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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该部门传为美谈的轶闻,因为这位即将走红的笔杆子是他们所属单位的人,所以在这一段消息中,增添了这段曲折。像这种消息采编上较之朝报中更有特色的邸报,往往也会被京朝官员传抄,这大概就是后人常用“邸报”一词概括所有抄报的缘故。
从宋代起,“誊报天下”的抄报都要经过中央的新闻检查,事关信息安全和舆论导向
宋朝比唐朝更重视中央与地方的信息交流,除节镇诸州外,各军、监、场务、转运司等更次一级的地方机关,都在京师设置办事处,其后为加强管理,又设置了一个“都进奏院”,等于是联合办事处,其长官则由中央任命。故北宋的抄报,改由总汇上行下行信息的都进奏院编纂,《宋史·刘奉世传》说:“进奏院每五日具定本报状上枢密院,然后传之四方。”宋代的枢密院,近似唐之中书门下,所以都进奏院编好抄报后先经枢密院审定,再让京朝诸司和各地驻京进奏官传抄,即“传之四方”,其传报系统可以说同唐朝差不多,但是增加了一道枢密院审查大样的手续,则体现出中央对“机关内参”的管理较唐代加强了。而且五日出版一次,也显得比唐代逐日出版要谨慎,《宋史·职官志》上尚有“月以事状录付院,誊报天下”的讲法,可知还有过每月发报的情况。但是到了南宋,又有变化,《建炎以来朝野类要》卷四称:“朝报,日出事宜了,每日门下后省编定,请给事判报,方行下都进奏院,报行天下。”因知此时的编报工作,改由级别更高的门下省承担,仍经宰执审定,再交都进奏院“出版”。可能是南宋先后与金朝、蒙元对峙和战的缘故,军事外交方面的活动十分频繁,因而出报也由五日一刊改为每日出刊了。
明代的上下行信息汇总机构,是位居“大九卿”之一的通政司,“出纳王命,为朝廷之喉舌;宣传下情,广朝廷之聪明”(《菽园杂记》卷九),职掌比宋代的银台司(皇宫收发室)更重要,抄报即由这个设在午门外的机关编纂。清代初年的抄报系统,沿袭明制,后来雍正帝搞了一个提升皇权的军机处,传报的枢纽也随之转移到设在皇宫内的军机处,但编发抄报的具体工作,则归通政司及附属都察院的六科主持。和唐宋相比,明清抄报的“新闻检查”大权,已经由中书、枢密提升到皇帝本人,什么消息“概行发钞,与众阅看”、“俾众其知之”,什么消息“不应抄传”或“非奉旨,邸报不许抄传”,都由皇帝决定。如《东华录》里记有一则故事:雍正二年(1724)七月初,江南提督高其位上奏,道是当地原先闹蝗灾,后来飞来许多乌鸦,把蝗虫全吃光了,现在庄稼长势喜人,丰收在望。会拍马屁的大学士张鹏翮等人建议将高其位的奏折登载在抄报上,并宣付史馆,以此彰显皇上英明,乃有“嘉瑞”。雍正帝的批语是:如果把飞鸦食蝗当做嘉瑞,那么蝗虫初起时又该怎么比附呢?“其发钞及宣付史馆俱不必行”。这段记录,又可见彼时抄报上一些重要消息的发布,多由内阁和王公大臣会议提议(当时军机处还没产生),最终由皇帝裁决。
由唐代到晚清,抄报在历时千年的传统中,自身形态也经历了嬗变。据孙樵《读开元杂报》介绍,最初的抄报是长条形的,到《红楼梦》第九九回描写贾政在江西粮道衙门里看邸报的情景,则是“桌上堆着许多邸报”,贾政一一看去,读到了薛蟠行凶杀人的案情报道,下面还注着“此稿未完”,因为怕“牵连着自己,好不放心,即将下一本开看,偏又不是,只好翻来覆去,将报看完,终没有接这一本的”。因知乾隆时代的邸报,已经是装订成册了。此变化反映了邸报内容的愈益丰富,甚至还有连载。但需要说明的是,京师诸衙抄录的朝报大多没有如此篇幅,因为依惯例,各单位都只摘录同其有关或相关的内容,欲打听其他部门的事,人在京师,渠道有的是,唯远在京外的地方机关,主要靠邸报了解京朝和全国动态,故不得不力求齐全。假使贾政仍在京师看工部衙门的抄报,就读不到薛蟠杀人的报道了。
乾隆五十七年(1792),由马戛尔尼率领的英国政府代表团曾来大清帝国访问,该团副使乔治·斯当东为向英国公众汇报这次访华的全过程,曾编写了一部《英使谒见乾隆纪实》,其中关于邸报部分,恰好为“红楼梦时代”的邸报内容提供一个大致轮廓:
邸抄在政府指导之下在北京经常发行。它的内容主要登载全国的重要人事任免命令,豁免灾区赋税的命令,皇帝的恩赐,皇帝的重要行动,对特殊功勋的奖赏,外番使节的觐见,各处的进贡礼物等等。皇室的事务和私人日常起居注很少登在邸抄上。邸抄上还登载一些全国发生的特殊事故,如老年人瑞,违法失职的官吏处分,甚至于奸淫案件也登在内。登载后者的用意在防微杜渐,以儆效尤。在战争时期,军事上的胜利、叛乱的镇压也登在邸抄上。邸抄内容只限于国内事物,国外事物一概没有。
抄报为什么一直维持手抄的传统,清代咸丰皇帝举出三条理由,但在实践中处处相反
今天的读者可能会感到奇怪的是:中国的印刷技术长期位居国际前列,邸报的内容又是这样丰富,居然一直到晚清还维持着抄报的传统。《东华录》载,咸丰三年(1853)时,江西巡抚张芾曾奏请将邸钞改为印刷,发交各省,结果遭到咸丰帝痛斥,说他“识见错谬,不知政体,可笑之至”。梳理咸丰帝坚持要维持抄报的理由,大致有三条:其一,刊刻报纸是“民间私设报房”的勾当;其二,各地方衙门传抄朝报是借此增广见闻,若由朝廷印刷出版,不啻是将抄报的性质提高到官文公牍的档次;其三,如列入这个档次,则邸报通过国家驿传系统向各地传送便成了“明份账”,势必大幅度增加驿传的开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各地方机关与京朝的公文来往,是不可能像抄报的“出版发行”那样频繁的。
这些理由在制度上都站得住脚,但在实践中却处处相反。
首先,抄报虽然不是官文公牍,但所载内容均为中央发布,实际上已成为古代机关和官员获取各种信息的正规渠道之一。古人文集的奏疏表状中,每每用“臣伏见报状”、“臣阅邸报”作为“入话”,可知他们通过抄报关心国事,并且引以为发表意见的根据,都是制度所认可的,这也正是抄报产生与存在的目的之一。即使涉及个人问题,也是如此。比如明代清官海瑞在其请求病休的上疏中,开篇即云:“臣近见邸报,皇上不加罪责,着臣以原官总督粮储……”(《告养病疏》);又如徐光启为自己信仰西教传播西学的辩护书,也是从邸报所载有关部门的参劾文章说起:“臣见邸报,南京礼部参西洋陪臣庞迪我等,内言其说浸淫,即士大夫亦有信向之者……”(《辩学章疏》)。即虽然原文矛头指向西洋传教士庞迪我,对徐光启则是影射攻击——从这个故事看,邸报还为广大平时没机会聚到一起的官员,提供了一个交换意见甚至是互相辩论的平台,而所有这些都是在体制内的合法行为。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一部分信息交流说内参(3)
其次,抄报的传递速度,实际上总是超过正式的公文运转。比如韩翃获知自己将调任中央,正式的任命书比邸报晚到;又如海瑞尚未接获调令,却先从邸报上得知了将换一个岗位的消息。再如《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载,南宋宁宗召四川制置使安丙赴京城临安(杭州)任相当于副宰相的同知枢密院事,安丙于嘉定七年(1214)六月二十日从广安乘船启程,八月十六日,人在途中,上面改了主意,宣布调任他任湖南安抚使、知潭州,而安丙在二十一日抵达广德(今属安徽)时,通过邸报获知,因大为不满而“上疏力辞”。从命令发布于杭州,到他本人得知于广德,首尾加起来不过五天时间,这种速度,不通过驿传系统是不可能的。因知在一般情况下,驿传递送抄报的任务远比传递公文为多,中央也不可能不知道,否则安丙在没有进京觐见皇帝并正式接到任命之前就先交辞职申请,便成了毫无来由。
说到底,还是咸丰帝所述的第三个理由最称关键——中央不愿意由国家财政为邸报的发行与传送承担浩大的开支,而实际情形,则是“羊毛出在猪身上”。台湾学者苏同炳在《明代的邸报》中,曾引录过明刊《保定府志》卷二六“减邸报”一段文字,使我们得知:当时的保定府每年往所属各县摊派七十二两抄报银,在北京雇人抄报。这个“保定版”的邸报,每五天一期,每期为十本复本,平均每本价值银七钱,都通过永定驿站或宣化驿站从北京送至保定,每月贴银一两。这十本邸报中,有四本是按期白送给保定巡抚、都察院、户部和工部的,领管保定、真定、河间、顺德、大名、广平六府的保定巡抚,是保定府的顶头上司,其余三个都是中央机关。由此可知,京朝百司除了有本单位派人抄传的朝报阅读,还有内容更详尽的邸报可看,来源是地方政府“赠阅”,分摊给保定府的赠阅单位是都、户、工三个部院。送到保定的六本中,一本送兵备道(军分区司令),其余五本分给知府、同知、通判、推官等四个主要领导每人一本,还剩一本,大约是供“中层干部”传阅并给府属各县再抄传的。类似的资料,其他文献中也有披露,如沈榜《宛署杂记》历数各衙门向宛平县摊派的经费项目中,就有“抄报”一项。《雍正朱批》中,署理总督宜兆熊等给皇帝的汇报里,也有以“缮书”“抄报”为名目的年度经费开支银一万三千五百九十八两,而一个布政司衙门“垫发”的抄报银,则是一千六百零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