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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面对她时,很温柔体贴;面对公事时,又是雷厉风行的——在苏锦看来,这样一个女人,和萧至东本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她既有女强人所必备的特质,又有小女人所独有的温婉。
结婚十八年还要离婚,可见萧至东有多么的让她失望了。
苏锦靠在那里看着,想着,慢慢的,想到了靳恒远。
那件事,他就没半点责任吗?
可如果没责任,昨天,他为什么没给为自己辩解呢?
她无解。
*
两通越洋电话,靳媛足足打了有一个多小时。
茶几上,摆着一本精装版的《浮躁》,贾平凹著的。
这本书,她有读过,只是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苏锦取到了手上,看到上面有不少注解,将看倌的读书心得尽数写了下来。
想来是靳媛写的。
有几句话,很有意思。
比如:
“浮躁这种心态,在当时那个时代,一部分是政治体治改革而引发的。
“再反观现在周围的浮躁,其原因就像书里所说的一样:是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在如今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
文字绢秀小巧,干净漂亮。
“见笑,随手写的!”
不知何时,靳媛接完电话,走了过来。
“很有深意。”
苏锦轻轻说道。
靳媛微微一笑:
“现在这社会,本是一个浮躁的社会。而我们该做的是,不急不躁,稳稳走好自己的每一步。
“有时我会反思,当初,我要是不催恒远催得急,不那么死命的给他介绍女朋友,不那么浮躁,也许,他的心态会更宽更稳一些。
“现在想想,男人三十几岁结婚,挺正常的啊!
“那时候,我怎么就非得想他早早成家,早早有个归宿了呢?
“或者说,男人越晚结婚,心态会越稳,婚姻会越稳固。
“年纪轻轻的结婚,一,在岁数上,本就浮躁,二,太容易被外头那个世界给迷花了眼。
“为结婚而结婚,为了孩子而生孩子,实在不智慧。
“只有心智真正成熟了的男人,才会懂得经营生活,经营家庭。
“男人晚婚是有好处的。”
这些话,极有道理。
不管是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男人通常比女人来的晚熟。
晚熟的男人早婚,在判断上往往会出现认识上的局限性,当他迅速成长起来之后,如果他不满现状,婚姻就容易出现危机;男人晚婚,看得多,对家的概念成熟了,这个时候,遇上自己想要的女人,就会倍加珍惜。
人啊,只有在历经挫折之后,才会学会豁达,学会包容和体谅。
“对了,刚刚,你想问什么?”
靳媛把话题接了回去。
“哦!”
苏锦把书合上,放回原处:“有两个问题,还想请教阿姨。”
“说吧!”
“一,顾丽君怎么会和璟珣大哥的母亲长的一模一样?”
对此,她疑惑极了:
“顾丽君说,恒远他爸爸和她父亲是校友,这是不是意味着恒远他爸爸也认得她妈妈?”………题外话………第二更,还有一更!另外想说明一句,靳媛对萧至东的看法,不代表萧至东真正的内心想法。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判断,往往带着自己的情感色彩和意愿在里头,两者之间,肯定有出入的。
☆、215, 这是什么情况? 她是他最爱的女人?
靳媛靠在沙发背上轻轻一笑:
“对,他们认得。这里头另外有个故事。不过,这得以后和你说了。小远姥姥和姥爷他们好似回来了。”
昨天,她之所以匆匆赶回来,本来是想在今天去吃喜酒的夥。
是她母亲一个好姐妹的孙子结婚颏。
她母亲昨天就在父亲的陪同下去了,主要是想熟悉一下现代结婚仪式的各种礼节,以为恒远结婚作准备。
她先生呢,是媒人,昨天的场合,肯定是少不得的。因为来回不方便,昨晚上他带着儿子睡在就近另一处公寓。
而她呢,今天最终还是选择不去,为的是想和苏锦好好的谈谈。
苏锦一怔,转头,看到门外头有人奔了进来,嘴里还叫嚷着:
“妈,我放学回来了,今天外头可真热啊……”
一个风度翩翩的小少年冲了进来,模样儿很秀气,一脸兴奋的脸孔在看到苏锦之后一愣,缓下了步子。
“这是我小儿子易中天。”
靳媛站了起来,来到小少年身边,轻轻摸了摸儿子的头:
“瞧你,玩的这一身的汗,也不知要擦擦。”
她找毛巾给儿子擦了汗,随即带了过来:
“来吧,过来认认人,这是你哥的新媳妇,快叫嫂子。”
“嫂子好!”
易中天马上朗朗叫了一声,眼露欣喜:
“最近一直就听得姥爷姥姥谈论着哥要娶媳妇了,原来是真的……好啊,真是好极了,看样子,明年我就能有小侄儿玩了……”
“……”
苏锦无言以对。
他们家就这么缺孩子玩吗?
说话间,门口那边一个气宇非凡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一身礼服,像是刚从什么重要的宴会回来,眸光在苏锦身上扫过时,笑容温眷:
“怪不得你不来,原来是来了贵客啊!”
“可不是。回来时顺路,就把小苏先带回家了。不过恒远还没到。”
靳媛迎了上去,笑着将手挽到了那男子的手臂上。
那男人则笑着在她额头亲了一下,眉目之间,极为亲密。
“哎哟,哎哟,原来是咱们家小远远的小媳妇来了啊……”
这边还没作介绍呢,那男子就被一道力量给推开了。
一个鹤发童颜的老头探进了头来,一瞅见苏锦,那眼神,陡然一亮,连忙转头冲外头直招手:
“老婆子,老婆子,你快来呀……瞧瞧啊,小苏苏来了……”
“……”
那边苏锦眨巴一下眼,滋味怪怪的。
什么时候她有了这么一个小名了?
下一刻,一个满面红光的白发老妇,一身裙装的扶着西装鞋履的老头歪着头望过来,看到苏锦,一下子就眉开眼笑,喜上眉梢:
“哎哟,真好看,比照片好看多了……将来生出来的小猴子也一定俊俏……”
“……”
苏锦好不尴尬啊!
这些人,透过她,看到的这都是些什么啊?
靳媛走了过来,发现她在难为情的脸红,噗哧笑了,捉住了她的手给拖了过来:
“来来来,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吧!以后可就都是自家亲人了。这位呢,是我先生易梵,以后,你可以跟着小远一样叫易叔,这两位呢,是小远的姥爷,和姥姥……”
“易叔,姥爷,姥姥……”
苏锦叫了一圈,婷婷静立的样子,那是说有多乖巧就有多乘巧。
“好好好,好的不得了。初次见面得给见面礼的对不对,来来来,给你这个……”
老太太乐呵着,就往自己手上撸了一个玉镯下来,给苏锦套了上去。
“这是祖传的。你妈妈以前想和我要,我都没给,我和她说了,我这是要留给我外孙媳妇的。现在,是
时候了……”
苏锦头皮顿时麻了:
“姥姥……”
怎么能拿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
“拿着拿着。这是姥姥的心意!”
靳媛在边上劝着。
苏锦一时也不好还回去。
当亲人给你东西,你要是硬不肯收,肯定会闹不愉快。
那就只能暂时收下了。
“谢谢姥姥。”
“嗯,小苏乖!”
老太太笑眯眯的,可欢快了。
*
苏锦是一个很有家庭观念的人,对于她来说,维护家的和睦,比任何事都重要。
曾经的苏家,就是一个很让人感觉暖心的家。
她曾经无比的依恋它。
五年前,当苏平要离婚时,她曾百般想挽救那个即将要破碎的家。
可惜没成功。
分裂的小家,因为它的不完整,所以,即便它依旧是温暖的,可总归是少了重要的一角。
养母过世,小家破裂。
幸运的是靳恒远给她重建了一个家园。
之前,她是害怕走进来的。
现在呢,当她真正被拉进这个家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这个家,竟是这么的温馨和谐。
不光姥爷姥姥和蔼可亲,婆婆善解人意,就连小叔子也是那么的招人喜欢。
除了那个靳恒远。
其实,之前,这人也是挺招人喜欢的。
可现在呢。
嗯,现在必须得好好观察一下了。
有一件事那是一定的:那人身上的坏毛病肯定得改。
*
这天后来的时光,是在老太太带着苏锦在她的宝贝花房料理花花草草中消磨光的。
苏锦喜欢花草树木,读书的时候,最爱养盆栽了,只是后来太忙,没空打理,那些花草死的死,残的残。
老太太对养花养草可有经验了,靳媛呢,只爱赏花,不太爱亲自动手养,她时间太金贵。
苏锦喜欢啊,不断的帮老太太打理。
一老一小,因为这些花草,竟是话题十足。
靳媛看在眼笑着退了出来。
这时,易梵找了来,指着已变成银灰色的天空笑着说: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你们这三代女王大人,今天在花房演的这是哪一出啊?瞧瞧,进去之后就没再出来过。”
“可不是,不知不觉天都黑了,时间过的可真是快。我妈啊,这是遇上忘年之交了。想不到小苏丫头啊是个爱种花养草的孩子!你是没看到,她俩啊,一唱一和有多热络,说得那个投机,我恁是插不进半句话去。这不,我都退出来了。嫉妒死我了。”
靳媛笑眯眯感慨。
“我怎么觉得你是高兴死了呀?”
易梵双手拢上妻子的腰,左看右看:“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