好黄豆面,蒸的时候加桂花白糖,吃着又暄又甜。一斤面要蒸出一百个小窝头才够小。    
    羊眼包子。相传康熙曾食用过羊眼包子,故而出名。此物因其个头小似羊眼,所以人称羊眼包子。别看包子小,但馅料多样,深受人们喜欢。    
    


第四部分X:新青年 Xinqingnian

    所谓新青年,是伴随新文化运动而成长的。在帝制被推翻之后的春天,身穿灰布长裳、系白围脖的一代新青年,与长袍马褂、墨守成规的遗老遗少相对立——俨然两大阵营。新青年的源头,可追溯到谭嗣同、陈天华、邹容(革命军中马前卒)、徐锡麟、秋瑾等一系列以死相争的先驱,他们用血肉之躯为后继者开辟了道路。于是,追随烈士的血泊与足迹,走来一代新人。而这一代新人则以笔、以游行的标语和呐喊的口号为投枪与匕首,对残留的旧制度、旧事物施以致命一击。因此,五四运动堪称是一次大决战。    
    陈独秀无疑是其中的一员急先锋。甚至他创办的刊物,都最先命名了“新青年”这一概念。1915年9月,他在上海筹办《青年杂志》,并在创刊号发表《敬告青年》的寄语,向青年提出“自主的而非奴隶的”、“科学的而非想像的”等六项建议。一年后,刊物正式改名为《新青年》。在读者中,有个叫蔡元培(新任北京大学校长)的人,萌发了特邀陈独秀担任北大教授的愿望。陈独秀来北京出差,蔡元培三顾茅庐,都因陈在睡觉而未见成,最后索性搬一只小板凳坐守于门口—此求贤若渴之举,终于使陈独秀应诺列席北大。《新青年》也就随之迁至北京。1917年2月号发表了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即主张文学变革的三大主义:“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他随即又打造了《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宪法与孔教》、《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复辟与尊孔》等一系列檄文。尤其是他在1919年1月为《新青年》撰写的《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中指出:“拥护那德莫克拉(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公开张扬起民主、科学两面真理的旗帜。    
    陈独秀    
    那一代新青年,几乎都是“德先生”与“赛先生”的学生,臣服于民主与科学的光辉。而摇旗呐喊的陈独秀,怎么也相当于这一支面貌一新的“学生军”的班长,率领大家苦读、操练、实践。那一时期的陈独秀,真正是羽扇纶巾、雄姿英发。    
    《新青年》立足北大,左右着思想界的风云变幻,也为1919年5月4日爆发的学生运动提供了精神燃料。天安门前的三千人集会、示威游行,以及火烧赵家楼,堪称是一代新青年的集体亮相:一张张稚嫩而愤怒的脸,被标语与火炬所掩映着,仿佛一夜间就长大了。同年6月,和李大钊共同领导学生运动的陈独秀被捕,《新青年》暂时停刊。第二年5月,被释放的陈独秀赶赴上海发起成立共产主义小组,《新青年》也随即转战上海。一本杂志,与一个时代共命运;一个人(譬如陈独秀)身上,也倒映着一个时代的影子。陈独秀曾经选择北京为战场,而北京也确实为之提供了可发挥其能量、烘托其形象的绝妙舞台。    
    北大图书馆主任兼经济学教授李大钊,是1918年春天加盟《新青年》的。五四运动前夕,他还在《新青年》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当迁回上海的《新青年》成为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小组的机关刊物,李大钊留在北京也发起组织了共产主义组织。与其是北大同事、《新青年》同仁的周作人,在北大红楼授课之余,经常去图书馆主任室与李大钊聊天(因《新青年》同仁中别人不容易碰见):“在第一院的只有图书馆主任,而且他又勤快,在办公时间必定在那里,所以找他最适宜,还有一层,他顶没有架子,觉得很可亲近……”李大钊参与《新青年》编辑工作时,尚不满30岁,是个很谦和的年轻知识分子。然而1927年,这位昔日的“新青年”倒在了张作霖大帅的屠刀之下。周作人掩护李大钊的儿子在自己家里住了一个多月,并与沈尹默一起送烈士遗孤去日本学习。    
    新青年的革命意识,与遗老遗少们的守旧观念针锋相对。作为主战场的北大,弥漫着这两军对垒的硝烟。校长蔡元培善于兼容并蓄,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又有点像是和稀泥的,既吸纳了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等新鲜血液,又舍不得放弃辜鸿铭、梁漱溟、林纾等保守派。胡适却是个特例。胡适属于“改良派”的新青年,他接触《新青年》甚早。1916年10月,尚是留美哲学博士生的胡适(时年25岁),即在《新青年》第2卷第2期发表著名的《文学改良刍议—与陈独秀书》,提出文学改良的八项主张,数月后又发表了几首白话诗(后收入《尝试集》中)。1917年底,镀金归来的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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