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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最大弱点是爱女人。女人常常没法直接征服世界,但她可以通过征服一个“男子汉”,不费一兵一卒,不发一枪一弹,就全面占领他征服的世界。这是一种更高明的战术(以柔克刚,名符其实的“阴”谋)。
中国的兵法,固有其阴毒之一面。但学兵法的并非都是坏人,坏人也不是兵法能教出来的。相反,它往往带有防身的性质。司马迁曾慨叹,以孙膑、吴起之善于用兵,何以竟不能保护自己,防患于未然(《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但这事也是说着容易做着难。
“君子”吃了“小人”的亏,若恕道未修,咽不下这口气,非报仇不可,常常会有一种两难的选择。你要收拾“小人”,就不能“以君子之道还治小人之身”。因为“小人”也懂躲避“堂堂之阵”、“正正之旗”。制服“小人”,必先化为“泼皮’。但悲剧可能在于, 这是“小人”逼“君子”犯错误:即使“君子”在战术上成功了,事实上被消灭的也并非“小人”,而是“君子”。因为“君子”已变成了更高明的“小人”。
一九九二年六月写于北京蓟门里
《花间一壶酒》 生怕客谈榆塞事侠与武士遗风(1)
说 明
一九九二年,人民文学出版杜出版了陈平原研究武侠小说类型的力作《千古文人侠客梦》。观作者代序,可见他以文人”自居,“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只好托“梦”于“侠客”的伤感与自嘲。这对了解作者后来提倡的“人文关怀”大概很有帮助。作者以书相赠,并耐心解答我所关心的问题,使我这个热心读者学到不少东西。但有负作者的是,我这篇读后感,正像他讲一般武侠小说读者的话,大概也是属于“各取所需”、“不无好处”的“误读”吧?
“梦”在中国可不是好词,可平原对“侠梦”却独有深爱,“明知这不过是夏日里的一场春梦”,照样“欣赏其斑斓的色彩与光圈”。
平原有平原的伤感,我不好谬托知己,陪他慷慨。但“侠”与“兵法”有关。从“兵法”读《侠梦》,我觉得还挺有收获。
如果我没说错,平原对“侠”本身的关心似远不如它的“梦’。他对“侠”的历史存在只是在第一章中略略提及,一旦把背景摘开,进入正题,七八章下来,全是“梦”的天地也许是隔行如山又太实用主义,不知怎么,我对此书的精彩之处和重头戏(游侠文学的“三大期”和其叙述语法的“四句话”)老是眼花缭乱,注意力反而在它的一头一尾。平原的兴趣是作为文学现象的“侠梦”,而我关心的却是这“侠梦”的历史依托。
记得十年前,有位“其志不在小”的老兄曾说:“历史有屁用,考来考去,还不是说人也长着个猴尾巴骨”。我知道“猴尾巴骨”对富国强兵肯定没用,但既然干了这行,咱们也犯不着自轻自贱。我倒宁肯相信,古人思考的大问题很多今天也还困扰着我们。
最近几年,与平原精研武侠小说的同时,我也正在埋头兵法。前一阵写篇文章,我自以为得意的是,对“兵法”作为“枢轴现象”(即雅斯贝斯描述的“文明一大坎”)好像深有体会。但当时我根本没有考虑,一旦旧的军事传统被老滑头式的“兵法”取而代之,它是不是就消失得一干二净了呢?
读了平原的书,我才发现,根本不是。它至少还留了条“猴尾巴骨”,这就是作为武士遗风的“侠魂”。研究古代武士传统与“侠”的关系,这不仅对弄清武侠小说的背景很重要,而且对探讨 “兵法”的来龙去脉也很重要。
“侠”在成为文学现象之前,曾先还是一种历史现象或文化现 象。读平原的书,我老想弄清的一个问题是,“侠”到底是怎样一类人?
讨论“侠”的起源,现在材料太少,只有《韩非子·五蠹》和《史记·游侠列传》等少数几条,平原已经一网打尽。太史公说“古布衣之侠,廉得而闻焉”,可以考见的只有信陵君、孟尝君、平原君、春申君一类养士的阔人,再往上追溯,恐怕就连此等“阔侠”也找不到。可见“侠”也是一种“枢轴现象”。汉代的“侠”眉目略微清楚。太史公对当时的“侠”有严格界定,只限修行砥名、德义可称的“闾巷之侠”和“匹夫之侠”,反对把他偿与那些狼狈为奸、仗势欺人的“暴豪之徒”混为一谈。但可惜那时的群众眼睛好像并不雪亮,楞是常常把“义士”当“流氓”来取笑,惹得他老先生叹惋不已。
对于“侠”,干原看重的似乎只是他们的精神气质,如重然诺,轻生死,蔑视王法,救人厄难。至于武功.他认为那只是行侠的手段,即使没有,也并不妨碍其为“侠”。例如在他看来,《游侠列传》全无一字讲“侠”的武功,道理就在这里。他还推论“侠”的功夫见长是唐代小说家的创造,早些时候未必擅长技击。但这样一来,韩非说的“侠以武犯禁”,那其中的“武”字时就成了问题。平原说这个“武”字大概只是“‘动不动就想打架’或者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谓也。我想,早期的“侠”功夫如何,确实已难查考。不过,如果“侠”只是想打架而不动手,或爱救人而不拔刀,那游侠精神将何以体现?你只要一动手或一拔刀,高了不说,对付一般流氓的水平总得有一点儿。
我理解,“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二者同属“游士”的大范畴,背景都是原有贵族传统的大崩溃。旧的贵族传统是由武士教育所培养。那时的“士”都是允文允武,在庙堂之上是谦谦君子,而在战阵之间则是赳赳武夫。官学破敝,儒、侠并出,各代表了旧传统的一面,“侠”和“武”还是分不开的。虽然《游侠列传》中的朱家、剧孟、郭解都很有“君子之风”,但这都是在他们成了“知与不知,皆慕其声”的老牌大侠之后。在这之前呢,情况却是两样。比如你就拿郭解来说吧,年轻时,他心毒手狠,不但杀人如麻,还造假币,挖古坟,什么都干。等年纪大点,开始学好,“折节为检,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但本性难移,仍免不了“卒发睚毗如故”。特别是他手下那些“客”,别说等他放话或丢眼色,哪怕就是听说有谁敢跟他叫板犯横,马上就让你伏尸街头,干完了都不让他老人家知道。这不是“武”又是什么?
太史公的书可不是什么人都入得。资历太嫩的“小玩闹”不用说,就是拔份有脸的一般“火爷”也不够格。入传那都得够得上“教父”一级。
“教父”当然可以“动口不动手”,但“以武犯禁”毕竟是他们这一行的绝活。
“武”肯定是暴力手段,但不一定限于高超的武功。①(私下同平原讨论,他认为侠与刺客、绿林、会党均有区别。刺客是官府收买的工具,虽有武功而人品低下;绿林是啸聚山林的农民武装,活动中心不在城市;会党有严密组织,很少单挑独战。但我觉得,侠既然养士,则并非全无组织;若再养死士复仇,也包含刺客;还有同官府作对,也和绿林有相近之处。)
“侠”与“武”有不解之缘,这一点还同“剑”有关。平原归纳的叙事语法,第一条叫“仗剑行侠”。“剑”是行侠工具,正是“武”的象征。
平原考“剑”,提出一个有趣的问题,即侠客为什么不扛大刀如关羽,或持双斧如李逵,而偏偏要背一口轻飘飘的宝剑呢?
《花间一壶酒》 生怕客谈榆塞事侠与武士遗风(2)
对这个问题、平原推测,大刀、板斧虽比宝剑更利于实战, 但“扛大刀或持双斧实在难以‘远行游’,且未免过于杀气腾腾”,不像“‘负剑’形象美观大方,也不失壮士风度”,除去易于佩带,似主要着眼于其美学效果。
剑在武侠小说中被写得神乎其神,当然有作家的渲染和创造,但其中仍有史影可寻。
中国的冷兵器,戈、矛、剑、戟、弓矢都起源甚早。戈、矛、戟是车右所执,弓矢是射手所执,都是车成中的主要兵器。这些是长兵。剑是短兵,只能用于近战格斗和平素贴身自卫,不是主要的实战兵器。但古代兵器除用于作战,还有随身佩带,用来标志身份的意义。如西周时代的官爵册命,所赐舆服常见甲胄弓矢,而后世舆服制度也有刀剑。中国古代的剑,早期出土都是匕首式短剑,长度只有十多厘米到二十厘米左右。春秋战国时期开始有长一点的剑,长度也只有五十厘米左右。发展到八十、九十厘米到一米左右,那是秦汉时期。长剑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武士佩剑的风气亦始于此,故这一时期的出士兵器是以剑铸造最精,装饰也最考究。宝剑对于男人就像钗簪之于女人,也是一种贵重的“首饰”。战国时期,由于野人当兵,旧的武士制度衰微,带剑之风也下替。例如《史记》载秦简公六年“初令吏(下层官员)带剑”(《六国年表》),次年“百姓初带剑”(《秦始皇本纪》),就是反映这一点。等到韩信“好带刀剑”那阵子,佩剑就滥了。
佩刀剑在全世界到处都是武士的象征。西方人说亚洲缺macho(男子汉),只有日本和马来半岛还有点味道,他们就是好带刀剑。我国只有某些少数民族还带刀剑。这些都是武士之风的孑遗。美国西部牛仔改玩手枪,那绝不是正宗。
对武侠之负剑,我想恐怕还得从这条线索去理解。
“侠”和“兵法”都与中国古代的武士传统有关,但两者在精神实质上可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