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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ii-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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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王看不懂老板的脸色,居然在此时舐舐嘴唇,意犹未竟的说:「不过,少爷啊……这牛肉面实在好吃,整个中国城里都找不到这麽好的口味了……」 

            原来老王你也是共犯啊! 

            「……三位老大吃的是赞不绝口,要我把少爷的方子记起来……」老王继续回味刚才那碗面的味道。 

            老板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骂了句:「……没想到老鼠这麽多……」 

            听不懂老板的双关语,老王愣愣地道:「没有哇,厨房很乾净,不可能有老鼠的。」 

            老板哼了一声,抓著我就要往外走:「……我得去好好教训那几只偷吃的鼠,尤其是那只台湾来的……」 

            我知道老板是心疼我吃不到超哈的牛肉面,准备发飙了,可是,这样也未免太小题大作了吧?要是让别人知道一碗面就让他跟龙翼会的三大长老反目成仇,说出去谁也不相信。 


            或者老板是想藉著这机会训训黑鹰?不行,无论如何我不能坐视不管,可不能让「黑帮喋血·牛肉面凶杀案」的标题登上纽约当地报纸的社会版吧! 

            用力抱著情人的腰,我道:「……老板,不要!」 

            突兀的动作成功阻住了老板的脚步,他看看难得做出如此大动作的我,讶异的问:「瑞瑞?」 

            「算啦,别为了东西被人偷吃就大动肝火……」我特意亲密地蹭著他的身体:「我们改吃别的好了,老板,只要是你煮的,我都爱吃……」 

            情况紧急,顾不得厨房里还有另两对眼睛在看。 

            老板敌不过我的甜蜜攻势,原本紧绷的身体放松了:「那就只能煮阳春面罗……」 

            「阳春面我也喜欢……」为了加强效果,我摆出一个暧昧的笑容,小声的说:「……要是不够吃,等天黑了你再吃我……」 

            情人眼睛一亮,把我用力往身上一压,我才知道自己勾引的功力不错,老板身上某个敏感的地方已经鼓胀起来了。 

            「……任我吃到饱?」老板邪邪地,低声问。 

            为了不让此底成为凶杀案的第一现场,也为了保住黑鹰一条命──毕竟他也不是什麽万恶不赦的坏人──我大方地对已经发情的老板开恩。 

            「嗯,什麽姿势都让你做!」 

            老板重新把我拽回厨房,动作迅速地煮面。看他喜逐颜开、笑容满面的模样,我预估,今晚……难眠了…… 



            18 

            第二天老板真的带我离开龙翼会,也没跟任一人道别,在早上天刚亮时,他就让李管家开车载著我俩到纽约市中心的地铁站了。 

            老板说纽约市内的大众运输系统很发达,撘公车或地铁很方便,自己开车反而不容易找地方停车。 

            我是无所谓啦,反正是头一次出国的土包子,既然老板曾在这里待过十年,就全程交给他安排,谅他也没胆把我给卖掉。 

            先花了半天的时间在中央公园散散步,老板又带我到公园东侧参观了大都会博物馆,东走走西逛逛的,一天很快就耗过去了。 

            只不过下午的时候,老板做了件很奇怪的事。 

            走在某条热闹的街道旁,他在一个热狗摊子前停下,问问我说:「瑞瑞,来份纽约口味的特制热狗堡?」 

            还不等我回答,他向发福的热狗摊老板比了比动作,那位老板俐落的夹起面包及热狗,红红黄黄洒了堆酱料递给我,接著我的情人倾身向前,朝热狗摊老板用英语讲了句什麽,对方点点头,打开脚下一个暗箱,用乾净的抹布包了个什麽给他。 


            这时街上突然传来了警车鸣笛声,我好奇的探头往街角望去,几台警用摩托车在前头开道,接著是几辆黑色的官用房车往这个方向开过来。 

            「瑞瑞,注意第三辆车……」情人在耳边低喃。 

            就在第一辆车经过热狗摊背後时,他掀开抹布拿出里面的东西,当第二辆车尾刚过,他的左手上已握住一柄短枪,快的让我以为只是眼花之时,朝第三辆车的车头处开了一枪。 


            许是装了消音器、许是街声原来就繁闹,听不到枪声,也没人朝这热狗摊多看一眼,车队开过,他将手里的枪再度包裹回抹布里,递还给热狗摊老板,对方若无其事的把东西置回原来的地方。 


            看著一脸愕然的我,情人他却展开了大大露齿的笑,低头往我手上的大热狗堡一口咬下去。 

            「我最喜欢吃老亨利的大热狗了!」 

            我满腹狐疑,却不多问什麽,想起了吴老曾经要求他要制造三次警告的事。 

            没关系,只要不杀人就好了。 

            到了晚上,我们跑去看了一场十分精采的百老汇歌舞秀,之後回到曼哈顿市中心,找了一间富含旧日建筑气息、却有现代化设施、专供商务及观光旅客到纽约市度假休閒的酒店休息。 


            临睡前我问他:「今天……你射击的……是市长的座车?」 

            挨在我身边,躺在被窝里,他轻轻点了头承认。 

            「要是杀了市长,我们是不是就得立刻潜逃到墨西哥,再偷渡回台湾?」」我兴奋的问。 

            「你呀,电影看太多了!」他用中指指结敲敲我的额头,说:「瑞瑞,相信我,我办事很小心的,绝不会让你惹上麻烦……」 

            揉揉被敲的额头,我用眼神控诉他:「谁说我不相信你?别老是把我当笨蛋嘛!」 

            「市长座车都有防弹设施,傻瓜才会乱开枪!我只是把车头上那只银色的小东西打下来,顺便练练枪法。」 

            瞧他说的轻描淡写,我这个气的! 

            「下次出手前先通知一声,免得我在一旁吓的跟白痴一样,要是因此惊慌失措坏了你的事怎麽办?」 

            「反正你的神经也跟大个一样粗,我才不担心你会做出什麽令人侧目的事。」他笑笑地说。 

            我一气之下,用力拧他的耳朵:「臭老板,你是拐弯说我反应慢是不是?好,我要让你知道除了神经之外,我别的地方也很粗鲁!」往他身上压过去。 

            老板伸手一握,施施然说:「有多粗?我用手帮你量量看……」 

            第二天老板带我到下城的炮台公园搭乘早上第一班游览船,到自由女神岛。高达150呎的女神像是1876年美国建国百年时,法国送的生日礼物。 

            老板要我陪他攀登自由女神,看了看说明,开玩笑,有354个台阶耶!这可是耐力与体力的考验,老板的体能不成问题,可是我──我是标准的文弱书生,不知爬不爬的上。 


            「试试看,瑞瑞,要是半路上爬不动了,我背你!」老板捉狭似的鼓励我。 

            「要是被你背了,我岂不丢脸丢到国外?」我逞强的说:「不准你帮我,我一定会爬上女神的皇冠!」 

            可恶,我的豪情壮翅──不,是豪情壮志被激起来了,好歹我也是个男人,怎麽可以被他看扁?爬就爬嘛!我会证明自己不是个软脚虾。 

            爬到一半我就後悔了,想割了刚才说大话的舌头;等爬完约22层楼高的台阶,我痛不欲生。 

            老板又忧又急的扶我找了个地方坐下,等著我顺过气来。真是的,真要心疼我的话,就别用言语刺激人家,现在亡羊补牢的在一旁殷勤地说要帮我按摩腿,已经来不及了。 


            可是,辛苦毕竟是有代价的,从女神的皇冠部分,可以鸟瞰整个曼哈顿上栉比鳞次的参天高楼,配上小腿疼痛的代价,这景物千金难买,回去还可以向大个炫耀──哈哈哈,我笑的合不上嘴,老板在一旁赶紧捂住,担心我喝了太多冷风晚上肚子疼。 


            回程时参观了世贸遗址,逛街购物,傍晚上帝国大厦看夜景;一整天都没发生“特殊事件”,老实说,我有些失望。 

            逞能爬楼梯的後遗症终於出现,我累到勉强洗过澡後,头沾枕就睡了,一直到隔天七、八点的时候,听到门外有人敲门喊著:「Room 
            service。」 

            老板叫了客房服务吗?用力将眼睛撑开一条缝,看见老板已经穿戴整齐的开了房门,著饭店制服的服务生推著餐车走了进来。 

            老板沉默的看著服务生打点,从餐车的最下层取出一个手提箱,微笑著交给老板,随即又安静的退出去。 

            我揉揉眼睛坐起身,看老板将手提箱放下,给了我一个早安吻,说:「你今天起的真早,正好吃个早餐吧……」 

            伸伸懒腰,两只小腿痛的要命,还是先去泡个热水澡好了。在浴室待到全身的刺痛感稍减,走出来,却见老板打开了箱子,将里面的东西取出来组合,成了一管狙击步枪。 


            好家在,我心脏的承受力愈来愈强了,虽然还没当过兵,面对著这种金属制的冰冷玩意,早已经没有头一次初见时的惊骇。 

            「早餐有什麽?」看著致命武器,嘴巴问著毫不相关的问题;的确,我的神经真不是普通的大条。 

            老板一面把弄著步枪,熟悉它的重量,一面回我的话:「奶油土司夹起司蛋卷、两个嫩煎荷包蛋、外加熏肉和咖啡。」 

            靠在他身边坐下,我随口问:「……今天有什麽节目?」 

            「瑞瑞你脚还痛对不对?今天我们就搭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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