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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尘梦录-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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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在台下面朝着台上那两个官,已经离门不远。这还是预审庭,也就是侦查庭吧?是不公开的。此外是不是还有旁听的人,我已经记不清。     
    我没有想到我今日居然站立在犯人的地位?我打量着这上坐的人,他欠了下身,照例地问了我的姓名、年岁、籍贯,然后翻动了他桌上放着的案卷。     
    我看见那案卷甚长,他很温文地对我说:“此案是最高法院郑检察长告你,大旨是:在×月×日他有一封电报给朱检察官树森,这电报是由你扣了。他告你是‘妨害秘密’,你那天对这个电报是如何处分?”?     
    “这个电报么?”我说,“是有的,是郑烈打给朱树森的,朱树森是突然受人家的指使,来故宫博物院查案,郑烈给他这个电报时,他离开了原住的长安饭店。这个电报无法投递。但是电报局知道他是来故宫查案,又知道我是故宫博物院的简任秘书,所以送到我家里来托我转交。我根本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或者以为他还要到故宫来,所以答应了收下来,转给他。这是公事,我当然要呈给院长过目,或者院长知道他的住处,易院长拆阅了。因为是明电,他发现这是妨碍他的,所以他扣了。”     
    


第四部分:返平受讯记辱我被郑控走申协议(6)

    他说:“原告还告你是诈欺!”     
    “如何叫诈欺呢?”我问,“既然‘诈欺’,应该还‘取财’吧?”     
    “因为,”他说,“你允诺了转与朱检察官,你违背了诺言,反而交与易培基!我方才已经问过送报人,他也是这样说。”     
    “这送报人认识我吗?”我说,“他同我订有契约吗?”     
    “不!”他说,“他是同你门房接洽的。”     
    我说:“那他们应该告我的门房,我不能负这个责任!”     
    他问:“你如何吩咐门房的呢?”     
    “当时是这样!”我说,“门房拿了这电报给我,说他要求代为转达,我又不知道内容是什么,我认为可能,就接受了。这完全出于一种帮助他的善意,我何尝丝毫诈欺?我何尝用一点手段?岂不是奇谈!”     
    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问:“还有说在南京电报局抄录两个电报,也是你经手吗?”     
    “我更奇了!”我答,“我人在北平,如何经手南京的事?”     
    他问:“这两个电文,你看见吗?”     
    我答:“看见!”     
    他问:“如何看见的呢?”     
    我答:“这天下的人都看见,不是在报上发表了吗?”     
    他又停顿了,似乎要结束了,又问:“你还有话说吗?”     
    “没有甚么?”我想了一下,接着说:“就是请特别注意:我将这电报交与易院长,是国家文官服务令叫我交的,因为他是博物院的首长,而这是公事。”     
    他没有答复,却又问:“你带有钱吗?”     
    我答:“有!”     
    “有预备保人吗?”     
    我说:“有!”     
    “这个案子,并不重要。”他说,“假使败诉,按照刑法××条,也仅是处3个月以下的徒刑,300元以下的罚金。我想:现在你缴200元保证金,100元铺保。”     
    我问:“既有保证金,为什么又要铺保?”     
    他答:“可以这样办的!”?     
    这时,他将书记官手内录的问答,所谓“自白”或者供词拿给我看,并且说:“你看过了,觉得没有什么,请你签个字。”     
    我大致看了一遍,一篇“蝇足”小楷真是细于蝇足,随时可以改。只写我的答词,他的问话一概空白。我所答的有力量的重点都没有写上,譬如:我特别提出那文官服务令一段,一个字也没有。     
    我不禁笑了。我说:“这……我如何签字呢?为什么我说的重点都漏了,而检察官的问话又一句都没有写?”     
    “都是这样!”他轻声说。


第四部分:返平受讯记辱我被郑控走申协议(7)

    我于是乎明白案子都是这样办的。我踌蹰着不下笔,我想:“这样,何必给我看呢?”     
    他看见我踌蹰,也有些为难了,他说:“你签了,你就自由了。”     
    站在我右手的那个法警,忽然开口了,他说:“堂上体恤你!”     
    我一听这话,不禁甚怒,几乎要咆哮,但是,我忍住,我用北平人的方式,用力地瞪了他一眼。我手上本来拿着笔的却放下了。     
    检察官顺着我的眼光,也看了一下法警,又回到我脸上,柔和地望着我再说一遍:“请你签一下字,就自由了。”     
    我忽然想起谢次洲的关照,觉得这位检察官的苦心,我说:“一定要我这样签吗?”     
    接着,我不等再回答,我签了,也不再看。     
    他欣然地接过去,回头对那法警说:“你引导吴先生缴保证金再回来。”     
    于是那法警恭顺地引着路到会计室缴了200元,问他要收条,他说:“要附卷。”也就算了。法警跟了我回到原处,保证人杨心德已经在公案下面打了100元铺保的证书。检察官向我说:“你可以请回去了。”     
    我向进来的原路走。他又要我回来,又说:“请你走这边的门吧!”     
    我说:“江律师在等我。”     
    他说:“你出了这边门再进那大门,就无妨了。”     
    我只得出了矮门,又走向大门进去。方才阻止我们的门警还在,却向我举枪致敬了。真奇怪!我想:是在演戏。     
    我回到律师休息室一问,江翊云走了。大概他是知道我一定可以自由,所以不必候了。于是我去看一位顾检察官,他是顾孟余的族叔,我们很好的朋友,在故宫工作的同志。我将今天的问答,向他叙述一遍。     
    他说:“据我看,你应该无罪。”     
    我说:“不会!但是,‘官司虽输,跪相不错!’(一种俗语,言派头好也。)”彼此都笑了。     
    在他客厅上两个茶房,一个是庄思老审计院所用旧役,一个又是我农矿部保管处用过的,都对我恭敬亲切非常。在这一小时间,阶下囚,座上客,一身兼之,真成一梦。我方才彻底了解中华民国的司法!?     
    可是,我回来之后,相当气愤。     
    一会,那法警来,一定要见我,门房带他进来,态度大不同了,立正鞠躬,他说:“我替您去对了铺保,现在什么都不生问题了。”     
    我稍为欠了一下身,吩咐门房:“赏他1元!带下去!”他又鞠了一躬下去。     
    第二天,江翊云又来告我一桩更加令我啼笑皆非的事情,问我跟共产党到底是什么关系?因为张继一伙说我有通共嫌疑,只是目前证据不足,还在调查中,所以暂不指证。弄得我一头浆糊,不知所云。     
    我对他说,“君子不党,当初参加国民党,那是因为张继的拉拢,送给我一个党证,总不能不要吧!我为了易培基得罪了他,如今党证已被他们收回,还交了30大元退党费。至于共产党,更加与我不相干。”     
    “那共产党人李大钊的女儿住到你家又是怎么回事呢?”     
    果然他问到了这件事情。


第四部分:返平受讯记辱我被郑控走申协议(8)

    “大钊先生的女儿李星华是我长女吴珊在中法大学的同班同学,两人关系甚好,她家在唐山,北平没家,经常在我家吃住,她父亲被杀之后,我女儿把她接来我家。这女孩善解人意,怕连累我家,几次主动搬走,又被我的女儿们硬留下来。你是知道我的为人,对这种事,我怎能不管。怎么,这难道也算犯罪吗?简直是笑话。”     
    “那易院长跟共产党的毛泽东又是什么关系呢?你不记得大约10年前北洋政府因为通共罪名通缉过他和李石曾先生吗?”江大律师继续问。     
    我听了以后,连连叹气。     
    “当然记得,亏得张继还跟孙中山闹过革命,还是个中常委,怎么如此的无聊瞎胡闹呢。跟共产党认识如何,不认识又如何,孙中山联俄联共,认识的共产党还少吗?这明明是想害人找不到把柄,胡乱来吗?”     
    “如今情形不同了,国共成了死敌,如果现在易院长跟他们还有联系就麻烦大了。”     
    “据我所知是没有的。过去他和毛泽东的情况,倒曾向我提过。那是他从湖北方言学堂毕业后,去长沙第一师范当了校长,教过毛泽东国文,对毛泽东很欣赏,1919年还带着毛泽东率领请愿团到北京炮轰军阀张敬尧,后来真把张敬尧轰出湖南,1921年毛泽东向他请假去上海开会,本来毛泽东已成了课任教员不能走的,易院长却特批他去。过了很久,才听说毛泽东那次去开的乃是共产党的代表会。不久后易院长不断升迁,早已失去联系。”     
    “原来如此,只要没有联系就好,免得再生麻烦,但你们两位政治态度显然已经在案。” 我说:“那有什么关系,我布衣一介以画为生又不想搞政治做大官,由它去好了。”     
    还有一次正式审判庭呢!又得受一次侮辱,我由帮助地位而身被罗织名列法网,实在是怨哉枉也!要是真够称为一个国家的法庭,法官若真能凭公正立场审度是非。我不应当计胜败,都得守法。现在,显然的不是。     
    一个下贱的女人,这样堂堂的司法机构下的国家官吏,凭她的喜怒来审案、定是非,岂但是我一个人的耻辱?这是整个国家的耻辱!我是一个堂堂的国民,我应该抗议!我应该反抗!但是,我们许多同被压迫的人,都在逃避!比我力量大的人,这个案子的中心人物都在逃避!我本是一个旁人,因为路见不平,些微主持一点公道,以致惹祸受着迫害,眼看着只有屈辱,绝无胜利的希望,徒见其阿Q而已!那姓李的检察官,他知道是错误,以一个法官的立场,打着司法独立的照牌却在间接地执行一个娼妓不如的下贱女人的命令。他忍受着,因此一面托人向我打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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