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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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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说的是,在这一切之上,尔雅的小说不想回避什么,也不能回避,他也许想让他的读者透过情色的背后,看到一个或一群忧郁的灵魂,在混乱而盲目的生活中寻找意义的虚无感。式牧一直在等待自己大学时的恋人余楠,从大学开始,余楠就是行为艺术家阿三的情人,后来和彼此倾恋的式牧有了一夜之情,但还是回到了阿三的身边,最后不堪忍受同时爱两个男人的分裂感而远走他乡;痖白这个中文系的风流才子,身边不断有新的女友,却在《城市的情人》出版后既获声名又成被告,被推荐评奖资格也被取消,甚至于所在单位也不想再用其人,他只好到南方去做自由撰稿人,却放不下心爱的女人徐思菲,后者却身怀另一个男人的孩子,孩子的父亲消失不见,徐思菲想自杀;受痖白之托来见徐思菲的式牧,意外地从她那儿获知余楠的消息,酒醉的式牧将酒瓶砸向了不肯透露余楠地址的徐思菲。小说结束。这中间还穿插着式牧与梅若夷、孔美婕、沈易欣、美丽狐狸、林小芳、柳小颖等女人的故事,几乎每个女人都将爱欲、性的丰满度向我们诠释,也将小说的张力支撑起来。另一条线是式牧的事业,作为大学的中文系老师,式牧的表现令系主任不满,尤其是他的论文写作,他的研究方向。他的同事兼熟人周慎野在其中没起好的作用,这个宵小之徒在大学里畅通无阻。一心浸淫在自己世界里的式牧是不被理解的,他在夹缝里的生存中,忍受着排挤、中伤和致命的孤独。这几乎就是一类知识分子的精神画像呵,就是这样的生活,将《沧浪之水》里的池重庆逼成了池厅长。式牧是绝不可能走上那一步的,他只能听从内心的呼唤和调遣,做出庸众视线以外的事情,因为一个女人的消息,因为生的绝望去死。以他的艺术人格看来,爱情、信念、做人的自由、爱欲的自由如果被抽去,生命的价值也就失去了。 
  式牧和痖白可以看作是一个人的两面,其实他们就是一个人,就好像博尔赫斯的存在使他能够进行文学创作,他的文学作品证实了了博尔赫斯的存在,体现了一种二重性的同一。这两个人物的设置可以看出,尔雅对小说的构思,并非是随意而为的,这一点尤其在前半部分表现得非常精彩。由余楠引出了大学时的往事,却又并不接着说余楠,他人为地阻断了小说单一的叙事,引出了梅若夷,之后又插进来沈易欣,解释了房子由何而来,撂出了一个以后不断遭人或耻笑或诽谤,甚至于使式牧的道德形象毁于一旦的重要情节。由梅若夷铺排而来的性与爱欲的诱惑,到沈易欣终于尘埃落定,可是紧接着他又写道了与余楠的一夜情,你依然可以感觉到:同样的性事写得是多么的不同,那些细微的区别,那些缠绵的情致,将两段性事截然分开,即使它们一前一后不错开地出现。这么写性的尔雅是自信的,只有对自己如此自信的作家才敢于这么写性。尔雅笔下的性与爱欲是唯美,自然的,它们都带着生命的光焰与温度,释放出奇瑰而甜蜜的味道,他一遍又一遍地向人们描述爱欲的幸福与空虚,一次又一次地得到、失去,一次又一次地盛宴与盛宴之后的孤独,若再走远一点,终于让人物有了深刻的幻灭,生出弘一法师的〃悲欣交集〃;要是人物终于明白,〃世界是虚幻的,不过是上帝所做的一个无关紧要的梦〃,那么,尔雅将跻身伟大作家的行列。 
  即使现在,尔雅在性·欲领域也遥遥领先很多作家,甚至是那些声名如日中天的大家。这部小说的精心构思还体现在很多细节上。其中,孔美婕的故事甚至动用了元小说的元素。式牧与孔美婕的故事插入了痖白的小说,小说里的故事以式牧与孔美婕与痖白的三角恋为原型,在对照阅读中的式牧既发现了真实甚至更发现了虚构,这一情节似乎在提请人们,不要将小说的生活看成是小说家的生活。 
  我原本是不太喜欢人物的名字过于矫饰,可是看《非色》到三十页就几乎完全接受了这些多少有些琼瑶味儿的名字。尔雅小说的语言与文体风格决定了小说的基调,它们与情节、人物是统一的,和谐的。我在其中更看到了尔雅的艰苦的努力,从他前半部分几乎一步一营的讲究形式,我知道,尔雅在力求好看与精彩上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事实上也正是如此,人们会觉得他的小说没有任何障碍,而显示其中的聪明才华也让人喜出望外。可是,也许隐忧恰恰就在这里。若是尔雅今后仍然有志于写此类畅销书,那么这其实是对他才华的伤害,他的天地绝不仅在于此,他应该有更广阔的领域,大相无形、大音稀声、大美而不言。营小巧无非是要人懂要人喜,没有了这一叶障目,无边无际的秋天才能到来啊。 
  我又忍不住在拿世界水准来要求我写的作家了,其实公平一点看,以尔雅的年纪,小说写到这样已属意外。长达二十几万字的小说,整体布局匀称自然,语言轻盈柔美,情绪饱满充沛,小说技巧圆熟,很多地方处理得不着痕迹。甚至还略得了博尔赫斯小说理念的神韵:小说应该按魔术程序与逻辑原则来创作。正如刚才提到的,若是不要了那些作家不得不经营的招莱读者的念头,尔雅的小说可以写得更好。他索性将他的忧郁、颓废,他的混乱、荒诞进行到底,而不是有意识地拼贴,抓住一个点或者两个点,深入地写下去,持久地写下去,不要怕人不懂,《我的名字叫红》没几个人看得下去,可是它得了诺贝尔奖,不是说诺贝尔奖就是什么终极标准,你若是看下去,不断地看下去,你会发现,帕慕克真的有与众不同之处,那就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讨谁的喜欢,他仍然在将小说当作艺术,仍然不放弃对艺术的探险与想像。只有中国的作家,通通地抛弃了难度,不要了深度,不知怎么了,一窝蜂地在〃文化民主时代〃走进市场。     
  非色 第一部分   
  非色 引言   
  1那些日子已经远去。那些日子还在继续。那些美丽的女人。那些美丽的蛇。我夜里醒来,听见她们。水从身体上滑过。花朵开放,赤裸的蕊。一滴水从锁骨出发。她美丽的乳房,光滑的裸体,圆润的肚脐。一滴水,经过漫长的奔跑。就像逐花的蜜蜂。就像歌词寻找音乐。喉咙寻找声音。到达结实饱满的小腹。再到小腹。就像我柔曼的指头。手指间有破碎的花瓣。从指缝里飘落,就像细小的、绯红的沙。我一生爱过很多女人。我一生爱着一个女人。她鲜艳的唇。小巧结实的乳。饱满上翘的臀。她呻吟的样子。她的无耻。她的哭泣和大笑。她的眼泪和细小的词语。留在我身体上的唇齿。她尖锐的手指划破我。她身体里暗藏的狐媚,眼睛里闪现的忧郁。我盼望我们一起死去。乘坐柔软的翅膀。一起飞。我设想谋杀她的方式。我爱她,就像爱着痛。人世间多少人爱着她鲜艳多汁的肉体。多少人爱着自己的虚情假意。唯有我,爱着她,就像爱着我自己的痛。 
  2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圣经,雅歌》 
  3在这部小说里,我写到一些年轻的男人和女人。他们风雅俊美,她们妖冶美丽。他们中有大学里的老师和学生,有身份可疑的女人,有富于才华的作家,有媒体从业者。每个人以某种荒唐的方式寻找爱情,以及自己想要的生活。从表面上来看,这是一部涉嫌色情的小说,但实际上不是。其实也不光是写爱情的。平庸的、不断被复制的爱情剧本太多了。同样,我小说里写到的也不是某种现实。几乎所有的角色都出于虚构。虽然看上去好像是真实的,但是要在生活里找到这样的人,实在很困难。既没有那样好,也没有那样坏。当然,我可以肯定,喜欢这个故事的人会非常喜欢,不喜欢的人则会非常不喜欢。我自己其实也不愿意他们是这样的,但是,他们就是这样的。 
  4以上是关于这部小说的引言。   
  余楠(1)   
  就是那个我一直在寻找的女人。我曾经以为她再也不会出现。有一天,她来到我的面前,在那些纷乱的人群里认出了我。那时候,我正在参加桑克的婚礼。我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沉默无语。我看见很多人来来往往。除了桑克,我不认识任何一个人。也没有谁会认识我。我衣着陈旧,满面灰尘,有着略显发福的体态,当我混迹人群,根本不会被哪个女人注意。但是,余楠仍然发现了我。这很宿命。所以,很多年过去,我依然记得那场婚礼。那天,桑克看上去是幸福的,但我总是奇怪地感觉到某种忧郁。果然后来的事情,就像我感觉到的那样。我看到的幸福也许只是我的期待;我希望他是幸福的。实际上那时候他真的是幸福的。桑克从此在我的生活里消失。我后来再也没有见到他。但他在我的小说里还会出现。他是我小说的一个部分。而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在他的婚礼上遇到了余楠。因此,如果需要一个开头,就让我从桑克和他的婚礼开始吧。 
  那时候我很少参加别人的婚礼或者聚会。我很久以来就已经习惯于一个人的生活了。一个人有时候会觉得孤独寂寞,但往往是安全的;曾经有很长时间我不信任陌生人;对我来说,那些随时出现的陌生人比夜晚的寂静和漫长更让我感觉到害怕。这当然和我的某些经历有关,但如果这种方式保留到足够长的时间,它就会成为我的一种生活习惯。仅仅是习惯。另外就我本身的性格而言,我是不善于社交的。我很难克服那种警惕之心,给别人的印象往往就是不拘言笑,呆板木讷,这样就难免会败坏大家喜悦的心情;即便是纯粹的同学和朋友的聚会,我也是不愿意参加的。我总是认为,每个人的生活在不断发生变化,每一天都会不一样,更不要说很多年过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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