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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毒谋-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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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知道他并看不清自己,沈默云还是不可控制地全身汗毛都张立了起来!
  这男子究竟是谁人派来的?他是接头人吗?二强口中咒骂的婆娘是谁?在哪里?
  此时,那三人大概是已经商量完毕。便大咧咧地在院中各自坐了下来,也不避讳沈默云能否听见,便大声道:
  “去!你们那个说得上话的婆子呢?叫她来!或者叫她去回禀你们主子。她出的价太少,老子们不干了!叫她赶紧麻溜的死过来!”
  那矮个男一听便急了。赶紧点头哈腰跑到那胡渣男身边求到:
  “爷!咱可不能不讲道义啊!这谈好的价,哪能说抬便抬的!这,这不是坏了爷的名声吗?!”
  却不等那胡渣开口,旁边的二强便啐了他一口痰,“呸你娘的!你们主子讲道义?屋里那小姐如此值钱,身上随意一根簪子都值好几百两!你们却诓爷说她是府里没人在意死了娘的小姐!就许了爷几个区区二百两银子!你们主子不讲道义在先,你丫还有脸来埋汰爷几个?
  还有,爷几个原本真以为那小姐不值钱,公主府是因为今日有酒宴,才会请了这般没娘没势的小姐赴宴,可我俩在墙角听半天,看半天,才知道今日那公主府只请了那沈小姐一人。一会那小姐出了事后,难保那公主府不追究!你区区二百两银子便想叫我几个担如此大的风险,我几个是疯了不成?
  哼!再说了,等爷几个拿到了这票银子便准备洗手不干了,还要这名声做什么!”
  这二强得了沈默云的好处,心底又信沈默云几分,此刻,竟是全然站在沈默云这边了!他这最后一句是冲着那胡渣男说的,做他们这一行,原本风险便高,有了沈默云那笔巨款,他们就此收手,也能少做点孽,多积点德,关键是再不用担心明日这脖子还在不在肩膀上了!
  既然沈默云能出到两千三百两,他几个刚刚一商量便咬牙决定,除非那边能将价钱抬到三千两,否则这场交易便泡汤!
  如若一场没有作孽的假绑架也能谋个两千多两银子,他几个何乐而不为呢?
  那胡渣男显然也被二强说动了,直接便对着那还在纠缠他裤脚的矮个踢了一脚,“滚!赶紧去问清楚!”
  那矮个这一脚挨得不轻,直接便被踢到在地,悻悻爬起来一溜烟儿地跑走了……
  留了那不显眼的老三在院中望风,其余那两个绑匪便进了主屋……
  他们打开内室内的时候,倒是出乎他们意料,那沈家小姐正自顾自和她的丫鬟一脸闲适地在用那壶水洗杯子……
  “二强哥,你们这也太敷衍了!这杯子太脏了!算了!我还是不喝了!”谁知道这水有没有问题,沈默云当然不会喝!正好这杯子洗干净,这壶水也用完了!
  “你这丫头是个大家闺秀吗?被我们绑来怎么一点不怕?”那胡渣也满肚子疑问。
  沈默云年纪还小,相比她身旁水灵饱满的姚黄自然提不起胡渣的兴趣。
  那胡渣嘴上虽然正与沈默云说话,但却直接走到了姚黄身边,掐了她粉嫩的小脸一把,嘴里还嗔怪到:“二强你这小子下手也太重了!把我们小美人豆腐一样粉嫩的脸都弄肿了!”
  姚黄满脸的泪珠子却不敢反抗,加上这厮的轻狂样叫沈默云心中一阵恶寒,手里的拳头不由攥了又攥!
  “这位大侠如何称呼?”沈默云强忍着心中不齿,咬牙问道。
  “你不用知道了!听说,你愿意为自己赎身?说说看,你可有现银?如何支付?”
  这厮果然比那二强精明多了,怪不得是他几人的小头目,不但嘴紧,还一句话就问到了重点。
  ……
  ps:ps:查了很多资料,事实上像很多电视剧里侠客们手一抠便将窗户纸抠个洞,是很不切实际的。基本,在明代后,发达地区渐渐不再流行不经用的窗户纸,逐渐开始使用明瓦。我们的主角被绑的地方是破烂的民居,那窗户上如果是破烂的窗户纸,那这绑匪也太蠢了是不是?明瓦:文震亨的《长物志》,就有关于“窗”的提示:用木为粗格,中设细条三眼,眼方二寸,不可过大……俱钉明瓦,或以纸糊。工匠们生产的“明瓦”有用蚌壳磨制,或将羊角熬成胶液,和以色彩,稍稍凝固后压成薄片。明清两代,大小街巷普遍使用的都是这种明瓦,既避风雨又很美观。明瓦不但可以避风雨、采光线,而且能够做成羊角灯,在清代,南京羊角灯甚至还成了宫廷贡品。求各种票票!~

☆、第九十三章 变数

  沈默云在提出自赎的法子的时候,便知道这些绑匪必定会有此刻一问。
  “是!我要为我倆赎身!银子嘛,此刻我二人身上自然没有!不过,我可以留在这儿做人质,叫我的丫鬟回去取来!”
  姚黄一听这话哪里还顾得上那点眼泪,不由张大嘴巴看向沈默云。
  她主子这是不是怕她吃亏,这才想要先保了她啊?
  她不由有些为之前的委屈羞愧起来……
  “不行!”那胡渣男果然精明,下一瞬便直接将这法子否定了!
  “万一这丫头回去后耍诈,带了官兵来剿了我们怎么办?”
  “大侠糊涂!本小姐人在你们手上,她带了官兵来,我不是自寻死路吗?”
  “还是不行!这法子过于冒险!绝对不行!”那胡渣脑子极为活络,马上又补到,“所有找人送银两来或者叫我们上哪里去取银子的法子都不行!”
  果然是个狡猾的劫匪!
  沈默云心里暗暗咒骂,面上却似想到了好法子:“不若这样!我以沈家小姐的身份写张借条给大侠!只当是我欠了大侠银两,写上名字,按上手印!即便拿去衙门,本小姐也没法抵赖呀!这样,大侠便无后顾之忧了吧?”
  那胡渣貌似很纠结,这法子听上去不错,可毕竟拿不到现银,到时候万一时间上拖下来,变数无穷啊!如果这沈小姐躲在沈府不出现,他们上门讨债,沈家要是来个关门打狗,他们岂不是人财两空?
  “不行!沈小姐如若没有别的法子,那便还是作罢吧!”
  “这位好汉!富贵险中求!我看你豪杰气概。却想不到竟是如此畏首畏尾!
  我一个千金小姐,既然肯画押按手印写借条,便是把名声与性命都交给了好汉!难不成,我还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吗?最起码一点,我若真签了这东西,我家里若知道了,为保住沈府的名声。第一个便会处理了我。
  因此。为了不叫我家里知道此事,为了保住我的小命,我沈默云定会在脱困后第一时间把这银子给好汉送上!好汉想想。可是这个道理?”
  为今之计,根本顾不了太多了!沈默云废话这么多,一来是想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二来,只要能先过了眼前这一关。哪怕是饮鸩止渴,她也要博上一博。
  事实上。沈默云说得很有道理!
  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偏偏妇德被排在了第一位!
  谁叫大周朝女子的名声是第一位的,其他的如性命,婚配。家财,地位等等。与名声比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
  既然沈默云敢写借条,那便是把所有的名声都押了出去,这对大家闺秀来说已经是大过于性命的赌注了,的确是无甚后顾之忧了!
  那胡渣眉头渐松,应该是听进去了。
  “带那丫鬟去后院井边打壶水,再去拿个泥炉进来给沈小姐烧水喝!”那胡渣指着姚黄向那二强吩咐到。
  这厮果然心思细腻,虽已被打动,但在那边消息送来前,却是坚决不松口。但他这态度明显是好了许多,知道自己不敢喝他们的水,这才叫姚黄亲自去打水,叫她二人自己烧水喝。
  “沈小姐还请耐心等一会儿,等我兄弟几个商量一番,再给沈小姐个准信!”
  “好!还望好汉迷途知返,不要铸成大错!好汉们饶沈默云一命,也算是大功德一桩了!”
  那胡渣深深看了沈默云一眼,抬脚便出了内室。
  姚黄回来后,那贼匪又将内室门锁了起来……
  那泥炉的火倒是烧得旺,只一小会儿,一壶水便烧开了。
  沈默云端着茶刚想喝,一桩出乎她意料的事便发生了。
  透过那明瓦口子,她那看见一个身着青色袍子的文弱秀才走到了院门口,竟扶着竹篱笆向着院中那几个劫匪高声吼到:
  “几位爷!家里可需要字画?在下河南考生甄久明,盘缠用完,只得贱卖几幅……”
  那秀才话未说完,便被胡渣几人打断,“滚!滚!爷几个不识字画!赶紧死去别处!”
  “是!是!”那秀才一见凶神恶煞的几人,忙畏畏缩缩,一脸低声下气,偷偷瞄了几眼院子才慢慢踱去了隔壁院子叫卖……
  沈默云一颗心都快蹦出来了!
  这个秀才可不就是刚刚街道上那接了姚黄荷包的那人吗?
  原来,他没有放弃营救她俩!
  是啊!那人刚刚为了归还荷包便跟了马车跑了好长一段路,明明他的袍子颜色灰旧,明明他的青衫还打了好几个补丁!可他连荷包都没有打开看一眼就准备归还,这样的人是绝对少有的正人君子!看见她二人糟了难,这样的谦谦君子又怎会退缩?
  可他是如何一路跟到此处的?看他刚刚的样子,明明是孤家寡人,双拳难敌六手,又是个文弱书生,他又要如何营救自己二人呢?
  想到此处,沈默云不由心都揪了起来!
  对了!他说他叫什么?甄久明?甄久明?……是“真救命”!
  他刚刚那一嗓子是叫给自己两人听的!
  不过,她的兴奋还未维持几息,只见一辆青布小马车便驶进了院子。
  一个面色红润,皮肤黝黑的中年妇女手脚灵活地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后面还跟着之前被胡渣踢走的那个小矮个。
  这妇人也不客气,朝着那胡渣讥讽道:
  “哟!你几人可是我向我家主子推荐的,我原想着大伙知根知底,便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可却不想,你们这群崽子如此狠辣,竟做起坐地起价的勾当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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