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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人是这个传单案的后台,并说要“很认真地穷追,追到哪个就是哪个”。阴谋把刘少奇、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诬陷为现行反革命。陈伯达还利用他主管“陆定一专案”之机,对陆定一横加了“叛徒、内奸”等莫须有的罪名,并从生活上、精神上、肉体上对陆定一进行残酷迫害。
公诉人还指出陈伯达无中生有制造“冀东惨案”所犯的罪行,充分说明,被告陈伯达积极参与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篡党篡国、祸国殃民,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为目的的犯罪活动,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其罪行是严重的。建议特别法庭对被告陈伯达根据其罪行及认罪态度,依法予以应得的惩处。
陈伯达用他那令人很难听得懂的福建话,为自己做了一个小时的辩护。
在陈伯达辩护之后,他的辩护律师甘雨沛为他做了三点辩护。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们接受委托,作为被告陈伯达的辩护人(另一位辩护律师为傅志仁)。我们接受委托之后,认真查阅和研究了本案的案卷材料,多次会见了陈伯达……
第二篇 短兵相接大奸似忠的陈伯达(4)
我们对本案已经有了一个清楚的了解,特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
(一)被告陈伯达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被告陈伯达在诬陷、迫害刘少奇这一共同犯罪活动中,他负一定罪责,但他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于林彪、江青、康生、张春桥等人……被告陈伯达早在1970年庐山会议时就已被揭露,同年10月即被隔离审查……而事实上,江青反革命集团在陈伯达被揭露后,还继续进行犯罪活动长达6年之久……他不能对这些罪行负责。
(二)关于被告陈伯达在“冀东事件”中应负的罪责问题……他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但是,成千上万人被诬陷、迫害,数千人死伤的后果,也并非仅仅由于被告陈伯达的话所能造成的,实际上还存在一些其他因素……因此,陈伯达对此严重后果,应负一定罪责,而不能负全部责任。
(三)关于被告陈伯达的态度问题。被告陈伯达在庭审过程中,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和所造成的后果,承认他的“罪恶是重大的”,并一再向法庭表示他承担罪责,接受应得的惩罚,态度是比较好的。
以上三点辩护意见,请法庭在评议本案,确定被告陈伯达的刑罚时,作为从轻的理由予以考虑。
在辩护律师结束发言后,陈伯达再度要求陈述,说了三点意见:
批判刘少奇这个问题我负有大罪,我只说一句。
对陆定一同志,在专案组上我写了那个三条,也是有罪的。
第三,冀东的问题,我说了那些话是有罪的……
至此,主持法庭辩论的审判长曾汉周宣告:“现在宣布辩论终结。陈伯达,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陈伯达第三次在法庭上发言。他请求法庭对他宽大处理。他说“整个案子可以判处死刑”,但是“不一定采取这个措施”,当然,如果“不能平民愤,那么杀掉也可以”。
陈伯达陈述完毕,审判长对他说道:“被告人陈伯达,法庭要进行评议,你等候宣判。听懂了吗?”
陈伯达答道:“听懂了。”
法庭辩论至此结束。
第三篇 唇枪舌剑叛徒江青其人(1)(图)
赖着不肯离开法庭的江青被强制拖出去。
江青,女,又名李云鹤、李鹤、李云古、蓝苹等。江青对李云鹤这个名字很欣赏,她曾说:“蓝色的云彩,鹤是轻盈的鸟,飞在天空是很美的,鹤立鸡群吗!”据知她在演《娜拉》时改名蓝苹,寓意“青出于蓝,更胜于蓝”。江青1914年出生于山东省诸城县一个地主家庭。江青出生时,其父李德文60岁,是他的小老婆所生。1926年江青到天津,在他姐夫、奉系军阀部队军官王克铭家中,仍过着剥削阶级生活。1929年春,在济南加入山东省实验剧院,深得该院院长国民党山东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赵太侔的赏识。1931年春,江青由赵太侔资助进青岛大学当旁听生,后来与青岛大学地下党支部书记、赵太侔的内侄俞启威(黄敬)结识并同居,1933年2月由俞启威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因叛徒出卖,俞启威被秘密逮捕,江青出逃上海,失掉了组织关系。1933年秋,江青由上海左翼“剧联”介绍进入“晨更工学团”,分配在店员识字班里当教员,教唱歌、辅导识字、读书。 “晨更工学团”原是1931年春,陶行知从日本潜回上海后组织的各种工学团之一。“工学团”,“工就是做工,工以养学;学就是学科学,学以明生;团就是团结保生”。当时即1932年,工学团在上海西郊北新泾镇陈更村成立,故名“晨更”。“晨更工学团”负责人为徐明清,当时为左翼教联常委,她把晨更工学团的教员20多人中的共青团员组织起来,成立了共青团支部,支部书记为陈企霞。不久吸收江青加入共青团。 1934年10月下旬,共青团中央交通员、青岛地下党员乐若在上海兆丰公园(即今日的中山公园)与江青见面时,发现有人跟踪,乐若因熟悉地理环境,及时逃出,江青被捕。敌人原来是抓乐若的,是碰上了江青。 江青被关押在伪上海市公安局,由国民党中央调查科上海区训练股审讯组赵耀珊(绰号黑大汉)在公安局特务股楼上审问,训练股编审组长朱大启参加了审讯。 特务股的这些人看江青长得漂亮,优待她住小号(监房),夜里常被叫去陪几个头头喝酒,清唱戏段,说她“很乐观,很活泼,京剧唱得怪好听的……”江青不久便填了登记表、保证书、自首书,说反对共产主义,拥护三民主义,于12月出狱,成了可耻的叛徒。 江青出狱后不久,正赶上徐明清的母亲从山东乡下打电报来说,有病想念女儿,徐明清的父亲是中医,她借此机会带江青到临海老家躲风头和调养身体。 1935年,江青又回到上海,以艺名蓝苹进入话剧界、电影界。正赶上由上海业余剧人协会的一群热心戏剧的左翼文化人组织筹备排演易卜生的名剧《娜拉》。经熟人介绍,江青得演《娜拉》。名剧还未上演,江青就引起了国民党文化特务分子,也就是张春桥(狄克)的上级—— 《大晚报》文艺副刊《火炬》主编崔万秋的重视,他们又都是山东人同乡,二人很快就结识了,并且交往频繁。1935年6月27日《娜拉》在金城大戏院首次演出,“蓝苹”的大名出现在报端。崔万秋在他主编的副刊上经常发表文章,刊登剧照,大肆吹捧江青是什么“典型”的北国女性,“山东戏剧运动的功臣”等等。 江青曾积极参加1936年9月国民党反动当局为蒋介石50岁生日祝寿的“购机祝寿活动”的“祝寿游艺大会”活动,从事拥蒋,为国民党效劳…… 1937年7月江青到达西安找到徐明清。 徐明清先于江青到达延安,这是因为徐明清于1935年4月20日,由于叛徒的出卖,在女工夜校里被捕。她在被捕时急中生智把情况设法转告给她的领导人——她1933年入党的介绍人王洞若。经过党组织和陶行知先生的多方营救,徐明清于1936年6月被保释出狱。因为她在上海为敌人所熟悉而不便于工作,为加强东北军中地下党的工作,于1936年7月调来西安,先任东北军中共妇女支部书记,后来担任中共西安市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公开职业是陕西省立西安北大街幼稚园主任。江青在上海得到徐明清的地址,来到西安。 徐明清在西安八路军办事处,先向叶剑英夫人危拱之汇报了江青的情况,又领着江青见到了邓颖超同志。 江青来西安没带任何组织手续,只有本相册拿给大家看,可以证明她是个左翼演员的身份。而这个相册还是曾经照顾过她的女友秦桂贞看她在收拾行装时有许多照片无处放,花掉了一个月的工钱买来送她的临别赠品。江青临走时,也只有这位女人为她炒了一碗木须饭送行。 江青在西安八路军办事处,经过博古(秦邦宪)面谈考核准许她去延安。 江青到达延安后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审查她的党籍问题。据各方面有关材料分析,是通过黄敬证明了江青的党籍,即江青在1933年19岁时,由黄敬介绍在青岛加入中国共产党,使她恢复了党的组织关系。于1937年11月进入中共中央党校第十二班学习。
第三篇 唇枪舌剑叛徒江青其人(2)(图)
30年代的江青
江青入学不久,康生就于11月29日由莫斯科回到延安。担任中央党校的校长,江青是学员。“他乡遇故知”,江青找到了康生这座“靠山”。 1938年11月中旬,江青要同毛泽东结婚时,党组织审查江青的历史,尽管康生做了手脚,中共中央政治局还是对江青做出了限制性规定:“江青只能以一个家庭主妇和事务助手的身分,负责照料毛泽东同志的生活与健康,将不在党内机关担任职务,不干涉政治。” 1942年2月,延安开始整风,即整顿学风、党风、文风,又是审查干部、清除内奸。江青受到审查。康生又一次保护了江青…… 直到十几年以后,江青出任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的职务。这个不安分的女人,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批判影片《清宫秘史》。正是: 江上有奇峰, 锁在云雾中。 寻常看不见, 偶尔露峥嵘。 江青这一“露峥嵘”非同小可,恰似灾星降临:造孽天下,祸国殃民,兴风作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