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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顿动物故事 作者:[加]欧内斯特·西顿-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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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尔说完,起身从营帐里拿出他最得意的连发枪,撕破政府的封条,也撕断枪上的红带子,毫不考虑地冲出门外。 
  这时,郊狼在距离稍远的地方,照样露出它那狰狞的面目。 
  刹那间,枪声响了,郊狼应声倒地!珍克的痛苦与恐惧也跟着结束了。 
  守卫的管理员听到枪声,发现贝尔破坏园规,打死了公园里的动物,便将他的连发枪没收,并把他和珍克赶出公园,还警告他不得再回来,否则就要把他关进牢里。 
  贝尔临走时,喃喃地说:“你们要我怎样都没有关系,我只是诚心诚意对待我的伙伴——就像我的伙伴对待我一样。” 

     
  威尼派克的狼

  1
  第一次看到威尼派克的狼,是在一八八二年的时候。那年的三月中旬,我从美国北部城市圣保罗搭车横过大草原,向加拿大南部的威尼派克出发。本来预定二十四小时之内可以到达,但是风雪偏偏在这个时候捉弄我们——猛烈的东风夹带着纷纷的大雪,阻挡了我们的去路。 
  风雪发怒似的一连吹刮了好几个小时。我从来也没有见过像这样的大风雪,极目张望四周的景物,只能见到被雪铺盖着的银色世界。雪、雪、雪……永不止息地吹着刺骨难忍的风雪,连火车头也像被困的巨兽般,做着剧烈的挣扎,但最后仍抵不过风雪的威力,被迫停了下来。 
  火车里有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手里拿着铲子跳下车来,把阻挡在前面的雪铲开。一个钟头后,火车可以通行了,可是过不了多久,又碰到另一个雪堆,车里的人只得又下车,等着铲雪开路。火车夜以继日地开了又停,停了又开,真教人厌烦,然而雪仍旧在四周不停地回旋、飞舞。 
  据铁路局的人说,到加拿大国境的小城野麻松,只要二十二个小时就可抵达。而实际上,当我们抵达该地的时候,却已经用去将近两个星期了。 
  这一带的白杨长得非常繁茂,它们顶住了绵密的雪。 
  从这里开始,火车一直很顺利地通行。白杨树林越来越密了,火车在这片茂密的森林间穿梭了好几公里,森林过后,就是比较宽阔的平原。当我们接近威尼派克东边的邻城圣孟尼费斯时,还横越了宽约五十米的小草原。 
  在那个草原的中央,我们看到了使人心惊的一幕。 
  那是一群大小不等、颜色不同的狗,围成一个歪歪扭扭的圆圈,激动地乱蹦乱跳;距离不远的地方,一只棕色的狗,静静地倒在雪地上,动也不动。 
  一只大黑狗奋力地在圆圈的最外围跳着、叫着,而圆圈的中央就站着一只引起骚动的狼。 
  与其说它是狼,倒不如说是狮子来得恰当些。它镇定地站在那儿,颈上的毛全都竖立起来,脚有力地踏住地面,眼睛环顾四周,一副毫不畏惧的神色。 
  狼的上唇有点突起,乍看之下,好像正在嘲笑的样子。其实,它是露出牙齿,准备迎接敌人的挑战。可是,那些狗都误解了,以为是在侮辱它们。于是,有只像狼似的大狗首先发难,其他的同伴也一窝蜂地应声而上,这已经是第二十个回合的攻击了。 
  但是,那只巨大、灰色的狼,忽东忽西地闪击着,可怕的双颚发出咯咯咯的响声。片刻,狗群中便有好几只发出垂死的悲鸣声,其他的狗很快地逃散了,只剩下那只狼一动也不动地稳稳站在那儿,依旧是一副嘲笑的神情。 
  这时,我是多么希望这列屡次受到风雪拦阻的火车,能够和以前一样,边走边停,因为我的心已被那只灰狼吸引了,一股冲动驱使我想赶快下车去看个究竟。可是火车已经掠过积雪的草原,四周的景物立刻又被白杨树遮住了。 
  这幕景象本来是微不足道的,但几天之后,我才知道这事的底细。原来我们见到的,正是远近闻名的威尼派克狼。 
  这只狼一直过着不平凡的生活,它不喜欢寂静的乡村,而羡慕繁华的都市;它不吃羊肉,专门以狗肉当食物,而且每次都是单独出外寻猎。它是一只人人畏惧的魔鬼似的狼,也正是因为如此,最后才会遭到杀身之祸。 
  它那巨大的尸体被搬到海因的标本店做成标本,后来又被送到芝加哥世界博览会展出,然后就被威城的马露梅中学收藏着。可惜一八九六年时,该校发生火灾,它也难逃厄运,葬身火海。 
  
2
  下面就是有关这只狼的遭遇。 
  拉小提琴的乐手保罗,是个英俊的混血儿,也是个游手好闲的人,但他很喜欢打猎。一八八○年六月的某一天,他带着猎枪、猎狗,在流经威尼派克附近的红河堤岸近旁的树林里徘徊着。 
  不多久,一只灰狼从堤岸附近的山洞出来,保罗看到它,立刻瞄准开枪,一枪就把它击毙了。接着,他又驱着猎狗进入山洞,看看里面是不是还有其他的狼。他随后跟了进去,却出乎意料地发现里面还有八只小狼——每一只狼的头都可以换十美元的奖金哩!这一笔钱对他来说,是相当可观的。今天他真是时来运转啊!轻易就可以获得几十美元。 
  他举起猎枪狠狠地射击小狼们,棕色的杂种狗也向它们猛扑过去。结果,只留下一只小狼,其余的都被活活打死了。为什么要留下一只小狼呢?因为当地人有种迷信:如果杀死同胎动物的最后一只,就会遇到不幸的灾难。 
  于是,保罗带着大狼和七只小狼的头,以及那只被留下来的小狼回到了小镇。 
  狼头换了奖金之后,保罗就带着这笔钱到酒馆去挥霍。钱一下子就花光了,连那只活的小狼也被酒馆的老板抓去作抵押。 
  酒馆的老板把小狼用铁链拴住,像小狗似地饲养着。为了让酒客们消遣,他故意逗狗生气,让狗和狼打斗。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小狼太小了,常常会被狗咬伤,好几次都差点儿丧命。不过日子一久,它的强悍慢慢显露出来,其他的狗不再是它的对手了,它们越来越少主动去挑逗小狼。最后,在这镇上,再也找不出一只足以抵抗那只狼的狗了。 
  小狼的日子过得非常惨淡,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够逗它开心,那就是酒店老板的儿子吉姆。随着光阴的飞逝,他们之间的感情也日渐加深。 
  吉姆是一个爱捣蛋的赖皮鬼,他喜欢这只狼的原因是:狼曾经打败要追咬他的狗。从此以后,吉姆每天都亲自拿食物去喂狼,把它当作玩具一样地逗弄;狼为了答谢他的爱护,也就任他摆布。但是,除了吉姆,他不跟任何人玩。 
  吉姆的爸爸并不是一位慈祥的父亲,平常虽然很疼爱吉姆,却常为了一些芝麻小事动怒而狠狠地痛打吉姆。更糟的是,有时候吉姆挨打,并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坏事,而是父亲拿他出气。所以,吉姆只要知道爸爸在生气,就躲得远远的,不敢露面。 
  有一天,吉姆的爸爸又生气了,他追着吉姆跑,吉姆很快躲进关狼的小屋里。由于爸爸追赶吉姆的时候大声怒骂,把小狼从睡梦中吵醒,它看清楚了是怎么一回事,就转身向着小屋门口,露出两排闪闪发亮的利牙,好像在说:“不许你动手打吉姆!” 
  当时,吉姆的父亲很想当场打死这只狼,可是又一想,如果真的这么做,恐怕吉姆的命会先保不住,只好很不情愿地离开。过了三十分钟后,他的气消了,才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说给人家听。 
  这件事之后,吉姆只要遇到危险,就会跑到狼屋躲起来。当然喽,只要你看见吉姆躲在狼屋里,大概也就可以判断他一定又惹了什么麻烦了。 

3
  那个时候——一八八七年的秋天——威尼派克附近因为狼很猖獗,到处偷袭家畜,所以各地牧场的主人都为这件事大伤脑筋。他们不断地布置毒饵、设下圈套,想捕捉狼,但效果不佳。不久,一个很有名的德国人到威尼派克来。他在俱乐部里向人们提议说:最好的办法是找几只优秀的猎狗,把这地方的狼群彻底消灭。 
  人们都侧耳倾听他的意见。那些牛仔最喜欢打猎,所以大家都同意他的提议:就是养几只猎狗,然后帮它们一起去打猎,这样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消灭那些令他们头痛的狼了。 
  德国人果然带来了两只凶悍的丹麦种大狗,一只是白的;另外一只黄底带有黑色斑纹,它身上有一块显眼的白色斑纹,使它看起来更凶恶。 
  这两只狗都非常高大,体重也都将近九十公斤,它们给人的感觉是和老虎一般凶猛。德国人告诉牛仔们,只要有这两只狗,无论多大的狼都不必怕。因此,大家都信以为真,跃跃欲试。德国人还教他们打猎的方法: 
  “只要让这两只狗闻闻狼的足迹就可以了,即使那个足迹是昨天留下来的,它们也一样闻得出来,而且绝对不会错过。不管狼用什么方法来瞒骗、躲避,它们都有办法找到,不只这样,它们还能追逐。假设狼调转方向逃跑,那只黄狗就会咬住它的屁股,像这样子把狼抛到空中去。” 
  德国人说着,就把一块面包抛到空中。接着又说:“在狼还没有摔到地面之前,白狗会咬住它的头,黄狗会咬住它的尾巴,一下子就把它分尸了。” 
  他说得很动听,在场的每个人都希望依照他的提议去试试看。于是,他们立刻集合在一起,动身猎狼去。可是经过三天之后,连一只狼也没有抓到。他们正要放弃这项试验工作时,突然有人发现什么似的说: 
  “哦,对了,说到狼,我知道酒店里有一只,我们可以付给酒店老板一点钱,买下那只一岁多的小狼,来试试狗的真本领。” 
  酒店的老板听说有人要买他的狼,就开始跟他们讨价还价了。 
  “好不容易才把它养大,要杀了它还真有些舍不得呢!” 
  起先他表示不愿意的样子,后来,买的人把价钱提高,他就满口答应。 
  不过,要卖掉这只狼,就得瞒着吉姆才不会有问题。 
  于是他打发吉姆到祖母家去,然后把狼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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