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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两腿酸得厉害,他坐在我旁边在擦额上的雨水,他要替我擦,我说用不着。他说冷雨浸在头发里会使人头痛,他硬伸过手来替我揩头,我裹紧他的雨衣没有做声。他替我擦好雨水,掏出两支香烟,塞给我一支,自己点上一支,他拿出一个打火机来点烟,我不懂他刚刚为什么要扯谎。我们坐着一起抽烟,没有说话,我听得到他猛吸香烟的声音。雨不停地下着,将叶子上发出沙沙的响声来,过了一会儿,他把手上的香烟丢掉,把我手上的香烟也拿去按灭,树林子里一片漆黑,我从树缝里看到台大医院那边有几条蓝白色的日光灯。他把我的两只手捧了起来,突然放到嘴边用力亲起来,我没有料到他会这样子。我没想到男人跟男人也可以来这一套。
我没有表,不晓得逃出新公园时已经几点钟了。我没有回家,我在空荡荡的马路上逛了好一会儿,路灯发着紫光,照在皮肤上,死人颜色一般,好难看,我想到第二天的结业式,想到爸爸的话,想到唐爱丽及南光那些人,我简直厌烦得不想活了,我荡到小南门的时候,我真的趴到铁轨上去过,有一辆柴油快车差点压到我身上来。我滚到路旁,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跑了回来。
十
天已经大亮了。我听见小弟在浴室里漱口。我的头痛得快炸裂了一般,肚子饿得发响。妈妈就要上来了。她一定要来逼我去参加结业式,她又要在我面前流泪。我是打定主意再也不去南光了,爸爸如果赶我出去,我真的出家修行去。我听见楼梯发响,是妈妈的脚步声。我把被窝蒙住头,搂紧了枕头。
第三部分(异乡)Danny Boy(1)
韶华:
我必须趁着我的视线还没有完全模糊以前,将这封信赶完。我的时间十分紧迫,不知道是否还来得及将我一生最后这段故事原原本本讲给你听。在我离开以前,我要让你了解我此刻的心境。我知道,这些年,你一直在为我担心,我不能这样走了,还让你白白牵挂。医生说:病毒已经侵入我的眼球,随时随地,眼前一黑,这个世界便会离我而去。我得赶快,赶快将一些话记下来,告诉你。
一切都得从去年秋天讲起,那是个深秋的十一月,天气早已转寒,走在曼哈顿的街上,冷风阵阵迎面劈来。那天我从圣汶生(St。Vincent)医院出来,乘上地铁回家,在五十七街下车,拐了一个弯,不由自主地又转进中央公园去了。公园里一切照常,有人穿了运动衣在跑步,有人遛狗,还有一群拉丁裔的青少年在草地上练习棒球,他们西班牙语的呼喊声此起彼落呼应着。傍晚五六点钟,夕阳依旧从树枝的间隙斜照下来,斑斑点点洒在满地焦枯的落叶上——这些都应该是极眼熟的景象,可是我却感到好像蓦然闯进了一片陌生地带,周遭一切都变得不太真实起来,就连公园对面第五大道上那些巍峨大厦,在淡薄的余晖中,竟如海市蜃楼,看起来,好似一排恍惚的幻影。我感觉得到,我那个熟悉的世界正在急速的分崩离析中。
我在公园鸟巢池塘边的一张靠椅上坐了下来,脑袋里一片空白,神经完全麻痹,暂时间,惊慌、恐惧通通冻结。那一刻,我反而感到一种定案后的松弛,该来的终于来了。在医院里,那位犹太老医生把验血报告搁在我面前,郑重地告诉我说:结果是阳性反应,我染上了HIV,然后开始絮絮地解释病情,给我开了一大堆药物,临别时加了几句安慰鼓励的话。检验结果,其实早该料到。这两个月来,每天的低温热度,止不住的咳嗽,还有常常夜里的盗汗,我心里已经明白:大限将到。下意识里,可能我还期望着这一天的匆匆来临,提早结束我这荒芜而又颠倒的一生。
三年前我不辞而别遽然离开台北,我想你应该早已释怀。我一直有一个假设,我所有的荒谬你终能谅解。我是在仓皇中逃离那个城市的,我们校长网开一面,他要我自动辞职,悄悄离去。大概他并不愿事情传开,影响校誉吧。恐怕他也难以面对学生,向他们解释,一向被他经常称赞的模范老师,竟会触犯学校第一禁条,做出如此悖德的丑行来。
这几年,我在纽约一直埋名隐姓,没有跟任何旧人有过联系。连你,韶华,我竟也没有寄过片言只字。我必须斩断过去,在泯灭掉记忆的真空中,才能苟活下去。幸亏纽约是如此庞大而又冷漠无情,藏身在曼哈顿汹涌的人潮中,销声匿迹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在这里,我浮沉在一个分裂的世界中。白天,我在一家大学的图书馆里工作,在地下室的书库中,终日跟那些散发着霉气的旧书籍为伍。可是到了晚间,回到六十九街的公寓阁楼里,我便急不待等地穿上夜行衣,投身到曼哈顿那些棋盘似的大街小巷,跟随着那些三五成群的夜猎者,一条街、一条街追逐下去,我们在格林威治村捉迷藏似的追来追去,追到深夜,追到凌晨——
第三部分(异乡)Danny Boy(2)
直到天亮前后,我们拖着疲惫的身子,终于迈向我们的最后的归宿中央公园里去。于是我们一个个像夜猫一般,蹑手蹑脚,就沿着这鸟巢池塘边这条小径,越过两座山坡,潜入公园中央那一顷又深又黑的原始森林中,在根根巨木的缝隙间,早已掩藏着一具具人体,都在静静地伺候着。在黑暗中,那些夜行人的眼睛,像野兽的瞳孔,在炯炯地闪烁着充满了欲念的荧光。是煎熬难耐的肉体饥饿以及那漫漫长夜里炙得人发疼发狂的寂寞,将我们从各处驱赶到这个文明大都会中心这片数百英亩广漠的蛮荒地带,在暗夜保护下的丛林中,大家佝偻在一起,互相取暖,趁着曙光未明,完成我们集体噬人的仪式。
韶华,在纽约,我在往下直线坠落,就如同卷进了大海的旋涡,身不由己地淹没下去。八五年我来到这个大城,那场可怖的瘟疫已经在我们圈子里像缕缕黑烟般四处蔓延散开,就如同科幻电影里来去无踪的庞然怪物,无论在黑夜里的街上,在人挤人的酒吧里,在肉身碰撞的土耳其浴室中,还是在公园丛林的幽深处,我都可以敏锐地感觉到它那吼吼的存在。我们大家惊慌地挤成一团,几乎宿命式地在等着它扑过来将我们一一吞没。那场瘟疫把纽约变成了死亡之都,而我们却像中了蛊的群族,在集体参与这场死亡的游戏。
那天离开公园,我没有立刻回家,我转到七十二街上的Mcgee’s去买醉,那是我常去的一家爱尔兰酒吧,里面的装饰,有着爱尔兰的古风,桌面椅垫都铺着厚厚的绿绒。从前Mcgee’s是中城最负盛名的gay bar,每晚十点钟后都挤满了人,可是后来人愈来愈稀少,老板法兰克说,那些常客有一半都被这场瘟疫卷走了,法兰克自己的年轻爱人,Mcgee’s的酒保保罗上个星期才辗转病死。那是个星期五的晚上,可是酒吧里疏疏落落只坐满一半,低低的人语,好像整间酒吧也被一种无形的恐惧镇压住了似的。那晚在Mcgee’s驻唱的歌手美丽安倚在钢琴边演唱着一些老流行歌曲。据说美丽安年轻时曾经有过一番事业,后来沦落到一些小酒吧走唱献艺。她有副沙哑低沉的嗓子,很随意的便吟唱出一些人世的沧桑。那晚她穿了一袭紧身的黑缎子长裙,襟上别了一枚纪念AIDS的红丝带,一头淡淡的金发挽了一个松拢的发髻,她脸上细致的皱纹透着萧飒的迟暮。唱到半夜,美丽安宣布,她要唱一首Danny Boy收场,她说这首爱尔兰的古老民谣是一位父亲为他早丧的爱子所写的一阕挽歌,她要把这首歌献给保罗,以及许多那些再也不能来听她唱歌的人儿们。那晚美丽安唱得特别动情:
But when ye come and all the flow’rs are dying;
If I am dead;as dead I well may be;
You’ll come and find the place where I am lying;
And kneel and say an ‘Ave’ there for me。
第三部分(异乡)Danny Boy(3)
韶华,那首古老的爱尔兰民谣我曾听过多次,但那晚美丽安那微带颤抖的凄婉歌声,却深深触动了我自己的哀思,我衷挽我心中那些一去不返的孩子,他们带走了我的青春、我的生命。
韶华,你曾极力称赞我每年当选为“模范教师”,并且引以为傲。的确,我在C中那十几年,我把全部的心血都献给了那间驰名的高中。在校长、同事的眼里,我是一个无懈可击的好老师。我把所有时间和精力都投注在学生身上,教导他们,照顾他们。在那些十七八岁大孩子的心目中,我是他们最受敬爱的“吴老师”。可是韶华,连你在内,都被我隐瞒过去了,我如此孜孜不倦努力为人师表事实上是在极力掩盖我多年来内心一项最隐秘的痼疾:我对那些大孩子的迷恋。那是一种把人煎熬得骨枯髓尽的执迷,那种只能紧紧按捺在心底的隐情一天天在腐蚀着我的心脏。
我教了十二年的高三英文,每年在班上我总会寻找得到一双悒郁的眼睛、一络斜覆在额上的丰软的黑发、一片落寞孤单的侧影——总有那样一个落单孩子,背着书包,踏着自己的影子踽踽行过,于是那个孤独寂寞、敏感内向的少年就成为了我整年痛楚的根源。那又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执迷啊!每天我都在等待那个时辰,有时是上午十点到十一点,有时是下午三点到四点,那是我教授高三英文的时节。就在那短短的五十分钟内,我始得与我心中的孩子共处一室,度过刹那即逝的一段光阴。然而那又是多么重要的五十分钟!因为我的心上人就在眼前,有时窗外的阳光落罩在他的身上,我看得到的只是一团淡金光晕中一个青春的剪影,那却是一个咫尺天涯遥不可及的幻象。有时我领着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