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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对话-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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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邪恶、变态心理严重的君主。他喜欢勾引人妻,称这是“床上的角斗”;他还喜欢给自己的宠妾拔除体毛,开阴森恐怖的死亡之宴,卖弄他的杀人学问。他把所有的禁欲主义者流放于孤岛,却又首创用火烙阳具的酷刑折磨所谓通奸的男子和同性恋者。卡修斯批评他:“是一个从未对人类怀有真正感情的人。”最突出的性变态皇帝则是公元3世纪古罗马的皇帝希利伽巴拉。他人长得很漂亮,也时常穿着华丽的衣服,他认为自己是女的,一度想阉割自己。他跑进妓院,把妓女全部赶出去,自己却扮成妓女站在门口拉客。后来,他索性在宫里开了个假妓院,玩这种游戏。罗马帝政时代的第三任皇帝卡里古拉被史家评为典型的痴呆、迷乱而又有暴露狂和虐待狂的皇帝,只因他少年时就奸污了自己的妹妹,以后又和他所有的姊妹都进行乱伦,因为这些经历,他在性方面几乎没有什么伦理道德可言。他的性变态似乎还有他家庭的根源,其祖父台比留帝就是个性变态者。这些典型的变态狂基本上都是出自罗马。实际上这本身就是根源。古罗马的消亡就是纵欲的结果。这一点单从这些君主的身上就可以断定。     
    实际上,淫荡、纵欲、残暴的君主不仅仅在古罗马有,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一样。在中国历史上就有商纣王、始皇帝、隋炀帝等这些极端的例子。对于帝王和贵族统治者来说,性变态是一种发展的必然现象。常态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没有兴趣了,只好用变态的方式找刺激。所以古往今来,最淫乱的地方就在宫廷里。     
    徐兆寿:最残暴、最不人道的变态行为就是把宫廷里的太监进行了性阉割,还有宗教中的假性阉割。天赋人以性,性应该是人的基本人权,但统治者竟然把这些基本人权给消灭了,这是何等的罪状。     
    刘达临:在一般民众的眼里,宗教的领袖、上帝的代表——教皇应该是最神圣的,然而马丁路德愤怒地骂道:“那完全是颓废、被病毒侵犯、令人难以想象的淫乱、欺诈、权势欲、诽谤、亵渎神灵的混乱。”他们一边严酷地管制着修女等神职人员,一边却又做着荒淫无度的事情。十五世纪登基的罗马教皇利哥•;波加,圣名亚历山大六世,是历代教皇中最堕落、伪善、权力欲强和淫乱的一个,其功名和淫乱行为都达到了顶峰。他的儿子、《君王论》极力包装的人加拉雷•;波加比他也毫不逊色。从他往后,有好几个染上了梅毒,约翰十二世甚至将教廷变成了一所妓院。     
    至于自己纵欲,却把身边的同性进行阉割的行为更是统治阶级残绝人寰的劣行。     
    徐兆寿:中国民间流传着中国第一个女皇帝武则天的一些性淫乱故事,这说明女人在做了皇帝后和男人实际上都一样。     
    刘达临:人类自从进入男权社会以后,男尊女卑的观念就深入人心。性压抑、性苦闷就一直是女子的命运。《阿房宫赋》是中国第一篇诉说女子这种心态的文学作品。但是一旦女子掌握统治权后,其性放纵和性变态一样存在。埃及女王克丽奥佩脱拉就是以性为统治策略的。罗马皇帝克劳第阿斯50岁时娶了年轻的梅莎莉娜,淫荡似乎就是她的天性,丈夫和情人都不能使她得到性满足,最后她要求罗马妓院特别为她提供了一个房间,让她化名像妓女一样地接客。如果有人非议,就会被妄加罪名而毒害。     
    14世纪巴黎的“尼尔城事件”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尼尔城是塞纳河畔一个宅第,城中有座25米高的尼尔塔,路易十四的王妃玛格丽特和她的侍女们就住在这里。公元1313年的许多晚上,塞纳河出现了一些贵妇人,穿着十分袒露的服装,含着迷人的微笑诱引过路的男子。可是,当这些男子进入她们的宅第,躺里她们的怀里后,她们就动了杀机,把这些男子从塔顶上丢进塞纳河中。     
    男性帝王总是过着一夫多妻制的生活,女性帝王当然也会实行一妻多夫制,在历史上这方面突出的例子可算是继彼得大帝以后登基的俄罗斯的女皇帝们。凯瑟琳二世一生宠爱过82个男人,并为他们其中的人生过孩子。秦始皇的母亲是一个淫荡之夫,吕不韦不能应付,就为她找了一个阴茎硕大的名叫钡哪凶印1怀莆中国四大美人的赵飞燕是有名的淫荡女性,她以祷神为名,别开一室,每日要和十个以上的年轻男子性交,其精力真是骇人听闻。武则天时的“面首”,首先由其独生女太平公主介绍,这些“面首”都以“阳道壮伟”而著称,而且这些“面首”的性能力一般都是太平公主先尝试过才介绍给武则天的。不可理解的是,据骆宾王记载,武则天在60岁时有“面首”薛怀义,70多岁时还有张易之、张昌宗兄弟。     
    徐兆寿:应该说这些人已经脱离了人的常态。他们的物质生活已经达到了极点,但他们的精神生活却非常空虚,他们的人生中只有一种需要:性欲。因为权力权已经满足了,就只能剩下后者了,但后者似乎是难能满足的,只要他们还有性的欲望,就不能满足。人类总是有一种奢望,甚至说是一种天真的理念,即认为物质基础是人的精神生活的基础,只有物质生活富有了,人的精神生活才能富有。帝王的生活恰恰证明,这种认识太偏激了,太片面了。     
    


第二部分第21节 人是父亲生的吗

    古希腊剧作家埃斯库罗斯的《奥列斯特》三部曲里写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在古希腊,克丽达妮斯特拉为了她的情人亚格斯都士杀死了自己的丈夫阿伽门侬,而她和阿伽门侬所生的儿子奥列斯特又杀死了自己的母亲,为父报仇。这个案子被告到了神那里,引起了很大争论。代表母权制的依理逆斯神认为夫妻间没有血缘关系,因此杀夫是可赎之罪;儿子和母亲的血缘关系极其亲密,所以杀母是非判死刑不可的。但是,代表新兴的父权制的阿波罗神和雅典娜神却认为,杀夫是十恶不赦的死罪;而因为母亲杀死了父亲,所以把母亲杀死,只不过是报了父仇,为神执行了法律而已。最可笑的是,他们强调,奥列斯特杀死的是母亲,却并不是自己的血亲,因为一个人的血缘只同父亲有联系。他们认为自己并不是母亲所生,而是父亲所生,“父亲没有母亲也能生育”。最后,帕拉斯神以仲裁者的身份裁决奥列斯特无罪。依理逆斯神在绝望中长叹:     
    啊,年轻的神灵,     
    你们践踏了古老的律令。     
    唉,你们把凶手从我们手里夺去,     
    啊,多么可耻!     
    啊,气愤难平!     
    刘达临:依理逆斯的失败标志着奴隶制时代妇女权威的衰落,也意味着父权制战胜了母权制。这是女性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在这种失败中,她们不仅仅被贬低,被奴役,而且连生育的天性也被篡改了。     
    徐兆寿:是的,对天性的篡改就是践踏了古老的法则。这种践踏是以神的名义进行的。而在无神论的国度里,这种践踏是通过所谓的“理性原则”的。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血缘关系之外,任何一种关系都可以随历史的改变而改变。唯有血缘,是天赋的永恒的法则。神借自己的名义可以改变它,诋毁它,但人是不可无视它的。它是人世间最神圣的关系。实际上,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血亲间的杂交也在远古时代具有神圣的地位,而没有羞耻感。血亲杂交的改变一是社会秩序的要求,二是性观念的改变。血亲间的杂交使人类的秩序一直处于混乱局面,混乱则意味着战争与其它不安定因素,所以要求排除不同辈之间的性交,而允许了同辈间的性交。性的羞耻观也是在这种混乱局面中产生的,有了有别于从前的清晰的性伦理。这从现在人们对血亲间的性行为的态度中就可以看出来。所以,也可以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类排除了乱伦的伦理观,而把血亲关系定为亲情关系,从而确立了其神圣性。     
    从某种角度来说,剔除血亲间的性关系,是一种人为的因素造成的。试想想,如果不认为性是肮脏的,如果没有家庭这样的概念,人类又会怎样处理这一关系呢?     
    刘达临:这个假设是不成立的。几百万前可能是这样。     
    徐兆寿:从科学的观念看,血亲间通婚主要是不利于后代。是否可以这样认为,这种科学观只是为了伦理观而特意找出的一些理由?我们人类都是血亲通婚者的后代,我们为什么还健康呢?     
    刘达临:这是科学的结论。以前人类的寿命是很短的,尤其是血亲间杂交时更短。所幸的是,人类最后还是避免了这种短命的命运,而没有绝种。     
    徐兆寿:我不是要证明血亲通婚的合理性,而是试图想理解古人,试图想对人性有深一层的理解。社会性是文明时代影响人性最大的因素,如血亲间不能通婚实际上就是人的社会性所决定的,而不是人本来就是这样。奥列斯特的胜利是荒谬的,但这种荒谬的胜利恰恰是那时社会对人的认识所决定的。     
    《东周列国志》中有个很有意思的故事。郑祭足之婿雍纠与郑厉公合谋要杀郑祭足,晚上睡觉,不慎梦中失言,第二天早上祭氏要问清楚,雍纠不愿说,祭氏说:“既嫁从夫,又何说焉?”雍纠只好说了。祭氏听了,先表示赞同,并先一日回家回应丈夫。等回去后,祭氏内心的矛盾就突出了,她问母亲:“你与夫二者孰亲?”母亲说:“都亲。”又问:“两者哪一个更亲?”母亲说:“当然是父亲。”又问“为什么?”母亲说:“未嫁之女,夫无定而父有定。已嫁之女,有再嫁而无再生。夫合于人,父合于天,夫安得比于父哉!”     
    天大于人,天道大于人道,这一直是中国古代文化宣言的一种道。这个故事与后世中国人所遵从的“嫁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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