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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精选集-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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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我的手脚,不让她们露面了。成为作家后,我的方法没有改变,在拯救人类之前,我先把人类的眼睛蒙上,然后才转身刺杀敏捷的小黑兵——文字。当我的新孤女斗胆解开蒙眼带时,我已离去甚远。一个孤胆英雄救了她,她却没有及时发现国家图书馆的一个书架上光彩夺目地陈列着一本崭新的书,书上印着我的名字。    
    我申诉减轻罪行,减罪的情节有三:    
    首先,我通过一个显而易见的幻觉,实际上提出的问题有关我自身的生存权利。我想像中的人类期待艺术家发善心超度他们,人们不难从中看到,这不过是一个备受宠爱、在他栖身的高处百无聊赖的孩子产生的念头。我接受圣人拯救百姓这个可恶的神话,因为归根结底百姓就是我自己。我自称是受百姓拥护的救星,其实私下里为我自己得救。巧哉,耶稣会士也是这么说的。    
    其次,我时年九岁,独生子,没有伙伴。我想像不出我的离群索居会有尽头。应当承认我是一个根本不为人知的作者。我重新开始写作,我的新小说因缺乏新内容,跟旧小说如出一辙,但谁都没有察觉,甚至连我自己在内,因为我讨厌重读自己的作品。我的笔飞奔疾驰,经常写得手腕发痛,然后把涂写完的本子丢在地板上。忘得一干二净,本子也不翼而飞了。正因为如此,我写东西从来就是虎头蛇尾:既然故事的开头没有了,何必再讲它的结尾呢。再说,即使卡尔肯对这些篇章看上一眼,他决不会是我眼里的读者,而是至高无上的判官,怕他说我一钱不值。写作成了我的黑活儿,毫无归宿,因此写作本身成了目的:我为写作而写作。但并不后悔。要是我写的东西供人阅读,就会千方百计讨人喜欢,从而再当别人的心肝宝贝。我转入地下后,反倒真实了。    
    最后,文人的理想主义建立在孩子的现实主义之上。前面已经说过,在通过语言发现世界的过程中,我在很长时间内把语言看成世界。存在,就是对语言的无数规律运用自如,就是能够命名;写作,就是把新的生灵刻画在语言里,或者按我始终不渝的幻觉,把活生生的东西禁锢在字里行间;如果我巧妙地搭配词语,事物就落入符号的网里,我便掌握住事物。在卢森堡公园,开始对一棵梧桐闪烁的幻影着迷后,我并不观察树本身,相反,我望着空处,蛮有把握地等待着;片刻之后,树叶的真面貌以一个简单的形容词出现,或者有时以一个句子出现。总而言之,我以微微荡漾的绿波丰富了宇宙。我从不把新发现存放在纸上,而是积累在我的记忆中,其实也就遗忘了。但这个新发现使我预感到我未来的作用:我给事物命名。好几个世纪以来,奥里亚克一堆堆白白的废墟需要确定范围,获得名称,我可以使这些废墟变成真正的古迹。作为生命的操纵者,我只注意古迹的本质,用语言使古迹获得生命;作为修辞学家,我只爱词语,用语句在蓝字织成的天幕下树立起教堂,为千秋万代而建筑。我拿起一本书,打开和合上二十次也没有用,书依然如故。文章是永不腐朽的实体,我的目光在上面移动,犹如表面掠过一阵微波,丝毫不影响和耗损文章,我则相反,好似一只昏头昏脑的苍蝇,懵懵懂懂闯进炫目的火光,稍纵即逝。我离开书房,熄灭灯光,书隐蔽在黑暗中,却依然闪着光彩,只为自身闪光。我要使我的著作放射耀眼的光芒;当人类消失,图书馆沦为废墟,我的书仍旧存在。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感动苍天助我夙愿得偿

    我对这种默默无闻的状况感到心满意足,希望延续下去,使之成为一种功德。我羡慕那些著名的囚犯,他们在黑牢里把作品写在包蜡烛的纸上,不必与同代人联系,但保留了赎救同代人的义务。自然,由于风俗日趋进步,在监禁中发挥我天才的机会日渐减少,但我没有完全死心:我如此不计较名利,一定会感动苍天软下心来助我夙愿得偿。我暂且先把自己禁锢起来。    
    母亲受了我外祖父的哄骗,不断给我描绘未来的幸福;为了诱惑我,她把自己所缺的一切一股脑儿地加进我未来的生活:安宁,闲适,和谐。开始,我将是单身青年教师,一个漂亮的老妇人租给我一间舒适的房间,薰衣草香气袭人,内衣被褥整洁清爽,学校近在咫尺,来去方便;傍晚我在房门前稍稍停步,跟房东太太闲聊两句,她受宠若惊;大家都喜欢我,因为我彬彬有礼,教养有素。可是只有一个词进了我的耳朵:你的房间。至于中学、高级军官的寡妇房东、外省产的薰衣草香味,已忘得一干二净,眼里看到的只是桌上一圈灯光,周围影影绰绰,我坐在房间中央,面前放着一本黑皮簿子,正伏案写作呢。母亲继续预言,十年之后,我受到一个中学总监察的保护,厕身奥里亚克的上流社会,我的贤妻对我体贴入微,我让她生下二男一女,孩子们美丽健康;她继承了遗产。于是我在城边买了一块地,兴建房子,每星期天全家去视察工程。我毫不理会她那一套,十年里我没有离开过写字桌:我,矮矮的个儿,蓄着跟父亲一样的小胡子,埋在一堆词典里,胡子已经发白,字仍写得飞快,簿子写完一本扔一本。夜阑人静,我的妻子和孩子已经入睡,要不然他们已不在人世,我的房东也入睡了,所有入睡的人一概把我抛到脑后。多么孤单啊!二十亿人躺着安睡,惟有我,孑然一身为他们站岗放哨。    
    但是圣灵在注视我,正巧他刚决定抛弃芸芸众生,重返天国。我抓住时机自荐,让他看看我心灵的创伤和浸透稿纸的眼泪,他从我双肩的上方往下看稿,他的怒火平息了下去。他平静下来,是有感于深切的痛苦,还是因作品华丽而动心?我猜是因为作品,心里却不禁想是因为痛苦。当然圣灵只欣赏真正有艺术价值的作品,但我读过缪塞,知道“绝望之声是最美的歌”,所以才决定设下绝望的陷阱来捕捉美。我对天才一词总是将信将疑,到头来对这个词完全厌恶了。如果我有天资,那么还会有什么焦虑?考验又在哪儿?抵制邪念表现在哪儿?功绩在哪儿?我不能忍受一个躯体天天顶着同一个脑袋,不能让自己老关在同一个骨架里。我接受我的任务,条件是这项使命无所凭借,在绝对的真空中闪亮。我跟圣灵进行过秘密交谈,他对我说:“你将来从事写作。”我扭着手不好意思地问道:“您干吗选中我呀,上帝,我有什么特别呢?”“毫无特别之处。”“那为什么选中我呢?”“没有理由。”“至少我一挥而就,是吧?”“根本不对,你以为伟大的作品出自一挥而就之手吗?”“上帝啊,既然我如此一钱不值,那我怎么写得成一本书呢?”“靠你的勤奋。”“这么说,谁都能写书喽?”“谁都能写,但我选中的正是你。”我这般弄虚作假倒也省事,一则可以宣称自己无足轻重,再则可以敬仰自己是未来杰作的作者。我被选中。纯系天命,并非因为我有奇才;一切全仗我持之以恒,吃苦耐劳。我否认自己有任何奇特之处:人一旦有特色就显得突出;我没有什么信仰,只是忠于严肃的誓言:经过吃苦,达到光辉的顶点。惟一的问题是要知道吃什么苦,耐什么劳,但看来这个问题难以解决,因为我无法指望生活贫困。默默无闻也罢,声誉卓著也罢,反正教育部的预算里有我一份,决不会饥肠辘辘。我给自己设想痛心疾首的失恋,但劲头不大,因为我讨厌窝囊情人。我对西哈诺指爱德蒙·罗斯唐的喜剧《西哈诺·德·贝吉拉》中的主人公。很反感,这个假帕达扬在女人面前装疯卖傻。真正的英雄身后拉着一串女人的心,而且满不在乎。应当指出,西哈诺的情人薇奥列塔之死使他心碎,从此他一蹶不振。失去情人,为了一个女性而受到无法医治的创伤,但不是由于她的过错:这使我拒绝一切其他女人的追求。这令人深思。但不管怎么说,就算我的贤妻死于事故,这一不幸还不足以使我荣膺天命。因为事故出于偶然,而且屡见不鲜。最后我的狂怒战胜了一切。某些作家受嘲弄,吃败仗,一辈子蒙受耻辱,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等到他们断了最后一口气,荣华才覆盖尸体,这就是我的未来。我兢兢业业地对奥里亚克及成群的塑像大书特书。由于无法怀恨,便只求和解与效劳。但我第一本书刚出版就掀起轩然大波,我成了众矢之的,奥弗涅报刊辱骂我,商人拒绝招待我,愤怒者往我家窗户扔石头。为了不被活活打死,我只得逃走。我受到了劈头盖脸的打击,开始几个月痴头呆脑,不断喃喃自语:“一定是误会,得了!大家都是好人,何必呢!”事实上确是一场误会,但圣灵不许解除误会。后来我慢慢恢复了元气。一天,我在桌旁坐下,开始写一本新书,有关大海或有关山脉,但这本书找不到出版商。我逃命、伪装,也许流亡,但继续写作,写了很多其他的书。我用韵文翻译贺拉斯,对教育学提出朴素而合理的想法。毫无办法,我的手稿塞满了一箱子,未能出版。    
    故事有两种结局,随我的脾气,任选一种。郁郁寡欢的日子,我看到自己躺在一张铁床上,奄奄一息,受人憎恨,绝望得不堪回首。正在这时,荣耀从四面八方降临。有时我也让自己快活一下。五十岁那年,为了试一枝新笔,我在一本手稿上写了自己的名字,这本手稿不久遗失了。有人在顶楼上,或在小河旁,或在我刚搬完家的壁橱里,反正找到了这本手稿,念完之后,感动不已,把手稿送到米歇尔·泽瓦科的最有名气的出版家阿泰姆·法雅那里。成功至极,一万册两日之内一售而空。万人悔恨当初有眼无珠,记者成百出动寻找我,但找不到。我因为隐居,很久才知道舆论的骤变。终于有一天,我走进一家咖啡馆躲雨,无意中看到一份丢在一旁的报纸,大吃一惊,报上写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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