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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仅仅是公平不公平的问题了,而是整个社会已经对一些不公平的事情习惯、麻木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社会性的悲哀!
可喜的是,这样的不公平已经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逐步得到改善。不光是顺德,最近在电视、报纸上都能够看到外来民工子女可以在当地入学的报道。这无疑是令人振奋的好消息,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从同为国家公民的角度来看,在城市的外来民工,他们的子女就应该在其工作的城市享受公共教育。退一步讲,外地民工一般从事繁重甚至危险的、城里人不愿干的工作,他们对当地城市的建设、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孩子理应有权接受公共教育。可悲的是,以前乃至现在许多地方的政府和学校不愿接收非本市居民户口的孩子,除非能得到经济补偿。但由于民工们收入低廉,交不起昂贵的“借读费”他们的子女要么完全辍学、要么在条件较差的“民工子弟学校”上学,有少数在公办学校读书的也是花大钱“买学位”、“借读”的。
这样的事实是对公民平等权利的践踏,也是对社会主义制度优性的嘲弄!
要纠正这种不公正,首先应从认识上找原因,从制度、规定上找原因。
应该说,我国的户口制度是一种封建统治模式的延续,是一种“化地为牢”的落后管理模式。它残暴地将人按照出生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既不利于新形势下人才的合理流动,又剥夺了许多人享受同等公民待遇的权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步入了一个高速成长期。城市化进程开始提速,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大批工人)自然而然成了流动人口的主要集聚地。具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现有流动人口1。2亿,其中农村民工的学龄子女估计有240万…360万,北京、上海、深圳各有20余万。
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2004年9月2日在网上回答问题时说:“因为教育是一个要体现社会公平的最重要的部门,教育是一种崇高的公益事业,对凡是能够接受教育的人都要提供教育”。
他还说:“教育是什么,教育是上代人和下代人之间的一个知识传递过程,一个种族,一个行业,一个国家,如果要想长时间的存活,这种知识的传递过程是必不可少得,这不是你选择不选择的结果,而是生存的根本需要。知识的传递不仅影响着某个个人的前途,还影响着国家,民族的前途与命运,强大的教育是民族复兴的惟一手段”。
第六部分外来工子女应该在那里入学?(2)
国家强盛,教育为本。我国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是十分有远见的。我们国家的教育既然是义务教育,就有义务接收任何户籍的中国孩子入学读书,就不应该划分什么城市户口、农村户口。就不应该划分什么当地居民的孩子、外来民工的孩子。因为学校是国家办的,不管是城市居民的孩子还是外来民工的孩子,都是国家的公民,都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城市的当地政府和学校,就没有理由拒绝外来民工的孩子入读公立学校,就没有理由向他们收取什么“借读费”。拒绝外来民工的孩子入读公立学校,或向他们收取“借读费”的做法,实质上是对公民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侵犯,是对外来人人权的漠视!这样伤害的不仅仅是外来民工及其孩子,对国家未来的发展和强大也是一种潜在的削弱,是对国家的犯罪!
试想,如果几百万的民工子弟,因为户口问题而得不到良好的教育,他们在人数严重超标,通风、采光等条件都无从谈起,多数办学人员不懂教育,多数教师只是初中毕业,学校教育管理混乱,教学无计划,缺少实验室、电脑、阅读材料和音像器材等设施、设备的“窝棚”学校读书。很可能成为新的文盲、半文盲。如果这样,我们国家在国际上还有什么竞争力?我们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如何体现?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是流入地政府的责任。
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过程中,如何保障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民工子女的教育权,既是难点,也是重点。各级政府要把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纳入本地教育的总体发展规划之中,逐步建立并完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制度。尤其要关注处于社会弱势的民工子女教育情况,不是建立专门招收民工子女的学校,而是向顺德一样,让外来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和其他的孩子一视同仁,以体现社会的公平与进步。城市政府和学校,在为外来民工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的同时,也保证了国家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素质。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所以,要把这项工作提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高度来认识,提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要直面流动人口特别是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不是视其为一种额外负担,而是视其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视其为当地政府的重要责任。要广泛宣传使民工子女正常就学的重要意义,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流入地政府作用,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教学资源,鼓励社会力量规范地办学,财政给予支持。要把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体现出来。
此外,还要废除现有的户口制度,使其不再将人按照出生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再阻碍新形势下人才的合理流动,不再剥夺部分弱势群体享受同等公民待遇的权利。
第六部分中国适不适合教育产业化?(1)
[资料一]
据报载,国内有一位市长曾表示,对高中阶段教育,今后政府不仅要“断奶”,而且要让学校创收,向财政上交;湖北省某县对外出售和出租近70所中小学校。
[资料二]
《重庆晚报》2004年1月12日报道,重庆市巴南区某中学为完成镇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47。06万元,不得已向学生乱收费。2003年11月,学校向镇政府交了几十万元后,就再也没钱交了,镇政府于是停了学校去年12月至现在的办公经费……
上述资料表明教育产业化已经在一些地区成为政府行为。
现在,教育产业化已在全国各地喊得震天响,并且已搞得如火如荼。那么,到底什么是教育产业化?教育产业化适不适合中国的国情?教育产业化是谁提出来的?我们该不该走教育产业化之路?
这恐怕是每一个教育决策者和每一个关心教育的人所必须思考的问题。
A、什么是教育产业化?
什么是教育产业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比较明确和公认的定义。但是就现在全国各地实施的教育产业化行为上看来,教育产业化应该是:把教育单位由原来的事业单位变成企业单位,把教育变成一种商品,像办企业那样办教育(尤其是优质教育)。对享受教育的人采取收费服务,使教育商品化、市场化,并以盈利为目的。
主张教育产业化的人很多。有政府官员,有经济学家,也有部分老百姓。
主张教育产业化的人,在为教育产业化寻求理论根据和可实施方案的时候,列举了现在教育中的种种弊端,并列举了教育产业化的种种好处,说什么:“把教育当作公益事业来办,结果就是教育质量下降、下降、再下降。要提高中国的教育水平,恰恰不能停止教育产业化的进程。相反,必须把教育的产业化进行到底。”还说:“中国的教育问题,与其说是产业化造成的,不如说是产业化不彻底造成的。要真正、长远地提高中国的教育水平,就必须产业化办学……”
说法是比较好听,但无论怎么都掩饰不了教育以盈利为目的的核心。所以,所谓的教育产业化,实质就是把学校办成像企业一样的工厂,就是要盈利,此外别无解释。
B、教育产业化适不适合中国的国情?
教育产业化,也就是把教育当作产业来办。鼓励社会办学,听起来似乎不错,这样能引起竞争,提高教学质量,扩大招生,增加入学机会。但是扩大招生,不能增长国民生产总值,它只不过是把教育成本分摊到了学生的身上,把老百姓手中的钱转移到了政府部门或某些人的手里而已。
有资料显示:我国2002年城市和农村的人均收入分别为:7703元、2476元。而一个大学生每年的上学费用7000—10000元。也就是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全部只够勉强维持一个大学生一年的最低费用;而农村则需要3个人的纯收入才供养得起一个大学生,而且必须有一个前提:全家人一年到头不吃不喝。在南方某市,由于教育产业化了,幼儿园改为私立,每一个孩子仅入院的“赞助费”就是每学期5000元,还不包括每月交的托管费、生活费等。这样一来,给许多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有的家庭为了带孩子,干脆辞去工作,而那些没辞去工作,收入又低的人们,对这样的做法又气又急、又无可奈何,除了抱怨、忍耐再无别的办法。
我们知道:学校是培养人材的地方,教育产业化就必将讲求经济效益,必定与利益挂钩,这样就失去了办学的宗旨;如果教育产业化,把教育办成赢利事业,教育的某些功能,势必受到削弱甚至忽视,而且也为禁而不止的高收费、乱收费提供了理论依据。
近来,关于教育产业化的问题,网上也有很多争论,但95%以上是反对教育产业化的。有人认为:“目前家庭经济情况贫富差别很大,有相当一部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