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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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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请诸位注意这么一个事实,即谋杀肯定是在午夜12点后不久发生的。助理医官
普鲁提医生在他的验尸报告中指出,弗兰奇夫人的尸体被发现时,她已身亡近12个
小时,因此我们不难推断,作案时间是在午夜后不久。”
    “女士们,先生们,如果弗兰奇夫人是在午夜后不久被人枪杀在橱窗里的,”
埃勒里接着说道,他的双眼闪闪发光,“那么,凶手不是在一片漆黑中作的案,就
是在手电的微光下作的案!因为橱窗中没有照明设备——实际上是没有灯泡——甚
至连电线都没有。但我们却得假设凶手和被害人在那儿见面,两人谈了会儿,或许
还吵了起来,然后他开了枪,不偏不倚正中两个要害部位,他把尸体塞进壁床,清
理干净血迹,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一间橱窗屋里完成的,而这屋里最好的照
明设备也不过是一只手电筒!不,这根本不合情理。因此,奎因警官断定,凶杀并
非发生在橱窗内。我相信,这个观点是非常符合逻辑的。”
    听众们兴奋地悄悄议论着。埃勒里微笑着继续往下说。
    “然而,他并不是单凭这一点得出结论的,还有另外一点,也就是我要说的第
三点, 即这支口红——这支细长的镂银口红——套子上刻着C。这是我们在死者身
边的手包里找到的。这支口红显然不是弗兰奇夫人的,关于这个问题,我现在暂时
不谈。这支口红与案子的相关之处在于,它的唇膏颜色比死者唇上的唇膏颜色深得
多。这意味着弗兰奇夫人自己的口红——她用一支色泽稍浅的口红涂的嘴唇——应
该就在附近。但我们却没找到它!它可能在哪儿呢?或许是凶手把它带走了?这听
起来太荒谬了。最合理的解释似乎是:这支失踪的口红就在楼里某个别的地方……
为什么是在楼里某个别的地方?——为什么不是在弗兰奇夫人的家里?或者至少是
在商店外?”
    “我这么说是有充分理由的。弗兰奇夫人的双唇上涂着淡红色的唇膏——那是
两片将永远保持沉默的双唇——它们表明,她尚未修饰完双唇!她的上唇两侧各有
两块唇膏印,下唇中央处也有一小块。唇膏尚未抹匀——这些唇膏被点上之后,显
然就一直那么呆在那儿了……” 埃勒里转向玛丽安·弗兰奇, 彬彬有礼地问道:
“弗兰奇小姐,您是怎样涂口红的?”
    女孩轻声答道:“就像你说的那样,奎因先生。先在唇上点上三点,上唇两侧
各一点,下唇中央一点。”
    “谢谢。”埃勒里微微一笑。“‘那么,我们就此掌握了明确的证据。它表明,
一个女人刚开始修饰双唇,但却没有完成整套程序。但这太奇怪了,简直不符合常
情。几乎没有什么事能妨碍女人们完成这种细活。几乎没有!可能性之一就是出现
了某种暴力干扰。暴力干扰?发生了谋杀!这会是干扰吗?”
    他语气一转,加快了速度。“似乎有这个可能。但无论如何,弗兰奇夫人不是
在橱窗里涂的唇膏。口红哪儿去了?后来我们在这间寓所里找到了它,这完全证实
了我们的猜想……”
    “我们掌握的第四点情况是一个生理学现象。尸体上血迹稀少,普鲁提医生对
此感到奇怪。两处伤口——尤其是其中的一处——应该血如泉涌才对。心前区内有
许多血管和肌肉,子弹穿过时破坏了这些组织,留下了锯齿状伤口。但血到哪儿去
了?是凶手把它擦干净了?但伤口流了那么多血,在一片漆黑中,或在半明半暗中,
他不可能擦干净所有的血迹。因此,我们不得不再次推断,血流到了——别的地方。
这意味着,弗兰奇夫人是在别处被枪杀的,而不是在橱窗里。”
    “第五点是个心理学观点,恐怕——”他苦笑了一下——“法庭是不会接受的。
但不管怎样,在我看来,它的说服力是无可辩驳的。因为我的大脑告诉我,橱窗不
可能是凶杀现场。任何一位潜在的凶手都会认为,选择这种地方作案不仅荒谬、愚
蠢,而且非常危险。会面与谋杀必须私下里秘密进行——这是必备的具体条件。而
橱窗根本达不到这些要求。它距夜班总管的办公室不到50英尺。周围又有人定时巡
逻。杀人必须开枪——但没人听到枪声。我列举了五个理由,其中任何一个单独拿
出来都不具有说服力,但如果将它们综合在一起,其意义却是非常重大的。奎因警
官和我本人由此推断出,橱窗不是凶杀现场。”
    埃勒里停了一下。听众们一脸的迫切与渴望,专注地听着他的每一句话。韦尔
斯警督瞪着他那双小眯缝眼,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审视着埃勒里。警官则陷在沉思之
中。
    “如果橱窗不是凶杀现场,”埃勒里继续说道,“那么,凶手到底在哪儿杀的
人?钥匙将我们引向了寓所——作案所需的隐秘、照明,涂口红的合理场所——看
起来,寓所显然是可能性最大的地方。奎因警官相信我的判断力和洞察力,同时,
也因为初期调查当时正在进行中,他不能离开橱窗,所以,他就派我来寓所,看看
能找到些什么。我照办了,结果找到了些非常有意思的东西……”
    “我在卧室的梳妆台上找到了弗兰奇夫人自己的这支口红,这是我在寓所找到
的第一件东西。”埃勒里从桌上拿起那支金色的口红,让众人看了看。“这支口红
当即表明,弗兰奇夫人周一夜里曾来过寓所。我是在桌上一只螺钿小碟的卷边底下
找到它的,卷边完全把它遮住了,这表明,凶手可能忽略了它。实际上,凶手根本
不会想到要找它,因为他显然没有注意到,弗兰奇夫人包里那支口红的颜色和她唇
上的口红颜色不符。”
    “好了,我在梳妆台上找到了口红,这意味着什么?情况似乎相当清楚:弗兰
奇夫人正在里屋的梳妆台前涂着口红,这时有人打扰了她。但我搜查屋子时,却发
现口红仍在桌上,所以我觉得,这说明弗兰奇夫人不是在卧室被枪杀的。那么,是
什么打扰了她呢?很显然,要么是有人敲门,要么是凶手进屋时发出的声响。但绝
不会是后一种可能,因为凶手没有寓所的大门钥匙,这点我很快就会向诸位证明。
那么,一定是有人敲门了。而且,弗兰奇夫人肯定也一直等待着这敲门声,因为这
声音对她的震动如此之大,或者说对她而言如此重要,以至于使她立刻放下口红,
顾不上抹匀唇膏,便急匆匆地穿过书房,跑进前厅去为夜访者开门。当时的情形可
能是这样:她开门让来人进来,两人进了书房。弗兰奇夫人站在办公桌后,来人面
对着她,站在她右边——也就是说,弗兰奇夫人站在我现在的位置,杀手站在哈格
斯托姆侦探现在坐着的位置附近。”
    “我是怎么知道的?”埃勒里迅速地说道。“很简单。搜查书房时,我发现,
桌上的这两个书挡,”——他小心地举起那两个书挡,向听众展示着——“被人动
了手脚,一个书挡毛毡护垫的颜色比另一个浅。据威弗先生介绍,这对书挡是格雷
先生今年送给弗兰奇先生的生日礼物,刚在桌上搁了两个月。威弗先生还介绍说,
书挡刚拿来时完好无缺,底座上毛毡的颜色完全相同,而且这对书档从未离开过这
间屋子,或者说,它们实际上从未离开过这张桌子。那么,毛毡显然是在前天夜里
被人换过。在用放大镜仔细查看毛毡后,我们猜想得到了证实。在毛毡与玛瑙石相
接处的浆糊痕迹上,我发现了一些细细的白色粉末!”
    “浆糊还有点粘手,”埃勒里说道,“这说明毛毡是新近粘上去的。经我本人
粗略验查及警察局指纹专家分析鉴定,那些粉末被证实是普通的指纹粉,就是警方
用的那种。但指纹粉的使用正意味着有罪行发生。书挡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这说
明指纹被擦掉了。那么,为什么要用指纹粉?这很明显,凶手先在书挡表面洒上粉
末,使可能留在上面的指纹显现出来,然后再把这些指纹擦掉。这再明白不过了。”
    “但这又引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凶手到底为什么要动这些书挡呢?”埃勒
里微微一笑。“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它将揭示一段重要内幕。我们现在已经知
道,凶手动书档的目的是要换掉其中的一块毛毡护垫。但他为什么要换毛毡呢?”
    埃勒里以一种恶作剧般的眼神挑战着众人。“只有一个合理答案,那就是为了
隐藏或消除犯罪痕迹。但这可能是怎样的一种痕迹呢?竟值得小心翼翼地揭掉整块
毛毡,跑到楼下卖毛毡和台面呢的柜台(诸位可以设想一下这其中的风险),取回
毛毡和浆糊,最后再把新护垫粘到书挡下?这肯定是个具有毁灭性的痕迹。我所能
想象到的最具毁灭性的犯罪痕迹就是——血迹。这就是答案。
    “普鲁提医生曾明确表示,伤口肯定流了许多血。而且我也已找到了弗兰奇夫
人中弹时的确切位置,就是在这个位置上,她心脏里的鲜血喷涌而出!于是我开始
设想当时的情形。书档当时应该放在桌子的另一端,正对着我现在的位置,那么,
血一定从我现在站着的方向流过去的。如果我们假设弗兰奇夫人是站在这儿被枪杀
的,第一颗子弹击中了腹腔上方的心前区,那么,血肯定喷射到了玻璃桌面上,然
后顺着桌面流到书挡下,浸透了毛毡。于是,她倒在了椅子上,身子向前倾去,这
时,从同一方向又射来了第二颗子弹,正击中她的心脏。这个伤口也流了些血。只
有距离桌中央较近的那个书挡沾上了血污。整块毛毡血淋淋的,所以凶手不得不将
它揭掉,另换一块新的。他为什么要隐匿这一犯罪痕迹?我稍后将做出解释。至于
那块新毛毡的不同颜色——在人造光线下很难真正地辨认清颜色,这要比在日光下
困难。有点光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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